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儲錢抽中居屋,成功「上車」後,不少業主都會萌生換樓念頭,希望升級至私樓市場,進一步改善居住環境。然而,當踏出這一步時,幾乎所有居屋業主都會面臨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應該「先賣後買」,賣出自住居屋套現,集中火力換購心儀私樓?還是選擇「保留居屋」,另覓資金再買一層,實現雙軌持有資產?
這兩大換樓路線各有利弊,背後牽涉截然不同的資金要求、按揭壓力測試標準,以及稅務成本。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兩條路徑的財務部署、潛在陷阱與慳稅秘技,助您清晰評估自身狀況,規劃出最適合您的換樓藍圖。
決策分岔路:保留居屋 vs 賣樓換樓
居屋業主可否買私樓,相信是不少居屋業主心裏的疑問。答案是肯定的,但在踏出這一步前,你會發現自己正站在一個重要的決策路口。這條路有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一個是保留現有居屋,再增購一間私樓;另一個則是賣掉居屋,將資金集中換購心儀的私樓。這兩個選擇沒有絕對的好壞,卻分別對應著不同的財務規劃、生活方式與未來目標。讓我們像朋友一樣,一起仔細分析這兩條路線的利弊,助你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路。
路線一:保留居屋,再買私樓(雙軌並行)
選擇保留居屋,實現居屋業主再買私樓的夢想,聽起來是個兩全其美的方案。這個做法最大的吸引力在於可以同時持有兩項物業資產。你可以將原有居屋保留給家人居住,或者在補地價後作長線收租之用,而自己則遷入新購入的私樓,享受更優質的居住環境。這樣不僅保留了當初以折扣價購入的珍貴資產,更開拓了額外的財富增值潛力。然而,這個選項對財務實力的要求非常高。你需要準備一筆完全獨立的私樓首期資金,並且在申請按揭時,銀行會將你視為「第二套房」的買家,審批標準會嚴格很多,這是計劃前必須正視的挑戰。
路線二:賣出居屋,換購私樓(一步到位)
另一條路,是將現居的居屋單位賣出,將套現所得的資金,用作購買私樓的首期及相關開支。對於大部分居屋業主買私樓的情況,這是一個更常見和直接的做法。最大的好處是能夠將資產「升級」及集中,透過出售居屋釋放樓宇價值,大大減輕購入私樓的首期壓力,甚至有機會恢復「首次置業」的身份,從而享受較低的印花稅率及更寬鬆的按揭成數。這個方案讓財務安排變得相對簡單,只需專注一份按揭供款。不過,它的代價是永久放棄了居屋的地價折扣優勢。一旦賣出,未來再沒有機會以低於市價的折扣購入資助房屋。這是一個重大的機會成本,意味著你將完全投入私人樓宇市場的競爭之中。
路線一【保留居屋買私樓】策略與財務挑戰
不少朋友都會問,現為居屋業主可否買私樓?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選擇保留現有居屋,同時再買私樓這條路,就像一場精心策劃的財務挑戰賽。這條路雖然可以讓你同時持有兩項物業,但過程中的財務門檻和按揭審批會比想像中嚴格得多,需要你做好周詳的部署。
最大挑戰:第二層物業按揭的嚴格審批
當你已經是居屋業主再買私樓時,銀行會將新購入的私樓視為你的「第二層物業」。根據金融管理局的指引,銀行對第二層物業的按揭審批會大幅收緊,這也是整項計劃中最大的挑戰。
壓力測試門檻:如何計算還款及供款與入息比率 (DSR)?
銀行審批按揭,主要看兩個指標:供款與入息比率 (DSR) 和壓力測試。
簡單來說,DSR就是你所有債務的每月總供款,不可以超過你每月總入息的某個百分比。壓力測試則是在假設利率上升2%後,計算出來的DSR。
對於一般首次置業人士,DSR上限是50%,壓力測試下的DSR上限是60%。但是,如果你名下已經有物業按揭在身,銀行審批第二層物業按揭時,這兩個上限就會分別下調至40%和50%。
舉個例子,假設你家庭月入$60,000,現有居屋每月供款$8,000。
- DSR計算:你的總供款(包括新私樓按揭)上限是 $60,000 x 40% = $24,000。扣除現有居屋供款後,新私樓的每月供款最多只能是 $16,000。
- 壓力測試計算:假設利率加2%後,你的總供款上限是 $60,000 x 50% = $30,000。
這意味著你的借貸能力會大幅降低,需要準備更充裕的首期資金。
資金難題:未補地價居屋無法加按或轉按套現
另一個現實的資金難題是,你手上的居屋資產其實很難動用。因為未補地價的居屋,業權並不完整,所有銀行都不會接受你用它來做加按或轉按套現。所以,購買私樓所需的巨額首期、印花稅和各種雜費,必須完全依賴你的儲蓄或其他現金,無法依靠現有居屋來融資。
進階慳稅策略:已婚夫婦保留「首置」身份操作
如果財務上你能夠過關,那麼下一步就是考慮如何節省成本,特別是印花稅。對於已婚夫婦來說,這裡有一個相對普遍但操作需要非常謹慎的策略,就是保留其中一方的「首次置業」身份。
核心操作:區分「借款人」與「業主」身份
這個策略的核心,是巧妙地將物業的「業主」和按揭的「借款人」身份區分開。目的是讓沒有持有任何物業的一方(例如妻子)成為新私樓的唯一業主,從而能以首置身份繳付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部署步驟:由聯名申請按揭到單人持有業權
具體的部署步驟如下:
1. 鎖定業權: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只由沒有物業在身的配偶(妻子)一人簽名,她將會是新私樓的唯一註冊業主。
2. 合併入息:申請銀行按揭時,由妻子作為「借款人」,而已是居屋業主的丈夫則以「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身份加入申請。這樣,銀行就會將兩人的收入合併計算,大大提高通過壓力測試的機會。
3. 完成交易:最終樓契(正式業權文件)上,只有妻子的名字。由於她符合香港法律對「首次置業」的定義,因此只需支付較低的印花稅。
風險提示:高成數按揭與首置身份的潛在衝突
這個慳稅策略雖然看似完美,但有一個主要的風險點需要注意。如果你們需要申請高成數按揭(例如透過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HKMC承造八成或九成按揭),這個操作就可能遇到阻礙。
因為高成數按揭的申請條件之一是,所購物業必須為「自住」用途。夫婦通常被視為一個居住單位,現在你們已經擁有一間居屋,要向按揭保險公司提供一個非常合理且有力的證明,解釋為何需要購買第二個單位作「自住」,難度非常高。所以,這個策略比較適用於有能力支付四成或以上首期、只需申請傳統銀行按揭的家庭。
路線二【賣居屋換私樓】成本計算與決策清單
探討完保留居屋的方案後,我們來看看另一條路:賣居屋換私樓。這條路徑直接回應了許多人心裏「居屋業主可否買私樓」的疑問,將資產一次過整合升級。這個方案看似直接,但是當中涉及的成本計算和決策考量,比想像中要複雜得多。對於決心要讓居屋業主再買私樓的朋友,一份清晰的決策清單就尤其重要。
成本計算:換樓總開支與未來現金流預算
決定賣樓前,第一步是拿出計數機,鉅細無遺地列出所有開支。換樓的總成本遠不止是樓價的差額。我們需要計算賣出居屋(假設已補地價)和買入私樓的兩邊開支,主要包括:
- 經紀佣金:賣出舊樓及買入新樓,通常各需支付樓價1%的佣金。
- 律師費:買賣雙方都需要聘請律師處理法律文件,所以會有兩筆律師費。
- 印花稅:買入新私樓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這是最大筆的開支之一。
- 裝修及搬遷費:新居的裝修、添置傢俬,加上搬運費用,也是一筆可觀的支出。
將這些開支加總後,再計算賣樓所得的資金是否足夠應付。接下來,更要精確預算未來的現金流。新私樓的按揭供款會是多少?佔家庭總入息的比例是否健康?如果每月供款由一萬多元急升至三萬多元,家庭的消費模式、儲蓄計劃,甚至子女的教育預算,都可能需要重新規劃。
機會成本:評估放棄居屋「地價折扣」的價值
居屋業主買私樓,除了計算帳面上的金錢成本,更要衡量一個無形的「機會成本」,那就是永久放棄了政府提供的「地價折扣」。居屋之所以比市價便宜,是因為政府豁免了部分地價,這個折扣率可達三至五成。
當你賣出居屋換取私樓時,等同於將這個珍貴的折扣權利一次過放棄。然後,你需要用百分百的市價去購入一間包含全額地價的私樓。一來一回,你其實付出了雙重代價:放棄了自己原有的折扣,再去全額承擔新樓的地價。從資產增值的角度看,這個決定的機會成本相當高,值得我們三思。
潛在開支:管理費、差餉、地租等持續性支出
換樓後的財務壓力,不只來自按揭供款。私樓的日常持有成本,亦是另一個需要正視的現實。其中差異最大的,就是管理費。
居屋的管理費一般比較實惠,每呎可能只是一至兩元。但是,新式私樓因為設有豪華會所、泳池、健身室等設施,管理費動輒每呎五元起跳。一個五百呎的單位,每月的管理費差額可能已達千元以上。此外,私樓的差餉和地租通常亦比同區的居屋高。這些看似瑣碎的持續性支出,日積月累下來,會對家庭的財政構成實實在在的壓力。
綜合評估:生活質素提升 vs 財務壓力增加
最後,這是一個關於生活取捨的個人抉擇。賣居屋換私樓,無疑能帶來居住環境的提升。你可以享受到更完善的屋苑設施,更開揚的景觀,甚至可以飼養心愛的寵物。這些都是生活質素的實質提升。
但是,這一切的背後,是顯著增加的財務壓力。換來會所泳池,代價可能是未來十年都需要節衣縮食,減少旅遊和娛樂開支。你需要問自己,這樣的交換是否值得?你的換樓目標,是為了追求更舒適的「家」,還是純粹想擁有一個「私樓業主」的身份?清晰回答這個問題,才能幫助你作出最適合自己家庭的決定。
居屋換私樓常見問題 (FAQ)
無固定收入(如自僱人士)的居屋業主,如何申請按揭買私樓?
對於居屋業主買私樓,特別是收入不固定的自僱人士或自由工作者,申請按揭確實是一大挑戰。銀行審批按揭的核心標準,就是申請人有沒有穩定和足夠的還款能力。傳統受薪僱員有固定的糧單和稅單,證明文件相對簡單。
自僱人士則需要向銀行提供更詳盡的財務證明,例如過去最少一至兩年的公司核數報告、利得稅單,以及過去六個月以上的個人銀行戶口紀錄,用以證明業務有持續穩定的收入。銀行會仔細評估這些文件的可信性,並計算出一個平均月入,再用這個數字進行壓力測試。所以,即使是自僱人士,只要能準備充足和具說服力的文件,證明自己的還款能力符合銀行要求,申請按揭買私樓仍然是可行的。反之,如果無法提供足夠的入息證明,銀行幾乎不可能批出按揭。
透過轉讓居屋業權,可以恢復「首次置業」身份嗎?
這個想法聽起來很吸引,就是將居屋業權轉讓給家人,讓自己恢復「首次置業」身份,以便購買私樓時能節省一大筆從價印花稅。不過,這個操作在現實中是困難重重,而且隱藏不少風險。整件事主要有兩個層面的關卡需要處理。
房委會對居屋業權轉讓的嚴格限制
首先,未補地價的居屋業權轉讓,並不像私人樓宇那樣自由。所有業權轉讓都必須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申請,並且需要有房委會接納的特殊理由。這些理由通常涉及家庭狀況的重大改變,例如業主因離婚或分居,需將業權轉給配偶;或者業主因年滿65歲、身患危疾、移民或去世等原因,而需要將業權轉讓給名列戶籍內的家庭成員。
關鍵在於,純粹為了恢復「首次置業」身份,並不是房委會接納的申請理由。而且,絕大部分的業權轉讓都必須以「送贈」(送契)形式進行,不能涉及金錢交易,這一步已經堵住了大部分想利用此方法慳稅的途徑。
「送契」操作對未來按揭申請及樓宇買賣的影響
即使你符合房委會的極嚴格要求,成功將居屋「送契」給家人,後續的麻煩依然存在。經「送契」轉讓的樓宇,在法律和金融界眼中會被標籤為風險較高的資產。這是因為,如果原業主在送契後的五年內破產,其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撤銷該次業權轉讓,用以追討債務。
正因為存在這個潛在風險,絕大部分銀行在送契完成後的首三至五年內,都不會為這類「送契樓」承造按揭。這代表接收了你居屋業權的家人,在未來數年內將無法透過加按物業套現,也不能輕易將單位賣給需要申請按GH的買家,大大削弱了資產的流動性。因此,這個方法不但成功率極低,更可能為家人帶來長遠的財務困擾。
買入私樓後,未補地價的居屋能否合法出租?
答案是絕對不可以。不少居屋業主再買私樓時,或會計劃將原有的居屋單位出租,以租金收入幫補新私樓的按揭供款。這個想法觸犯了香港的《房屋條例》。
根據法例,所有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包括居屋,都只能由業主本人及名列於戶籍上的家庭成員作自住用途。將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出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賺取金錢利益,均屬違法行為。一經發現,業主除了可能面臨高額罰款甚至監禁外,房委會更有權收回該居屋單位。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將這個選項納入你的換樓財務計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