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慳稅回復首置身份?房屋轉名手續4大步驟全攻略:專家拆解成本、風險與三大慳稅秘訣

在香港高昂的樓價下,政府為遏抑樓市炒風而設的「辣招稅」,特別是從價印花稅 (AVD) 第1標準,令添置物業的成本大增。因此,不少聯名業主希望透過「甩名」(即內部轉讓),將其中一方的業權轉讓予近親,從而回復「首次置業」身份,以便日後再入市時能慳下一筆可觀的稅款。然而,房屋轉名手續牽涉複雜的法律程序、按揭申請、成本計算及潛在風險,稍有不慎隨時得不償失。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房屋轉名的四大步驟,深入比較「轉讓契」與「送讓契」的利弊,並提供三大合法慳稅秘訣、詳細成本預算及風險評估清單,助您在規劃家庭資產時,作出最精明決策。

房屋轉名基礎:了解甩名目的、近親定義與恢復首置身份優勢

房屋轉名手續的核心概念:釐清甩名、內部轉讓與近親關係

「房屋轉名手續」的常見稱謂:甩名與內部轉讓

談到房屋轉名,這其實是家庭理財中一個常見且重要的操作。在日常溝通中,你可能會聽到「甩名」或者「內部轉讓」這些說法,它們指的都是同一回事,就是將聯名物業的其中一方業權,轉移給另一方。整個過程就是一套正式的房屋轉名手續。

「近親」的法律定義:配偶、父母、子女及兄弟姊妹

進行這類內部轉讓時,對象通常是「近親」。根據稅務條例,近親的定義相當清晰,主要包括你的配偶、父母、子女,還有兄弟姊妹。只有在這些關係之間進行業權轉讓,才可以享受到稅務上的便利。

辦理房屋轉名手續的主要目的:家庭財務規劃與稅務優化

那麼,大家為何要辦理房屋轉名手續呢?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其中一位家庭成員恢復「首次置業人士」(首置)的身份。這是一個策略性的財務規劃,目標是為家庭未來再購入物業時,能夠合法地節省稅款和降低置業門檻。值得一提的是,私人樓宇的房屋轉名手續,跟需要經房屋署轉名的資助房屋,在規則和程序上有根本性的分別,後者限制會多很多。

恢復「首次置業」資格的稅務與按揭優勢

稅務優勢:適用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恢復首置身份的最大好處,直接體現在印花稅上。當你以首置身份買樓時,只需根據「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繳稅,稅率由$100至最高4.25%不等,視乎樓價而定。相反,如果是非首置人士,就要繳付劃一稅率的從價印花稅,成本相差可以非常巨大。

按揭優勢:符合申請高成數按揭保險資格

另一個非常實際的優勢是關於申請按揭。成為首置人士,代表你符合資格申請按揭保險計劃,承造高成數的按揭,例如八成甚至九成。這意味著購買新物業時,需要準備的首期資金可以大幅減少,讓你的置業計劃更具彈性。

解構如何透過房屋轉名手續,合法恢復首置身份

整個操作的邏輯其實很簡單。假設你和家人聯名持有一個物業,你可以透過合法的房屋轉名手續,將你持有的業權以買賣形式轉讓給你的近親。當交易完成後,你的名字就會從該物業的業權上移除,你就成功「甩名」,並重新獲得寶貴的首次置業資格,為下一次入市做好準備。

轉名方法比較:轉讓契 (Assignment) vs 送讓契 (Deed of Gift) 風險分析

談及房屋轉名,法律上主要有兩種途徑,分別是「轉讓契」與「送讓契」。這兩種方式的法律性質和風險截然不同,選擇正確的方法是整個房屋轉名手續中至關重要的一環,直接影響日後的按揭申請與物業價值。

轉讓契 (Assignment):最穩妥的有償轉讓方式

在所有近親轉讓的個案中,透過「轉讓契」完成是目前最標準和最穩妥的做法,能夠有效保障雙方的權益。

法律性質:被視為一次正式的物業買賣

從法律層面看,使用轉讓契進行轉名,其實就是一宗完整的物業買賣交易。即使轉讓在近親之間進行,整個過程依然會依循正式的買賣程序,當中會訂明一個「成交價」,確立這是一次有償轉讓。

操作流程:由律師處理買賣合約及轉讓契,無需地產中介

由於是家庭成員之間的內部轉讓,雙方早已達成共識,所以完全不需要地產代理的參與,可以省卻佣金開支。整個流程會直接交由律師事務所處理,律師會負責草擬具法律效力的買賣合約及最終用作註冊的轉讓契。

核心優點:業權清晰,銀行樂於批出按揭

採用轉讓契的最大好處,是能夠確保業權清晰、無爭議。因為這是一次有價值的正式交易,物業的業權紀錄完整,所以銀行會視之為正常的市場交易。承讓人(新業主)日後不論是為物業申請按揭,或是未來打算將物業加按套現或轉售,過程都會非常順暢。

送讓契 (Deed of Gift):風險極高的無償贈與方式

送讓契是另一種轉名方式,但操作上隱藏著極高的風險,一般情況下專業人士都不會建議採用。

法律性質:將業權無償贈與,不涉及金錢代價

送讓契的本質是「贈與」,即業主將物業當作一份禮物,無條件地送給另一方。整個過程不涉及任何金錢代價,法律上稱之為無償贈與。

按揭風險:銀行極難為五年內的「送契樓」批核按揭

這是送讓契最大的致命傷。所有銀行幾乎都不會為透過送讓契轉名後五年內的物業(俗稱「送契樓」)批出任何按揭貸款。其原因是,根據香港的《破產條例》,如果原業主(送贈人)在送出物業後的五年內不幸破產,其破產受託人有權向法庭申請,推翻該次贈與,並取回物業用作償還債務。這種業權可能被追討的潛在風險,令銀行無法接受這類物業作為抵押品。

稅務風險:稅務局仍會按市價評估及徵收印花稅

另一個常見誤解是以為送贈就不用繳付印花稅。事實上,稅務局並不會因為成交價為零而豁免印花稅。稅務局會自行評估該物業的市場價值,並以此估價作為基礎,向承讓人徵收全額的從價印花稅。因此,想藉送讓契節省稅款是完全不可行的。

最終建議:在任何情況下,均應避免使用送讓契辦理轉名

總結而言,送讓契既不能節省稅款,更會導致物業在長達五年的時間內陷入無法買賣或按揭的困境,使其價值大打折扣。因此,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法律理由,否則在處理私人物業的轉名事宜時,都應堅決採用「轉讓契」的方式,以確保物業業權的健康和完整。

【實戰教學】房屋轉名手續四大步驟全拆解

了解房屋轉名的基本概念之後,我們就來看看實際操作。整個房屋轉名手續其實可以拆解成四大步驟,一步步跟著做,你會發現過程比想像中更清晰。

第一步:釐定轉讓價及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決定轉讓價的基準:參考銀行估價以確保交易合理性

首先,轉讓價不是隨便決定的,因為稅務局會審視這個價格是否合理。一個可靠的做法,是向幾間不同的銀行為物業索取估價,然後可以選擇當中最低的估價作為是次交易的轉讓價。這樣做的好處是能以一個較低的基數去計算印花稅,但同時也要留意,較低的轉讓價也代表新業主可以申請的按揭貸款額會相應減少。

近親轉讓簽署臨約的必要性:鎖定條款與保障雙方

你可能會想,既然是家人,還需要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嗎?雖然近親轉讓在互信基礎上可以省卻這一步,但簽署臨約是一個保障雙方權益的明智做法。臨約可以白紙黑字鎖定轉讓價和成交日期等重要條款。更重要的是,它確立了一個正式的交易日期,這對於「甩名」的一方非常關鍵,因為簽了臨約之後,在法律上就有了出售物業的承諾,可以著手以首次置業身份物色新物業。

第二步:由承讓人(新業主)申請全新按揭

為何必須重新申請按揭而非轉名

一個常見的誤解,是以為可以將原有的按揭直接「轉名」給新業主。事實上,這是行不通的。銀行的按揭貸款是根據原業主的財務狀況和信貸紀錄批出的,所以,承讓人(新業主)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申請一份全新的按揭貸款。

銀行審批關鍵:入息要求與壓力測試

銀行批核新按揭的關鍵,在於承讓人的還款能力。銀行會嚴格審核承讓人的入息證明,並且要求其通過壓力測試,確保即使在未來利率上升的情況下,承讓人依然有足夠能力應付每月供款。

風險管理:堅持「先獲按揭批核,後辦轉名手續」原則

在整個流程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先取得銀行按揭批核,才正式辦理轉名手續」。你應該先向銀行提交申請並獲得原則上的批核(Pre-approval)。這樣可以避免一種情況,就是你已經支付了律師費,但最後銀行不批准按揭,導致整個轉讓無法完成,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步:委託律師處理法律文件及查契

律師的核心職責:確保業權完整無瑕

辦理房屋轉名手續是必須委託律師的。律師的核心工作是「查契」,即是仔細審查物業的業權紀錄,確保業權是完整和清晰的,沒有任何未解除的按揭、「釘契」或其他法律問題。這一步是為了保障新業主最終收到的業權是「乾淨」無瑕的。

近親轉讓節省成本:共用同一律師的條件與注意事項

在近親轉讓中,有一個節省成本的竅門。如果轉讓雙方沒有利益衝突,法律上是容許他們委託同一位律師處理整個交易。這樣做可以簡化溝通,並且律師費通常會比較相宜。在委託前,可以先向律師樓查詢相關的安排和收費。

第四步:簽署正式轉讓契及繳付印花稅

轉讓契 (Assignment) 的法律效力與簽署流程

當所有文件和按揭都準備妥當,最後一步就是簽署正式的「轉讓契」(Assignment)。這份文件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一旦簽署並在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物業的業權就正式由轉讓人轉移到承讓人手上。

律師協助計算及繳交相關印花稅

印花稅的計算和繳交程序,你的代表律師會全程協助處理。律師會根據轉讓價或物業估價(以較高者為準)計算出應繳的稅款,然後代為向稅務局繳付,你不需要親自處理這些繁複的稅務文件。

預計完成整個房屋轉名手續所需時間:約一至兩個月

綜合以上所有步驟,由釐定轉讓價到最後簽署轉讓契,整個房屋轉名手續一般需要大約一至兩個月的時間完成。當然,實際所需時間會因應銀行按揭審批速度和文件處理的流暢度而有所不同。

房屋轉名成本計算:律師費、印花稅及潛在節省金額

講到實際操作房屋轉名,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自然是成本。整個過程涉及多少開支?最終又是否真的能夠節省金錢?這裡就為你逐一拆解,讓你對財務規劃有更清晰的預算。

房屋轉名手續涉及的主要費用

辦理房屋轉名手續,主要有三大類的開支需要預備,分別是印花稅、律師費,以及一些零碎的雜費。

印花稅:按轉讓價或估價計算(以高者為準)

印花稅是整個轉名成本中最大的一筆開支。計算的基礎並非單純看你們內部協商的轉讓價,而是稅務局會參考「轉讓價」或「當時的物業估價」,並以兩者中較高的一個為準來計算。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稅收的公平性。由於是近親轉讓,所以通常適用稅率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律師費:買賣雙方及按揭契律師費預算

無論交易金額大小,物業轉讓都必須經由律師處理,所以律師費是無法避免的開支。一般來說,費用包括代表轉讓方(賣方)和承讓人(買方)的律師費,如果承讓人需要申請新的按揭,還會有一筆處理按揭契的律師費。一個好消息是,因為近親轉讓的關係比較簡單,法律上容許雙方共用同一位律師,這樣可以簡化溝通,費用上亦可能相對划算一些。

其他雜費:查冊費、註冊費等

除了以上兩項主要費用,還有一些必要的行政開支,例如到土地註冊處進行物業查冊的費用、將新的轉讓契註冊到田土廳的註冊費等。這些雜費的金額相對較小,總計通常由數百至數千元不等,但在做預算時也應該一併考慮。

成本效益互動計算機(概念)

要評估這次房屋轉名是否划算,其實就是一道簡單的數學題:為了回復首置身份而付出的「轉名總成本」,跟日後買新樓時省下的「印花稅差額」相比,哪個比較大。我們可以想像一個簡單的計算機,幫助你快速評估。

輸入欄位:物業現時市價、轉讓業權百分比、計劃購入新物業樓價

要得到一個初步概念,你只需要準備三個基本數字:
* 物業現時市價: 你打算轉名的物業,現在市場上大概值多少錢。
* 轉讓業權百分比: 你打算轉讓多少業權給近親,例如是50%或100%。
* 計劃購入新物業樓價: 你回復首置身份後,打算購入的新物業大概是什麼價位。

輸出結果:預計轉名總成本、轉名前後購買新樓的印花稅差額、最終預計可節省總金額

有了以上資料,計算機就可以為你清晰地展示出三個關鍵結果:
* 預計轉名總成本: 根據轉讓的業權價值計算出的印花稅,加上預估的律師費及雜費。
* 新樓印花稅差額: 分別計算你以「非首置」和「首置」身份購入新樓時,需要繳付的印花稅金額,然後得出兩者的差距。
* 最終預計可節省總金額: 將「新樓印花稅差額」減去「預計轉名總成本」,這個數字就是你這次操作的最終淨收益。

【進階攻略】三大合法慳稅策略與操作竅門

掌握了基本的房屋轉名手續後,我們可以探討一些更進階的策略。這些竅門能夠在合法的框架下,幫助你在稅務及財務安排上達至最理想的效果。以下三個策略,是很多精明業主在進行房屋轉名前會仔細考量的操作。

策略一:善用銀行估價以降低印花稅基數

印花稅是按物業的轉讓價或市場估價計算,兩者中以較高者為準。因此,一個合法的較低估價,可以直接減低印花稅的支出。

操作方法:向多間銀行索取口頭估價,選取最低者

在釐定轉讓價前,你可以主動向多間銀行查詢物業的口頭估價。不同銀行的估價或有差異,這是正常的市場現象。你可以選取當中最低的一個估價,作為這次內部轉讓的交易作價。這個價格既有市場參考基礎,又能達到降低稅基的目的。

注意事項:保留估價紀錄以備稅務局查詢

假如稅務局日後對偏低的轉讓價提出疑問,你需要證明這個價格是具備市場理據的。所以,最好向提供最低估價的銀行索取書面紀錄或估價編號,並妥善保存。這樣,當局查詢時便有充分證據,證明交易價是基於當時的市場估值。

平衡點:估價愈低雖可慳稅,但同時影響新按揭貸款額

這裡需要權衡取捨。較低的估價意味著印花稅支出減少,但銀行批核新按揭時,貸款額也是基於這個估價。舉例來說,一個估值500萬的物業,若以450萬轉讓,申請八成按揭的貸款額便會由400萬降至360萬。你需要在節省稅款與獲取足夠貸款額之間,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平衡點。

策略二:延長成交期以應對入息不足問題

有時候,承讓人(新業主)的收入未必能即時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這時延長成交期便是一個可行的緩衝方案。

適用情況:承讓人暫時未能通過壓力測試

這個策略特別適用於承讓人的入息暫時不穩定,或預期在數月內會有改善的情況。例如,承讓人剛轉新工作,未有足夠的糧單紀錄,又或正等待加薪。

操作方式:先簽臨約恢復首置身份,並將成交期延長

雙方可以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並在合約中訂立一個較長的成交期,例如半年。轉讓方簽署臨約後,在法律上已承諾出售其業權,原則上可以首置身份購入新物業。在這段延長的成交期內,承讓人便有充裕時間去建立更穩固的入息證明,以滿足銀行的按揭審批要求。

對轉讓方的影響:在舊按揭還清前,其供款與入息比率(DTI)會受影響

轉讓方需要留意,在舊物業的轉名手續及按揭還款正式完成前,該筆按揭債務仍會計算在其個人的供款與入息比率(DTI)之內。如果他急於購入新物業並申請按揭,銀行會將舊有按揭一併計算,這會直接影響其在新物業上的最高貸款額。

策略三:精準掌握交易時序以符合稅務要求

要成功恢復首置身份以節省印花稅,交易的時序是決定性的關鍵。

買入新物業的時機:簽署轉名臨約後即可

根據稅務局的指引,只要轉讓方為其原有物業簽署了具法律約束力的買賣協議(即臨時買賣合約),便可被視為已着手處置該物業。此後,他再簽署新物業的臨約,便可申請以首置身份繳付印花稅。

同日交易的處理:在合約上註明具體簽署時間點

若轉名和買入新樓兩宗交易在同一天進行,為免引起爭議,最穩妥的做法是在兩份合約上清晰註明具體的簽署時間點,例如上午十時簽署轉名臨約,下午三時才簽署新購入物業的臨約。這樣便能清楚證明「先賣後買」的時序。

重要前提:原有的房屋轉名手續必須最終成功完成

最後必須強調,以上所有慳稅安排,都建基於原有的房屋轉名手續最終能夠順利完成。如果在轉名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導致交易取消,那麼轉讓方購買新物業時所享有的稅務優惠,將會被稅務局追討差額。因此,確保第一步的轉名交易萬無一失,是整個策略的基石。

房屋轉名手續風險評估清單

在您興致勃勃地規劃如何透過房屋轉名慳稅,或者為家庭成員的財務作出安排之前,讓我們一起先停一停,像專業人士一樣,仔細檢視一下整個房屋轉名手續中可能遇到的潛在風險。一份周全的風險評估清單,可以幫助您預見問題,並且預先準備好對策,確保整個過程順利穩妥。

按揭申請風險

按揭是房屋轉名手續中最關鍵,同時也最容易出現變數的一環。因為這不單是轉移業權,更牽涉到一筆全新的貸款申請,銀行的審批標準是首要考慮。

承讓人未能通過壓力測試的後備方案

最常見的挑戰,就是承讓人(新業主)的入息未能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有兩個方向可以考慮。第一,延長成交期。您可以先與承讓人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正式成交日期定在幾個月甚至半年之後。這樣承讓人就有更充裕的時間去整理財務,例如建立更穩定的入息證明。第二個方案,是由轉讓方(原業主)擔任新按揭的擔保人,以增加成功獲批的機會。

轉讓方擔任擔保人對其未來信貸的影響

轉讓方擔任擔保人看似是個簡單的解決方法,但這個決定會直接影響自己未來的財務規劃。即使您在物業上已經「甩名」,在稅務上恢復了首置身份,但只要您是擔保人,這筆按揭貸款仍然會計算在您的供款與入息比率(DTI)之中。當您日後購買新物業並申請按揭時,銀行的審批額度就會因為這筆擔保債務而大打折扣。所以,在答應做擔保人前,必須仔細衡量這對自己未來置業計劃的影響。

檢查原有按揭是否仍在罰息期 (Penalty Period) 內

辦理房屋轉名手續,意味著需要將原有的按揭貸款提前還清。許多按揭計劃在首兩至三年都設有罰息期。如果在罰息期內提早還款,銀行會收取一筆額外費用,金額可能是貸款額的某個百分比,或者數個月的利息。這筆開支可大可小,所以在啟動任何程序前,記得先拿出原本的按揭文件仔細查閱,或者直接向銀行查詢,將這筆潛在成本計算在內。

財務稅務風險

除了按揭,金錢和稅務方面也有一些細節需要特別留意,處理不當可能會引致預算外的開支。

轉讓價遠低於市價被稅務局追收稅款差額的風險

很多人會想,既然是近親轉讓,是不是可以將轉讓價定得極低,甚至象徵式地定為一元,來節省印花稅?答案是不可以。稅務局評估印花稅的基準,是按物業的轉讓價或市場估價來計算,並且會以兩者中的較高者為準。如果您申報的轉讓價遠遠低於市價,稅務局有權自行為物業估價,並且向您追討稅款差額。為免產生爭議,建議以銀行估價作為轉讓價的參考基礎。

預算外的雜費及律師費開支

整個房屋轉名手續的成本,並不只有印花稅。您還需要預留一筆資金應付各項雜費,當中最大筆的是律師費。即使近親轉讓可共用同一位律師,但律師需要分別處理買賣雙方文件、新做按揭契及贖回舊按揭契等不同工作,這些都會分項收費。此外,還有查冊費、註冊費等支出。提前向律師樓索取詳細的費用報價單,能讓您的財務預算更為準確。

物業限制風險

最後,也要確定您想轉讓的物業本身,是否存有任何轉讓限制。

未建成的一手樓宇(樓花)於建築期內不得轉名

這一點非常清晰,根據現行法例,所有未建成的樓花,在建築期內是嚴禁轉名的。業主必須等待樓宇落成,並完成所有收樓及簽署正式轉讓契的程序後,才可將業權轉讓給他人。如果您目前持有的是樓花,就需要耐心等待,直至物業正式成為現樓,才能啟動任何房屋轉名計劃。

【資助房屋業主必看】居屋、公屋轉名限制與官方程序

處理資助房屋的房屋轉名事宜,其規則和程序與一般私人樓宇大相逕庭,因為整個過程受到房屋署或房屋協會的嚴格規管。如果你是居屋或公屋業主,並計劃進行業權轉讓,就必須先掌握當中的特殊限制和官方要求。

資助房屋轉名與私樓的核心分別

在了解具體的房屋轉名手續前,我們必須先弄清楚資助房屋與私樓在業權轉讓上的三大根本分別,這有助你理解整個申請的框架。

必須獲得房屋署/房屋協會批准

與私樓業主可以自由買賣或轉讓業權不同,資助房屋的任何業權變動,都必須先向房屋署或房協提出書面申請,並且獲得其明確批准後方可進行。這意味著業主不能單方面決定將業權轉讓給任何人,整個過程都處於官方的監管之下。

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以無償「送贈」形式進行

私樓轉名時,我們通常建議採用有償的「轉讓契」以確保業權清晰,方便銀行批核按揭。但是在資助房屋的框架下,情況正好相反。除非是業主破產等極端個案,否則所有業權轉讓都規定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送讓契」形式進行,即是業權上的「送贈」。

承讓人資格限制:通常須為名列戶籍的家庭成員

資助房屋的轉名對象有嚴格限制。承讓人(即接收業權的一方)通常必須是該單位戶籍上已登記的家庭成員。這個規定是為了確保資助房屋資源能繼續由符合資格的原有家庭成員使用,防止業主利用內部轉讓變相將單位交予非核准人士。

房屋署接納業權轉讓的常見理由

既然轉讓限制重重,那麼在甚麼情況下,房屋署才會考慮批准業權轉讓的申請呢?一般而言,申請必須基於一些合理且有證明文件支持的特殊家庭狀況或個人需要。以下是幾個最常見的獲批理由:

業主年滿65歲申請除名

當業主年滿65歲或以上,因年紀漸長或退休等原因,希望為資產作出規劃時,可以申請將自己的名字從業權中刪除,並將業權轉讓予單位內一名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因結婚、離婚或分居而申請更改業權

家庭結構出現重大變化是另一常見理由。例如,夫婦因離婚或法定分居,法庭可能頒令其中一方獲得物業的全部業權。另外,如果業主結婚後遷離單位,亦可申請將業權轉給仍在單位居住的家庭成員。

業主身故,由合資格遺產繼承人承繼

若單位業主不幸離世,其業權便需要依法辦理繼承手續。無論是根據遺囑指定的繼承人,還是無遺囑下的合法遺產繼承人,都需要向房屋署申請辦理業權轉讓,將業權正式轉至繼承人名下。

房屋署官方申請流程及費用

如果你的情況符合上述任何一項理由,便可以著手準備向房屋署遞交正式申請。整個官方流程主要分為三個階段,並且涉及特定費用。

遞交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

申請人需要填妥一份名為「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HD7)的官方文件,並連同支持你申請理由的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一併遞交,例如結婚證明、法庭命令、死亡證及遺囑認證書等。

獲批後委託律師草擬送讓契,交房屋署審批

當房屋署初步批准你的申請後,你會收到一份同意書。這時,你需要自行聘請律師,根據房屋署的要求草擬一份「送讓契」的初稿。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律師草擬的送讓契並不能直接簽署,而是必須先呈交給房屋署的法律事務分處作最終審批。

繳付相關行政手續費

整個房屋署轉名申請過程涉及兩筆主要的官方費用,而且不論申請最終是否成功,費用均不會發還。第一筆是在遞交申請時需要繳付的申請手續費;第二筆則是在送讓契草稿交予房屋署審批時,由律師代為支付的法律文件審批費。因此在啟動程序前,應將這些固定開支納入預算。

房屋轉名手續常見問題 (FAQ)

為何必須「先成功申請按揭,才正式辦理轉名手續」?

這個次序其實是為了保障雙方,特別是承讓人(新業主)的利益。整個房屋轉名手續的核心,是承讓人需要申請一筆全新的按揭貸款,去「買」入轉讓方的業權。如果先辦理轉名手續,之後才發現銀行因為入息不足、信貸紀錄問題或其他原因而拒絕批出按揭,情況就會變得非常尷尬。承讓人可能已經支付了律師費及部分費用,卻沒有足夠資金完成交易,最終可能導致違約。所以,堅持「先獲批按揭,後辦轉名」的原則,等於先確保資金來源沒有問題,然後才正式啟動具法律約束力的轉名程序,這樣就能將交易風險降到最低。

轉讓價定得比市價低很多,會否有問題?

將轉讓價定得遠低於市價,會引發兩個主要問題。第一,稅務局方面,印花稅是按物業的轉讓價或市場估價計算的,兩者之中會以較高者為準。如果你申報的轉讓價遠遠低於合理市價,稅務局有權自行為物業估價,並且向你追討印花稅的差額。第二,銀行方面,銀行在審批按揭時,如果見到成交價與它們的估價差距太大,可能會將這次交易視為「名買實送」的「送贈契」,而非真正的買賣。銀行對「送契樓」的按揭審批極為審慎,甚至可能在五年內拒絕為其承造按GE揭,這會直接導致承讓人的按揭申請失敗,令整個房屋轉名計劃無法進行。

辦理房屋轉名手續可以不聘請律師嗎?

絕對不可以。在香港,任何物業的業權轉讓都屬於法律程序,必須由執業律師處理。律師在房屋轉名手續中擔當關鍵角色,他們需要負責查核業權,確保物業沒有任何未知的業權瑕疵或釘契問題。然後,他們會草擬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轉讓契(Assignment),並在雙方簽署後,將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只有完成註冊,業權的變更才算正式生效並得到法律承認。如果沒有律師的參與,整個轉名程序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長命契」物業的轉名手續有何特別之處?

「長命契」(Joint Tenancy)的特點是所有業主共同擁有整個物業,當中任何一位業主去世,其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在生的聯名業主。正因如此,「長命契」的業權是不可分割的,業主不能單獨將自己的「份額」轉讓給第三者。所以,如果要為「長命契」物業辦理轉名手續,第一步必須先由律師處理一份「分割共有權的通知書」(Notice of Severance),將業權由「長命契」轉為「分權共有契」(Tenancy in Common)。轉為分權共有後,每位業主就擁有了自己明確的業權份額(例如各佔50%),之後才可以將屬於自己的那一份業權,透過正常的房屋轉名手續轉讓給其他人。

居屋轉名與私樓轉名的最大分別是什麼?

最大的分別在於,居屋轉名受到政府嚴格的限制,必須先獲得房屋署的批准。私樓的業權轉讓是自由市場的商業行為,只要買賣雙方同意,便可透過律師辦理。然而,居屋屬於資助房屋,業主在禁售期內轉讓業權,必須有房屋署接納的特殊理由,例如因離婚、家庭成員病危、業主年滿65歲等。而且,承讓人通常必須是名列於該單位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整個房屋署轉名程序並非以「買賣」形式進行,而是以「送贈」形式處理,當中不能涉及金錢代價,並且需要向房屋署支付相關的行政手續費。相比之下,私樓的轉名程序自由度及彈性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