辛辛苦苦供滿居屋,想賣樓套現,卻發現限制重重?居屋出售並非如私樓般簡單,究竟應在「第二市場」免補地價轉售,還是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何時才能出售?最令人頭痛的「補地價」又該如何計算?
本指南為您整合2025年最新資訊,從居屋出售的兩大途徑、不同年份單位的轉讓限制期、補地價的精準計算方法,到申請「准賣證」及補價的詳細流程,一文拆解所有關鍵步驟與法律須知。無論您的居屋是何時買入,本文都將助您清晰規劃賣樓策略,順利完成交易。
居屋可以出售嗎?兩大市場途徑全解析
香港居屋可以出售嗎?答案是肯定的,不過,整個香港居屋出售過程,並不如私樓買賣般直接。這主要是因為居屋附帶著政府的資助,所以買賣受到特定限制。簡單來說,業主可以透過兩個主要市場途徑放售單位,分別是「居屋第二市場」及「公開市場」,兩者的操作方式、出售對象及前提條件都截然不同。
居屋出售的核心:附帶轉讓限制
要理解居屋的買賣方式,首先要明白它的根本性質。居屋是政府資助的房屋,業主當初是以低於市值的折扣價購入單位。因此,政府為了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防止短期炒賣,便在單位的轉讓契約中加入了限制條款。所以,選擇哪一個市場出售,關鍵就在於如何處理這項轉讓限制。
途徑一:免補地價於「居屋第二市場」出售
第一個途徑,就是業主選擇不向政府補回當年的買樓折扣(即補地價),直接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單位。這個市場是專為資助房屋流轉而設的平台。
出售對象:只限合資格的「綠表」及「白居二」人士
這個市場並非對所有人開放,買家身份受到嚴格限制。只有兩類人士符合資格購買,分別是現有公屋租戶或合資格的公屋申請人(俗稱「綠表」人士),以及透過「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俗稱「白居二」)抽籤成功、並持有有效「購買資格證明書」的合資格家庭或單身人士。
核心優勢:無需預付大筆補價即可交易
選擇這個途徑的最大好處,就是業主無需在賣樓前籌集一筆可觀的資金去補地價。交易過程相對簡單,業主找到合資格的買家後,雙方議定一個未補地價的價錢便可進行交易,讓資金週轉更靈活。
途徑二: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
第二個途徑,則是業主決定先向政府繳付補地價,解除單位的轉讓限制,然後將單位投放到「公開市場」(亦稱自由市場)出售。
出售對象: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資格不限
一旦完成補地價,居屋的法律地位就等同於一般私人住宅。這意味著單位的潛在買家範圍大大擴闊,任何人士,不論其入息、資產或房屋狀況,都有資格購買,買家再無任何限制。
核心前提:必須先繳付補地價,解除轉讓限制
這個途徑的核心操作,就是必須先完成補地價程序。業主需要向房屋署申請評估補價金額,並在交易完成前清繳。這筆款項通常數以百萬計,對業主的現金流要求較高,是選擇此途徑前必須仔細考量的關鍵因素。
居屋轉讓限制期:按首次發售年份劃分的出售資格
談到香港居屋可以出售嗎,這個問題的答案並非簡單的是或否,而是取決於一個關鍵因素:您單位的「首次發售年份」。房委會為了確保資助房屋資源的公平運用,不同年代推售的居屋,都附帶了不同的轉讓限制條款。這就像不同年份簽訂的合約,條款細則都會有所不同。所以,要了解您的香港居屋出售資格,第一步就是找出它屬於哪個時期的計劃,然後對號入座,了解適用的規則。
快速查詢:您的居屋適用哪種轉讓限制?
想直接跳到重點,看看自己單位的具體情況嗎?我們為您準備了一個簡單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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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及之後首次推售的居屋
如果您持有的是最新一期的居屋,就要留意這是目前最嚴格的轉讓限制。
首5年(禁售期):不可出售(特殊情況除外)
在這段時間內,單位基本上是鎖定的,不能在任何市場上出售,除非遇到一些極為特殊的家庭狀況並獲得房委會批准。
第6至第15年:只可在第二市場自行定價出售
禁售期過後,您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將單位出售給合資格的綠表或「白居二」買家。這時候您可以自行定價,但出售對象有限制。
15年後:可補地價於公開市場出售
當單位樓齡滿15年後,您便可以選擇向政府補回地價,之後就能像一般私樓一樣,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買家資格再無任何限制。
2019年至2021年首次推售的居屋
這段時期的居屋,限制比最新的計劃稍為寬鬆,但轉售年期依然較長。
首2年(禁售期):只可在第二市場原價轉售
頭兩年內,您只可以在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的價錢,將單位轉售給合資格人士。這個規定是為了壓抑短期炒賣活動。
第3至第10年:可在第二市場自行定價出售
滿兩年後,您同樣可以在第二市場放售單位,並且可以按照當時的市況自行定價。
10年後:可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
持有單位滿10年,就可以申請補地價,然後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2018年首次推售的居屋
2018年推售的居屋,其轉售條款比較獨特,尤其是在首兩年的安排。
首2年:必須以原價售回予房委會
在首兩年內,業主不能自行尋找買家,而是必須將單位以原價售回給房委會。房委會會再提名合資格的買家承接。
第3至第5年:可在第二市場自行定價出售
滿兩年後,單位就可以投放在第二市場,由業主自行定價出售給合資格買家。
5年後:可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
持有單位滿5年,即可補地價並在公開市場出售。
2007年至2017年首次推售的居屋
這批居屋的轉售限制相對靈活,給予業主較大的彈性。
首次轉讓後第三年起,可在第二市場出售
由買入單位的第三年開始,業主就可以選擇在居屋第二市場,將單位轉售予合資格人士。
任何時間均可申請補地價,在公開市場出售
這批單位的一大特點是,業主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向房委會申請評估補價,完成手續後即可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無需等待特定的年期屆滿。
1982年至2006年首次推售的居屋
如果您持有的是早期的居屋,那麼轉售限制早已屆滿,現在的操作是最直接和簡單的。
途徑一:繳付補地價,於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您可以隨時向房委會申請補地價,完成後便可將單位放到公開市場自由買賣、出租或轉讓。
途徑二:無需補地價,於居屋第二市場轉售
另一個選擇是,不支付補地價,直接將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給持有「准買證」的綠表及白居二人士。
居屋補地價計算攻略:一文學識點計、預算賣樓收益
要解答香港居屋可以出售嗎這個問題,就必須了解「補地價」這個核心步驟。當你想將居屋放上公開市場自由出售時,計算補地價就是最關鍵的一環,它直接影響你的賣樓收益。這裡為你詳細拆解整個計算過程,讓你對香港居屋出售的潛在回報有個清晰預算。
甚麼是補地價?補回當年政府的購樓折扣
簡單來說,補地價就是將你當初購買居屋時,政府給予你的折扣金額交還給香港房屋委員會。因為居屋是資助房屋,售價比市值低,這個差價就是政府的資助。當你決定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你便需要補回這筆差價,解除單位的轉讓限制。完成補地價後,你的居屋就等同於一間私人物業,可以自由賣給任何買家。
居屋補地價官方計算公式
房屋署有一套標準的官方公式來計算補地價金額,了解這條公式是預算賣樓收益的第一步。
補價公式:補價 = 補價時市值 × (購入時十足市值 – 原來買價) / 購入時十足市值
這條公式看起來有點複雜,其實可以簡化理解。公式中「(購入時十足市值 – 原來買價) / 購入時十足市值」這部分,計算出來的結果就是你當年買樓時的「實際折扣率」。所以,簡化的概念就是:補地價金額 = 單位現時的市值 × 當年的實際折扣率。
關鍵變數:單位於補價時的評估市值
公式中最關鍵的變數,是「補價時市值」。這個市值並不是你自己估計的價錢,也不是銀行提供的估價,而是由房屋署委派的測量師評估得出的專業市值。這個估價會直接決定你需要補交的金額,所以非常重要。
實例解說:以七折買入的單位計算實際補價金額
我們用一個實際例子來說明。假設你當年以七折(即30%折扣)買入一個居屋單位。現在你想出售,房屋署評估單位當時的市值為600萬港元。
根據公式計算:
補地價金額 = 6,000,000港元 × 30% = 1,800,000港元
所以,你需要向房委會支付180萬港元的補地價金額,才能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你的單位。
影響補地價金額的重要因素
除了單位市值,還有一些細節會影響最終的補地價金額,提前了解有助你作出更佳部署。
實際折扣率:買賣協議與銷售計劃的市值差異
你需要留意,計算補價時所用的折扣率,是以你當年簽署「買賣協議」時的確實折扣率為準,而不是銷售計劃小冊子上的參考折扣率。因為樓市會有波動,從政府定價到你實際簽約,中間可能相隔數月,單位的市值可能已經改變,導致實際折扣率有所不同。最終的補價金額會以買賣協議上的實際折扣率為依據。
單位狀況與裝修:為何應「先補價、後裝修」
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策略。因為測量師評估市值時,會考慮單位的內部狀況和裝修質素。如果你的單位有簇新或豪華的裝修,評估出來的市值自然會更高,你需要補交的金額也會跟著增加。所以,如果計劃為單位進行大翻新再出售,明智的做法是先申請補地價,待完成整個程序後,才開始動工裝修。這樣就能確保補價金額是基於單位翻新前的狀況來計算,為你省下一筆費用。
實用工具:居屋補地價及賣樓收益計算機
為了讓你更方便地規劃財務,你可以使用網上的居屋補地價計算機。
輸入單位估價及折扣率,即時估算補地價及出售淨收益,助您比較兩大市場利弊。
你只需要輸入單位的大約估價和你買賣協議上的實際折扣率,計算機就能即時為你估算出需要支付的補地價金額,以及扣除補價和其他開支後的預計淨收益。這個工具可以幫助你清晰比較在「居屋第二市場」和「公開市場」出售單位的利弊,作出最適合你的決定。
居屋出售流程全攻略:申請「准賣證」及補地價步驟
香港居屋可以出售嗎?答案是可以的。了解過兩大市場的分別之後,接下來就是實際操作的環節。無論你選擇在第二市場出售,還是補地價後放眼公開市場,都需要遵循一套特定的官方程序。以下我們將會一步步拆解申請「准賣證」和辦理補地價的詳細流程,讓你對整個香港居屋出售過程瞭如指掌。
第二市場出售流程:申請「准賣證」四步曲
如果想在居屋第二市場放售單位,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向房屋署申請一份名為「可供出售證明書」的重要文件,也就是大家俗稱的「准賣證」。整個申請過程可以歸納為以下四個步驟,清晰直接。
步驟一:確認業權(房委會/房協)
在開始填寫任何文件之前,首要任務是釐清你的單位是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還是「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發展的。因為兩者的申請表格、遞交地點和處理部門都不同,搞清楚這一點,可以避免一開始就用錯表格,節省寶貴時間。
步驟二:填妥申請書及準備所需文件
確認業權所屬機構後,就可以著手準備申請文件。你需要填妥指定的申請書,並且附上樓契(正式名稱為轉讓契據)的副本,以及一張用作支付申請費用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
步驟三:遞交申請至租約事務管理處
文件齊備後,便可以將整份申請遞交至處理你屋苑事務的租約事務管理處。如果你不確定辦事處的地點,可以向屋苑的管理處查詢。
步驟四:領取「可供出售證明書」(准賣證)
房屋署審批完成後,就會通知你領取「可供出售證明書」。這份文件是你在第二市場放盤的入場券,證明你的單位已獲批准出售。
公開市場出售流程:申請補地價五大步驟
如果你的目標是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整個流程的核心就是完成補地價手續。這個過程比申請「准賣證」牽涉更多部門和步驟,但只要跟著以下五大步驟,一樣可以順利完成。
步驟一:遞交評估補價申請書
第一步是向房屋署正式提出評估補價的申請。你需要填寫「評估補價申請書」,連同樓契副本和申請手續費,一併交往指定辦事處。
步驟二:預約測量師上門估價
房屋署收到申請後,會委派專業的測量師聯絡你,預約時間上門視察單位。測量師會評估單位的當時市值,這是計算最終補價金額的基礎。
步驟三:接收及確認「評估補價通知書」
視察單位後,房屋署會根據測量師的估價報告,計算出你需要繳付的補地價金額,然後向你發出正式的「評估補價通知書」。收到後,請仔細核對上面的金額。
步驟四:於有效期內繳付補地價
這份通知書設有繳款期限,通常為兩個月。你必須在有效期內,前往指定地點繳付全數補地價款項。如果逾期未繳,這次的申請便會作廢。
步驟五:領取「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及更新土地註冊紀錄
成功繳款後,你便會收到最關鍵的文件——「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拿到這份文件後,最後一步是將它交往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更新你單位的土地註冊紀錄。完成這一步,你的居屋才算正式解除所有轉讓限制,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圖解懶人包:兩大居屋出售途徑流程圖
文字說明看完了,我們還為你準備了一張清晰的流程圖,將以上「第二市場」和「公開市場」的出售流程並列比較,讓你對兩者的分別和步驟一目了然。
注意!居屋出售法律陷阱及違規後果
了解香港居屋出售的正規途徑固然重要,但清楚當中的法律界線一樣關鍵。很多人在處理物業時,可能會忽略一些細節,結果觸犯法例。所以,我們必須先了解違規操作的嚴重後果,確保整個交易過程合法穩妥。
違規出售居屋的法律後果
居屋作為資助房屋,其轉讓受到嚴格的法律規管。任何繞過既定程序,例如未補地價就在公開市場出售的行為,都會引致嚴重的法律問題,後果絕對不輕。
法律依據:《房屋條例》的規管
所有關於居屋轉讓的限制,其法律基礎都源於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這條例清晰列明了業主在轉讓、按揭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其資助房屋時必須遵守的條件。由於居屋售價包含了政府資助,因此業主並未擁有單位的完整業權,必須遵守條例中的各項規定。
民事後果:非法轉讓協議無效
根據《房屋條例》,任何未經許可或未補地價而簽訂的居屋買賣協議,在法律上均屬無效。這代表即使買賣雙方簽署了合約,支付了訂金,整個交易也不會得到法律承認。一旦出現爭議,任何一方都無法透過法律途徑強制執行合約,最終可能導致雙方都蒙受重大的金錢損失。
刑事罪行:最高可處罰款及監禁
違規出售居屋不單是民事協議無效,更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根據《房屋條例》第27A條,任何人士作出非法轉讓,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一年。這項嚴厲的罰則,旨在阻嚇任何試圖利用資助房屋進行投機炒賣的行為。
未補地價居屋按揭限制與財按安排
除了出售限制,未補地價居屋在申請按揭方面同樣受到嚴格規管。很多業主可能想透過加按套現資金作其他用途,或者在出售時需要資金周轉,這時就要特別留意相關的按揭規定。
基本原則:任何按揭或加按均須署長書面許可
基本原則十分清晰,只要居屋單位尚未補足地價,業主就不能隨意將單位抵押給任何銀行或財務機構。不論是申請新的按揭,還是為現有按揭進行加按或轉按,都必須事先取得房屋署署長的書面同意。若未經許可私自將單位抵押,該按揭協議同樣會被視為無效。
合法操作:交易日同步完成補地價及新按揭
那麼,如果業主資金不足,希望利用樓價支付補地價,應該怎樣操作?市場上有一個合法且常規的做法。業主可以與買方及律師行協調,在正式交易當日,利用買方申請的新按揭貸款來同步完成補地價程序。整個過程由律師行處理,確保資金先支付給房委會完成補價,然後才完成樓宇轉讓手續,整個流程合法合規。
居屋出售常見問題 (FAQ)
關於香港居屋可以出售嗎這個議題,即使了解了基本流程,許多業主心中仍有不少細節上的疑問。處理香港居屋出售事宜時,總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我們整理了幾個業主最常遇到的問題,在此逐一解答。
繳付居屋補地價後,可以暫時不出售單位嗎?
答案是肯定的。當你為居屋單位繳付補地價後,其轉讓限制便正式解除,單位在法律上已等同於私人住宅。這意味著你已取回單位的完整業權,可以完全自由地決定如何處置這個物業。你可以選擇繼續自住,也可以合法地將單位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或者在任何你認為合適的時機,再將它於公開市場上出售。繳付補地價給予你的,是資產處理上的靈活性和自主權。
可否在合約訂明由買家負責補地價?
理論上,買賣雙方可以在合約自由協商由誰負責補地價。但是,這種做法在市場上非常罕見,並且為買家帶來極大的財務風險和不確定性。主要原因有兩點:第一,銀行在審批按揭時,通常只會根據單位的「未補地價」成交價計算貸款額,買家需要以現金全數支付補地價的金額,這會大幅增加首期負擔。第二,這種操作可能引起稅務上的問題。因此,最穩妥和標準的做法,是由賣家負責完成補地價程序,而買賣合約的成交價,應直接反映單位已補足地價的市值。
居屋第二市場買家的「准買證」有有效期嗎?
有,而且買家與賣家的證明文件有效期是不同的。買家持有的「購買資格證明書」(俗稱「准買證」),有效期為簽發日期起計的12個月。如果買家在這一年內未能成功簽訂任何臨時買賣合約,其「准買證」便會失效,需要重新向房屋署申請並繳付費用。相反,賣家申請的「可供出售證明書」(俗稱「准賣證」),則沒有設立有效期限。業主成功申請後,可以從容地等待合適的時機和買家,而無需擔心證明書過期。
最早期的居屋(第1至3期甲)是否完全免補地價?
是的,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由於歷史原因,最早期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即第1期至第3期甲,其單位的地契條款與後來的居屋不同,並未包含轉讓限制。因此,這些極少數單位的業主,確實可以在毋須繳付補地價的情況下,直接於公開自由市場上出售或出租其單位。如果你認為自己的單位屬於此類,建議聘請專業律師查閱樓契文件,作最終確認。
賣樓時現金不足,如何同步完成補地價與交易?
這是一個普遍情況,可透過標準的法律程序順利解決。整個過程會由代表你的律師樓協助處理。當你與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便可以正式向房屋署申請評估補價金額。在交易完成當日,律師樓會先接收買家支付的樓價餘額以及由銀行批出的按揭款項。然後,律師樓會從這筆款項中,優先代你向房屋署繳付所需的補地價金額,之後再處理轉讓契據。交易完成後,律師樓會將扣除補地價、原有的按揭餘額及其他費用後的款項,交給你。這個方法的關鍵,是在買賣合約中預留足夠長的成交期(例如三個月),以確保有充裕時間完成所有申請及批核程序。
出售居屋後,會否影響日後再申請資助房屋的資格?
會的,出售居屋會直接影響你和家人日後再申請其他資助房屋的資格。政府的房屋資助原則上是一生一次的福利。當你成功出售居屋單位後,不論是業主本人,還是當初一同名列於買賣協議上的家庭成員,都會受到限制。一般而言,你們需要由完成交易當日起計,等候一段指定時間(例如24個月),才可重新申請公屋。至於再次申請購買其他資助出售房屋,亦會被視為次要資格,申請的優先次序會較低。相關政策會不時更新,建議在作出決定前,先向房屋署查詢最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