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MPF)是為全港打工仔的退休生活作儲備,法例規定一般需年滿65歲才可提取。然而,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法例容許計劃成員提早取回這筆退休資產。究竟哪6種情況符合資格?申請時需要準備甚麼文件?整個流程是怎樣?本文將為您整合提早提取強積金的6大法定理由,詳細拆解各項理由的資格要求、所需文件、申請步驟,並附上最新「積金易」(eMPF) 平台的網上申請教學及常見問題,助您一文看清整個流程,順利取回您的強積金。
何時可以提取強積金?
談到申請提取強積金,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退休。這筆錢確實是為大家的退休生活而設。但人生總有不同規劃和突發狀況,所以了解如何申請提取強積金,以及在甚麼時候才能提取,就變得非常重要。基本上,提取強積金可以分為兩大情況,一個是年滿65歲的正常退休,另一個則是在特定情況下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
基本條件:年滿65歲正常退休
根據法例,提取強積金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計劃成員年滿65歲。當你達到這個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自由選擇如何處理帳戶內的強積金。你可以選擇一次過將所有款項提取出來,也可以分期提取,甚至可以選擇將全部資金暫時保留在帳戶內繼續投資,非常有彈性。
6大提早提取強積金法定理由
除了年滿65歲正常退休,法例也考慮到成員可能遇到的不同人生階段和需要,所以設立了6個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法定理由。如果你符合以下任何一個情況,就有機會提早取回你的強積金。這6個理由包括:
- 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帳戶結餘不超過$5,000(俗稱「小額結餘」)
- 成員不幸身故(由遺產代理人申索)
6大提早提取強積金理由詳解
雖然法例規定成員要年滿65歲才可正常提取強積金,但其實在特定情況下,你是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想了解如何申請提取強積金,首先要清楚了解各種情況的資格和所需文件。以下就為你逐一詳解6種法定的理由,讓你清楚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整個過程。
理由一:年滿60歲提早退休
如果你已經年滿60歲,並且決定完全退下來享受人生,就可以申請取強積金。
資格要求
要符合這個資格,你需要年滿60歲,並且已經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最重要的一點是,你必須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法定聲明,正式聲明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所需文件及表格
- 香港身分證副本
- 已填妥的「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MPF(S) – W(R)]
- 已填妥的「基於提早退休的理由而作出的法定聲明」[MPF(S) – W(SD1)]
詳細申請步驟
首先,向你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上述表格。然後,你需要帶同已填妥的法定聲明表格正本及身分證,親身到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進行宣誓。最後,將所有文件交予你的強積金受託人處理即可。
理由二: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你計劃移居海外,展開新生活,這也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合法理由之一。
資格要求
申請人必須聲明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而且無意以永久性居民的身分回來工作或定居。同時,你需要提供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明文件,證明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居住。
所需文件及表格
- 香港身分證副本
- 已填妥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MPF(S) – W(O)]
- 已填妥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作出的法定聲明」[MPF(S) – W(SD2)]
- 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詳細申請步驟
申請步驟與提早退休相若。首先是準備好所有文件,然後到指定人士席前辦理法定聲明,最後將所有文件的正本或副本(按受託人要求)一併提交。
重要注意:一生僅可使用一次
你需要知道,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一生人只能使用一次。假如你日後回流香港再次工作,雖然仍需參加強積金計劃,但不能再以同樣理由提取。作出虛假聲明屬嚴重罪行。
理由三: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這個理由是指成員因身體或精神狀況,永久不適合執行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工作。
資格要求及證明
定義的關鍵在於「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的工作」,而不單純是無法工作。你需要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醫學證明書,證明你永久不適合擔任該特定工種。
所需文件及表格
- 香港身分證副本
- 已填妥的申索表格 [MPF(S) – W(O)]
- 已填妥的「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MPF(S) – W(M)]
理由四:罹患末期疾病
如果成員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也可以申請提取強積金應急。
資格要求及證明
末期疾病是指,經註冊醫生或中醫證明,成員所患的疾病相當可能使其預期壽命減至12個月或以下。
所需文件及表格
- 香港身分證副本
- 已填妥的申索表格 [MPF(S) – W(O)]
- 已填妥的「成員罹患末期疾病的證明書」[MPF(S) – W(T)]
重要注意:申請時效
醫學證明書是有時效的。你必須在證明書簽發日期後的12個月內,向受託人提出申請,否則證明書將會失效。
理由五:小額結餘($5,000或以下)
這項理由適用於帳戶結餘極少,而且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再供款的成員。
資格要求
申請人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你的強積金結餘不超過$5,000,並且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存有結餘。
– 提出申請的日期,距離你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已有12個月。
– 你需要作出法定聲明,指自己無意在可見的將來再次受僱或自僱。
所需文件及表格
- 香港身分證副本
- 已填妥的申索表格 [MPF(S) – W(O)]
- 已填妥的「基於小額結餘的理由而作出的法定聲明」[MPF(S) – W(SD3)]
理由六:成員身故
若計劃成員不幸離世,其強積金會視為遺產的一部分,由其遺產代理人申索。
遺產申索人資格
申索人必須是成員遺產的合法代理人,例如是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
所需文件及表格
- 遺產代理人的香港身分證副本
- 已填妥的申索表格 [MPF(S) – W(O)]
- 由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
強積金提取申請流程及準備事項
在正式開始申請提取強積金之前,有兩項準備功夫可以讓整個流程順暢很多,就是先整理好自己的強積金戶口,並且按需要辦理好法定聲明。做妥這兩步,無論之後你是基於哪一個理由去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都可以省下不少時間和功夫。
第一步:整合強積金個人帳戶
很多人因為轉換過工作,名下可能累積了多個強積金個人帳戶,分散在不同的受託人公司。在提交申請前先處理好這些帳戶,絕對是明智的一步。
如何查詢名下所有MPF帳戶
要查詢自己名下所有的強-積金戶口,最直接和權威的方法就是透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服務。你可以向積金局提出「個人帳戶資料查詢」的請求,他們在核實你的身分後,就會提供一份詳盡的列表,清楚列出你所有個人帳戶所在的強積金計劃名稱及受託人資料,讓你一目了然。
整合帳戶的好處及方法
整合帳戶最明顯的好處是方便管理,你只需要向一間受託人提交申請取強積金的文件,而不需要分別聯絡多家公司,大大簡化了申請手續。此外,將資金集中管理,也方便你制定更一致的投資策略。方法其實很簡單,你只需要選定心儀的受託人及計劃作為你的「整合戶口」,然後填寫一份「個人帳戶持有人整合個人帳戶申請表」,再交給你選定的受託人就可以了。他們會負責聯絡你其他戶口的受託人,並將資產轉移過來。
第二步:辦理法定聲明(如適用)
如果你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理由是「提早退休」或「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等情況,就需要提交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法定聲明。這份文件是你向受託人作出的嚴肅承諾,所以必須按照法定程序辦理。一個很實用的提示是,如果你未完成帳戶整合,而需要向多於一間受託人提交申請,你便需要為每一間受託人準備一份已簽署及蓋章的法定聲明正本。
香港境內辦理地點及程序
在香港境內,你可以在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的民政諮詢中心辦理監誓服務,這項服務是免費的。你也可以選擇找公證人或太平紳士辦理。程序上,你需要帶備你的香港身分證,以及已經填妥但尚未簽署的法定聲明表格正本。你必須在監誓員面前,親自簽署聲明,然後監誓員會在文件上簽署及蓋章作實。
香港境外辦理及公證要求
假如你人已在香港境外,辦理法定聲明依然可行。你需要在當地的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和簽署。完成後,公證人會為文件進行公證。由於不同受託人對海外公證文件的要求可能稍有不同,建議在辦理前先向你的強積金受託人查詢清楚,確保文件格式符合他們的要求,避免文件被拒而延誤了如何申請提取強積金的進度。
「積金易」(eMPF) 平台網上提取申請教學
以往要處理不同受託人旗下的強積金戶口,手續相當繁複。現在,想更方便地辦理網上申請提取強積金,可以透過全新的「積金易」平台統一處理。這個平台簡化了整個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流程,讓你可以更輕鬆地管理自己的退休資產。
甚麼是「積金易」平台?
「積金易」平台是一個由政府推出的中央化電子平台。它的目標是將全港市民分散在不同受託人公司的強積金戶口,整合到同一個系統之中。當你的強積金計劃轉移至平台後,你就可以透過一個帳戶,集中查閱和管理所有強積金事宜,包括整合戶口、轉換基金,以及辦理如何申請提取強積金的程序。這大大提升了處理效率,省卻了以往需要逐一聯絡各個受託人的時間和精力。
網上申請三步曲
透過「積金易」平台申請取強積金的過程相當直接,主要可以分為三個核心步驟。你只需要跟隨平台的清晰指引,便能順利完成整個網上申請。
註冊及登入平台
第一步是開設你的「積金易」戶口。你可以下載「積金易」的流動應用程式,或者直接瀏覽其官方網站。註冊時,你需要準備好你的香港身分證,並跟隨系統指示進行身分認證。這個過程通常需要使用手機拍攝身分證及進行人臉識別,以確保帳戶安全。成功註冊後,你就可以隨時登入平台,查閱所有已轉移至平台的強積金帳戶資料。
填寫表格及上載證明文件
登入平台後,請尋找「提取權益」或類似的選項。系統會引導你逐步填寫電子申請表格,你需要選擇提取強積金的理由(例如提早退休或永久離港),然後填寫個人資料及收款的銀行戶口資料。接下來是最關鍵的一步:上載證明文件。你只需將所需文件(如身分證明文件、法定聲明書或海外定居證明等)的清晰掃描檔案或相片,直接上載至平台即可,整個過程無紙化,非常便捷。
確認提交及追蹤進度
在提交申請前,系統會讓你仔細核對所有已填寫的資料和上載的文件,確保一切準確無誤。確認後,你便可以正式提交申請。提交成功後,你會收到確認通知。使用「積金易」平台的一大優點是,你可以隨時登入帳戶,實時追蹤申請進度,清楚了解申請正處於「處理中」、「已批准」還是需要補交文件等狀態,讓整個過程更加透明。
提取強積金常見問題 (FAQ)
關於申請提取強積金,大家心中總有不少疑問。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逐一為你解答,讓你對整個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流程有更清晰的了解。
申請後,款項多久到手?
一般來說,在你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所有齊備和正確的文件後,受託人必須在30日內支付你的強積金。這個30天的處理時間,是從受託人確認收到你所有完整無誤的文件及資料起計的。期間,受託人需要時間核實你的身份和文件,並且為你賣出戶口內的基金單位,然後再安排支付款項。所以,提交文件前仔細核對,確保萬無一失,就能讓整個過程更順暢。
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後,可否回港工作或定居?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可以的。你當初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是基於你當時的意圖聲明。如果日後情況有變,例如你決定回港發展或定居,法例上是容許的。假如你回港後再次受僱並符合強積金的參加資格,你的新僱主仍然需要為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不過,有一點必須緊記,就是「永久離港」這個理由,每個人一生只可以使用一次。你不能夠再次以這個理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任何虛假聲明都屬於違法行為。
可否只提取自願性供款部分?
這要視乎你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的具體規則。強積金戶口內的款項分為「強制性供款」和「自願性供款」兩部分。強制性供款的提取,必須嚴格遵守法例訂明的6個理由。至於自願性供款部分的提取安排,則是由每個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自行訂立,彈性較大。不同受託人旗下的計劃,對於提取自願性供款的條件,例如鎖定期或提取次數,都可能有不同規定。所以,最穩妥的做法是直接聯絡你的受託人查詢。
申請提取強積金需要付費嗎?
申請提取強積金的過程本身,受託人通常不會收取任何「申請手續費」。不過,在處理你的申請時,可能會產生一些間接費用。例如,受託人需要賣出你戶口持有的基金單位來套現,這個買賣過程會涉及必要的交易費用。另外,如果你是選擇在退休後分期提取強積金,部分計劃可能會規定每年免費提取的次數上限,若超出上限,便可能需要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擁有多個強積金戶口,是否需要逐一申請?
是的。如果你因為過往轉換工作,而在不同的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擁有多個個人帳戶,你就必須向每一位受託人分別提交獨立的申請。這也代表,如果你的申請理由需要提交法定聲明文件,你就需要準備足夠數量的正本聲明,每一份申請都需要一份由監誓員簽署的正本。這也是我們經常建議大家考慮整合強積金戶口的原因,因為在處理如何申請提取強積金這類手續時,單一戶口會方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