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物業除名終極指南2025】想恢復首置慳稅?一文看清4大甩名程序、費用計算及7大注意事項

與家人聯名買樓,是不少港人的置業起步點。然而,當計劃再添置物業或進行資產重組時,這個聯名身份隨即變成一大障礙,不但令您喪失寶貴的「首次置業」資格,更要面對高昂的從價印花稅(AVD)。「甩名」(或稱「除名」)正是為解決此困境而設的合法財技。透過近親轉讓業權,其中一方可回復首置身份,為未來置業慳下大筆稅款,實現家庭資產「一開二」的靈活部署。本文為您送上2025年最詳盡的聯名物業除名終極指南,由甩名原因、法律基礎、四大程序,到費用計算、慳稅策略及七大注意事項,一文看清所有關鍵細節,助您順利取回首置資格。

為何要「甩名」?恢復首置身份慳稅是關鍵

考慮進行聯名物業除名,是不少業主在規劃家庭資產時的重要一步。許多人探討聯名物業甩名程序,核心目標都非常明確,就是為了讓其中一位業主恢復「首次置業」的身份,從而在下一次買樓時,能夠節省一大筆印花稅開支。這不僅是業權上的變動,更是一項精明的財務策略。

聯名物業的四大財務「痛點」

當初聯名買樓,可能是為了集合兩人財力,更容易通過壓力測試。但這種安排長遠來看,卻隱藏著幾個不易察覺的財務「痛點」,限制了未來的資產部署彈性。

痛點一:喪失首次置業身份,錯失稅務優惠

一旦成為聯名物業的業主之一,不論你佔的業權比例是多少,都等同於用掉了寶貴的首次置業資格。這個身份是獲取較低印花稅率的入場券,一旦失去,便無法在日後置業時享受相關的稅務優惠。

痛點二:再置業需付高昂的從價印花稅(AVD)

這是喪失首置身份最直接的後果。當你想再購入任何住宅物業時,就會被視為非首次置業人士,需要繳付高昂的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 AVD)。相比首置人士的稅率,這筆開支的差距可以是數十萬甚至更多,大大增加了置業成本。

痛點三:影響信貸紀錄,總貸款額顯示於各業主名下

很多人會誤解,以為一筆五百萬的按揭,兩位聯名業主只需各自分擔二百五十萬的債務。事實上,在環聯(TU)的信貸報告中,兩位業主的紀錄上都會各自顯示一筆五百萬元的總貸款額。這會嚴重影響個人未來的借貸能力,無論是申請私人貸款還是信用卡,都會因這筆龐大負債而受到限制。

痛點四:業權決策欠彈性,買賣或加按需全體同意

聯名持有物業,意味著所有關於業權的重大決定,例如出售、轉讓業權,甚至是申請加按套現,都必須得到全體業主簽署同意。假如業主之間意見不合,或者其中一方因某些原因不願配合,便會導致錯失賣樓或融資的最佳時機,令物業資產的流動性大打折扣。

甩名:回復首置身份的最佳策略

面對以上種種限制,執行聯名物業除名手續,就成為了解決問題、重獲財務主導權的最佳策略。

透過近親轉讓,合法恢復首置資格

「甩名」通常是透過近親轉讓(例如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之間)的買賣形式進行。這是一個完全合法的操作,讓其中一方將業權轉售給另一方,從而正式退出該物業的業權,並即時恢復首次置業的資格。

善用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節省巨額印花稅

近親轉讓的一大好處,是印花稅可以按照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非高昂的從價印花稅。這令整個聯名物業除名費用及手續的成本相對較低,從而讓業主能以較低成本,換取未來購買新物業時節省巨額稅款的機會。

部署家庭資產,實現「一開二」的物業投資

成功「甩名」後,恢復了首置身份的一方便可以低稅率購入第二個物業。這策略讓一個家庭能夠由持有一個聯名物業,變為分別持有兩個獨立物業,實現「一開二」的資產增值部署。這不僅分散了投資,也為家庭財富增長開拓了新的可能性。

基礎知識:「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對甩名的影響

要順利完成聯名物業除名,第一步就是要清楚物業本身的持有方式。香港的聯名物業主要分為「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兩種形式,它們在法律上的性質截然不同,會直接影響整個聯名物業除名手續的流程與複雜程度。

聯權共有 (Joint Tenancy) – 俗稱「長命契」

定義:所有業主視為單一整體,業權不可分割

在法律上,所有業主會被視為一個單一的整體,共同持有整個物業的百分之百業權。這種形式下,業權是不可分割的,並不存在個別業主擁有指定份額(例如一半或三成)的概念。

特點:具「生存者取得權」,業權自動歸屬在生者

這種持有方式最核心的特點是具備「生存者取得權」。當其中一位聯權共有人不幸離世,其物業權益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在生的共有人。這個過程是即時的,並且凌駕於遺囑之上。這正是「長命契」稱號的由來,因為物業最終會歸屬於最長壽的業主。

對甩名的影響:任何轉讓必須獲全體業主同意

正因為業權被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在「聯權共有」的框架下,任何關於業權的變動,包括執行聯名物業甩名程序,都必須獲得全體業主的一致同意。任何一位業主都不能單方面決定轉讓或出售其權益,這為業權提供了保障,但同時也降低了決策的靈活性。

分權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定義:各業主擁有獨立、可指定的業權份額

與聯權共有相反,在「分權共有」的形式下,每位共有人都擁有物業一個獨立並且可以明確指定的業權份額。這些份額可以按出資比例或其他協議來訂立,例如業主A持有70%業權,業主B持有30%,彼此的權益是清晰分開的。

特點:可獨立出售、轉讓或以遺囑繼承個人份額

這種業權獨立性的最大特點,就是每位分權共有人都可以自由處置自己名下的業權份額。他可以獨立地將其出售、轉讓,或者透過訂立遺囑的方式,將這份業權傳承給指定的繼承人,整個過程都無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對甩名的影響:「甩名」操作在此形式下程序較直接

基於這種可以獨立處理業權的特性,若物業是以「分權共有」形式持有,進行聯名物業除名的手續就相對直接。想退出的業主,只需像進行一般買賣般,將自己持有的業權份額轉讓給承接的共有人即可。因此,整個聯名物業甩名程序在操作上會更具彈性,也較為簡單。

【終極指南】聯名物業甩名四步曲

談及聯名物業除名,很多人會覺得過程好像很複雜,但其實只要掌握好整個聯名物業甩名程序,就會發現它是有跡可循的。整個過程本質上是一次內部買賣,以下為你拆解成清晰的四個步驟,讓你對相關手續和流程一目了然。

步驟一: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關鍵資料:清晰列明轉讓方、承接方、物業資料、轉讓價及成交日

整個聯名物業除名手續的第一步,就是轉讓方(賣方)與承接方(買方)需要簽訂一份臨時買賣合約。即使是近親之間轉讓,這份文件亦絕不可少。合約上必須清楚列明所有關鍵資料,包括轉讓方及承接方的姓名、物業的詳細地址、雙方議定的轉讓價,還有重要的成交日期。這份合約是後續所有法律和按揭程序的基礎。

法律效力:簽署臨約後,轉讓方在法律上已恢復首置身份

這一步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效力。當轉讓方簽署了這份臨時買賣合約後,在法律層面上,他已經將其物業業權出售,即時恢復了首次置業人士的身份。理論上,他已經可以用首置身份去簽訂另一份新物業的買賣合約,享受較低的印花稅率。

步驟二:承接方申請銀行按揭 (轉按)

銀行審批標準:視同全新買賣,需準備入息證明作獨立審批

簽訂臨約後,承接業權的一方就要拿著合約,向銀行申請按揭,通常稱為「轉按」。銀行會將這次申請視為一宗全新的二手物業買賣來審批。所以,承接方需要準備好所有入息證明文件,並且必須單獨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銀行會重新評估其個人的還款能力,原有聯名者的收入將不再計算在內。

注意事項:轉讓價若遠低於市價,或影響銀行批核

在釐定轉讓價時,雖然是內部轉讓,但價格不能隨意設定得太低。如果轉讓價與銀行的估價差距太大,例如低於市價兩成以上,銀行可能會質疑交易的真實性,繼而影響按揭的批核。一個穩妥的做法是先為物業向多間銀行估價,然後以估價最低的銀行作為目標,向其申請按揭。

步驟三:委託律師處理法律文件及稅務

最佳時機:待銀行初步批核按揭後,才正式委託律師

當承接方的按揭申請獲得銀行初步批核後,就是委託律師處理後續事宜的最佳時機。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避免萬一按揭申請出現問題,而你已支付的律師費就無法退回。先取得銀行的「原則上批准」,可以讓整個流程更穩妥,亦有助控制聯名物業除名費用。

主要職責:草擬正式合約、處理樓契轉名及計算應繳印花稅

律師在這個階段的角色非常關鍵。他們會負責草擬正式的買賣合約,仔細核對所有法律文件,處理樓契的轉名手續(即所謂的「轉名契」)。同時,律師會根據轉讓價及業權比例,為你準確計算出需要繳付的印花稅金額,並協助處理繳稅事宜。

步驟四:完成交易並於土地註冊處登記

預計需時:整個甩名程序一般約需1至2個月

在所有法律文件簽署妥當、按揭貸款發放及印花稅繳清後,律師會安排雙方完成交易。最後,律師會將更新後的業權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這代表整個聯名物業除名手續正式完成。由簽署臨約到最終完成登記,整個過程通常需要一至兩個月時間。

[實用資源] 下載「聯名物業甩名程序核對清單」 (PDF)

為了讓你更清晰地跟進每個步驟,我們準備了一份詳細的核對清單,你可以下載並逐項核對,確保過程中的每個細節都萬無一失。

甩名費用全解析:印花稅、律師費及其他開支

談及聯名物業除名,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錢」的問題。整個聯名物業甩名程序,究竟涉及哪些開支?當中最大的一筆費用又是甚麼?這裡為你詳細拆解各項聯名物業除名費用,讓你對預算有更清晰的掌握。

核心開支:印花稅如何計算?

在整個甩名過程中,印花稅無疑是最大的一筆開銷。甩名的本質是一次業權轉讓,法律上視為一宗買賣,因此繳付印花稅是必要的一環。不過,計算方式與一般二手樓買賣有所不同,特別是在近親之間進行轉讓,稅務上可享有相當大的優惠。

適用稅率:近親轉讓可享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

如果你是將業權轉讓給「近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按照稅務局的「第二標準稅率」來計算印花稅,而不是非首置人士需要支付的高昂從價印花稅。這正是透過甩名回復首置身份,從而節省未來置業稅款的關鍵所在。

計算公式:【物業估值 x 轉讓業權比例 x 第二標準稅率】

印花稅的計算基礎,並非整個物業的價值,而是次轉讓涉及的業權份額所代表的價值。舉個例子,假設一個物業由兩夫婦聯名持有,現時估值為800萬元,每人各佔50%業權。若丈夫將其50%業權轉讓給妻子,計算印花稅的基礎價就是400萬元($8,000,000 x 50%)。根據最新的稅率,400萬元的物業印花稅為1.5%,即60,000元。

最新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階梯表

為了方便你計算,以下是財政預算案2025公佈後最新的第二標準稅率(第2號標準)階梯表:

物業價值(港元) 稅率
3,000,000 或以下 100元
3,000,001 至 3,528,240 100元 + 超出3,000,000元的款額的10%
3,528,241 至 4,500,000 1.5%
4,500,001 至 4,935,480 67,500元 + 超出4,500,000元的款額的10%
4,935,481 至 6,000,000 2.25%
6,000,001 至 6,642,860 135,000元 + 超出6,000,000元的款額的10%
6,642,861 至 9,000,000 3%
9,000,001 至 10,080,000 270,000元 + 超出9,000,000元的款額的10%
10,080,001 至 20,000,000 3.75%
20,000,001 至 21,739,120 750,000元 + 超出20,000,000元的款額的10%
21,739,121 或以上 4.25%

轉讓定價策略與潛在風險

既然印花稅與轉讓價掛鈎,是否可以將轉讓價定得極低,甚至象徵式收取一元來避稅?答案是絕對不可行。轉讓定價是一門需要平衡各方考慮的學問,定價不當會引發兩種主要風險。

風險一:定價過低可能被稅務局追討稅款差額

稅務局會密切留意所有物業交易,特別是作價明顯低於市價的近親轉讓個案。如果稅務局認為成交價不合理,有權在交易完成後的七年內重新評估物業的市值,並向你追討應繳的印花稅差額。

風險二:定價與估價差距太大或致銀行拒批按揭

承接業權的一方,通常需要向銀行申請新的按揭(即轉按)來支付轉讓價。如果轉讓價與銀行估價相差太遠,銀行會質疑交易的真實性,或認為當中涉及「送贈」成份,因而拒絕批出按揭。沒有銀行的資金支持,整個甩名手續便無法繼續。

專業建議:以銀行最低估價作為轉讓價,並向該銀行申請按揭

一個既穩妥又能合法地節省稅款的策略是:先向多間銀行為物業免費估價,然後找出提供最低估價的一間。接著,便以該銀行的最低估價作為臨時買賣合約上的轉讓價,並直接向該銀行申請按揭。這樣做的好處是,轉讓價有銀行估價作依據,具備合理性,既能順利通過銀行的審批,亦能將印花稅的基礎價降至一個較低的水平。

其他相關費用

除了印花稅,在規劃聯名物業除名手續時,亦要預留資金應付以下兩項開支。

律師費:收費介乎數千至萬多元不等

整個甩名程序涉及草擬買賣合約、處理樓契轉名等法律文件,必須委託律師處理。律師費一般視乎物業價值及交易的複雜程度而定,市場收費普遍介乎數千元至萬多元不等。

按揭罰息:如在原有按揭罰息期內轉按,需支付額外罰款

如果你們原有的物業按揭,仍然處於「罰息期」(通常是貸款首兩至三年)內,辦理甩名轉按便會被視為提早還款。銀行會因此收取罰息,罰款金額通常是原貸款額的某個百分比,這可能是一筆數以萬計的額外支出。在決定甩名前,記得先翻查原有的按揭貸款合約,了解罰息期的條款。

[獨家工具] 聯名物業甩名費用及慳稅金額即時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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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戰個案】甩名如何助你實現財務目標?

理論知識固然重要,但透過真實案例更能清晰理解聯名物業除名如何成為一個強大的財務規劃工具。許多家庭正是透過妥善的聯名物業除名手續,成功節省大筆稅款,實現置業藍圖。以下兩個常見個案,將會詳細拆解整個操作流程與當中的關鍵考量。

個案一:新婚夫婦「樓換樓」

背景:夫婦聯名持有首個單位,希望換購更大物業

陳先生與陳太太在數年前聯名買入一個細單位作為婚後居所。隨著家庭迎來新成員,他們希望換購一個面積更大的三房單位,改善居住環境。可是,由於兩人都是原有物業的業主,他們已失去首次置業的身份。如果直接購入新單位,便需要支付高昂的從價印花稅。

操作策略:丈夫將業權轉讓給妻子,恢復首置身份買入新樓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決定執行聯名物業甩名程序。操作策略很直接,就是由陳先生將他持有的50%業權,以近親轉讓的形式賣給陳太太。交易完成後,陳太太會成為原有單位的唯一業主。而陳先生在法律上則恢復了首次置業者的身份,可以用這個寶貴的資格去購買新的三房單位,並享受較低的印花稅率。

成本效益:比較「甩名後買樓」與「直接買第二層樓」的印花稅開支

我們用實際數字來比較一下成本效益,便能看見差距有多大。

假設原有單位市價為600萬港元,而新目標單位樓價為1,000萬港元。

方案一:直接買第二層樓
由於夫婦二人均非首置人士,購入1,000萬港元的單位需按當時的從價印花稅(AVD)第1標準稅率計算,稅率為3.75%,應繳稅款為375,000港元。

方案二:甩名後再買樓
整個聯名物業除名費用分為兩部分:
1. 甩名成本:陳先生將50%業權(價值300萬港元)轉讓給陳太太。由於是近親轉讓,適用於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300萬港元樓價的稅款僅為100港元。加上約10,000港元的律師費,總成本約為10,100港元。
2. 新樓印花稅:陳先生恢復首置身份後,購入1,000萬港元的單位,同樣適用第二標準稅率,稅率為3.75%,應繳稅款為375,000港元。(註:2025年財政預算案撤辣後,首置與非首置稅階已看齊,此處僅作歷史案例參考,實際操作請以最新稅制為準)

在這個歷史稅制例子下,雖然總印花稅額看似相近,但甩名的真正價值在於釋放了一個購樓名額,為家庭資產的長遠佈局提供了極大彈性。

個案二:兄弟姊妹置業規劃

背景:兄妹聯名繼承物業,妹妹計劃購入自住單位

林先生與林小姐早年共同繼承了父母留下的一個單位,業權以分權共有形式,兄妹各佔一半。最近,林小姐計劃結婚並購入自己的安樂窩,但她名下持有的半份業權,使她無法以首置身份上車,面臨更高的置業門檻。

操作策略:妹妹將業權轉讓給哥哥,以首置身份上車

為了讓妹妹能順利置業,兄妹二人商議後,決定由妹妹將其持有的50%業權賣給哥哥。這樣一來,哥哥將全權擁有祖業,方便日後管理或自住。而妹妹不但能套現一筆資金用作新樓的首期,更重要的是能夠取回首次置業資格,大大減輕了首次上車的稅務負擔。

考慮重點:評估哥哥的財政能力是否足以承擔全部按揭及通過壓測

這個方案看似完美,但執行前有一個非常關鍵的考慮點。如果祖業仍有按揭未供完,哥哥在承接妹妹的半份業權時,銀行會視之為一宗新的買賣。他需要以個人名義重新申請按揭,並且必須單獨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這意味著哥哥的個人入息,必須足以承擔物業的全部按揭供款。假如哥哥的收入不符合銀行的審批要求,整個甩名計劃便無法進行。因此,在啟動任何法律程序前,承接業權一方的財務狀況及獨立還款能力,是必須優先評估的核心環節。

執行前必讀:聯名物業甩名的七大注意事項

在考慮進行聯名物業除名之前,除了了解基本的甩名程序與費用,更重要是掌握一些關鍵的注意事項。這些細節往往是決定整個聯名物業除名手續能否順利推進,以及能否達到預期財務目標的關鍵。以下整理了七個最常見的考慮要點,建議你在拍板前逐一檢視。

注意事項一:承接方須獨立通過壓力測試

首先,最重要的一點是,銀行會將「甩名」視為一宗全新的按揭申請。承接業權的一方,必須單憑自己的入息能力,獨立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銀行會重新審視其收入證明、債務狀況,並不會考慮轉讓方(即除名方)的收入。如果承接方的還款能力不足,銀行便會拒絕批出按行揭,整個甩名計劃亦會告吹。

注意事項二:留意原有按揭的「罰息期」

大部分銀行按揭貸款的首兩至三年都設有「罰息期」。由於甩名本質上是透過轉按(refinance)來完成,即是由承接方申請一筆新按揭,用以付清原有的按揭貸款。如果這個操作在罰息期內進行,銀行就會收取一筆罰款。這筆額外開支會直接增加整體的聯名物業除名費用,所以在計算成本時,務必查清楚原有按揭的罰息期何時屆滿。

注意事項三:「樓花」物業一般不允許轉名

假如你們聯名持有的是一手樓花物業,即是尚未落成及交樓的單位,那麼進行甩名的可能性極低。發展商在樓花的買賣合約中,通常會加入條款,禁止業主在物業正式轉讓(Assignment)前,以任何形式轉售或轉讓業權。因此,必須等待物業落成,完成收樓及樓契註冊後,才可啟動甩名程序。

注意事項四:稅務局有權審查頻繁的轉讓個案

雖然透過近親轉讓來恢復首置身份是合法的市場操作,但是稅務局會留意一些頻繁且模式化的交易。假如稅務局認為某宗轉讓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蓄意避開較高昂的從價印花稅,便有權力介入調查。若最終被裁定為避稅行為,稅務局可以向業主追討稅款差額。

注意事項五:未補地價居屋除名,需獲房委會批准

如果聯名物業是未補地價的居屋、綠置居或租置計劃單位,由於業權受到房屋條例限制,任何業權轉讓,包括甩名,都必須先向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申請並取得同意。雖然一般近親之間的轉讓較易獲批,但這一步是法定程序,絕對不能遺漏,否則轉讓會被視為無效。

注意事項六:「長命契」業權轉讓須全體業主同意

香港的聯名物業主要分為「聯權共有」(長命契)及「分權共有」。在「長命契」下,所有業主被視為一個單一的整體。因此,任何關於業權的變動,包括出售或甩名,都必須得到全體業主的一致同意及簽署文件。假如業主之間關係有變,任何一方都不能單方面強制執行除名。

注意事項七:替代方案:「一人做業主,一人做擔保人」的利弊

其實,想集合兩人財力置業,除了聯名持有,還有另一個選擇:由其中一人做唯一業主,另一人則擔任按揭擔保人。

這個方案的好處是,擔保人的收入可以合併計算以通過壓力測試,同時擔保人本身並未持有物業,仍然保留其「首次置業」的身份,日後買樓可享稅務優惠。而且,將來若要「甩走」擔保人身份,程序比甩名簡單得多,只需業主辦理轉按即可,無需支付印花稅。

然而,其弊處在於,擔保人雖然要承擔還款的法律責任,但在物業上卻沒有任何業權。萬一雙方關係出現變化,對擔保人一方的保障會較低。這是一個在財務彈性與業權保障之間的取捨,值得在置業初期深思。

聯名物業除名常見問題 (FAQ)

在處理聯名物業除名的過程中,許多朋友都會遇到一些相似的疑問。整個聯名物業甩名程序牽涉到法律、稅務和按揭等多個環節,細節繁多。這裡我們整理了四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為你提供清晰的解答。

Q1: 完成甩名後,何時才算正式恢復首置身份?

法律上的恢復時間: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一刻

從法律層面來看,當你為聯名物業除名而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你的業主身份在那一刻已經轉移。所以,你理論上已經恢復了首次置業者的資格。

穩健操作建議:待整個甩名交易完成後,才簽訂新樓臨約

雖然法律上是即時恢復,但是我們建議採取更穩健的做法。因為整個聯名物業除名手續尚未完成,當中可能存在變數。最理想的時機是等待整個甩名交易正式完成,即所有法律文件已辦妥,並在土地註冊處完成登記後,才去簽訂新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這樣可以確保你的首置身份萬無一失,避免後續出現任何複雜情況。

Q2: 能否以「送贈契約」(送契) 方式甩名以節省費用?

核心風險:「送契樓」極難獲批銀行按揭

有些朋友會考慮用「送贈」方式轉讓業權,希望節省聯名物業除名費用,尤其是印花稅。不過,這個做法的風險極高。銀行對於「送契樓」的按揭審批非常審慎,甚至可以說普遍不會批核。因為送贈契約在法律上可能被挑戰,例如送贈人如果在五年內破產,債權人有權追討該物業,這對銀行來說是巨大的風險。

稅務後果:稅務局仍有權力追收印花稅

另一個關鍵點是,即使物業是無償送贈,稅務局依然有權根據物業的市場估值去追收應繳的印花稅。所以,試圖透過送契來避稅,最終可能得不償失,而且物業還會因為難以申請按揭而變得難以轉售。

Q3: 甩名轉按,最高可申請多少成數的按揭?

審批標準:視同一般二手物業買賣處理

銀行在審批甩名轉按時,會將其視為一宗標準的二手物業買賣個案。承接業權的一方,就等同於買家,需要獨立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和壓力測試。

可用工具:合資格者可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以獲取高成數按揭

如果承接業權的一方符合資格,例如本身是首次置業人士,而且入息穩定,就可以申請按揭保險計劃。透過按揭保險,便有機會申請到高成數的按揭,具體成數會根據當時的按揭政策和物業價值而定。

Q4: 原有物業的按揭保險,會否影響甩名後再申請按保?

潛在影響:按保公司會重新審視總負債及自住需求

這個情況確實需要留意。如果你原本的聯名物業已經有按揭保險,當你甩名後去購買新物業,並再次申請按揭保險時,按保公司會將你的情況視為持有超過一個按揭保險物業。它們會重新評估你的總負債水平,而且會特別關注你的自住需求。

批核關鍵:證明甩名後的新置業為真實自住用途

批核的關鍵在於,你必須能夠提供充分的理據,去證明新購入的物業是真實的自住用途。例如,因為家庭成員增加而需要換樓,或者為了方便上班而搬遷。如果按保公司認為你的理據不足,或者懷疑物業並非自住,就有可能會拒絕你的新按保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