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債務壓力如山,您是否聽過坊間流傳的「小型破產」,並視之為一線曙光?這個聲稱「不清盤、不影響信貸」的方案,實際上並不存在於香港任何官方渠道,而是一個由不法中介精心設計的騙局陷阱。他們利用債務人急於求助的心理,訛稱政府計劃,誘使他們借新債填舊數,最終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被推向更深的債務深淵,甚至背上沉重的法律後果。
本文將為您徹底拆解「小型破產」的五步騙局,並透過真實個案警示,助您認清真相。更重要的是,我們將詳細比較及剖析三種正規的債務處理方案:破產、個人自願安排(IVA)及債務舒緩(DRP),為您提供一份清晰、實用的自救指南,助您在迷霧中找到真正合法的出路。
拆解「小型破產」騙局:真相與警示
面對財務困境時,坊間流傳的「小型破產」方案聽起來或許像一道曙光。但實際上,所謂的「小型破產」或「小破產」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局,旨在利用債務人急於解決問題的心理,騙取金錢,最終令其處境雪上加霜。
何謂「小型破產」?揭示不存在的官方計劃
訛稱政府扶貧計劃,利用市民信任
首先必須釐清,香港的《破產條例》中,並不存在任何名為「小型破產」或「微型破產」的官方法律程序。不法中介通常會將這個虛構的概念,包裝成一項由政府推出的扶貧計劃或特別福利措施。他們利用市民對政府機構的信任,塑造出計劃的權威性和可靠性,從而降低債務人的戒心。
強調「不清盤、不影響信貸」作招徠
騙局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其虛假的承諾。中介會大力宣稱,參與這個計劃的債務人,可以在不清盤、不變賣資產的情況下解決所有債務。他們更會強調,整個過程不會影響個人的信貸評級(TU),讓債務人以為可以毫無代價地重新開始。這些說法完全違背了現行破產法例的基本原則,純粹是為了誘騙人上當的謊言。
不法中介的「小型破產」詐騙手法(五步曲)
這些騙局通常依循一套精心設計的五步劇本,環環相扣,讓受害人難以脫身。
第一步:誘餌與包裝,塑造計劃的真實性
騙徒會透過社交媒體廣告、電話推銷或手機訊息,廣泛宣傳其所謂的「小型破產」服務。他們會使用專業的術語和看似官方的說辭,聲稱這是一項能幫助債務人快速擺脫困境的政府認可計劃,塑造出一個真實可靠的假象。
第二步:設立參與門檻,要求定額供款
為了讓騙局顯得更具規模和真實性,中介會設立一些參與條件。他們可能會要求債務人證明自己有穩定收入,並且需要承諾每月作出定額供款。這種做法一方面篩選出有能力被繼續榨取金錢的對象,另一方面也讓債務人誤以為這是一個正規、有系統的還款安排。
第三步:騙取高昂「手續費」,誘使債務人借新債填舊數
當債務人表示有興趣後,中介便會露出真正目的,就是騙取一筆數萬甚至十多萬元的高昂「手續費」。由於債務人本身已無多餘現金,中介便會「好心」地帶他們到其他財務公司,借取一筆新的貸款。這筆新借的款項,名義上是參與計劃的費用,實際上卻直接落入了中介的口袋。
第四步:執行真實破產程序,而非所謂的「小破產」
中介在成功騙取費用後,並不會執行任何所謂的「小破產」計劃。他們會利用之前獲取的個人資料,為受害人正式入稟法院申請破產。受害人往往在數星期甚至數月後,收到由破產管理署發出的正式文件時,才驚覺自己所辦理的,原來是傳統的正式破產。
第五步:隱瞞新借貸款,令受害人破產後仍需還債
整個騙局最陰險的一步,是中介在向破產管理署提交的債務清單中,會刻意隱瞞剛剛為了支付手續費而借入的新貸款。這意味著,這筆新的債務不會被納入破產令的豁免範圍。它成為了一筆獨立於破產程序之外的「隠形債務」。
受害人面臨的嚴重法律後果
不但被正式破產,更額外背負未被豁免的新債務
墮入「小型破產」騙局的後果極為嚴重。受害人最終不但要面對正式破產帶來的所有法律限制和生活影響,例如資產被凍結、信貸紀錄永久受損、職業受限等。更糟糕的是,他們身上還額外多了一筆不受破產法例保護的新債務。即使四年破產期屆滿並獲解除破產令,財務公司依然有權合法地向他們追討這筆未經申報的欠款。
債務問題因「小型破產」騙局而雪上加霜
總結而言,受害人不但被騙取了高昂的金錢,其個人聲譽和信貸評級亦因正式破產而毀於一旦。他們原本希望透過計劃解決債務,結果卻背負了更沉重的枷鎖,財務狀況陷入了比之前更差的惡性循環。
真實個案警示與數據趨勢
分析「阿強」與「Jenny」的受騙經歷
現實中有不少人已墮入類似陷阱。「阿強」的經歷就是典型例子,他月入約1.5萬元,背負20萬債務。中介聲稱參加「小型破產」計劃,每月供款5千元,一年後便可解決問題。然後,他被帶到財務公司借了5萬元作為手續費。最後,他只等到一封破產管理署的正式信件,才發現自己被申請了正式破產,而那5萬元新債務仍需他自己承擔。另一位受害人「Jenny」則是被中介以債務重組作招徠,繼而被遊說申請破產。中介要求她用信用卡購買超過1萬元的現金券作「訂金」,即使她中途退出,仍被威逼支付了過萬元的費用,損失慘重。
市場數據分析:騙徒目標已從業主擴展至無物業基層
根據一些關注債務問題的機構數據顯示,近年這類騙案的目標群體正在擴大。以往騙徒多數針對擁有物業的業主,因為他們有資產可作抵押借貸。但是,現在越來越多沒有物業的基層市民也成為目標,反映騙徒的手法已變得「大小通吃」,利用債務人無助的心理進行詐騙。這個趨勢的轉變,顯示問題的普遍性正在加劇,值得整個社會警惕。
正規債務處理方案:告別「小破產」迷思的真實抉擇
面對排山倒海的債務,坊間流傳的「小型破產」方案聽起來或許很吸引人,但了解清楚後,您會發現正規的法律途徑才是真正能解決問題的選擇。讓我們一同放下不切實際的幻想,客觀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並深入了解香港法例下幾種真實可行的債務處理方案。
自我財務危機評估:您是否需要專業協助?
在決定下一步行動前,誠實地檢視自己的財務狀況至關重要。如果出現以下任何一個或多個警號,這代表您的財務健康已亮起紅燈,是時候尋求專業意見了。
無法支付信用卡最低還款額
這不只是延遲還款那麼簡單。當您連最低還款額(Min Pay)也無法應付時,代表您的債務正以極高的複式利率不斷滾存,情況只會迅速惡化。
選擇性地支付賬單
當您需要仔細衡量,決定今個月先支付電話費還是電費時,這顯示您的現金流已出現嚴重缺口,無法覆蓋所有必要開支,是一個不可持續的狀況。
缺乏應急儲蓄
生活中總有突發情況,例如失業或醫療開支。如果您沒有任何應急儲備,任何微小的意外都可能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您立即陷入絕境。
面臨法律追討行動
當您開始收到收數公司的信件,甚至法庭傳票時,這表明債權人已經失去耐性,並啟動了法律程序。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信號,顯示問題已升級到法律層面。
所有信貸額度已用盡
如果您所有信用卡和循環貸款的額度都已經用盡,代表您已經耗盡了所有備用資金來源,失去了任何透過信貸週轉的彈性。
需借貸以應付基本生活開支
這是最危險的警號。當您需要借貸來支付房租、食物、交通等基本生活開銷時,證明您的收入已完全無法支撐最基本的生活,財務結構已瀕臨崩潰。
破產 vs. 個人自願安排 (IVA) vs. 債務舒緩 (DRP) 核心比較
了解自己的處境後,下一步是認識三種正規的債務處理方案。它們各有不同,適用於不同情況,絕非市場所謂的「小破產」可以比擬。
法律地位:法律程序與非法律約束性協議的分別
破產和個人自願安排 (IVA) 都是受《破產條例》規管的正式法律程序,由法院頒令執行,對所有債權人均有法律約束力。相反,債務舒緩 (DRP) 是一種與個別債權人進行的私人協商,屬於非法定協議,對未參與協商的債權人沒有約束力。
申請資格:對象與債務門檻
破產的申請標準是「無力償還債務」,不設特定的負債金額門檻。IVA 通常適合債務較大、債權人眾多,但有穩定收入並希望避免破產後果的人士。DRP 則較適合債權人數量少(例如只有兩三間銀行或財務公司)且債務結構較簡單的個案。
費用及時間:所需開支與流程長度比較
破產需要向破產管理署及高等法院繳付按金和費用,破產期一般為四年(首次破產)。IVA 的程序較複雜,涉及委任代名人(會計師或律師),因此費用較高,還款期一般為三至五年。DRP 的程序最簡單,費用相對最低,處理時間則視乎與債權人的談判進度。
對信貸紀錄的影響:永久紀錄與有限期影響
破產紀錄會在個人信貸報告上永久保留。IVA 的紀錄同樣會被保存,但完成還款後,信貸評級有機會逐步恢復。DRP 對信貸評級的影響相對較輕,還清款項後,負面紀錄的影響會隨時間減退。
公開程度:是否刊登憲報及報章
破產是完全公開的,破產令會刊登於政府憲報及中英文報章。IVA 的資料會存於破產管理署的公開名冊,但不會登報,私隱度較高。DRP 則是完全保密的私人協議,不會有任何公開紀錄。
對職業的限制:能否擔任公司董事或特定專業人士
破產的限制最為嚴格,破產期間不能擔任公司董事,也可能無法從事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等特定專業。IVA 的最大優勢之一,就是能讓申請人保留其專業資格和職位。DRP 則完全沒有任何職業限制。
為何不存在官方的「小型破產」或「微型破產」?
聽完上述比較,您可能已經明白,所謂的「小型破產」或「微型破產」只是誤導性的說法。香港的法律體系中,從來沒有官方的「小破產」或「小型破产」計劃。
解釋《破產條例》的統一性:破產程序不因債務大小而異
香港的《破產條例》是一視同仁的。無論您的債務是一萬元還是一千萬元,一旦啟動破產程序,所遵循的法律框架、程序和法律後果都是完全一樣的,並不會因為金額較小而有任何簡化或寬減。
強調「無力償債」是唯一標準,而非負債金額
法律上判斷是否應頒布破產令的唯一標準是「無力償債」,也就是無法在債務到期時償還。這是一個狀態的判斷,與負債的絕對金額沒有直接關係。因此,根本不存在為小額債務而設的「微型破產」概念。
澄清簡易程序管理:資產不超20萬的案件處理方式並非「小破產」
有些人可能會將破產條例中的「簡易程序管理」與「小破產」混淆。當破產人的資產總值不超過20萬港元時,法院可能命令以簡易程序處理,目的是節省行政成本。但必須強調,這仍然是百分之百的正式破產,其法律後果、職業限制和信貸紀錄影響,與任何其他破產個案完全相同,絕非一種較輕微的破產形式。
深入了解正式破產:程序、責任與深遠影響
了解市面上那些不存在的「小型破產」或「微型破產」騙局後,下一步就是認識香港唯一正規的法律程序——正式破產。這並非一個可以輕率作出的決定,因為它牽涉到一套嚴謹的法律步驟,並且會為個人帶來長遠而深刻的影響。讓我們像朋友一樣,一步一步拆解整個過程,助你作出最明智的判斷。
誰可以申請破產?
破產申請的核心標準其實很簡單,就是「無力償債」。這與債務金額的大小沒有必然關係,而是關乎債務人是否有能力按時償還到期債務。不論是債務人自己,還是其債權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破產呈請。
債務人自行呈請的條件
如果你發現自己無法償還所有債務,就可以考慮自行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法律上並沒有設定一個最低的欠債金額門檻,關鍵在於你是否已陷入資不抵債的困境。
債權人提出呈請的程序與要求
另外,你的債權人也有權提出破產呈請。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會先向你發出一份名為「法定要求償債書」的正式文件,要求你在21日內清還不少於HK$10,000的債務。如果你未能在限期內還款或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債權人就可以此為據,向法院申請你破產。
債務人自行申請破產的詳細步驟
自行申請破產是一個嚴謹的法律流程,需要按部就班完成。整個過程主要分為五個核心步驟。
第一步:準備核心文件(債務人破產呈請書、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首先,你需要填寫兩份關鍵文件。第一份是「債務人破產呈請書」,這是向法院正式提出申請的文件。第二份是「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你需要在这份文件詳細列出你目前所有的資產(例如現金、物業、車輛、股票)與所有負債(例如信用卡欠款、私人貸款、按揭)。
第二步:繳付費用(破產管理署按金及高等法院費用)
提交申請涉及兩筆費用。你需要先向破產管理署繳存一筆HK$8,000的按金,這筆款項是用來支付管理你破產個案的相關行政開支。然後,你還需要準備HK$1,045,用作支付給高等法院的法庭費用。
第三步:文件見證與宣誓
填妥文件後,你需要帶同文件到律師或法庭的監誓員面前進行宣誓,確認你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均屬真實無誤。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步驟,確保文件的真確性。
第四步:入稟法院並取得聆訊日期
完成宣誓後,你便可以帶同所有文件正本,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提交,並繳付HK$1,045的法庭費用。法院職員會收妥文件,然後為你的破產呈請排定一個聆訊日期。
第五步:提交副本予破產管理署
最後一步,你需要將已獲法院蓋印的「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副本,連同你的「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副本,一併提交給破產管理署存檔。完成這一步後,整個申請程序便告一段落,等待法庭聆訊。
破產期間的責任與義務
一旦法院頒布破產令,你便會進入破產期,期間必須履行多項法律責任與義務。這並非簡單地「一筆勾銷」債務,而是需要你積極配合的一個階段。
與受託人充分合作,提供詳盡財務資料
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其委任的受託人會接管你的財務事宜。你必須與他們保持坦誠溝通,出席所有會面,並且提供所有關於你財務狀況的詳細資料,不得有任何隱瞞。
移交全球所有資產
在破產令頒布後,你在全球範圍內的所有資產,無論是物業、車輛、銀行存款還是股票投資,都必須全數移交給受託人管理及變現,用作償還給你的債權人。
停止使用信用卡,不得獲取HK$100以上信貸
破產期間,你將不能再使用任何信用卡。同時,在未有向對方披露自己破產身份的情況下,你不能獲取任何HK$100或以上的信貸,否則即屬違法。
按評估從收入中作出供款
受託人會評估你的收入與合理家庭開支,然後釐定一個每月供款額。你需要將扣除基本生活開支後的餘下收入,全數用作供款,以償還債務。
每年呈交周年收入說明書
在整個破產期間,你每年都需要向受託人提交一份「周年收入及取得的財產說明書」,匯報過去一年的收入及資產變動情況,這是一項必須履行的法律責任。
破產的法律後果與生活限制
破產帶來的影響是全面性的,它會滲透到你個人資產、事業發展以至日常生活等多個層面。
對個人資產的影響:所有資產歸屬受託人管理
你名下的所有資產,包括你在破產期間繼承或賺取的任何財產,都會歸屬於受託人。你不能隨意買賣高價值的物品,例如物業或汽車。
對事業及專業資格的限制:禁止擔任董事或特定職業
法律規定,未獲解除破產的人士不能擔任有限公司的董事,也不能參與公司的管理。此外,如果你從事某些特定專業,例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或保險代理,你的專業資格可能會受到嚴重影響,甚至被吊銷。
破產令的公開性:刊登於政府憲報及報章
你的破產令會被刊登在政府憲報,以及一份中文和一份英文報章上。這意味著你的破產狀況將會成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以查閱。
強積金(MPF)的處理方式
很多人以為強積金是退休保障,不會受破產影響,但這是一個誤解。根據法例,受託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提取你在破產期間因退休、辭職等原因而獲發的強積金,用以償還你的債務。
解除破產的機制與條件
破產期並非永久,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破產令是可以解除的。
首次破產人士的四年破產期
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請破產,並且在破產期間表現合作,沒有出現違規行為,你的破產期一般會是四年。四年期滿後,你便會自動獲解除破產。
曾有破產紀錄人士的五年破產期
假如你之前曾經有過破產紀錄,那麼這次的破產期將會延長至五年。這是為了對重複破產者施加更嚴格的規管。
破產期被延長的條件(不合作、行為不當)
如果受託人或債權人有充分理由,例如你沒有與受託人充分合作、隱瞞資產或有其他行為不當的情況,他們可以向法院提出反對,申請延長你的破產期。
破產罪行:切勿以身試法
《破產條例》中訂明了多項刑事罪行,任何試圖濫用破產程序或不誠實的行為,都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制裁,切勿以身試法。
欺詐行為:隱瞞資產、作出虛假陳述
在申請破產前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轉移任何資產,或者在提交的文件中作出任何虛假的陳述,都可能構成欺詐罪行。
獲取信貸前未披露破產身份
如前所述,在未解除破產期間,如果你在獲取HK$100或以上的信貸前,沒有主動向對方表明自己正處於破產狀態,這本身就是一種刑事罪行。
因賭博或輕率投機導致無力償債
如果調查發現,你的無力償債情況主要是由於賭博、投機性買賣或其他輕率的商業行為所引致,你也可能觸犯相關的破產罪行。
破產以外的法律途徑:個人自願安排 (IVA) 全方位解析
面對沉重債務,不少人或會尋找「小型破產」這類解決方案,但其實在香港法律框架下,一個正規且能避免破產污名的法律途徑是「個人自願安排」(IVA)。這並非所謂的微型破產或小破產,而是一個受《破產條例》監管,讓你與債權人重新協商還款的正式法律程序。接下來,我們將深入探討IVA的運作方式,助你了解這個破產以外的選項。
IVA的定義與核心優勢
個人自願安排,簡稱IVA,核心概念是債務人透過專業人士(代名人)向所有債權人及法庭提交一個全新的還款建議。一旦建議獲得批准,便會成為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讓你按照協議上的條款,在指定期限內分期還款。相較於直接破產,IVA帶來了幾個關鍵優勢。
避免破產污名,保留專業資格或工作
破產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其中之一就是對事業的衝擊。破產人士不能擔任公司董事,亦可能無法從事律師、會計師、保險代理或地產代理等特定專業。IVA則提供了一個出路,由於申請人並未被頒令破產,所以能夠保住原有的工作及專業資格,避免因債務問題而斷送事業前途。
不受破產條例下的嚴格法律限制
破產期間,破產人士的生活會受到嚴格的法律監管,例如資產會被受託人接管,收入需上繳,消費亦有諸多限制。IVA則相對靈活,只要你履行還款協議,日常生活及財務管理仍掌握在自己手中,無需面對破產條例下的種種枷鎖。
債權人有望獲得比破產更多的還款
對債權人而言,IVA同樣具吸引力。在破產程序中,債權人通常只能收回小部分欠款。但在IVA協議下,由於債務人能維持工作及收入,其還款總額往往會高於破產變賣資產所得。這也解釋了為何債權人會有誘因同意你的還款建議。
IVA申請的詳細程序步驟
IVA是一個嚴謹的法律程序,每一步都需要按部就班地進行。
委任代名人(會計師或律師)
第一步,你需要委任一名合資格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你的「代名人」。代名人是整個IVA程序中的關鍵角色,負責審核你的財務狀況、協助你草擬還款建議書,並作為你與債權人及法院之間的溝通橋樑。
提交還款建議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接著,你需要向代名人提交兩份核心文件:詳細的還款建議書,以及最新的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建議書中必須清晰列明你未來的還款計劃,例如還款年期、每月還款額等;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則要如實反映你目前的財務全貌。
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暫停所有法律追討
當代名人接納你的建議後,便會協助你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命令」。這道命令非常重要,它能即時凍結所有針對你的法律追討行動,包括債權人的追數電話及法律訴訟,讓你獲得一段寶貴的喘息空間去籌備後續的債權人會議。
召開債權人會議並進行投票(75%債款總值門檻)
法院頒布臨時命令後,代名人會召開債權人會議。在會議上,所有債權人會就你的還款建議書進行投票。建議書要獲得通過,必須得到出席並投票的債權人中,持有債款總值不少于75%的債權人同意。
法院批准與登記備存
一旦債權人會議通過了你的建議書,代名人便會將結果呈報法庭。法庭批准後,這份IVA協議便正式生效。相關資料亦會登記在破產管理署的登記冊上,供公眾查閱。
IVA的費用、法律效力與風險
在決定申請IVA前,必須清楚了解其涉及的費用、法律效力及潛在風險。
代名人費用、按金及法庭訟費
IVA並非免費,整個程序涉及多項開支。主要包括支付給代名人的專業服務費、支付給破產管理署的按金,以及向法庭提交文件所需的訟費。這些費用需要在申請初期準備妥當。
協議對所有債權人的法律約束力
IVA協議一經法庭批准,便對所有在冊的債權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著,即使有部分債權人在會議上投了反對票,他們也必須遵守協議條款,不能再對你採取獨立的追討行動。
違約後果:債權人可隨即申請其破產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你必須嚴格履行IVA協議中的還款承諾。假如你中途違約,未能按時還款,你的代名人或任何一位債權人都有權立即向法庭申請將你破產。屆時,你將失去IVA提供的保護,直接面對破產的所有後果。
債務舒緩 (DRP):非法律程序的靈活方案
除了正規的破產與IVA,面對債務壓力時,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選項。它和騙徒口中的「小型破產」騙局完全是兩回事,這就是債務舒緩計劃(Debt Relief Plan,簡稱DRP)。DRP並非一項法律程序,而是一種更個人化、更具彈性的債務重組協商。
DRP的定義與適用對象
適合債權人數量較少、債務較簡單的個案
DRP最適合債權人數量不多,例如只有兩三間銀行或財務公司的個案。如果你的債務結構相對簡單,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個債權方,DRP會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方案。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一場小型的圓桌會議,而不是一場需要面對幾十個代表的大型談判。
與銀行或財務公司直接協商
DRP的核心操作,就是由你或你委託的代表,直接與每一位債權人進行獨立協商。目標是重新制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還款方案,例如爭取更長的還款期、更低的利息,或者將所有欠款合併處理,讓你每月以一個固定金額還款,從而減輕即時的財政壓力。
DRP的優點與缺點
優點:保密性高、程序簡單、費用較低
DRP最大的吸引力在於它的優點。首先,整個過程是完全保密的,因為不涉及任何法庭程序,所以不會有任何公開記錄,能夠最大程度保障你的私隱。其次,程序相對簡單,省卻了繁複的法律文件和法庭聆訊。最後,相關的行政費用通常比需要經法庭處理的IVA低。
缺點:沒有法律約束力、並非所有債權人都接受
DRP的靈活性是一把雙面刃。它最大的缺點是協議本身沒有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著即使達成了協議,任何一方理論上都可以反悔。更重要的是,DRP的成功取決於你「所有」的債權人都同意新的還款方案。只要有一間機構拒絕,整個計劃就可能無法推行。
DRP與IVA的核心分別
法律效力與債權人約束力的差異
DRP與IVA最根本的分別在於法律效力。IVA是受《破產條例》監管的法律程序。只要在債權人會議上,獲得佔總欠款額75%的債權人投票支持,這個還款方案就會對「所有」債權人(包括當初投反對票的)產生法律約束力,他們必須遵守。DRP則不然,它只是一份商業協議,對沒有簽署同意的債權人完全無效。
申請程序與公開性的不同
申請程序上,IVA必須委任代名人(會計師或律師),並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整個流程較為嚴謹和漫長。而DRP則繞過法庭,直接進行協商。在公開性方面,IVA的資料會記錄在破產管理署的登記冊上,公眾可以查閱。DRP則完全是私人協商,過程和結果都不會對外公開。
關於小型破產與債務的常見問題 (FAQ)
處理債務問題時,坊間流傳著各種資訊,特別是關於「小型破產」的說法,容易令人混淆。我們整理了一些常見問題,希望透過清晰的解答,幫助你釐清概念,作出正確的決定。
問:我聽說的「小型破產」是否就是IVA或債務舒緩?
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誤解。答案是:不是,兩者完全沒有關係。「小型破產」或「小破產」並不是一個官方的法律程序,它很多時候只是不法中介為了招攬生意而創造的虛假名詞,背後可能隱藏著騙局。
相比之下,個人自願安排(IVA)和債務舒緩(DRP)是香港法例下及行業常規中,真實存在的正規債務重組方案。
- 個人自願安排 (IVA):這是一個受《破產條例》規管的法律程序。你需要透過代名人(通常是律師或會計師)向法庭及債權人提交一個還款建議書,如果獲得批准,你就可以在避免破產的前提下,按照協議分期還款。
- 債務舒緩 (DRP):這不是一個法律程序,而是你與個別債權人(主要是銀行或財務公司)直接進行協商,達成一個新的還款方案。過程相對保密和簡單。
總結來說,IVA和DRP是正規的債務處理途徑,而「小型破產」則是一個需要極度警惕的非官方術語。
問:我的債務金額不大,可以申請「小破產」嗎?
首先要再次強調,香港的法律體系中並不存在官方的「小破產」或「微型破產」程序。
申請正式破產的唯一法律標準,是你是否「無力償還債務」,而並非取決於你的欠債金額是大是小。無論你欠債十萬還是數百萬,只要你無法應付到期的債務,理論上都可以申請破產,而最終的法律後果是相同的。
你可能聽過一種說法,認為資產不超過20萬港元的案件處理方式會比較簡單,這其實是指破產管理署的「簡易程序管理」。這只是內部行政上的一種簡化安排,目的是提升處理小型案件的效率,但它絕對不是「小破產」。申請人依然會被正式頒布破產令,需要承擔所有法律後果,例如信貸紀錄受損、資產被凍結等。
問:申請破產會否影響我的家人(配偶、子女)?
從法律原則上說,破產令只針對申請人本人,你的配偶和子女並不需要為你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不過,在現實生活中,破產對家庭的影響是無法完全避免的。
- 聯名資產:如果你與配偶共同擁有任何資產,例如聯名物業或銀行戶口,你所持有的那一份額將會被破產受託人接管並用作還債,這會直接影響你的配偶。
- 家庭生活水平:在破產期間,你的收入會由受託人管理。扣除你和家人的「合理生活開支」後,餘下的收入都需要上繳用作還債。這意味著整個家庭的可動用收入會大幅減少,生活質素無可避免會下降。
- 個人信譽:破產令會在政府憲報及報章上刊登,是公開的紀錄。這可能會為整個家庭帶來無形的壓力。
所以,雖然家人沒有法律責任,但他們的生活在財務和日常層面上,都會因為你的破產而受到實質的影響。
問:破產期間可以工作、出糧和去旅行嗎?
這個問題可以分開三部分解答。
- 工作:你可以繼續工作,而且破產受託人亦會鼓勵你維持收入。不過,部分專業或職位(如公司董事、律師、保險代理等)會因破產而受到限制。
- 出糧:你可以領取薪金,但資金不能自由使用。薪金需要存入受託人監管的指定銀行戶口。受託人會根據你家庭的實際需要,評估一個「合理生活開支」的金額,每月發放給你使用,其餘的薪金則會被用作還債。
- 去旅行:破產期間並非完全禁止離開香港,但絕不自由。你必須事先向破產受託人申請,並提供詳細的理由、行程和費用來源。一般來說,因工幹或探望病危親人等合理理由,獲批的機會較大。純粹的旅遊玩樂申請,尤其是一些奢侈的行程,基本上不會被批准。
問:IVA申請失敗了會怎樣?會否直接變成破產?
IVA申請失敗,並不代表你會自動即時進入破產程序。不過,你的處境確實會變得非常不利。
IVA申請失敗的主要原因,通常是在債權人會議上,你的還款建議書未能取得持有債務總額最少75%的債權人投票支持。
一旦申請失敗,法院之前頒布的「臨時命令」(用作暫停債權人追數)就會失效。這時候,所有債權人都可以立即恢復對你的所有法律追討行動,包括入稟法院追討欠款。由於你在IVA申請過程中已向法庭和所有債權人披露了自己無力償債的財務狀況,任何一個債權人都可以輕易地以此為據,向法庭正式申請你破產。
所以,雖然不是自動發生,但IVA失敗後,被債權人呈請破產的風險是極高的。
問:如果我懷疑自己遇到「小型破產」騙局,應向哪裡求助?
如果你懷疑自己正陷入或已經陷入「小型破產」騙局,請立即採取行動保護自己,並向以下機構求助:
- 停止接觸:立刻停止向該中介公司支付任何費用,並且不要再簽署任何文件。
- 保留證據:妥善保存所有與該公司的溝通記錄、合約、單據、廣告宣傳單張等,這些都是重要的證據。
- 向警方報案:騙局涉及欺詐行為,屬於刑事罪行。你應立即前往就近的警署報案,或致電警方「防騙易18222」熱線尋求協助。
- 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如果事件涉及不良銷售手法或服務糾紛,你也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 尋求正規債務輔導:騙局歸騙局,你原本的債務問題仍然需要解決。你可以聯絡一些非牟利的社會服務機構,例如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或明愛向晴軒,他們會提供免費和專業的債務及理財輔導服務,幫助你尋找正規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