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除名手續懶人包:一文釐清戶籍刪除與業權「甩名」2大區別,詳解8大獲批原因、申請流程及費用

辦理居屋除名手續時,不少業主對應辦理「刪除戶籍」還是「業權轉讓(俗稱甩名)」感到困惑。事實上,兩者在目的、申請資格、程序及法律影響上截然不同,一旦混淆,隨時可能影響日後買樓資格,甚至被追討印花稅差額。許多人誤以為可藉「甩名」回復首次置業身份,但這其實是房委會一般不接納的申請理由。本文為您製作詳盡的「居屋除名懶人包」,首先釐清兩大概念的根本區別,再深入拆解房委會接納的8大業權轉讓原因、由填表到委託律師的完整申請流程、各項費用預算,以及在簽署轉讓契前的特殊除名情況。無論您是因家庭狀況轉變,還是有其他置業規劃,本文將助您一文睇清所有步驟與限制,避免誤墮陷阱。

居屋除名第一步:釐清「戶籍除名」與「業權轉讓(甩名)」

談及居屋除名手續,很多人第一時間可能會混淆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在開始任何申請之前,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先清晰分辨「戶籍除名」與「業權轉讓(俗稱甩名)」。這兩者的目的、程序和後果都大相逕庭,理解當中的分別,才能選擇正確的處理方法。

戶籍除名 vs 業權轉讓:目的、手續及影響比較

為了讓你更易掌握,我們直接比較兩者的核心差異。你可以將它們理解為一個是行政上的住戶資料更新,另一個則是涉及法律層面的物業擁有權變更。

戶籍除名:只更新住戶名單,不影響業權

戶籍除名,顧名思義,只是將某位家庭成員的姓名從該單位的住戶記錄中移除。這個操作純粹是更新房屋署的家庭成員名單,並不會觸及或改變物業的業權份額。換句話說,單位的業主是誰,在完成戶籍除名後並不會有任何改變。整個程序相對簡單,主要用於處理家庭成員遷出等情況。

業權轉讓(甩名):更改業主身份,程序較複雜

業權轉讓,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甩名」,則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涉及更改物業的法定擁有人,即是將其中一位或多位聯名業主的業權,轉移給戶籍上的另一位家庭成員。這個過程牽涉到法律文件、印花稅及房委會的嚴格審批,程序遠比戶籍除名複雜,而且並非隨時可以申請。

我應辦理哪種手續?3個問題快速評估

了解兩者的基本分別後,你可以透過以下3個問題,快速評估自己需要辦理哪一種手續:

  1. 你的最終目的是什麼?如果只是因為家庭成員結婚、移民或搬走,不再在單位居住,那麼辦理「戶籍除名」便已足夠。
  2. 是否涉及業權變動?如果你的目的是更改樓契上的業主姓名,例如離婚後將業權轉給其中一方,那就必須申請「業權轉讓」。
  3. 是否與購買其他物業有關?如果除名的目的是想回復首次置業身份(首置身份)以便購買新物業,你需要特別留意接下來的內容,因為這正是最核心和最易產生誤解的地方。

核心疑問:為回復首次置業身份應如何「甩名」?

這可以說是在處理居屋除名手續時,最多人關心的問題。很多人會想,既然我是聯名業主之一,只要將我的名字從居屋的業權中移除,不就可以回復「首置」身份,之後用較低的印花稅率去購買私樓嗎?這個想法很普遍,但現實操作卻是另一回事。

房委會政策解讀:為何不接納以「回復首置」為由的轉讓申請

根據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政策,資助房屋的原意是為合資格人士提供安居之所,而非作為業主獲取其他房屋或稅務優惠的踏腳石。因此,房委會絕對不會接納以「回復首次置業身份」為由而提出的業權轉讓申請。房委會設有嚴格的審批準則,只會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例如離婚、家庭成員身故等)才批准業權轉讓,我們會在後續章節詳細解釋。

稅務局潛在風險:小心被追討印花稅差額

更重要的是,即使申請人以其他合規理由成功獲批「甩名」,但若其後的行為被稅務局(IRD)認為真實目的是為了避稅,稅務局有權展開調查。一旦證實該業權轉讓是為了回復首置身份以購買新物業,稅局便可以追討從價印花稅(AVD)的差額,甚至可能加上罰款。這個潛在的財務風險絕對不能忽視。

【戶籍篇】居屋刪除戶籍申請指南

當家庭狀況有變,例如有成員遷出,就需要辦理居屋除名手續。這個程序正式名稱是「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目的只是更新住戶記錄,並不涉及業權變動。接下來,我們會一步步拆解整個申請流程,讓你對每個環節都有清晰的了解。

誰有資格申請刪除戶籍?

在開始申請前,首先要清楚誰有資格提出申請,還有你的物業是否適用。

適用房屋類型:涵蓋居屋、綠置居、租置計劃等

這份申請指南適用於大部分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單位,包括大家熟悉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還有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如果你的物業屬於以上任何一種,就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申請人身份要求:必須由所有業主共同提出

刪除戶籍的申請,必須由單位的所有業主共同提出。如果單位是聯名持有,那麼申請書上就需要所有聯名業主簽署。很重要的一點是,簽名式樣必須與當初簽署買賣合約時的完全相同,房屋署會以此作核對,所以簽署時要特別留意。

關鍵限制:「關鍵成員」的定義與除名豁免

在戶籍名單上,並非所有成員都可以隨時刪除,當中有一類成員受到特別限制,他們就是「關鍵成員」。

如何判斷誰是「關鍵成員」?

「關鍵成員」是指在當初申請購買居屋時,為了符合申請資格而必須加入的家庭成員。一般來說,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為了滿足「最少二人家庭」申請規定而加入的成員;第二類是為了滿足申請資格中「居港七年」規定而加入的成員。

為何設有兩年除名限制期?

房委會設立這個限制,是為了確保公共房屋資源的公平分配,防止有人利用家庭成員的名額以符合購買資格,然後在成功置業後迅速將其除名。因此,在正常情況下,關鍵成員必須在業主簽訂單位轉讓契據後的兩年內,保留在單位戶籍之中。

限制期內的特殊豁免情況

雖然設有兩年限制期,但房委會也明白家庭總有突發狀況。如果在限制期內,關鍵成員因為以下特殊情況需要刪除戶籍,房委會也會酌情考慮批准:

  • 該成員結婚,並需要建立自己的家庭。
  • 該成員因工作而獲得僱主提供的房屋福利。

刪除戶籍申請步驟全拆解

了解清楚資格和限制後,實際的申請步驟其實相當直接。

第一步:填妥申請表 (表格HD771C)

首先,你需要填寫一份名為「更改戶籍資料申請書(適用於資助自置居所計劃單位)」的表格,其編號是HD771C。這份居屋除名申請表需要清楚列明需要刪除的成員資料,以及刪除戶籍的原因。

第二步: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遞交申請時,你需要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以支持你的申請理由。例如,如果成員因結婚遷出,就需要提交結婚證書副本;如果是不幸離世,則需提交死亡證副本。房委會可能會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第三步:遞交申請及注意事項

填妥申請表並備妥文件後,就可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到單位所屬屋苑或屋邨的房屋事務經理辦事處。要注意的是,除了所有業主需要簽署外,因遷出而需刪除戶籍的成員,如果年滿十八歲,也需要在申請表上簽署。此外,戶籍一旦成功刪除,該成員日後將不能要求恢復戶籍,這是一個永久性的決定。

申請費用與處理時間

費用:免費辦理

辦理刪除戶籍的申請是完全免費的,房委會不會收取任何手續費。

處理時間:視乎個案複雜程度

申請的處理時間沒有一個固定標準,主要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以及你提交的文件是否齊全。如果資料無誤,一般處理時間不會太長。

【業權篇】居屋業權轉讓(甩名)嚴格條件與流程

談及居屋除名手續,許多人首先聯想到的是更改業權,也就是坊間常說的「甩名」。這與單純的戶籍變動不同,業權轉讓是真正改變物業的持有人,因此整個程序受到房屋委員會更嚴格的監管。這部分會詳細拆解居屋業權轉讓的條件、獲批原因以及完整申請流程。

為何居屋「甩名」受嚴格限制?

居屋業權轉讓的門檻相當高,並不是業主之間達成共識便能隨意進行。這背後有清晰的政策考量,主要目的是維持資助房屋的公平性。

政策原意:防止炒賣及濫用公共資源

居屋是政府以折讓價批出的資助房屋,旨在協助合資格的市民置業安居。為了防止有人利用這個政策漏洞,在短期內轉手圖利,或藉由「甩名」回復首次置業身份再購買其他物業,房委會設立了嚴格的轉讓限制,確保這些珍貴的公共資源能真正幫助有需要的人。

承讓人資格:必須為名列戶籍內的家庭成員

這是整個居屋業權轉讓申請中最基本,也是最關鍵的一項規定。業權的承讓人,也就是接收業權的一方,必須是該居屋單位名冊上已登記的家庭成員。換句話說,業權只能在現有的家庭成員之間轉移,不能轉給戶籍以外的任何人。

房委會接納的8大業權轉讓特殊原因

雖然限制嚴格,但房委會理解家庭總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只要符合以下八種獲接納的特定原因,並能提供充足的證明文件,業主便可以申請業權轉讓。

原因一:夫婦離婚或合法分居

因婚姻關係破裂,夫婦其中一方可申請將業權轉讓予另一方。申請時需要提交離婚的絕對判令或法庭命令、分居協議等法律文件。

原因二:家庭成員結婚遷出

戶籍內有成員因結婚而需要組織新家庭並遷出,可以申請將其業權轉讓給其他家庭成員。一般需要提供結婚證書副本。

原因三:家庭成員移民或長駐海外工作

若家庭成員決定移民或需要長期到海外工作,可以申請轉讓業權。證明文件包括外國居留批准信、或由僱主發出的海外工作證明連同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

原因四:家庭成員申請其他房屋福利

成員因符合資格申請其他資助房屋福利,例如公屋或其他的居屋計劃,而需要從現有居屋「甩名」,亦是可接納的原因。

原因五:家庭成員身故、病危或年滿65歲

當年邁(年滿65歲)、病重或已故的家庭成員是業主之一時,其業權可申請轉讓給戶籍內的其他成員。申請時需提交死亡證、醫生證明或年齡證明文件。

原因六:家庭成員破產

如果其中一位業主不幸破產,其業權可按法律程序轉讓。申請時必須附上由破產管理署發出的破產令等相關文件。

原因七:為現有戶籍內的配偶加名

這是「加名」而非「甩名」的特殊情況,即夫婦其中一方是業主,婚後可申請將配偶的名字加入業權,成為聯名業主。

原因八:轉讓予曾支付樓價的成員

假如戶籍內某位成員當初曾出資支付大部分首期,或長期負責按揭供款,業權也可申請轉讓給該位成員。申請時需要提供有力的付款證明,例如銀行轉帳紀錄、按揭還款紀錄等。

案例分析:從離婚、移民個案看申請竅門

在處理離婚或移民等個案時,申請成功的關鍵在於文件的齊全與清晰。例如離婚個案,除了離婚證明,法庭關於財產分配的命令是極具說服力的文件。而移民個案,單純的意向並不足夠,必須提供官方發出的居留批准文件,才能證明其必要性。準備文件時,最好先設想審批人員的角度,確保所有文件都能直接、有力地支持你提出的申請原因。

居屋「甩名」申請完整流程

了解清楚符合資格後,便可以進入實際的申請階段。整個流程清晰,跟隨以下步驟便能完成。

第一步:填寫業權轉讓申請書(HD7)

首先需要填寫房委會指定的居屋除名申請表,即「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HD7)」。表格上需要清楚列明轉讓雙方的資料、單位地址以及申請轉讓的原因。

第二步:備妥證明文件及繳付申請費

根據你所申請的轉讓原因,準備好所有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同時,需要繳付一筆申請手續費(現時為港幣2,950元),這筆費用不論申請成功與否,都不會退還。

第三步:遞交申請至相關租約事務管理處

將填妥的申請書、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以及付款證明,一併遞交到單位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第四步:等候審批及接收「轉讓同意書」

遞交申請後,房委會一般需要約六個星期時間進行審批。若申請獲批,你會收到一份名為「轉讓同意書」的正式文件,這是進行後續法律程序的關鍵。

第五步:委託律師辦理轉讓契據及補地價

收到「轉讓同意書」後,便可以正式委託律師辦理業權轉讓的法律文件,即「轉讓契據」。律師會協助處理所有法律事宜,以及在有需要時處理補地價的手續。

居屋「甩名」總成本計算:申請費以外的開支

辦理居屋業權轉讓,除了房委會的申請費,還涉及一系列其他開支,最好預先有預算。

律師費

這是最大的一筆開支。聘請律師草擬及處理轉讓契據的費用,視乎不同律師樓的收費標準,可以有很大差異。

房委會批核行政費

在某些情況下,房委會批出同意書後,可能還會收取一筆行政費用,建議在收到同意書後向署方查詢清楚。

印花稅 (釐印費)

業權轉讓等同於一次物業買賣,因此可能需要繳付印花稅。稅額會根據物業的估值以及轉讓雙方的關係(例如近親之間轉讓的稅率可能較低)來計算。

其他雜費 (如簽契費、轉按費等)

過程中還可能產生一些雜項開支,例如田土廳的註冊費、簽署契據的費用等。如果單位本身有按揭,轉讓業權時可能需要銀行同意,銀行或會收取轉按或更改按揭條款的手續費。

【特殊情況】未簽轉讓契據前如何辦理除名?

在處理居屋除名手續時,大部分情況是指入伙後的事。不過,人生總有計劃之外的變化。如果在揀樓之後,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據之前,家庭成員的狀況有變,例如有成員即將結婚或移民,需要更改申請上的家庭成員名單,這時就需要辦理一個特殊時期的除名申請。

適用時間點:揀樓後、簽契前

這個除名程序的申請時機非常關鍵,它只適用於一個很短暫的窗口期。申請人必須是在選定心儀的居屋單位之後,並且在與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簽訂樓宇轉讓契據之前,提出書面申請。一旦簽署了轉讓契據,業權就已經確立,之後想再變更就要遵循另一套更複雜的「業權轉讓」程序。

白表與綠表申請人:除名步驟差異

不論你是白表還是綠表申請人,處理這個階段的除名手續,都需要用到同一份申請表格。兩者的主要分別在於,綠表申請人因為本身是公屋住戶,所以需要多一個前置步驟。白表申請人則可以直接向房委會的資助房屋單位提出申請,程序相對直接一些。

申請程序與所需表格 (HD481-c)

整個申請流程其實很清晰。首先,你需要填寫一份名為「更改資助房屋計劃的申請內已登記的家庭成員」的申請書,表格編號是HD481-c。這份就是這個階段專用的居屋除名申請表。

填寫時,你需要清楚列明需要除名成員的資料和變更原因,並且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例如成員的結婚證書副本。很重要的一點是,申請書必須由所有買家,以及年滿十八歲、需要除名的家庭成員一同簽署。簽名式樣更必須與你最初遞交居屋申請時的簽名完全一樣,房委會職員會作嚴格核對。

綠表申請人注意:須先於公屋戶籍除名

如果你是綠表申請人,請特別留意這個步驟。在你向居屋銷售小組遞交更改成員的申請前,你必須先向自己所居住的公共屋邨租約事務管理處,申請在公屋租約上刪除該名家庭成員的戶籍。你需要等待公屋方面的除名申請獲批之後,才可以正式為新購的居屋單位辦理除名手續。這個次序不能錯,否則居屋的申請將無法處理。

居屋除名常見問題 (FAQ)

在處理居屋除名手續時,大家總會遇到一些相似的疑問。這裡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幫你釐清整個流程,讓過程更順暢。

Q1: 除名後,該家庭成員將來可以重新加入戶籍嗎?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答案是「不可以」。根據房屋署的規定,戶籍刪除是一項永久性的決定。一旦成員的名字從戶籍中移除,日後就無法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其戶籍身份。所以在遞交居屋除名申請表前,所有家庭成員都必須審慎考慮,確保這是大家共同的決定。

Q2: 業主可以單方面刪除配偶的戶籍嗎?

這是不可以的。房屋政策對配偶的居住權有很強的保障。除非出現非常特殊的情況,例如夫婦雙方已經合法離婚或其中一方不幸離世,並能提供法庭判令或死亡證等證明文件,否則業主不能單方面將配偶的戶籍刪除。

Q3: 聯名業主辦理「甩名」,是否需要所有業主同意?

是的,絕對需要。不論是辦理較簡單的「戶籍刪除」,還是涉及業權轉讓的「甩名」,只要單位由多於一位業主聯名持有,所有業主都必須在申請文件上共同簽署,表示同意。缺少任何一位業主的簽署,房屋署都不會受理該申請。這是確保所有業權人權益的重要程序。

Q4: 在整個除名過程中,最常見的申請錯誤是什麼?

在處理申請時,有幾個細節位特別容易出錯,導致申請被延誤或拒絕。
第一,簽名式樣不符。申請表上的簽名,必須與當初簽署買賣合約時的式樣完全一致。任何微小的差異都可能導致申請被退回。
第二,證明文件不齊全。例如申請刪除已婚子女戶籍時,忘記附上其結婚證書副本;或者申請業權轉讓時,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明文件支持申請理由。
第三,混淆申請目的。一份申請表只能處理一項申請,即「加名」或「除名」。如果需要同時處理,必須分開填寫兩份表格。
第四,忽略「關鍵成員」的限制。不清楚關鍵成員在簽訂轉讓契據後首兩年內不能除名的規定,導致申請不獲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