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賣居屋?一文看清「未補地價」與「補地價」2大途徑、完整程序及注意事項

手持居屋,無論是想套現周轉,還是計劃換樓升級,第一步總離不開「賣樓」這個決定。然而,與一般私樓買賣不同,賣居屋的最大關卡在於「補地價」問題。究竟應該選擇在「居屋第二市場」向綠表及白居二買家出售,還是先補妥地價,再於「公開市場」自由轉讓?這兩種途徑的程序、目標買家、樓價潛力以至牽涉的開支都截然不同,往往令業主感到困惑。本文將為你由零開始,詳細拆解賣居屋的兩大途徑,從評估單位轉讓資格、計算補價金額,到兩邊市場的完整賣樓流程、開支預算及注意事項,助你作出最精明的決定。

賣居屋第一步:評估單位轉讓資格與限制

決定要賣居屋,整個賣居屋程序的第一步,並非立即找地產代理放盤,而是先要清晰了解自己單位的「身份」。所有轉讓資格與限制,都繫於一份關鍵文件——首次轉讓契據(俗稱樓契)上列明的「首次出售日期」。這個日期決定了您的單位需要遵守哪一個時期的政策,直接影響到整個賣居屋流程可以在哪個市場進行,以及何時可以進行。

按首次出售日期劃分的轉讓限制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政策隨時間不斷演變,對轉售的限制也愈來愈嚴格。因此,準確找出您單位所屬的政策年份,是整個計劃的基礎。

1982年至2006年首次推售的單位

如果您的單位是在這個時期首次購入,那麼恭喜您,限制是最寬鬆的。單位的五年轉讓限制期早已屆滿,您可以自由選擇兩個途徑:一是在居屋第二市場,將單位賣給持有有效資格的綠表或「白居二」人士,這個方法是賣居屋未補地價;二是向房委會申請補地價,之後便可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買家沒有任何身份限制。

2007年至2017年首次推售的單位

這個時期的單位,房委會已不設回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兩年後,您便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自行定價出售單位予合資格人士。如果您希望在公開市場出售,則隨時都可以申請補地價。值得留意的是,若單位仍在五年限制期內,程序上需要先向房委會申請回購,待房委會正式拒絕後,才可進行補地價及簽訂買賣合約。

2018年首次推售的單位

這批單位的限制變得比較複雜,分為三個階段:
* 首兩年內:業主不能自行定價出售。必須向房委會申請,由房委會根據機制提名買家,以「原來買價」購買您的單位。
* 第三至第五年內:您有兩個選擇。可以繼續按上述方式,由房委會提名買家並評定售價;另一個選擇是在居屋第二市場自行尋找合資格買家,並自由議價。
* 五年後:房委會不再接受提名申請。您可以選擇繼續在第二市場出售,或者申請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2019年至2021年首次推售的單位

房委會取消了提名機制,轉售限制進一步收緊:
* 首兩年內:只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而且售價不得高於「原來買價」。
* 第三至第十年內:可以繼續在第二市場按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
* 十年後:才能申請補地價,繼而在公開市場出售。

2022年及之後首次推售的單位

這是目前最嚴格的轉讓限制:
* 首五年內:只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來買價」的價格出售。
* 第六至第十五年內:可以在第二市場按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
* 十五年後:業主才可以選擇賣居屋補地價,將單位投放在公開自由市場。

如何自行初步評估?計算補地價及實收金額

了解單位的轉售資格後,下一步就是財務評估。即使您打算在第二市場出售,預先估算補地價金額,也能幫助您更準確地為單位定價,了解其市場潛力。

影響補地價的兩大因素:十足市值與當初折扣率

補地價的計算公式,主要由兩個核心因素組成:
1. 補價時的十足市值:這並非您打算出售的價格,而是由房委會委派的測量師,在您正式申請補價時對單位評估的當時市值。
2. 當初購入的折扣率:這個比率是固定的,記錄在您當初購入單位時的樓契上,反映了政府當時給予您的買樓折扣。

計算公式為:補價金額 = 補價時的單位十足市值 × (購入時的十足市值 – 原來買價) / 購入時的十足市值。簡單來說,就是 「補價時市值」乘以「當初折扣率」

網上工具:一鍵估算補價及實收潛力

要自行初步估算,您可以先利用各大銀行的網上物業估價工具。輸入單位資料後,系統提供的估價可以作為「補價時的十足市值」的參考。雖然這並非房委會的最終估價,但足以讓您對可能需要繳付的補價金額有一個初步概念,從而計算出賣樓後的實收潛力,為整個計劃制定更周全的預算。

賣居屋兩大途徑比較:未補地價(第二市場) vs 補地價(公開市場)

決定要賣居屋,首先要面對一個關鍵抉擇,就是選擇在哪個市場出售。這個決定會直接影響你的目標買家、潛在售價以及整個賣居屋流程。基本上,你有兩個主要途徑可以選擇:一個是未補地價在第二市場出售,另一個是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

途徑一:未補地價於「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出售

目標買家:綠表及「白居二」資格人士

這個市場,又稱為「居二市場」,是政府特設的平台。你的單位只能賣給持有有效「購買資格證明書」的人士,主要就是綠表持有人和「白居二」計劃的成功申請者。

優點:無需籌集大額補價資金,程序相對簡單

這個方法最大的好處,就是你完全不需要為籌集一大筆補價資金而煩惱。因為省卻了向政府申請評估和繳付補價的步驟,整個賣居屋程序也相對簡單直接。

缺點:潛在買家較少,或影響單位最終售價

不過,正因為買家需要符合特定資格,潛在的買家數量就大大減少。市場競爭較小,這有機會影響到你單位最終能夠賣出的價格。

途徑二: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自由出售

目標買家:香港任何人士(包括公司)

一旦你向政府繳付了補價,你的居屋就會解除轉讓限制,性質上就和一般私樓沒有分別。所以,你的目標買家可以是香港任何人士,甚至包括公司機構。

優點:潛在買家基礎最廣,樓價潛力最大

這個途徑的優點非常明顯。因為全香港的買家都是你的潛在客戶,買家基礎最廣闊,自然能將單位的樓價潛力發揮到最大,有機會以更高的價錢賣出。

缺點:須先支付龐大補價金額,程序較繁複

這個選擇的最大挑戰,是你必須在完成交易前,先自行支付一筆相當龐大的補價金額。另外,整個賣居屋補地價的程序亦較為繁複,需要經過向房委會申請估價、繳款等多個步驟。

【未補地價實戰】第二市場賣樓完整流程

決定要賣居屋,並且選擇在第二市場出售,整個賣居屋程序其實相當清晰。這條「賣居屋 未補地價」的路線,主要是將單位轉售給持有綠表或「白居二」資格的買家。以下為你拆解整個賣居屋流程,由申請第一份文件開始,直至順利完成交易。

第一步: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准賣證)

這份「可供出售證明書」(俗稱准賣證)是您在第二市場放盤的入場券,代表房署確認您的單位符合資格出售,是整個流程的起點。

確認業權所屬(房委會或房協)

在提交申請前,首要任務是釐清您的單位是由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還是房屋協會(房協)發展的。兩者的申請表格、遞交地點和程序均有不同。最直接的方法是查閱您手上的樓契,上面會清楚列明發展機構。

申請所需文件、費用及遞交方式

確認業權所屬後,便可以準備文件。一般而言,您需要填妥指定的申請書,附上樓契副本,並繳付申請費用。房委會的單位需將文件交到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房協的單位則需交往其指定的辦事處。費用方面會按年調整,建議遞交前先向相關機構查詢最新金額。

審批時間及證明書有效期

遞交申請後,房委會或房協一般需要約兩至三個星期處理審批。成功批核後,您便會收到「可供出售證明書」。這份證明書對賣家而言是沒有設定有效期的,代表您可以在任何時候決定放盤。

第二步:定價放盤,尋找合資格買家

取得准賣證後,您便可以正式為單位定價並推出市場。建議參考近期同屋苑或同區的成交價,也可請銀行為單位作初步估價,讓定價更貼近市場水平。

放盤途徑:地產代理與網上平台

您可以委託熟悉居屋買賣的地產代理放盤,他們擁有合資格買家的客源網絡,也能協助處理繁複的行政程序。另一個選擇是透過網上物業平台自行放盤,自主性較高,但需要您親自處理所有查詢和洽談。

如何查核買家的「購買資格證明書」

在第二市場,所有準買家都必須持有有效的「購買資格證明書」(俗稱准買證)。在達成任何價格共識或簽署文件前,您或您的代理人必須要求對方出示此證明書的正本或副本,並核對其有效期。買家的准買證有效期為12個月,確保交易能在有效期內完成至關重要。

第三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申請「提名信」

當您與買家就價錢、成交日期等條款達成共識後,便可以進入簽約階段。

聘請律師處理臨約的重要性

與私樓買賣不同,居屋交易的程序更為複雜,強烈建議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便委聘律師。您的律師會協助審查買家的資格證明文件,草擬符合房署規定的合約條款,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全面保障。

買賣雙方申請提名信所需文件與時間

簽署臨約後,下一步便是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提名信」。這份文件是官方批核該名買家承接您單位的正式許可。買賣雙方的律師會合力準備所需文件,包括您的准賣證、買家的准買證、雙方法定聲明以及臨時買賣合約副本等。申請提名信一般需要約一至兩個星期。

第四步: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至完成交易

收到提名信,代表交易已獲官方「開綠燈」,可以繼續餘下的法律程序。

臨約與正約的建議相隔時間

考慮到申請提名信所需的時間,建議在臨時買賣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之間,預留約14個工作天的時間。這樣可以確保有充裕時間等待提名信發出,避免因文件延誤而造成任何一方違約。

支付大訂及後續樓契轉讓程序

收到提名信後,雙方便可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此時買家需要支付俗稱「大訂」的加付訂金。之後,雙方律師會處理樓契轉讓、申請按揭等事宜。在約定的成交日,買家支付樓價尾數,您便可交付單位鎖匙,整個賣居屋流程便大功告成。

【補地價實戰】公開市場賣樓流程與策略

決定為心愛的居屋補地價,在公開市場出售,就好像為它進行一次升級。這個賣居屋的決定,可以讓你的單位接觸到全香港的潛在買家,不再局限於綠表或白居二人士,樓價的潛力自然也更高。不過,整個賣居屋補地價的程序確實比第二市場所需的步驟多,所以,掌握一些實用策略與清晰的賣居屋流程就非常重要了。

補地價賣樓的3大精明策略

在正式啟動補地價程序前,有幾個聰明的預備步驟,可以幫你節省金錢同時間,讓整個過程更順暢。

策略一:申請評估前,先向銀行免費初步估價

在你向房委會或房協遞交補價評估申請之前,可以先找幾間相熟的銀行,為你的單位做一個免費的初步估價。這樣做有兩個好處。第一,你可以對單位當時的市值有個概念,心裡有數,預算需要準備多少補地價資金。第二,萬一之後政府的評估價比銀行估價高出很多,你手上的銀行估價紀錄就可以成為一個有力的參考,方便你考慮是否要提出反對。

策略二:進行評估前,避免不必要的豪華裝修

很多人以為,在賣樓前把單位裝修得美輪美奐,一定能賣得更高價錢。這個想法在賣私樓時可能適用,但對於申請補地價的居屋來說,就要小心處理。因為補價金額是根據測量師上門評估時的單位市值來計算的。一個簇新、豪華的裝修,無疑會推高單位的估值,結果就是你需要繳付的補價金額也會相應增加。所以,在測量師上門前,只需將單位保持乾淨整潔便可,避免投入不必要的裝修成本。

策略三:善用較長成交期,以買家訂金支付部分補價

補地價的金額動輒過百萬,不是每個業主都有一筆龐大的現金隨時備用。一個常見的財務技巧,就是利用買家的資金來支付。你可以在找到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才正式啟動補地價程序。為了預留足夠時間,建議在合約中訂立一個較長的成交期,例如三個月。這樣,你就可以利用買家支付的訂金(一般為樓價的10%),去支付部分甚至全部的補地價款項,大大減輕你的即時現金壓力。

補地價流程第一步:向房委會/房協申請評估補價

當你準備好後,就可以正式開始官方的補地價申請流程。

補地價官方計算公式剖析

首先,我們要理解補價是如何計算的。官方的計算方式如下:
補價金額 = 補價時的單位十足市值 × ((購入單位時的十足市值 – 購入單位時的樓價) / 購入單位時的十足市值)
簡單來說,就是用你單位「現時的市值」,乘以你「當初買入時所享有的折扣率」。這個折扣率,可以在你最初與房委會簽訂的買賣合約(即樓契)中找到。

遞交申請書、繳付評估費用及預約測量師視察

你需要填妥「評估補價申請書」,連同樓契副本和指定的評估費用(通常以銀行本票支付),親身或郵寄到指定的房委會辦事處。房委會收到申請後,會委派專業的測量師聯絡你,預約時間上門視察單位,以評估單位的當時狀況和市值。

接收「評估補價通知書」及兩個月繳款期限

測量師視察後大約一個月,你就會收到由房委會發出的「評估補價通知書」。這份文件會清楚列明你的單位估值,以及最終需要繳付的補價金額。你要特別留意,由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你有兩個月的時間去繳付這筆款項。

補地價流程第二步:繳付補價及解除轉讓限制

收到通知書,就進入到籌錢付款的階段。

籌集補價資金的常見方法

除了個人儲蓄,最常見的方法就是我們在策略三提到的,利用賣樓的訂金和尾數來支付。請注意,銀行是不會為「補地價」這個項目單獨提供按揭貸款的。你必須用現金、本票或律師樓支票去繳付款項。

領取「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並辦理土地註冊處登記

當你繳清補價金額後,房委會或房協就會發給你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這份文件代表你的單位已經正式「鬆綁」。之後,你需要委託律師將這份證明書送到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完成登記後,你的居屋在法律上就與一般私樓無異了。

補地價流程第三步:正式放盤與完成交易

完成了最複雜的補地價程序,之後的步驟就相對簡單直接。

與一般私樓無異的買賣程序

當你的單位解除了轉讓限制後,整個賣樓過程就和賣私樓完全一樣。你可以委託任何地產代理放盤,買家亦可以是任何香港市民或公司,不再有身份限制。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及完成交易

找到合適的買家後,你會先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收取細訂。然後在指定時間內,由雙方律師處理文件,再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及收取大訂。最後在成交日,買方律師會將樓價尾數轉交給你方律師,你就在律師樓簽署樓契,交出鎖匙,正式完成整個賣居屋的交易。

賣居屋開支、律師角色及合約須知

計劃賣居屋,預算開支是重要一環。整個賣居屋流程牽涉多項費用,清晰了解這些成本,有助你更妥善地規劃財務。同時,律師在過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合約條款更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關鍵。

賣居屋涉及的主要成本總覽

賣居屋的開支可以分為幾個主要部分,視乎你選擇的出售途徑(未補地價或補地價)而有所不同。

地產代理佣金(樓價1%)

假如你委託地產代理協助放盤及尋找買家,一般需要支付樓價1%作為佣金。這個收費是市場慣例,買賣雙方通常都需要各自支付。

律師費及雜費

處理樓宇買賣的法律文件,必須聘請律師。律師費包括草擬及審核買賣合約、處理樓契轉讓等服務。雜費則涵蓋查冊、註冊文件等行政開支。

補地價金額(如適用於公開市場出售)

若你選擇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最大筆的開支便是補地價金額。這筆費用需要支付給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用以解除單位的轉讓限制。

申請各類政府文件費用

在賣居屋程序中,你需要申請一些特定文件。例如在第二市場出售,便要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准賣證)。若要進行賣居屋補地價,則需繳付評估補價的申請費用。

律師在賣居屋程序中的關鍵角色

律師在物業交易中確保過程合法合規,而在賣居屋的交易中,他們的角色尤其重要。

主要職責:查閱樓契、草擬合約、處理政府部門信函

律師的基本職責包括查閱樓契,確保業權清晰。他們會為你草擬或審閱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保障你的法律權益。此外,他們還會代表你處理與房屋署、土地註冊處等政府部門之間的所有法律文件往來。

為何賣居屋比賣私樓更需要及早委聘律師

賣居屋未補地價的流程,比私樓買賣多了一些獨有步驟,例如買賣雙方需要向房屋署申請「提名信」。這些程序涉及特定的表格與時限,所以及早委聘熟悉居屋買賣的律師,可以確保所有文件準確無誤地提交,避免因程序出錯而導致交易延誤。

買賣合約的關鍵條款

買賣合約是整個交易的法律基礎,當中的每一個條款都非常重要。

訂金結構:細訂(臨時訂金)與大訂(加付訂金)

香港的物業買賣普遍採用兩段階段式訂金。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買家會支付樓價約3-5%的「細訂」。之後在指定時間內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再加付訂金,令總訂金達到樓價的10%,這筆款項稱為「大訂」。

合約中關於補地價責任與成交日期的條文

如果你是經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合約中必須清晰列明,補地價的責任由賣方承擔。更重要的是,成交日期需要預留足夠時間(建議至少三個月)讓你完成整個補地價申請、評估及繳款程序。一個切實可行的成交期,是確保交易順利完成的關鍵。

賣居屋常見問題 (FAQ)

計劃賣居屋,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疑問。我們整理了幾個業主最關心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你更順利地完成整個賣居屋程序。

整個賣居屋流程(由放盤到收款)大概需時多久?

這取決於你選擇的出售途徑。

如果是在第二市場進行「賣居屋未補地價」的交易,由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放盤、找到合資格買家,到雙方律師申請「提名信」及完成交易,整個流程一般需時約3至4個月。

如果是先「賣居屋補地價」再於公開市場出售,單是向房委會申請評估補價的程序,就需要約2個月時間。之後的買賣流程與一般私樓相若,成交期通常為2至3個月。因此,總時間可能需要4至6個月或更長。

補地價資金不足,有甚麼財務解決方案?

這是一個十分普遍的情況,而市場上亦有成熟的解決方案。銀行一般不會為支付補地價金額提供按揭。最常見的做法,是業主先在公開市場尋找買家,然後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你可以在合約中訂立一個較長的成交期,例如3個月。這樣就有充足時間向房委會申請評估及繳付補價。在成交當日,買方支付的樓價尾數,會經由律師樓直接支付給房委會以完成補地價,餘額才交到你的手上。這種方式讓你利用買家的資金來完成補地價程序。

完成補地價後,是否必須立即出售?可否轉為出租?

完成補地價,並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後,你的居屋單位在法律上已等同於一個私人住宅單位。

你擁有該物業的完整業權,可以自由決定如何處置。你可以選擇繼續自住,也可以隨時在公開市場上放售,當然也可以將單位出租,賺取租金回報。補地價後,你便不再受到任何轉讓限制的約束。

首次出售日期在1997年以前的居屋,是否完全無需補地價?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事實上,只有極少數在最早期的「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一期至第三期甲出售的單位,因其政府地契不包含轉讓限制條款,才可以在自由市場出售而無需補地價。

絕大部分在八、九十年代出售的居屋,其轉讓契據中均列明轉售限制,與現時的居屋一樣,在公開市場出售前必須先補足地價。最穩妥的做法是查閱自己單位的樓契,以確定是否受轉讓條款限制。

如果違反轉讓限制條款私下交易會有何法律後果?

私下將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出售或出租,會引致非常嚴重的法律後果。

根據香港《房屋條例》(第283章),任何違反轉讓限制的買賣協議或租約均屬無效,在法律上沒有任何約束力。更重要的是,進行非法轉讓屬於刑事罪行,賣方、買方以及任何協助交易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因此,所有交易都必須經由合法途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