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轉名】想轉業主或戶主?一文看懂5大關鍵:申請資格、條件、流程、文件及常見陷阱全攻略

因家庭成員身故、移民或家庭狀況有變,需要處理「公屋轉名」?這過程看似複雜,但關鍵在於釐清你處理的是租住公屋的「轉戶主」,還是已購資助房屋的「轉業權」,兩者的申請資格、條件及流程截然不同。本文將為你一文整合兩大情況的轉名攻略,由申請資格、審查準則、詳細流程、所需文件,到轉名後對租金或按揭的影響,以至常見的申請陷阱都逐一拆解,助你清晰預算,順利完成所有手續。

公屋轉名:轉戶主 vs 轉業權,你屬於哪一種?

當大家考慮進行公屋業主轉名,第一步並非立即準備文件,而是要先釐清一個關鍵問題:你正在處理的,究竟是「轉戶主」,還是「轉業權」?很多人會將公屋屋主轉名這件事混為一談,但這兩者其實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適用的房屋類型、申請條件和程序都有很大分別。

「轉戶主」與「轉業權」的關鍵分別

簡單來說,兩者最大的分別在於你所居住的單位是租住,還是已經購入。

「轉戶主」是指變更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約上的主要承租人姓名。整個過程主要由房屋署負責審批,不涉及物業契約的變更。

「轉業權」則是指更改已購入的資助出售房屋(例如租置計劃單位、居屋)的業主姓名。這是一個正式的法律程序,涉及律師和土地註冊處的業權記錄變更。

因此,兩者的公屋轉名資格和公屋轉名條件完全不同,需要準備的公屋轉名文件亦有天壤之別。

快速辨別:租住公屋(轉戶主)

如果你的單位是向房屋署租用,每月需要繳交租金,手上並沒有樓契,那你需要處理的就是「轉戶主」。你的目標是將租約上的戶主姓名,轉給單位內另一位合資格的家庭成員。

快速辨別:已購資助房屋(轉業權)

如果你的單位是經由「租者置其屋計劃」或購買其他資助房屋(如居屋、綠置居)而購入,你已經是單位的註冊業主,並持有樓契,那麼你需要辦理的就是「轉業權」。這個過程等同於將物業的擁有權轉贈給另一位合資格的家庭成員。

情況一:租住公屋轉名(轉戶主)全攻略

談及租住公屋的公屋業主轉名,其實我們處理的是「轉戶主」的程序,這與已購入的資助房屋的「轉業權」是兩回事。如果你和家人正租住公屋,而戶主因各種原因需要變更,這部分就是為你準備的。整個公屋屋主轉名程序有清晰的條件和步驟,讓我們一步步了解清楚。

公屋轉戶主申請條件

要成功申請公屋轉名,首先要符合房署訂立的特定公屋轉名條件。房署批出新租約(俗稱轉戶主)的前提,通常是基於現有戶主的狀況出現了重大改變。主要情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戶主身故

最常見的轉戶主情況,就是現任戶主不幸離世。當戶主身故後,租約上的其他家庭成員可以申請成為新戶主,繼續在單位居住。

戶主遷出(例如:移民、結婚、入住安老院)

如果戶主決定遷出公屋單位,並且不再回來居住,也可以申請轉戶主。房署接納的遷出理由相當明確,例如戶主決定移民海外、結婚後遷往配偶居所,或是因年長而需要入住安老院舍。

因家庭狀況改變(例如:購買資助房屋)

另一種情況是家庭狀況的轉變。舉個例子,戶主家庭成功抽中並購買了綠置居或居屋單位,按照規定需要交還現居的公屋。但是,如果單位內有其他家庭成員並未一同購買新單位,而且會繼續住在該公屋,戶主就可以申請將戶籍轉讓給這位成員。

誰可成為新戶主?資格審查詳解

了解可以申請轉名的情況後,下一個關鍵問題是:誰才有公屋轉名資格成為新戶主?房署對此有嚴格的審查機制,確保公屋資源能妥善分配。

基本資格:必須為單位內在冊家庭成員

這是成為新戶主最基本的門檻。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申請,新的戶主都必須是原本已登記在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換句話說,一個從未在戶籍內的人,是無法透過這個機制「空降」成為新戶主的。

經濟狀況審查:「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除了身份要符合,新戶主申請人通常還需要通過經濟狀況審查。這包括兩大部分:
1.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房署會審核新戶主家庭的總入息及總資產淨值,確保沒有超出當時公屋申請的限額。
2. 住宅物業權審查: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能在香港持有任何住宅物業。
這兩項審查是確保公屋資源留給有需要家庭的重要關卡。

可獲豁免審查的特殊情況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新戶主申請人可以獲得豁免,不需要進行上述的經濟狀況審查。這些情況體現了政策的人情味,主要包括:
* 新戶主是前戶主的在生配偶。
* 家庭成員全部年滿60歲或以上。
* 家庭成員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綜援)。
* 家庭成員正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

公屋轉戶主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

清楚公屋轉名資格後,就可以準備進入申請程序。整個流程主要分為三個步驟,準備充足的公屋轉名文件是成功的關鍵。

第一步:索取及填寫指定表格

首先,申請人需要前往所屬屋邨的辦事處,索取並填妥「轉換戶主申請書」。如果申請人需要接受經濟狀況審查,則要同時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第二步:準備相關證明文件(身故證、關係證明等)

下一步是準備證明文件。你需要根據申請原因提交不同的文件,例如:
* 戶主身故:需要戶主的死亡證副本。
* 戶主遷出:需要戶主的新住址證明、結婚證明書或移民文件副本等。
* 通用文件:所有申請人都需要提交與舊戶主的關係證明文件,例如出世紙或結婚證明書。

第三步:遞交申請及等候房署審批

將填妥的表格和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一併交回屋邨辦事處。之後就是等候房署的審批。房署職員會審核你提交的資料,並在有需要時聯絡你補充文件或進行會面。

審批時間及流程總覽

一般來說,在收齊所有文件後,房署的審批時間約需數星期至數月不等,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整個流程包括核實文件、進行家訪(如需要)、審查經濟狀況(如適用),最後發出書面通知告知申請結果。

轉戶主後的兩大潛在影響

成功轉為新戶主後,有兩件事情可能會隨之改變,值得你預先了解和規劃。

租金調整:家庭入息如何影響新租金?

新戶主的家庭總入息,會直接影響單位的租金水平。如果新戶主家庭的總入息超過了公屋入息限額,便需要繳交額外租金。根據現行富戶政策,入息超額的水平分為不同級別,租金可能是倍半甚至是雙倍。

「寬敞戶」風險:家庭人數減少會否導致調遷?

當戶主遷出或離世後,如果單位內的家庭成員人數減少,可能會導致人均居住面積超出房署的編配標準,因而被界定為「寬敞戶」。被列為寬敞戶的家庭,房署有機會要求他們調遷至面積較小的單位,以更有效地運用公屋資源。

情況二:已購資助房屋轉名(轉業權)指南

假如你已經是資助房屋的業主,例如居屋或租者置其屋單位,現在想進行公屋業主轉名,那麼你處理的其實是「業權轉讓」,這和租住公屋的「轉戶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整個過程牽涉法律程序和房委會的嚴格審批,我們一步一步來了解清楚。

資助房屋轉業權的先決條件

在深入了解房委會接納的轉讓原因之前,首先要清楚兩個不可動搖的大前提。所有公屋轉名條件都必須基於這兩點,否則申請基本上不會獲批。

條件一:必須為無償轉讓(送契)

這點非常重要。除了業主不幸破產的特殊情況外,所有資助房屋的業權轉讓,都不能涉及任何金錢交易。簡單來說,就是業主將物業當成「禮物」送給家庭成員,法律上稱為「送契」(Deed of Gift),而不是買賣。這是為了防止有人利用內部轉讓,變相將未補地價的單位出售圖利。

條件二:承讓人必須為在冊家庭成員

接收業權的新業主,亦即「承讓人」,必須是該單位名冊上已登記的家庭成員。唯一的例外,是因業主去世而根據遺囑或遺產法進行的繼承,承讓人有機會是非在冊成員。這個規定確保了資助房屋資源會繼續留在原有家庭之中。

房委會接納的10大轉讓原因

房委會只會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批准業權轉讓。符合以下的公屋轉名資格,申請獲批的機會就較大。他們大致歸納了10個常見原因:

家庭狀況改變:結婚、離婚、分居、配偶加入

家庭結構的轉變是最常見的理由。例如業主結婚後,想加入配偶成為聯名業主;或是夫婦離婚、分居,根據法庭命令或雙方協議,將業權轉給其中一方。

個人狀況改變:移民、年滿65歲、身患危疾

業主個人狀況的重大改變也是考慮因素。例如業主決定移民或需要長期在海外工作;年滿65歲,希望將資產提早交給家人;又或者不幸身患危及生命的嚴重疾病,都可以申請將業權轉讓。

財務及繼承:業主去世、破產、家庭成員曾付大額款項

這類情況涉及財務及遺產安排。當業主去世,業權便需要根據遺產繼承程序轉名。若業主被頒令破產,其資產(包括樓宇)的處理也可能涉及業權轉讓。此外,假如有家庭成員能證明當初曾支付大部分首期或長期負責按揭供款,亦可成為轉讓業權的有力理由。

資助房屋轉業權申請程序及費用

整個申請公屋屋主轉名的過程環環相扣,涉及房委會、律師、銀行等多方,大家需要清晰了解每一步的目標和所需文件。

第一步:向房委會遞交申請及繳付手續費

首先,你需要向房委會索取並填寫「業權轉讓申請書」,連同詳細的轉讓原因及相關的公屋轉名文件副本(例如結婚證明、法庭命令、醫生證明等)一併遞交。遞交申請時,需要繳付一筆不可退還的申請手-續費(現時為港幣$3,020)。

第二步:取得「轉讓同意書」

房委會在收到申請和所需文件後,一般需要約六個星期進行審批。如果申請獲批,你便會收到一份由房委會發出的「轉讓同意書」。這份文件是整個轉名程序的關鍵,代表官方批准了你的申請。

第三步:聘請律師處理轉讓契據及繳付審批費

收到同意書後,你便需要自行聘請律師,處理轉讓契據(或送贈契據)的草擬工作。律師擬備的契據初稿,必須呈交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進行審批。此步驟需要再繳付另一筆不可退還的法律文件審批費(現時為港幣$2,630)。

第四步:處理銀行按揭及簽署文件

如果單位仍有按揭貸款,你必須通知承按銀行,並處理按揭轉變的相關手續。待所有法律文件獲房委會及銀行批准後,便可以安排新舊業主簽署正式的轉讓文件。

第五步:完成田土廳註冊,正式轉名

律師會將已簽署的轉讓契據送交土地註冊處(田土廳)進行註冊。一經註冊,業權便正式轉移至新業主名下,整個轉名程序便告完成。記得完成後要通知屋邨辦事處更新紀錄。

轉讓業權前必讀:按揭處理及有效期

在啟動轉名程序前,有兩個非常重要的事項你必須預先了解,否則可能令過程變得複雜,甚至要推倒重來。

如何處理單位現有的按揭貸款?

轉讓業權會直接影響按揭契約。你必須在取得房委會同意書後,立即與承按銀行聯絡。銀行可能會要求新業主重新申請按揭,並對其進行入息審查。若新業主無法通過審查,銀行有權不批出新按揭,這會直接阻礙轉讓程序。因此,預先評估新業主的財務能力是十分重要的一環。

「轉讓同意書」一年有效期的重要性

房委會發出的「轉讓同意書」並非永久有效,其有效期只有一年。你必須在 這一年內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包括聘請律師、取得銀行同意、簽署及註冊契據。假如因任何原因(例如家庭成員間的爭議或銀行審批延誤)而錯過了一年期限,同意書便會失效,屆時你需要重新申請並再次繳付所有費用。

公屋轉名陷阱:3大常見錯誤及解決方案

辦理公屋業主轉名手續時,過程看似直接,但其實隱藏了幾個常見的陷阱。許多申請人因為忽略了某些細節,導致申請延誤甚至要重新來過,浪費了時間和金錢。了解這些常見錯誤和解決方案,可以讓你的轉名過程順暢很多。

陷阱一:簽名式樣不符導致申請延誤

一個最常見又最容易被忽視的陷阱,就是簽名式樣不符。房屋委員會在審批公屋轉名文件時,會嚴格核對業主在申請表上的簽名,是否與當年簽署樓宇買賣合約或轉讓契據上的簽名完全一致。如果簽名有明顯出入,例如由繁複的簽名變為簡潔的簽名,申請就可能會被要求補交文件或直接延誤。

解決方法很簡單,就是在簽署任何申請文件前,先找出當年的樓契或買賣合約,仔細核對舊有的簽名式樣。最好先練習幾次,確保落筆時的簽名與紀錄一致。如果你的簽名習慣多年來已經改變,並且無法模仿舊簽名,最好先向房委會查詢處理方法,避免申請被退回。

陷阱二:忽略銀行按揭同意,可構成違約

如果你的單位仍有銀行按揭,這一步就絕對不能跳過。任何業權上的變動,都必須事先取得承按銀行的同意。在未得到銀行書面同意下自行轉讓業權,會違反按揭貸款協議。銀行有權視之為違約行為,最嚴重的情況是銀行會要求你立即全數清還餘下的貸款(俗稱「call loan」)。

因此,在向房委會遞交轉名申請的同時,你必須主動聯絡你的按揭銀行。你需要了解銀行就轉讓業權的內部程序和要求。銀行可能需要新的承讓人進行信貸評估,或者要求重新簽訂按揭文件。及早與銀行溝通,取得他們的原則性同意,是保障自己免於違約風險的關鍵一步。

陷阱三:因家庭糾紛錯過同意書一年有效期

當房委會批准你的轉名申請後,會發出一封「轉讓同意書」,但這封同意書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你必須在一年內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包括聘請律師、簽署轉讓契據及到田土廳註冊。一年時間看似充裕,但如果家庭成員之間在最後關頭出現意見分歧或糾紛,整個過程就可能被拖延。

例如,有成員不願意合作簽署文件,或者對轉讓條款有異議,處理這些糾紛會消耗大量時間。一旦錯過了同意書的一年有效期,你就必須從頭開始,重新遞交申請並再次繳付所有費用。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在申請前,與所有相關家庭成員進行充分溝通,確保大家對轉名安排有一致共識。取得同意書後,就應該立即聘請律師跟進,切勿拖延到最後一刻。

公屋轉名常見問題 (FAQ)

在了解整個公屋轉名的申請資格和流程後,你可能還會對實際操作中的費用、稅務和家庭成員之間的協調問題感到好奇。以下我們整理了幾個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希望能幫你釐清思路。

轉名總費用(包括律師費)預算要多少?

這個問題的答案,主要取決於是「租住公屋轉戶主」還是「已購資助房屋轉業權」。

對於租住公屋的轉戶主申請,因為它本質上是行政手續,所以過程相對簡單,通常不涉及律師和額外的大額費用,只需跟從房署的指引遞交文件即可。

但如果是已購資助房屋的業權轉讓,情況就複雜得多,費用也高得多。總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房委會手續費:首先,你需要向房委會遞交申請,並繳付一筆不可退還的申請手續費(現時為港幣$3,020)。申請獲批後,律師草擬的轉讓契據也需要交給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審批,這又涉及另一筆不可退還的審批費(現時為港幣$2,630)。這些費用有機會調整,所以申請前最好向房委會查詢最新金額。
2. 律師費:由於業權轉讓是法律程序,你必須聘請律師處理「送契」(Deed of Gift)手續。不同律師樓的收費差異可以很大,一般處理送契的費用大約由港幣數千元至萬多元不等。如果單位仍有按揭,處理起來會更複雜,律師費也可能相應增加。
3. 印花稅:即使是無償的「送契」,稅務局仍會根據物業的市值計算印花稅。不過,近親之間的轉讓(例如父母轉給子女、夫妻之間)有機會申請豁免。這部分比較複雜,你的律師會提供專業意見和協助計算。
4. 其他雜費:例如銀行處理按揭變更可能收取的手續費、土地註冊處的註冊費等。

總括而言,已購資助房屋的公屋業主轉名,整個過程的總開支預算,連同各項手續費和律師費,保守估計需要預留最少港幣一萬五千元或以上,實際金額視乎律師收費和印花稅情況而定。

轉名後再賣樓,印花稅或利得稅如何計算?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尤其對於透過「送契」方式完成公屋業主轉名的單位,處理不當可能會引發高昂的稅務支出。

首先是額外印花稅 (SSD) 的問題。稅務局會將「送契」視為一次業權轉讓。新業主(承讓人)接收物業後,持有物業的年期會由零開始重新計算。假如新業主在接收單位後的指定期限內(例如兩年內)將其出售,便需要繳付高昂的額外印花稅。所以,如果短期內有賣樓的打算,用送契方式轉名絕對不是理想選擇。

其次是利得稅的計算。一般情況下,出售自住物業的收益可豁免利得稅。但是,以送契方式獲得的物業,其購入成本在稅務上可能被視為零。這代表日後賣出物業時,整筆賣出價扣除相關費用後,都可能被視為利潤。雖然稅務局會按個別情況評估,但這無疑增加了未來被徵稅的風險。

因此,在決定轉名後是否賣樓前,強烈建議先諮詢律師或會計師的專業意見,全面評估潛在的稅務影響。

家庭成員對轉名有爭議應如何處理?

家庭內部的和諧,是順利完成公屋轉名的關鍵。如果家庭成員之間對轉名一事存在分歧,處理起來確實會很棘手。

首要的解決方法是坦誠溝通。家人之間應該坐下來,平心靜氣地討論轉名的原因、對各成員的影響、以及未來的居住安排。很多時候,爭議源於資訊不透明或對未來的不安感,清晰的溝通有助化解誤會。

如果自行溝通無效,可以考慮尋求第三方協助。例如,可以邀請一位家庭成員都尊重和信任的長輩作調解。對於租住公屋的家庭,也可以聯絡屋邨的社工尋求協助。專業的家庭調解服務也是一個好選擇,調解員能以中立的角色引導各方達成共識。

假如爭議涉及已購資助房屋的業權和金錢利益,而且無法透過協商解決,最後一步可能就是尋求法律意見。每位家庭成員都可以諮詢獨立的律師,了解自己的法律權益,特別是那些曾經為購買單位出資但並非業主的家庭成員。

必須要明白,房屋署的角色是根據公屋轉名條件審批申請,他們不會介入家庭內部的糾紛。如果因為爭議而導致無法集齊所有必需的公屋轉名文件和簽名,申請程序便無法繼續。所以,解決內部矛盾是啟動轉名程序的第一步。

【實用工具】公屋轉名文件核對清單 (Checklist)

準備申請公屋業主轉名或戶主轉名時,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備妥所有文件。一份齊全的公屋轉名文件檔案,能讓整個申請過程順暢許多。由於租住公屋和已購資助房屋的性質不同,所需文件亦有分別,以下我們為你整理了兩份清晰的核對清單,讓你一目了然。

租住公屋轉戶主所需文件清單

處理租住公屋的戶主變更,主要向房屋署證明新戶主符合公屋轉名資格和條件。文件相對直接,核心是證明戶主變更的原因及新戶主的資格。

基本文件:
* 填妥的「轉換戶主申請書(表格 HD465C)」
* 現戶主及建議新戶主的身份證副本
* 戶主與所有家庭成員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出世紙、結婚證書)

按情況提交的證明文件:
* 若因戶主身故:
* 前戶主的死亡證副本

  • 若因戶主遷出:
  • 前戶主的新住址證明副本(例如:租約、水電煤費單)
  • 遷出的原因證明文件副本,例如:
  • 結婚:結婚證書副本
  • 移民:外國居留批准信或簽證副本
  • 入住安老院:安老院發出的證明文件副本

  • 建議新戶主所需文件:

  • 填妥的「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如需要接受經濟狀況審查)
  • 相關的入息及資產證明文件

已購資助房屋轉業權所需文件清單

已購資助房屋的業權轉讓,涉及法律程序和房委會的嚴格審批,因此文件要求更為詳盡和嚴謹。

第一階段:向房委會申請「轉讓同意書」

  • 基本申請文件:
  • 填妥的「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 HD7)」
  • 轉讓人(現業主)及承讓人(新業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 繳付申請手續費的劃線支票

  • 按轉讓原因提交的證明文件(只須提交與申請原因相關的文件):

  • 因離婚/分居: 絕對判令(Decree Absolute)及相關法庭命令副本,或分居協議副本
  • 因業主去世: 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副本、死亡證副本
  • 因移民/長居海外: 外國入境批准信、居留簽證或護照副本
  • 因業主年滿65歲: 業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 因業主身患危疾: 由註冊西醫簽發的醫療報告或證明文件副本
  • 因家庭成員曾付大額款項: 證明曾支付首期或長期供款的銀行紀錄、轉賬證明等文件副本
  • 因業主破產: 破產令及破產管理署發出的相關同意書副本

第二階段:取得同意書後辦理法律手續

  • 房委會發出的「轉讓同意書」正本
  • 由律師草擬的轉讓契據(Deed of Gift)或相關法律文件
  • 如單位仍有按揭,須準備銀行發出的按揭貸款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