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恢復「首次置業」身份以節省印花稅,或因家庭狀況有變(如離婚、繼承)而需要重組資產?不少居屋業主都會考慮為物業「甩名」(即業權轉讓)。然而,居屋甩名並非如私樓般自由,必須符合房屋委員會的特定理由,而且過程遠比想像中複雜,許多人更會混淆「甩名」(轉讓業權)與「除名」(刪除戶籍)這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本文將為您提供最全面的居屋甩名攻略,從釐清基本概念入手,詳細拆解房委會接納的十大獲批理由、六步申請流程、所有費用開支明細,並教您如何透過轉名順利恢復首置資格,助您在處理物業資產時作出最明智的決策。
居屋甩名第一步:釐清「業權轉讓」與「刪除戶籍」的根本區別
考慮進行居屋甩名或相關的居屋轉名程序時,許多人首先會感到困惑。在正式開始任何申請之前,最重要的一步,是必須清晰分辨兩個截然不同但名稱相似的概念:「甩名」(即業權轉讓)和「除名」(即刪除戶籍)。兩者在法律意義、影響和處理方式上有天壤之別,理解它們的分別是成功處理居屋拆名的基礎。
什麼是真正的「居屋甩名」(業權轉讓)?
真正的「居屋甩名」,其法律本質是「業權轉讓」。這並非單純在文件上劃掉名字那麼簡單,而是一個正式且嚴謹的法律程序。
法律定義:涉及物業擁有權的法律變更。
業權轉讓是指物業的擁有權,即「業權」,從一個人或多人轉移至另一個人或多人名下。這個變更會記錄在土地註冊處的正式文件(俗稱「樓契」)上,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核心影響:影響資產歸屬、按揭責任及未來買賣權利。
完成業權轉讓後,原業主的資產擁有權會隨之轉移。同時,物業的按揭貸款責任亦會轉移至新業主身上。未來誰有權決定出售或出租該物業,都取決於樓契上的業主名字。
適用情況:離婚、繼承、資產重組以恢復首置身份等。
業權轉讓通常應用於一些重大的人生或財務規劃情況,例如夫婦離婚或分居需要分配資產、家庭成員去世後的遺產繼承,或有家庭成員希望透過轉讓業權來恢復首次置業身份,以便未來另行置業。
什麼是「刪除戶籍」(除名)?
與業權轉讓相比,「刪除戶籍」是一個相對簡單的行政手續,常被稱為「除名」,但它與物業擁有權完全無關。
行政定義:僅在房屋署家庭成員名冊上移除成員。
刪除戶籍是指向房屋署提出申請,將某位家庭成員的姓名從該居屋單位的家庭成員名冊上移除。這純粹是更新房屋署的住戶記錄。
核心影響:不影響物業業權,僅變更居住權。
此舉的核心影響是,被除名的成員將不再是該單位的認可住客,失去了在該單位的正式居住權。然而,單位的業權結構、誰是業主、誰負責按揭等,完全不受影響。
適用表格:HD771c表格「增加/刪除家庭成員申請書」。
處理刪除戶籍申請,只需填寫房屋署的指定表格,即HD771c「增加/刪除家庭成員申請書」,程序相對簡單。
快速比較:「甩名」vs「除名」
為了讓你更清晰地掌握兩者分別,以下是一個直接的比較:
目的比較:業權轉移 vs 居住權變更
「甩名」的目的是轉移物業的擁有權。
「除名」的目的只是更新家庭成員的居住記錄。
法律效力比較:具法律約束力 vs 行政登記
「甩名」是具法律約束力的業權變更,會記錄在土地註冊處。
「除名」僅為房屋署內部的行政登記,不具法律上的業權效力。
複雜程度與費用比較:高 vs 低
「甩名」程序複雜,必須聘請律師處理,涉及房委會申請費、律師費及印花稅等,費用較高。
「除名」程序簡單,一般可自行處理,基本上沒有額外費用。
居屋甩名資格:兩大前提及十大獲批理由
想成功申請居屋甩名,並不是隨時都可以辦理。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對此有嚴格規定,申請人必須先符合兩大基本前提,並且需要有房委會接納的特殊理由,才有機會獲批。
申請居屋甩名的兩大先決條件
在深入了解各種可獲批的理由前,先要清楚知道申請居屋轉名的兩個「入場門檻」。如果未能滿足這兩點,基本上申請都無法繼續。
條件一:轉讓不可涉及金錢代價(送契)
首先,整個業權轉讓過程,不可以涉及任何金錢代價。這意味著業權是以「送贈」形式轉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送契」。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業主利用資助房屋進行買賣圖利。
條件二:承讓人必須是戶籍內的家庭成員
其次,接收業權的承讓人,必須是該單位戶籍紀錄內已登記的家庭成員。換句話說,你不能將業權轉讓給非戶籍內的親友,即使是直系親屬也不可以。唯一的例外是因業主去世而辦理的遺產繼承。
房委會接納的十大居屋甩名特殊原因
當你確定符合以上兩個基本條件後,就需要看看你的情況是否屬於房委會接納的十大特殊原因之一。這些理由涵蓋了家庭、健康及財務等不同方面的重大轉變。
1. 婚姻狀況改變:離婚或合法分居
這是最常見的居屋拆名原因之一。因婚姻關係結束,夫婦需要分配資產,其中一方可以將業權轉讓給另一方。
2. 加入配偶為聯名業主
業主結婚後,可以申請將新婚的配偶加入成為單位的聯名業主,共同擁有物業。
3. 業主結婚遷出
如果業主結婚後會搬離單位,與配偶共組新家庭,可以申請將業權轉讓給單位內的其他家庭成員。
4. 業主移民或永久離港
業主若決定移民海外,或需要永久離開香港到內地、澳門等地定居,也可以申請將業權轉讓。
5. 申請其他房屋福利
有時家庭成員為了申請公務員房屋福利或公司提供的房屋津貼,需要證明自己並無擁有任何物業,這時就可以申請居屋甩名。
6. 業主去世(遺產繼承)
當業主不幸離世,其業權會根據遺囑或遺產繼承法,轉讓給指定的繼承人。
7. 業主年邁(年滿65歲)
年滿65歲或以上的業主,可以基於年紀考慮,申請將業權轉讓給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方便預先做好資產安排。
8. 業主身患危疾
若業主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例如癌症,房委會也會酌情批准其業權轉讓申請。
9. 業主破產
當業主被法庭頒令破產,其資產會由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接管,業權轉讓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
10. 家庭成員曾支付首期或供款
這是一個比較特別但合理的原因。如果戶籍內有某位家庭成員,當初曾支付大部分首期或長期負責按揭供款,可以申請將其名字加入業權,或將整個業權轉給他,以反映其實際的財務貢獻。
居屋甩名流程指南:6大步驟、所需文件及表格一覽
了解清楚居屋甩名的獲批原因之後,下一步就是實際操作了。整個居屋轉名或居屋拆名的申請過程,其實就像一份清晰的路線圖,只要跟著步驟走,預備好所需文件,就能順利完成。以下我們將整個流程拆解成六大步驟,讓你對每一步都有清晰的掌握。
第一步:申請前評估及準備
在正式遞交申請之前,充分的準備工作是成功的關鍵。這一步主要包含兩個核心環節,處理好這兩點,後續的流程自然會順暢許多。
關鍵預備:向承按銀行查詢按揭影響
如果你的居屋單位仍有按揭在身,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聯絡承按銀行或財務機構。你需要清楚查詢,當其中一位業主甩名後,現有的按揭契約是否需要更改,以及銀行是否同意由餘下的業主繼續承擔貸款。銀行會重新評估新業主組合的還款能力,取得他們的初步同意,是繼續申請的必要前提。
文件準備:備妥相關特殊原因的證明文件
你需要根據你申請居屋甩名的特定理由,準備好所有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例如,若是因離婚而轉讓業權,就需要法庭頒布的絕對判令;若是因移民而轉名,則需要提供相關的簽證或居留批准信。文件準備得越齊全,房委會的審批過程就會越順利。
第二步:填寫及核對申請表格
文件備妥後,就進入文書處理階段。填寫表格看似簡單,但細節絕對不能馬虎,因為任何錯漏都可能導致申請被延誤。
主要表格:填寫HD7表格「業權轉讓申請書」
你需要填寫的主要文件是房屋署的HD7表格,即「業權轉讓申請書」。這份表格需要詳細列明申請人、承讓人及單位的資料,以及轉讓業權的理由。請務必確保所有資料準確無誤。
簽名要求:所有業主簽名須與樓契式樣相同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申請書上所有業主的簽名,都必須與當年簽署樓宇買賣文件(樓契)時的簽名式樣完全一致。房委會會嚴格核對,若簽名不符,申請將不獲處理。
第三步:遞交申請及繳付費用
完成表格後,便可以正式遞交申請。這個步驟涉及地點和費用兩個部分。
遞交方式:親身或郵寄至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
你可以選擇親身前往單位所屬的屋邨租約事務管理處遞交申請文件,或者透過郵寄方式提交。建議親身遞交,這樣可以確保文件即時送達,有問題也能即場查詢。
繳付手續費:現時為$3,020港元(不予退還)
遞交申請時,需要一併繳付手續費,現時的金額為港幣$3,020元。需要特別留意,這筆費用無論申請最終是否獲批,或者你中途決定撤銷申請,都不會退還。
第四步:房委會審批及發出同意書
遞交申請後,就需要耐心等候房委會的審批結果。這個階段主要關乎時間和後續行動的期限。
處理時間:收齊文件後約6星期
一般情況下,房委會在收齊所有必需文件及費用後,大約需要六個星期的時間來處理你的申請。審批完成後,你會收到書面通知,告知申請結果。
同意書有效期:一年內須完成法律手續
如果申請獲得批准,你會收到一份由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這份同意書的有效期為一年,你必須在這一年內完成所有後續的法律轉讓程序。
第五步:聘請律師辦理法律程序
收到房委會的同意書,代表行政上的關卡已通過,接下來便要進入法律程序。這一步必須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草擬轉讓契約(送契)
律師會根據你的情況,為你草擬一份不涉及金錢交易的轉讓契約,也就是俗稱的「送契」。
呈交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審批契約及繳費
律師會將轉讓契約的草稿,呈交至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進行審批,此過程亦需繳付另一筆文件審批費。
簽署正式文件及處理印花稅
待契約獲房委會批准後,律師便會安排所有相關人士簽署正式的法律文件,並處理印花稅(釐印費)等事宜。
第六步:完成手續及更新紀錄
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後,還有最後一個步驟,就是向房委會更新紀錄,確保所有資料正確無誤。
將已完成的轉讓契約及查冊副本交回房委會
你需要將已在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的轉讓契約副本,以及一份最新的土地查冊副本,交回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房委會更新業權紀錄。至此,整個居屋甩名流程才算正式大功告成。
[可下載] 居屋甩名文件及步驟核對清單
居屋甩名費用、按揭及首置身份全攻略
決定進行居屋甩名之前,除了要清楚整個流程,計清相關的費用、了解對現有按揭的影響,以及如何善用甩名後恢復的「首置身份」,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這一步的規劃,直接影響到整個財務安排是否順暢。
居屋甩名總成本:四大開支項目一覽
很多人以為居屋轉名只是家庭成員間的內部安排,應該花費不多,但實際上整個過程涉及幾個固定的開支項目。我們將它拆分成四大類,讓你一目了然。
1. 房委會申請手續費
向房屋委員會遞交「業權轉讓申請書」時,需要同時繳付一筆申請手續費。根據房委會最新的資料,這筆費用為港幣$3,020元。這筆費用是處理你申請的行政開支,所以無論你的申請最終獲批與否,甚至是你中途決定撤回申請,這筆費用都是不會退還的。
2. 房委會法律文件審批費
當你的申請獲得房委會初步批准後,下一步就需要聘請律師草擬正式的法律文件,例如轉讓契約(一般是送契)。這份文件草稿必須再交給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作最終審批,而這個步驟同樣需要繳付另一筆費用,現時為港幣$2,630元。同樣地,這筆費用也是不會退還的。
3. 律師專業服務費
由於居屋甩名涉及物業業權的變更,整個過程必須經由律師處理,這是不能節省的開支。律師會負責草擬及處理所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見、處理文件簽署及打釐印等事宜。律師費沒有劃一標準,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而定,市場上一般由數千元至萬多元不等,建議可先向幾間律師樓報價作比較。
4. 印花稅(釐印費)
居屋甩名通常是以「送贈」(送契)形式進行,即不涉及金錢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轉讓雙方是近親(例如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一般可以豁免印花稅,或只需支付一筆象徵式的費用。不過,假如物業仍有按揭在身,而新的業主需要承擔原有的按揭,稅局有機會將未償還的按揭餘額視為「代價」,並以此為基礎計算印花稅。這個情況比較複雜,你的律師會提供專業的評估和建議。
甩名對現有按揭的兩大處理方案
如果你的居屋單位仍有按揭未供完,處理按揭將會是整個居屋拆名過程中,最關鍵的一環。銀行需要確保即使業權變更後,貸款仍然安全。一般來說,有兩個處理方案。
方案一:保留現有按揭(需銀行同意更改借款人)
這個方案是指保留原有的按揭貸款計劃,只是向銀行申請更改借款人名單,將甩名一方從按揭中移除。銀行的審批重點,是留下的那位業主(即新單獨業主)是否有足夠的獨立還款能力。銀行會要求他提供入息證明,並且需要重新通過壓力測試。如果原先的按揭是由兩人的收入來支持,現在要由一人承擔,獲批的難度會相對較高。
方案二:轉按或重做按揭(新業主需通過入息審查)
這是比較常見的做法。新的單獨業主以個人名義,向原有銀行或其他銀行申請一筆新的按揭貸款,用作償還舊有的按揭。這等同於一個全新的按揭申請,新業主必須完全符合銀行的入息要求和通過壓力測試。好處是,如果市場上的按揭利率或現金回贈比你現有的計劃更優惠,這也是一個重新選擇按揭計劃的好機會。
如何透過居屋甩名恢復「首置身份」?
恢復「首次置業身份」,是不少人考慮進行居屋甩名的一大誘因,因為這與未來再買樓的成本有直接關係。
恢復首置身份的好處(節省買樓印花稅)
當聯名業主其中一方成功甩名後,他在法律上就不再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這樣,他就恢復了「首置」資格。最大的好處是,當他日後購買另一層樓時,只需按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付印花稅。相比非首置身份需要繳付高達樓價7.5%的印花稅,兩者可以相差數十萬甚至更多,節省的金額非常可觀。
關鍵前提:甩名必須符合房委會接納的特殊理由
這裡必須強調一點,雖然恢復首置身份是一個很大的好處,但它本身並不能成為向房委會申請居屋甩名的理由。你的申請,必須建基於房委會接納的其中一種特殊原因,例如離婚、分居、移民或業主年邁等。換句話說,你是因為符合了那些特殊原因而成功甩名,然後「順帶地」恢復了首置身份,而不是為了恢復首置身份而去申請甩名。這個因果關係絕對不能搞錯。
聯名方式如何影響居屋甩名:「長命契」與「分權契」
處理居屋甩名的事宜,首先要理解當初購買單位時所選擇的聯名方式,因為不同的業權持有方式,會直接影響日後進行居屋轉名或居屋拆名的程序與限制。香港最常見的聯名方式有兩種:「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及「分權共有」(分權契),兩者的法律含義與操作彈性有很大分別。
聯權共有(長命契 Joint Tenancy)
提到聯名物業,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長命契」,這亦是大部分夫婦或家庭成員共同持有物業的方式。它的運作模式,就好像所有業主共同擁有整個物業的全部,業權是重疊而不可分割的。
特點:生存者自動繼承業權
長命契最核心的特點是「生存者權利」。當其中一位聯名業主不幸離世,他所持有的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在生的其他聯名業主。這個繼承過程是法律下的自動安排,其效力甚至高於遺囑的指示。換言之,即使離世的業主在遺囑中寫明要將物業留給子女,只要物業是以長命契形式持有,業權依然會歸屬其他聯名業主。
甩名限制:必須所有聯名業主同意
在這個安排下,所有業權決定都必須一致通過。不論是出售物業、加按,還是進行居屋甩名,都必須得到全部聯名業主的書面同意才能執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採取行動,這為業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防止其中一方擅自處置物業。
主要風險:任何一方的債務均可能影響整個物業
長命契的風險在於債務綑綁。由於法律上每位業主都擁有整個物業的業權,假如其中一位業主陷入財務困難,例如被債主追討債務甚至被申請破產,其債務問題可能會牽連整個物業,最嚴重的情況是物業被強制出售以償還債務,這會對其他無辜的業主造成極大影響。
分權共有(分權契 Tenancy in Common)
分權共有是另一種聯名方式,它的概念與長命契截然不同。採用分權契,各業主會按協定的比例,持有物業的不同份額,例如兩人各佔50%,或者一人佔70%、另一人佔30%,份額清晰獨立。
特點:各業主擁有獨立業權份額
在分權共有的模式下,每位業主都可以獨立處理自己名下的業權份額。他可以選擇出售自己的份額,或者在遺囑中將其指定給繼承人,而不需要徵求其他業主的同意。這種方式給予業主較大的個人資產處理彈性。
甩名限制:仍需符合房委會的轉名資格和對象要求
雖然分權契的業主有權處理個人份額,但應用在居屋上,這個權利依然受到房屋條例的嚴格規管。即使業主想進行居屋甩名,將自己的份額轉讓給他人,整個過程仍需向房委會申請,並且必須符合官方接納的特殊理由,承讓人也必須是單位內的登記家庭成員。
如何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
有時候,聯名業主可能因為家庭狀況或資產規劃的改變,希望將原有的「長命契」轉換為「分權契」。這個轉換是可行的,不過必須通過正式的法律程序處理。
解釋轉換程序及法律要求
要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業主需要聘請律師處理。法律程序上,通常由其中一位業主向其他所有聯名業主發出「分割通知書」,表明分割共有業權的意向。隨後,律師會草擬相關法律文件,並在所有業主同意及簽署後,將業權變更的文件交往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完成登記後,業權的持有方式便會正式由「聯權共有」轉為「分權共有」。
居屋甩名常見問題(FAQ)
在處理居屋甩名或居屋轉名的過程中,你可能會遇到各種疑問。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為你提供清晰的解答。
Q1:居屋甩名可以不聘請律師嗎?
答案是不可以。居屋甩名牽涉到物業業權的法律轉讓,這是一項非常嚴謹的法律程序。整個過程需要草擬具有法律效力的轉讓契約(例如送契),並且要到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這些專業的法律文件和程序,都必須由香港的執業律師負責處理。所以,聘請律師是整個居屋拆名過程中必需的一步。
Q2:聯名業主不同意,可以單方面申請甩名嗎?
這是一個處理聯名物業時經常出現的難題。不論你的居屋是以「長命契」(聯權共有)還是「分權契」(分權共有)的方式持有,進行任何業權上的變更,都必須得到所有聯名業主的一致同意和簽署。所以,如果其中一位聯名業主不同意,是無法單方面成功申請甩名的。
Q3:成功甩名後,是否立即恢復首置身份?
是的。很多人辦理居屋甩名,其中一個主要目的就是恢復首次置業資格,以便將來再購買物業時,可以節省可觀的印花稅。當你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名字正式從該物業的契據上移除後,你在法律上就不再擁有任何香港的住宅物業。屆時,你便會立即恢復首次置業人士的身份。
Q4:申請被拒絕,已繳付的費用可以退還嗎?
這一點需要特別留意。在你向房屋署遞交居屋甩名申請時,需要繳付一筆申請手續費。房屋署的官方指引已經清楚列明,這筆費用是用於處理申請的行政開支。因此,無論申請最終結果是批准還是拒絕,甚至是你中途決定撤回申請,已繳付的費用都是不設退還的。
Q5:居屋轉名與「加按套現」可以同步進行嗎?
一般來說,這兩項操作很難同步進行。居屋轉名與加按套現是兩件性質完全不同的事,而且兩者都受到房委會的嚴格規管。居屋轉名的前提是「無償轉讓」(即不能涉及金錢交易),而加按套現的目的是增加貸款以獲取現金。房委會只會在非常特殊的緊急情況下(例如籌集醫療費用)才可能批准加按。將兩者綑綁申請,操作極為複雜,獲批的可能性也相當低。
Q6:整個居屋甩名過程需時多久?
整個過程的時間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是向房委會遞交申請,等候審批。根據官方指引,房委會收到所有文件後,處理時間大約需要六個星期。第二階段是在你取得房委會的「業權轉讓同意書」後,聘請律師辦理後續的法律手續。這個階段的快慢,取決於律師樓的處理效率,一般預計需要一至兩個月。總括而言,由遞表到最終完成,預算三至四個月會是比較合理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