摯親離世,除了要承受悲痛,繼承人往往還需面對繁複的遺產樓宇轉名手續。由處理遺囑、申請遺產承辦,到解決物業按揭等問題,當中牽涉大量法律程序和專業知識,稍有不慎便可能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為此,本文將由專業律師為您詳細拆解整個遺產樓宇轉名的流程,由申請遺產授予書的兩大關鍵、轉名四大步驟、按揭處理方案,到所需費用、時間及稅務須知,一文全攻略,助您順利完成物業繼承,妥善處理先人留下的資產。
辦理遺產樓宇轉名前的兩大關鍵:遺囑與業權
在正式展開遺產樓宇轉名手續之前,必須先釐清兩個最基本的問題,它們就像是整個流程的起點,決定了你將要走的路徑,甚至會影響最終的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這兩個關鍵點就是:先人有否訂立遺囑,以及物業本身的業權持有方式。讓我們逐一拆解。
關鍵一:死者有否訂立有效遺囑?
先人離世後,第一件需要確認的事,就是他生前有否訂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這份文件直接決定了遺產處理的第一步,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情況A:有遺囑 (Testate) — 申請「遺囑認證書」
如果先人已訂立有效遺囑,並在當中指定了「遺囑執行人」,那麼執行人就需要向香港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申請一份名為「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的法律文件。簡單來說,這份文件就是法院給予執行人的官方授權,證明他有權力按照遺囑的指示去處理和分配遺產,當中自然包括辦理遺產樓宇轉名。
情況B:無遺囑 (Intestate) — 申請「遺產管理書」
假如先人未有訂立遺囑,或者遺囑被裁定為無效,法律上則稱為「無遺囑」(Intestate)狀態。在這種情況下,遺產將按照香港法例《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訂明的優先次序來分配。合資格的親屬(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等)需要向法庭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並取得一份名為「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的授權文件,才能合法地接管及處理遺產,包括進行遺產樓轉名。
關鍵二:物業業權持有方式(法律效力凌駕遺囑)
這是另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因為物業的業權持有方式,其法律效力甚至可以凌駕於遺囑之上。在處理遺產樓宇轉名時,必須先查清楚樓契上業權的類別。
聯權共有(長命契)— 生存者自動繼承
如果物業是以「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的方式持有,也就是俗稱的「長命契」,情況就相對直接。根據「生存者取得權」的法律原則,當其中一位聯權共有人去世後,他所持有的物業權益會「自動地」及「即時地」轉移給仍在生的其他聯權共有人。這個過程是獨立於遺產承辦程序之外的,即使死者在遺囑中將物業留給了其他人,該遺囑指示亦會無效。在生的業主只需將死亡證註冊於土地註冊處,便可更新業權紀錄。
分權共有或單獨持有 — 必須經遺產承辦程序
若物業是以「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或由先人「單獨持有」(Solely Owned)的方式擁有,處理方式便截然不同。在「分權共有」下,每位業主都持有物業一個獨立、明確的份額。當其中一位業主離世,他所持有的業權份額就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無論是分權共有還是單獨持有,該物業權益都必須通過正式的遺產承辦程序(即上文提及的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來處理,然後才能根據遺囑或法律規定,轉讓給指定的受益人。
遺產樓宇轉名全流程:四大步驟完全拆解
了解清楚遺囑和業權的基礎後,我們就可以進入核心部分,就是實際的遺產樓宇轉名手續。整個流程好比一個清晰的路線圖,只要跟著走,就能順利完成。我們將它拆解成四大步驟,由取得法律授權文件開始,到最後在土地註冊處成功更新業權為止,一步一步為你清晰講解。
步驟一: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
這是所有遺產樓宇轉名程序的起點。你需要先獲得一份稱為「遺產授予書」(Grant of Representation) 的法庭文件。這份文件是官方證明,授權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去處理死者留下的資產。根據之前提到的情況,如果你是處理有遺囑的遺產,你會申請「遺產認證書」;如果是無遺囑的遺產,就會申請「遺產管理書」。
準備核心申請文件
申請遺產授予書,你需要準備一系列文件。基本文件包括死者的死亡證、你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你與死者的關係證明。如果死者有遺囑,就需要提交遺囑正本。如果沒有遺囑,則需要提供證明你有優先權成為遺產管理人的文件。同時,遺產承辦處會要求你申報一份詳盡的資產負債清單,清楚列明死者名下的所有資產(包括物業、銀行存款、股票等)和債務。
提交申請及審批時間
文件準備齊全後,就可以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交申請。整個審批過程需要時間。如果案件簡單,文件齊備而且沒有任何爭議,一般需時約三至六個月。但是,如果遺產情況比較複雜,例如涉及海外資產或家庭成員之間有爭議,處理時間就可能會延長至一年或更久。
步驟二:清償死者所有債務及稅項
取得遺產授予書後,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首要法律責任,並不是立即分配財產,而是先「清數」。你需要用遺產中的資金,清還死者生前所有未償還的債務。這包括物業按揭、信用卡欠款、私人貸款、應繳稅項、甚至是管理費同差餉等。必須確保所有債務都已妥善處理,之後才可以將剩餘的資產(包括樓宇)轉移給受益人。
步驟三:由律師草擬並簽署「承辦及轉讓同意書」(Assent)
當所有債務清償後,就進入正式的遺產樓轉名法律程序。這一步需要由律師協助,草擬一份名為「承辦及轉讓同意書」(Deed of Assent) 的法律文件。
「承辦及轉讓同意書」的法律作用
這份文件非常重要。它是由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簽署的正式聲明,表示同意將該遺產物業的業權,無條件地轉讓給指定的受益人。簡單來說,它就是將物業從「死者的遺產」這個名義,正式地「轉送」到繼承人個人名下的法律文書,是完成業權轉移的關鍵。
律師在轉名過程中的角色
在這個階段,律師的角色不可或缺。律師會核實所有法律文件,包括遺產授予書及受益人的身份,然後根據法律規定草擬「承辦及轉讓同意書」。律師會確保文件內容準確無誤,並指導執行人或管理人正確簽署。大家關心的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主要就是涵蓋了這些草擬文件、提供法律意見及後續註冊的專業服務。
步驟四:於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以更新業權
簽署好「承辦及轉讓同意書」後,最後一步就是由律師將這份文件,連同遺產授予書的核證副本,一併送交到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土地註冊處收到文件並完成註冊程序後,就會更新該物業的業權記錄,正式將受益人登記為新的業主。當你在查冊紀錄上看到自己的名字時,整個遺產樓宇轉名手續才算真正大功告成。
按揭遺產樓宇轉名:繼承人三大處理方案
在處理遺產樓宇轉名手續時,一個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物業本身尚有按揭。繼承物業不僅是承繼資產,同時也意味著需要承擔相關的債務。面對這個情況,繼承人有幾種清晰的處理方案,以順利完成整個遺產樓宇轉名流程。
業主身故後銀行的即時處理與「酌情期」
當銀行接獲按揭貸款人身故的通知後,銀行的標準程序是即時凍結離世者的所有個人戶口,包括用作自動轉帳供款的戶口。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遺產。不過,銀行也理解遺產承辦需時,因此通常會提供一段「酌情期」,一般約為一年。在這段期間,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應主動聯絡銀行,並安排繼續支付按揭供款,避免物業因斷供而違約,產生不必要的罰息。
繼承人處理按揭的三大方案
在成功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後,繼承人便取得處理遺產的法律授權。此時,可以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和意願,就物業按揭作出正式的決定。主要有以下三個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繼承按揭,繼續供款
如果繼承人打算保留物業自用或出租,可以選擇承繼原有的按揭貸款。這個方案需要繼承人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轉按。銀行會將此視為一宗全新的按揭申請,因此繼承人必須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及壓力測試。銀行會根據繼承人的財政能力、信貸紀錄等因素,決定是否批准由其承擔餘下的按揭貸款。
方案二:出售物業,清還按揭
若繼承人無意保留物業,或者未能通過銀行的按揭審批,出售物業便是一個直接的處理方法。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有權將物業在市場上出售。出售所得的款項,會優先用作清還銀行的按揭餘額及其他相關債務,例如管理費欠款。清償所有債務後,剩餘的款項才會作為遺產的一部分,分配給受益人。
方案三:一筆過還款,贖回樓契
對於財政能力較充裕的繼承人,最簡單直接的方式就是動用自身資金或遺產中的現金,一次過全數清還按揭貸款。完成還款後,便可以到律師樓辦理贖回樓契的手續。物業從此再無任何按揭負擔,業權變得完整清晰,繼承人可以自由決定如何處置該物業。
重要提醒:善用人壽或按揭保險理賠
在考慮以上方案前,有一個重要的步驟,就是檢查離世者是否曾購買人壽保險或按揭人壽保險。這類保單的設立目的,很多時候就是為了在投保人不幸身故後,利用保險理賠金清還按揭等債務。如果存在有效的保單,所得的理賠款項或能直接清還全部或大部分按揭,大大簡化整個遺產樓宇轉名的財務安排。
遺產樓宇轉名費用、時間及稅務總覽
處理遺產樓宇轉名手續,大家最關心的不外乎是時間、費用和稅務這三大方面。清楚了解這些環節,可以讓整個遺產樓轉名過程的預算和規劃更有把握。我們將會逐一拆解,讓你對整個流程有更清晰的概念。
遺產樓宇轉名所需時間估算
整個遺產樓宇轉名所需的時間,會因應個案的複雜程度而有很大差異。整個過程主要可以分為兩個核心階段,每個階段所需的時間都不同。
申請遺產授予書階段
這是整個流程中佔用時間最長的部分。在文件齊備、遺產結構簡單且沒有任何爭議的理想情況下,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一般需要約三至六個月。如果遺產涉及複雜的項目,或者不幸地出現家庭成員之間的爭議,處理時間就可能延長至一年或更久。
辦理轉名及註冊階段
當成功取得遺產授予書後,接下來的轉名程序就相對快速。律師會草擬「承辦及轉讓同意書」(Assent),並在簽署後提交到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正式更新業權記錄。這個階段通常只需要約一至兩個月便可以完成。因此,一個順利的個案,總時間大約需要四至八個月。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及相關開支
辦理遺產樓宇轉名,費用主要由律師費及政府規費構成。
遺產樓宇轉名律師費是其中最主要的開支,收費會根據律師樓的標準、遺產的複雜性及物業價值而定,並沒有一個劃一的價目。一般來說,費用會分為兩部分:一是申請遺產授予書的費用,二是後續處理物業轉名文件的費用。
此外,還有一些政府相關的開支,包括:
- 法庭費用: 向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書時需繳付的費用,金額按遺產總值以累進式計算。
- 土地註冊處註冊費: 將「承辦及轉讓同意書」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時需繳付的政府費用。
稅務須知:繼承物業豁免繳付印花稅
在稅務方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好消息。根據香港現行法例,透過合法繼承方式(不論是根據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取得物業,受益人是完全豁免繳付買賣物業時所涉及的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即使受益人本身已經持有其他住宅物業,這項豁免同樣適用。
另外,香港自2006年起已經取消了遺產稅,因此在繼承過程中,亦無需考慮任何遺產稅的稅務負擔。
遺產樓宇轉名常見問題 (FAQ)
繼承的遺產物業是「送契樓」嗎?會否影響日後按揭或出售?
許多朋友在處理遺產樓宇轉名手續時,都會遇到這個疑問。大家可以把概念分清楚,繼承物業和「送契樓」是完全不同的。簡單來說,繼承物業是根據法律程序,例如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將業權轉移給受益人。整個過程由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處理,並透過一份名為「承辦及轉讓同意書」(Assent) 的法律文件完成。這是一個法定的業權轉移。
相反,「送契樓」是業主在生時,以無償贈送的方式將物業轉給他人。因為不涉及金錢交易,所以銀行會比較謹慎。如果送贈人在送出物業後的五年內破產,其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討回該物業。這個潛在風險,就是銀行對「送契樓」的按揭申請審批特別嚴格,甚至拒絕批核的原因。所以,透過遺產繼承的物業,在法律基礎上是很穩固的。銀行會將它視為正常物業處理,日後申請按揭或放售,都不會因為繼承而遇上「送契樓」那樣的困難。
完成轉名前,遺產物業可以出租嗎?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遺產樓宇轉名的過程需要時間,如果物業一直空置,的確會造成損失。在法律上,處理遺產的權力屬於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他們必須先成功向法院申請到「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取得這份文件後,他們才正式擁有法律授權,可以代表整個遺產行事,包括簽署租約。
如果在未取得授予書之前就將物業出租,簽署的租約可能會有效力不足的問題,對租客和承繼人雙方都缺乏保障。因此,最穩妥的做法是,待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取得法庭的正式授權後,才以遺產代表的身份簽訂租約。這樣,收到的租金會先撥入遺產總額,待清還所有債務後,再連同其他遺產一併分配給各位受益人。
如果繼承人多於一位,業權應如何分配?
當物業由多於一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時,業權分配主要視乎有沒有遺囑,以及受益人之間的協議。香港的物業共同持有方式主要有兩種:「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和「分權共有」。
如果死者有訂立遺囑,通常會清楚列明物業應如何分配。例如,遺囑可能指定所有子女以「聯權共有」的方式繼承,或者以「分權共有」的方式,每人各佔特定份額。如果沒有遺囑,則會按照無遺囑繼承法分配。法律會規定每位繼承人可得的遺產份額。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通常會以「分權共有」的方式持有物業,因為每個人都擁有一個清晰、獨立的業權份額。
無論是哪種情況,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都會在「承辦及轉讓同意書」(Assent) 中,清楚寫明所有新業主的名字,以及他們共同持有業權的方式和份額。文件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後,新的業權分配便正式確立。建議各位繼承人應先進行溝通,並諮詢律師意見,選擇最適合自己情況的持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