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突然離世,除了要面對沉重哀傷,還需處理繁瑣的身後事,當中以聯名物業的業權問題最令人頭痛。特別是香港常見的「長命契」(聯權共有),其業權繼承方式與一般遺產處理截然不同。究竟在生業主應如何處理業權?整個程序涉及哪些步驟、費用及需時多久?尚有按揭未供完又應怎辦?本文將為您提供詳盡的4步教學,由申請死亡證、聘請律師到更新土地註冊處記錄,並整合費用、時間及按揭處理的全面資訊,助您清晰、順利地辦妥長命契的業權繼承手續。
長命契 vs 分權共有:業權繼承大不同
處理長命契去世事宜時,首先要理解物業的共同持有方式,因為這直接決定了業權的繼承路徑。在香港,聯名物業主要分為「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和「分權共有」(俗稱分權契)兩種,它們在法律上的處理方式有天壤之別。了解兩者的差異,是處理後續手續的第一步。
聯權共有(長命契):「生存者取得權」原則
核心原則:業權自動歸屬尚存的共有人
長命契的核心概念是「生存者取得權」(Right of Survivorship)。你可以想像所有業主是一個單一的共同體,共同擁有整個物業。當其中一位業主過身,其業權會自動轉移給仍在生的其他共有人。例如,一對夫婦以長命契持有物業,若其中一方不幸離世,尚存的另一方便會自動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法律凌駕性:長命契優先於個人遺囑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法律原則。因為長命契死亡的業權是自動轉移的,所以這個法律效力會優先於逝者所訂立的任何個人遺囑。即使逝者在遺囑中寫明要將物業權益留給子女,法律上業權依然會歸屬予尚存的聯權共有人,而不會按照遺囑的意願分配。
處理流程:無需遺產承辦,僅需更新土地登記冊
由於物業業權不會成為逝者遺產的一部分,因此尚存的業主無需辦理複雜的遺產承辦手續。整個流程相對簡單,只需要委託律師,將已故業主的長命契死亡證副本連同相關文件交往土地註冊處登記,用以更新業權記錄,將逝者的名字從樓契中正式移除。
分權共有(分權契):按指定份額繼承
核心原則:業權份額視為逝者遺產
分權共有則完全不同。各業主以清晰的份額各自持有物業的一部分,例如業主A擁有60%,業主B擁有40%。當其中一位業主去世,他所持有的業權份額會被視為其個人遺產的一部分,並不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共有人。
法律依據:按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分配
由於業權份額已納入遺產,其分配方式將依據逝者的遺囑來決定。如果逝者生前沒有訂立遺囑,那麼其業權份額就會按照香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例如配偶或子女。
處理流程:必須完成正式遺產承辦程序
要繼承分權共有的業權份額,繼承人必須先向高等法院申請辦理正式的遺產承辦(Probate)。這是一個較為耗時和複雜的法律程序,完成後才能正式將逝者的業權份額轉移至繼承人名下。
如何分辨物業持有方式?
查閱樓契或土地註冊處註冊摘要 (Land Search)
要知道物業是以哪種方式持有,最直接的方法是查閱樓契正本。如果手上沒有樓契,可以委託律師或自行到土地註冊處進行土地查冊(Land Search),查閱物業的註冊摘要,上面會清楚列明業權的持有方式是「Joint Tenants」(聯權共有)還是「Tenants in Common」(分權共有)。
尋求律師專業意見
如果你對文件內容感到困惑,或者無法確定業權的性質,最穩妥的做法是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律師可以幫助你準確解讀法律文件,並為你提供清晰的指引。
長命契業權更新:4大步驟詳細教學
當家中發生長命契去世事宜,在生的業主需要辦理手續更新業權。整個過程並非想像中複雜,主要目的不是處理遺產,而是向政府部門更新物業的註冊紀錄。只要跟從以下四大步驟,便可以順利將已故親人的名字從樓契中移除,正式確立你的單獨業權。
步驟一:申領死亡證核證副本 (Certified True Copy)
申請途徑、費用及所需文件
處理長命契過身事宜的第一步,是取得一份官方認可的死亡證明文件。你可以親身或授權他人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的死亡登記處申請。申請時,你需要出示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提供已故者的資料,和你們之間的關係證明。申請死亡證的核證副本是需要付費的,具體費用可參考政府網站的最新公佈。
為何必須使用「核證副本」?
向土地註冊處提交文件,普通的影印本是不會被接納的。你必須提交死亡證的「核證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這是因為土地註冊處作為法定機構,處理業權等重要事宜時,必須依據具法律效力的文件。這份核證副本由入境事務處發出,證明其內容真實無誤,是辦理長命契死亡證更新的唯一有效文件。
步驟二:委託律師辦理(為何不能自行處理?)
自行處理的法律門檻與風險
雖然理論上業主可以自行辦理,但在實際操作上幾乎不可能。整個註冊程序受《土地註冊條例》和相關規例嚴格規管,條文複雜,一般市民難以完全掌握。假如提交的文件格式或內容有任何錯漏,土地註冊處會拒絕註冊,導致程序延誤,甚至產生額外費用。
律師的核心角色:草擬文件、監誓及確保合規
委託律師是必須的步驟,因為律師的角色遠不止是代為提交文件。律師會負責草擬一份名為「註冊摘要」(Memorial) 的關鍵法律文件,撮要死亡證的重點和業權變動的性質。更重要的是,這份摘要需要由合資格人士在監誓員面前宣誓核實其真確性,而律師正正具備這個資格。律師會確保整個流程的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規定,順利完成註冊。
步驟三:向土地註冊處提交業權轉移文件
主要文件:死亡證副本及相關註冊摘要
當所有文件準備妥當後,律師便會代表你向土地註冊處提交申請。核心文件只有兩份:已故業主的死亡證核證副本,以及由律師草擬和簽署的註冊摘要。這兩份文件共同構成了業權因長命契死亡事件而轉移的法律基礎。
土地註冊處的註冊流程與時間預估
律師遞交文件後,土地註冊處會審核文件的準確性及合規性。審核無誤後,便會將文件正式註冊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一般而言,整個註冊過程大約需要數星期至一個月左右,具體時間會因應個案量而有所不同。
步驟四:完成註冊,確認業權成功更新
註冊完成的法律效力
當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後,代表已故業主的名字已從物業的官方紀錄中正式移除。從法律層面看,尚存的業主已成為該物業的唯一擁有人,擁有百分之百的業權。完成此步驟後,你才可以自由地將物業出售、出租或申請轉按。
如何查冊核實已故業主姓名已被移除
想確認業權是否已成功更新,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在註冊完成後,委託律師或自行透過網上系統進行一次新的土地查冊 (Land Search)。在最新的查冊報告上,業主一欄應該只會顯示你的名字,這就代表整個因長命契過身而起的業權更新程序已圓滿結束。
辦理費用、時間及按揭處理全解析
處理長命契去世事宜,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要花多少錢?」和「要等多久?」。如果物業還有按揭未供完,在家人死亡後情況又會怎樣處理呢?這部分我們會逐一拆解,讓你對整個流程的開支、時間和按揭安排有個清晰的預算。
費用一覽:律師費及政府收費
律師收費市場參考
辦理長命契業權更新,最主要的開支是律師費。市場上,律師樓處理這類手續的收費大約由數千港元起,費用會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而定。這筆費用通常已包括草擬法律文件、核實長命契死亡證副本、向土地註冊處提交文件等所有服務,讓你省卻處理繁複法律程序的煩惱。
土地註冊處登記費用
除了律師費,還需要向政府支付登記費用。根據土地註冊處的現行收費標準,註冊一份死亡證的費用為港幣230元。如果該文件影響多於一個物業,費用則為港幣430元。
其他雜項開支(如查冊費)
另外,律師在處理過程中需要進行物業查冊(Land Search),用以確認業權的最新狀況。這會產生數十元至百多元不等的查冊費用,這些都是一些小額但必要的開支。
處理時間:由準備文件到完成註冊
整個流程的預計時間線
整個流程由你取得死亡證核證副本並委託律師開始,直到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手續,一般需時約數星期至兩個月。當中包括律師準備文件、你簽署確認,以及土地註冊處本身的處理時間。你的律師會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給你一個較準確的時間預估。
延誤處理的潛在後果與影響
雖然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必須在長命契其中一位業主過身後的指定期限內完成業權更新,但延遲處理可能會為日後帶來不便。例如,當你計劃出售物業或申請轉按時,買家或銀行的律師會發現業權記錄未更新,屆時便需要急忙補辦手續,這不但會拖慢整個交易進度,甚至可能影響交易的順利完成。
物業按揭處理:尚有按揭未供完點算好?
通知銀行的責任與標準程序
在生業主有責任主動通知承造按揭的銀行,並提供已故業主的死亡證副本。這是處理後續按揭事宜的第一步,銀行會根據你的通知著手更新貸款記錄和進行後續評估。
銀行對在生業主的財務狀況審查
銀行收到通知後,很大機會會重新評估在生業主的財務狀況。這是因為當初批出按揭時,銀行是考慮了所有業主的總收入和還款能力。現在其中一位業主不幸離世,銀行需要確認單憑在生業主的收入,是否仍然足以應付每月的按揭供款,甚至可能要求你重新進行壓力測試。
按揭重組或重新申請的可能性
審查過後,結果有幾種可能。如果銀行認為你的還款能力沒有問題,按揭貸款或許可以維持不變。但如果銀行認為風險有所增加,可能會要求你重組按揭條款、增加擔保人,甚至要求你重新申請按揭。提早與銀行坦誠溝通,了解清楚他們的具體要求,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最好方法。
常見問題 (FAQ):拆解長命契繼承迷思
關於長命契去世後的業權處理,坊間總有不少疑問。處理家人長命契過身事宜時,清晰了解法律細節非常重要。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為你一次過清晰解答。
遺囑列明將物業留給子女,但物業是長命契,應如何處理?
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誤解,但法律原則十分清晰:長命契的效力是優先於遺囑的。長命契的核心是「生存者取得權」原則,當其中一位聯權共有人死亡,其業權會自動、即時地轉移給在生的其他共有人。這代表物業的業權根本不會被視為已故者的遺產,因此遺囑中關於此物業的任何指示都是無效的。所以,即使遺囑另有安排,物業的業權最終仍會由在生的長命契持有人繼承。
若所有長命契持有人(如夫婦)同時身故,業權會怎樣?
這是一個相對罕見但法律上有明確處理方式的情況,例如在意外中夫婦同時離世。根據香港《財產繼承(同時死亡)條例》,如果無法確定各持有人離世的先後次序,法律上會推定較年長者先於較年輕者身故。換言之,業權會先由較年長者轉移給較年輕者,然後再納入較年輕者的遺產之中。最終,整個物業會按照較年輕者的遺囑,或者無遺囑繼承法來進行分配。
辦理長命契業權更新手續有沒有法定期限?
法律上並沒有硬性規定一個辦理長命契死亡證註冊的法定期限。然而,我們強烈建議應盡快處理。拖延處理可能會在日後出售或轉按物業時,引起程序上的混亂和延誤。假如在生的業主也不幸突然離世,業權問題會變得更加複雜,處理手續和時間亦會大增。所以,及時更新土地登記冊的資料,確保業權清晰,是保障自身權益的最佳做法。
成功更新業權後,可否馬上賣樓或轉按?
絕對可以。當你向土地註冊處成功登記了已故業主的長命契死亡證,並將其姓名從登記冊上移除後,在法律上你已經是物業的唯一擁有人。你擁有完全的業權,自然有權決定將物業出售、出租或申請轉按。假如物業本身尚有按揭,你需要先與相關銀行溝通,處理好按揭轉移或清還等事宜,之後便可自由處理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