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UA仲追數?法律專家教你3大應對步驟,徹底中止滋擾兼保障家人

即使已經申請破產,理應展開新生活,但仍然收到UA(亞洲聯合財務)的追數電話和信件,令您感到徬徨無助?很多人以為破產後便可一了百了,但面對持續的滋擾,不禁質疑破產的法律效力,更擔心家人會受牽連。事實上,根據香港法律,一旦破產令頒布,任何債權人(包括UA)均無權再向您追討舊有債務。本文將由法律專家為您清晰拆解,詳細解釋破產程序如何從法律上中止所有追數行為、當UA違法追數時的3大應對步驟,以及如何保障家人免受騷擾,助您徹底解決問題,真正獲得法律保障下的重生。

了解UA破產前的常見追數手法

面對破產UA追數的處境,必須先了解在正式提交破產呈請之前,債權人有權透過不同方式追收欠款。在這個階段,財務公司如UA(亞洲聯合財務)的追數行動,通常會由溫和的提醒逐步升級,目的是在法律程序開始前盡力收回債務。

最初的追數手法主要集中在直接的通訊滋擾。債務人會開始接到頻密的電話、手機短訊或即時通訊軟件訊息,這些通訊可能來自UA的內部部門,也可能來自其委託的第三方收數公司。他們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透過高頻率的聯絡,不斷提醒債務人還款,對其日常生活和精神狀態造成持續的干擾和壓力。

假如初期的通訊未能達到預期效果,追數的力度便會升級,行動範圍亦會擴大至債務人的社交圈子。收數人員會根據申請貸款時所填寫的資料,嘗試聯絡債務人的家人、朋友,甚至是工作上的諮詢人。這種手法旨在向第三方透露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從而施加更大的家庭及社交壓力,迫使債務人因感到尷尬或不想連累親友而盡快還款。

當情況持續未有改善,部分追數手段可能會變得更具侵擾性。這包括派遣追收人員親身上門,不論是住所還是工作地點,直接進行交涉。這種「上門追數」的行為,很容易對個人的私隱、聲譽和工作環境構成直接衝擊。了解這些在破產前可能出現的追數方式,有助於理解為何破產程序中的法律保護條文是如此重要,它能為債務人提供一個中止所有追討行動的法律依據。

破產程序如何中止UA追數?從申請到頒令的法律效力

要處理破產UA追數的問題,啟動正式的破產程序是關鍵的法律途徑。整個過程並非一步到位,而是分為兩個具法律效力的主要階段。從提交破產呈請開始,到法院正式頒布破產令,法律保護會層層遞進,最終達致全面中止所有追討行動的效果。了解這兩個階段的法律作用,有助你清晰掌握自己的權利。

破產呈請:即時凍結法律訴訟

當你向高等法院提交破產呈請書,這一步的法律效力便會即時啟動。提交呈請後,法院會將你的個案存檔。這個行動最重要的作用,是暫停所有針對你的法律訴訟。簡單來說,在你提交呈請的一刻起,UA或其他債權人就不能再就其債務對你展開新的法律追討程序。如果他們在之前已經開始了任何法律訴訟,這些程序也必須立即暫停,除非獲得法院的特別批准。這一步為你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法律喘息空間,阻止債務問題在法庭上進一步升級。

破產令頒布:全面禁止所有追討行動

當法院審理完你的個案並正式頒布「破產令」,法律保護就會進入最全面的階段。破產令一旦頒布,效力遠超於單純凍結法律訴訟。法律明確禁止所有債權人,包括UA,就任何在破產令頒布前的債務,向你本人進行任何形式的追討。這包括但不限於電話、信件、上門探訪或委託第三方收數公司進行的任何滋擾行為。你的所有資產與債務將會轉交給破產管理署署長或獲委任的受託人處理。這意味著,從頒令一刻起,UA在法律上已完全喪失直接向你追數的權利,所有溝通都必須通過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進行。

【重點】破產後UA在法律上絕不能追數:破產管理署的角色

當你正在處理關於破產UA追數的問題時,最重要是先清楚一件事:只要法庭正式頒布了破產令,UA在法律上就絕對不可以再向你本人直接追討任何債務。這不是一個可以商討的空間,而是一條清晰的法律界線。整個程序的關鍵,就在於一個官方機構的角色轉變,那就是破產管理署。

在頒布破產令之後,你的角色就不再是直接與UA交涉的債務人。你可以想像,破產管理署(或法院委派的受託人)會成為你同所有債權人之間的一道「防火牆」。它會正式接管你所有的資產和債務事宜。從這一刻起,UA如果想追討欠款,唯一的合法途徑就是向破產管理署提交申請,而不能再透過電話、信件或任何其他方式直接聯絡你。

具體來說,UA需要向破產管理署提交一份稱為「債權證明表」(Proof of Debt Form)的正式文件。在這份文件上,他們必須詳細列出你所欠的款項和相關證明。然後,破產管理署會審核這些申索,並在你被凍結的資產中,按法律規定的優先順序,統一處理和分配還款。整個過程都在法律監管下進行,UA只是其中一個需要排隊的債權人。

所以,破產管理署的存在,就是為了確保整個還款過程公平有序,同時也為你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法律保障。任何繞過破產管理署而直接向你本人進行的追數行為,都已經構成了違法滋擾。明白了這一點,你就掌握了應對後續情況的最基本,也是最有力的法律依據。

作為UA貸款擔保人,債務人破產後我有何責任?

很多人面對朋友或親人破產UA追數的情況,都會有一個常見的誤解,就是以為債務人申請破產後,自己作為擔保人的責任也會隨之消失。但事實上,這是一個完全錯誤的觀念。擔保合約在本質上是一份獨立的法律承諾,其效力並不會因為主債務人破產而被免除。

當你為貸款簽署作擔保人時,你實際上是與UA(亞洲聯合財務)訂立了一份獨立的合約。這份合約的核心內容,就是你承諾在主債務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時,你會代其承擔所有欠款。因此,即使主債務人已進入破產程序,並受法律保護免於被追討,UA仍然完全有合法權利,根據你簽署的擔保文件,直接向你追討所有未償還的款項。

換言之,UA會將追討的焦點完全轉移到你身上。你會開始收到他們的還款通知、電話,要求你清還整筆貸款的餘額,當中可能包括本金、累積的利息以及相關的行政費用。你在法律上的角色,已從「後備還款人」變為「主要還款人」。

面對這種情況,最佳的處理方式是主動與UA聯絡。首先,清晰地了解剩餘的總欠款額是多少。然後,坦誠地溝通你的財務狀況,嘗試商討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還款方案。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可能令利息和罰款不斷累積,讓情況變得更為複雜。及早溝通,是控制情況惡化的關鍵一步。

關於破產與UA追數的常見問題 (FAQ)

關於破產UA追數的各種情況,很多人心中都有不少疑問。以下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為你逐一清晰解答,讓你更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應對方法。

破產期間,我還需要向UA還款嗎?

答案是:不需要,而且在法律上亦不應該直接還款。

當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無抵押債務,包括欠下UA的款項,都會統一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或你個案的受託人處理。你的資產和部分收入將會被用作一個整體資金池,然後按法律規定的比例分配給所有債權人,UA也是其中之一。

在這個階段,你絕對不應該私下直接向UA還款。因為這樣做會構成法律上的「不公平優惠」,意思是偏袒了某一個債權人,對其他債權人不公。這種行為是違反破產條例的。所以,你唯一的責任是與你的受託人合作,由他們統一處理還款事宜。

如果UA職員上門或致電公司,應如何處理?

當你已進入破產程序,UA在法律上就不能再直接向你追討債務。如果仍然遇到職員上門或致電公司滋擾,你可以採取以下幾個冷靜而清晰的步驟:

  1. 直接告知事實:保持鎮定,直接向對方表明你已經正式申請破產,並提供你的破產案件編號。
  2. 提供受託人聯絡方式:清晰地將你的破產管理署主任或受託人的聯絡資料(姓名及電話)交給對方,並說明所有關於債務的問題,都應該直接與受託人溝通。
  3. 切勿承諾還款:不要作出任何新的還款承諾或簽署任何文件。因為在破產令下,這些承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可能會令情況更複雜。
  4. 記錄及通報:記錄低對方職員的姓名、聯絡方式、以及騷擾的時間和日期。然後,立即將這次事件通報給你的受託人,讓他們介入處理。

記住,破產程序啟動後,受託人就是你與所有債權人之間唯一的合法溝通橋樑。

破產令解除後,我是否仍需償還UA的舊有債務?

不需要。這正是破產制度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

在順利完成破產期(一般為四年)後,你會獲得法院發出的「破產解除證明書」。這份文件代表你已獲免除所有在破產令頒布前所欠下的「可證債項」。UA的私人貸款屬於這一類別,因此,這筆舊有的債務在法律層面上已經一筆勾銷,你再沒有任何法律責任需要償還。UA亦無權再就這筆舊債向你追討。

這讓你能夠真正重新開始,建立健康的財務狀況,不用再背負過去的債務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