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撤辣後】第二物業按揭成數想借盡?剖析2大合法策略、最新上限及申請全攻略

2025年《財政預算案》為樓市全面「撤辣」,金管局亦同步暫停壓力測試,為物業投資市場揭開全新一頁。對於已持有一層物業的業主而言,過往因「辣招」而衍生的額外印花稅成本及被收緊的按揭成數已成歷史。新政策下,部署購入第二個物業的門檻雖然降低,但核心問題依然是:如何合法地獲取最高的按揭成數,盡量減輕首期負擔?本文將為您深入剖析「撤辣」後第二物業按揭的最新規定,並詳細拆解兩大實用策略,助您部署周全,成功「借盡」按揭。

撤辣後全新局面:剖析2025年第二物業按揭政策變化

考慮申請第二物業按揭成數的你,一定會發現2025年的市場環境和以往完全不同。自從政府宣佈全面撤辣,整個樓市生態,特別是第二個物業按揭的申請規則,都迎來了結構性的改變。接下來,我們會一步步拆解這些新政策,讓你清楚了解現時的遊戲規則。

政策轉捩點:2025年2月28日三大核心調整

2025年2月28日是香港樓市一個重要的分水嶺。在這一天,政府和金融管理局同步推出了三項核心調整,直接影響所有物業買家,特別是打算購入第二物業的投資者。

金融管理局(HKMA)暫停壓力測試要求

以往申請按揭,銀行除了計算你的「供款與入息比率」(DTI)外,還會進行壓力測試,即假設利率上升2厘後,你的還款能力是否依然穩健。這個要求對申請第二物業按揭的人士更加嚴格。現在,金管局已暫停這項實施多年的壓力測試要求,意味著銀行審批按揭時的入息門檻實質上降低了,讓你的借貸能力有所提升。

全面撤銷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辣招)

俗稱「辣招」的需求管理措施,過去十多年來一直是樓市的主要調控工具,旨在遏抑炒賣和外來投資。政府現已將所有相關措施全面撤銷,為市場帶來了根本性的變化。

「辣招稅」告終:三大印花稅撤銷後的成本影響

撤辣最直接的影響,體現在買樓的初期成本上。「辣招稅」的取消,意味著以下三項主要的印花稅成為歷史,大幅減輕了非首次置業人士的稅務負擔。

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NRSD) 廢除

過去,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持有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新物業時需要繳付高達7.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這項稅款現已廢除,所有買家只需根據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稅。

買家印花稅 (BSD) 及額外印花稅 (SSD) 取消

「買家印花稅」(BSD) 主要針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公司買家。而「額外印花稅」(SSD) 則是為了打擊短期炒賣,持有物業不足兩年內賣出需要繳付。這兩項稅項的取消,讓市場的參與者更多元化,也增加了物業的流轉彈性。

按揭成數統一化:對第二物業申請人的直接影響

對於計劃申請第二物業按揭的人來說,按揭成數的調整可能是最關鍵的變化。金管局將按揭成數的規則大大簡化和統一。

自用與非自用物業按揭成數上限看齊

在舊制度下,銀行會嚴格區分物業是用於「自住」還是「出租」。出租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會比自住物業低。新政策下,價值3,000萬港元或以下的物業,不論是自住或非自住用途,其最高按揭成數已統一為七成。這簡化了申請流程,也為業主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

新增彈性:7成或以下按揭物業可合法出租

這項改動帶來了一個非常實質的好處。以往申請了較高成數按揭的物業,在按揭條款上通常會被限制不能出租。現在,只要你的按揭成數是七成或以下,即使當初申請時聲明為自住,也可以合法地將物業出租,無需再向銀行特別申請,這為物業投資和財務規劃打開了新的空間。

第二物業按揭成數全攻略:最新上限及申請途徑

想了解清楚第二物業按揭成數的計算方法,就要先認識兩個主要的申請途徑。撤辣後雖然市場環境改變,但是申請第二物業按揭的基本框架不變。要成功申請到理想的貸款額,關鍵在於選擇合適的渠道,並且清晰了解不同渠道對物業用途的要求。基本上,你可以選擇直接向銀行申請傳統按揭,或者透過按揭保險計劃(MC)申請高成數按揭。

銀行直接按揭 vs 按揭保險計劃 (MC)

這兩個途徑最根本的分別,在於貸款額的上限。銀行直接批出的按揭,受金融管理局的指引規管,按揭成數有明確的上限。而按揭保險計劃,則是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HKMC)提供的一種保險,讓銀行可以安心批出高於金管局指引上限的貸款額,不過申請人需要符合其特定條件,而且要支付額外的保險費用。

銀行傳統按揭:樓價3,000萬或以下最高7成

直接向銀行申請傳統按揭是最直接的方法。根據最新指引,價值3,000萬港元或以下的物業,最高按揭成數為7成。如果物業價值在3,500萬港元或以上,上限則會調整至6成。這個途徑手續相對簡單,適合首期資金比較充裕的申請人。

按揭保險計劃:自用物業最高可達8至9成

如果希望借取更高成數的按揭,就要考慮經由按揭保險計劃申請。透過這個計劃,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最高可以獲得8成甚至9成的按揭貸款。不過,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申請按揭的物業必須是作「自住」用途。對於打算申請第二個物業按揭的人士來說,這一點是決定申請策略的核心。

物業用途如何影響按揭成數?自用 vs 出租

物業的申報用途,是影響最終獲批按揭成數的決定性因素。在向銀行申請按揭時,你必須清晰申報物業是用作「自住」,還是「非自住」(例如出租或投資)。這個決定會直接將你的申請引導至完全不同的審批標準和成數上限。

「自住聲明」:獲批高成數按揭的先決條件

要申請任何高於金管局基本指引的按揭成數(例如經按揭保險申請8成或9成),申請人都必須簽署一份「自住聲明書」。這是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用作向銀行及按揭保險公司聲明,你會在該物業單位內居住。因為自住物業的違約風險被認為較低,所以監管機構才允許銀行批出較高的貸款成數。

「非自住/出租」用途:按揭成數上限降至6成

假如你計劃將購入的第二個物業用作出租,就不能夠作出「自住聲明」。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會將該物業定性為「非自住」或投資物業。根據現行規定,非自住物業的最高按揭成數上限劃一為6成。雖然成數較低,但是物業可以合法出租,為業主帶來租金收入。

第二物業按揭實戰:合法獲取最高按揭成數兩大策略

理論歸理論,實際操作又是另一回事。想成功取得理想的第二物業按揭成數,關鍵在於清晰的策略規劃。即使政策放寬,銀行在審批第二物業按揭時,依然會仔細評估你的情況。以下將會和你分享兩個絕對合法,而且市場上最常用來爭取最高按揭成數的實戰策略,助你部署周全,順利「添食」。

策略一:將原有物業聲明為「家人居住」

這是一個相當直接和常見的做法。當你申請第二個物業按揭時,銀行或按揭保險公司最關心的問題是:一個人如何同時自住在兩個單位?這個策略正好提供了一個合情合理的解釋。你可以向銀行聲明,新購入的物業將會是你的主要自住居所,而原有的物業則會交由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居住。

申請流程與所需聲明文件

申請流程相對簡單。你在遞交新物業的按揭申請時,需要同時提交一份書面聲明,清楚列明原有物業的地址,以及將會居住在該單位的家人關係。這份聲明的作用,是向銀行確認你新購物業的「自住」性質,從而符合申請較高成數按揭的資格。文件本身沒有固定格式,但內容必須清晰直接。

銀行審批考慮及注意事項

銀行審批的核心,是判斷你的聲明是否合理。一般來說,只要理由充分,銀行都會接納。例如,子女長大需要更多空間,或者為了方便照顧年邁父母而搬近一些,都是常見且有力的理由。需要留意的是,如果你的原有物業本身已承造了八成或九成的高成數按揭,這個策略的說服力會減弱,因為高成數按揭本身已帶有嚴格的自住條款。

策略二:將原有物業出租,以租金收入支持新按揭

另一個可行的方向,是將你持有的第一個物業變成收租物業。這樣做有雙重好處:首先,它同樣解決了「雙重自住」的邏輯問題,讓你可以名正言順地為新居申請自住用途的高成數按揭;其次,穩定的租金收入可以計入你的總入息,有效分擔新按揭的供款壓力,提升你的供款與入息比率(DTI)表現。

關鍵一步:通知原有銀行更改物業用途

這是執行此策略時絕對不能忽略的步驟。如果你當初為原有物業申請按揭時,聲明用途是「自住」,那麼在出租前,你必須先書面通知承造該按揭的銀行,正式申請將物業用途由「自住」更改為「出租」。由於現時七成或以下的按揭已可合法出租,銀行一般都會批准。完成這個步驟,你的整個操作才算合規,避免違反按揭貸款協議。

如何計算可納入DTI的租金收入(七折原則)

在計算你的還款能力時,銀行並不會將100%的租金收入計算在內。為了對沖潛在的空租期或租務開支,銀行普遍會採用「七折原則」,即是將你的租金收入打七折後,才納入DTI計算。舉例來說,如果你的物業每月租金是20,000元,銀行在審批新按揭時,只會視為你有14,000元的額外月入。

必備文件:有效租約證明

要將租金收入納入計算,你必須提供實質證明。最關鍵的文件就是一份已簽署並繳付了印花稅(俗稱「打釐印」)的正式租約。這份文件是銀行確認你租金收入真確性的主要依據,所以確保租約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要。

申請文件清單:提升審批成功率的關鍵

無論你選擇哪種策略,一份準備充足的申請文件,都是成功獲批的基礎。除了上述策略所需的特定文件外,你還需要準備好以下這些常規但至關重要的證明。

入息證明:稅單、糧單及銀行紀錄

這是證明你還款能力的核心。請準備好最近期的稅務局評稅通知書(稅單)、最近三至六個月的糧單,以及顯示固定薪金入賬紀錄的銀行月結單。這些文件組合起來,能向銀行展示你擁有穩定和可靠的收入來源。

現有按揭及其他債務的供款紀錄

銀行需要全面了解你的總負債狀況。你需要提供原有物業的最新按揭還款表(Mortgage Statement),以及任何其他私人貸款、汽車貸款等的供款紀錄。清晰的還款紀錄,有助銀行準確計算你的DTI,同時也能證明你是個有良好信貸習慣的借款人。

第二物業按揭財務規劃:DTI、印花稅及成本計算

計劃購買第二個物業,除了要了解最新的第二物業按揭成數,周詳的財務規劃更是成功的基石。這一步牽涉到兩個核心環節:準確計算您的供款能力,以及清楚掌握置業的各項成本。我們會由淺入深,助您掌握供款與入息比率(DTI)的計算方法,並且分析撤辣後印花稅的實際節省金額。

計算供款與入息比率 (DTI):壓力測試暫停後的新標準

自從金融管理局暫停了實施多年的壓力測試要求後,銀行的審批標準變得更為直接。現在,衡量您能否承擔按揭的唯一指標,就是「供款與入息比率」(Debt-to-Income Ratio, DTI)。這是一個硬指標,直接決定了您的借貸能力。

現行要求:基本DTI上限為50%

目前的規定相當清晰:所有按揭申請人(包括申請第二物業按揭),每月的所有債務總供款額,不能超過每月總入息的50%。換句話說,銀行會確保您在供樓之後,仍然有至少一半的收入應付日常生活開支。

如何將現有按揭供款納入DTI計算

當您申請第二個物業按揭時,銀行在計算DTI時,會將您現有的按揭供款一併計算在內。計算公式如下:

(現有物業每月供款 + 第二個物業每月供款) ÷ 每月總入息 ≤ 50%

舉個例子,假設您的月入為港幣80,000元,您現有物業的每月供款是港幣15,000元。根據50%的DTI上限,您的總供款額不能超過 80,000元 x 50% = 40,000元。因此,您新申請的第二物業按揭,其每月供款上限就是 40,000元 – 15,000元 = 25,000元。銀行會根據這個數字,去反推出您可以獲批的最高貸款額。

(回顧)壓力測試下的舊有要求

回看以往,壓力測試的要求嚴格得多。在舊有制度下,申請第二物業按揭的DTI上限會被下調至40%。而且,申請人還需要通過一個假設利率上升2厘的壓力測試,在加息後,其供款佔入息比率亦不能超過50%。相比之下,現時單純計算50%的DTI,無疑是簡化了審批門檻。

印花稅成本計算:撤辣後節省多少?

2025年2月28日政府全面撤銷所有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俗稱「辣招」),是置業成本結構上最重大的改變。以往非首置買家需要繳付高達7.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NRSD),現在則與首次置業人士看齊,統一採用收費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最新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稅階表

物業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 第二標準稅率的稅率
不超過 $3,000,000 $100
$3,000,001 至 $3,528,240 $100+超出$3,000,000款額的10%
$3,528,241 至 $4,500,000 1.5%
$4,500,001 至 $4,935,480 $67,500+超出$4,500,000款額的10%
$4,935,481 至 $6,000,000 2.25%
$6,000,001 至 $6,642,860 $135,000+超出$6,000,000款額的10%
$6,642,861 至 $9,000,000 3%
$9,000,001 至 $10,080,000 $270,000+超出$9,000,000款額的10%
$10,080,001 至 $20,000,000 3.75%
$20,000,001 至 $21,739,120 $750,000+超出$20,000,000款額的10%
$21,739,121 或以上 4.25%

案例分析:購買800萬物業的印花稅前後對比

為了讓您更具體地感受撤辣帶來的變化,我們以一個港幣800萬的物業為例:

  • 撤辣前: 作為非首置買家,您需要支付7.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NRSD)。
    印花稅成本 = 800萬 x 7.5% = 港幣60萬元
  • 撤辣後: 您只需按第二標準稅率支付印花稅。根據上表,800萬的物業稅率為3%。
    印花稅成本 = 800萬 x 3% = 港幣24萬元

前後對比,單是印花稅一項,您就節省了足足港幣36萬元。這筆資金無論是用於裝修,還是作為備用資金,都大大減輕了置業的即時財政壓力。

撤辣後,「甩名」及「近親轉讓」策略的價值重估

在辣招稅盛行的年代,「甩名」(將聯名物業的其中一方業權轉讓給另一方)或「近親轉讓」(將物業轉讓給沒有物業的家人),是為了回復「首次置業」身份以避開高昂印花稅的常用策略。然而,在撤辣後的今天,這些操作的價值需要重新評估。

為何「甩名」節稅誘因大減?

「甩名」操作的主要目的,是讓其中一方變回「首置」身份,以便在購買新物業時,能享用較低的印花稅率。既然現在非首置買家與首置買家所繳付的印花稅率已經完全相同,純粹為了節省印花稅而進行「甩名」的財務誘因可以說是基本消失了。

近親轉讓的潛在成本及法律考慮

同樣地,考慮透過近親轉讓去騰出一個「首置」名額前,必須意識到這並非一個簡單的文書手續。它在法律上是一宗正式的物業買賣,當中涉及不少潛在成本及考慮因素:

  • 印花稅成本: 即使是轉讓給近親,交易本身依然需要根據物業的市值,繳付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 法律費用: 整個交易過程需要律師協助,買賣雙方均需支付律師費。
  • 按揭問題: 如果原有物業仍有按揭,轉讓業權可能需要向銀行申請,或由承讓人重新申請按揭,過程可能涉及額外的銀行手續費。
  • 稅務局估價: 若轉讓價遠低於市價,稅務局有權根據其專業估價,追收應繳的印花稅差額。

總括而言,在現時的稅制下,進行「甩名」或「近親轉讓」前,必須仔細權衡其牽涉的時間、費用及法律程序,對比其可能帶來的實際效益。

第二物業按揭常見問題 (FAQ)

買樓是人生大事,申請第二物業按揭的過程總會遇到不少疑問。我們整理了一些關於第二物業按揭成數及相關規定的常見問題,希望可以為你提供清晰的解答,讓你對整個流程更有預算。

我已有一層樓按揭,再買第二層樓,按揭成數最高可以做幾多?

這是關於第二個物業按揭最核心的問題。在2025年2月底政策調整後,如果你打算申請銀行直接批核的按揭,並且將新物業用作出租,最高按揭成數已由5成放寬至6成。

假如你希望爭取更高的按揭成數,例如透過按揭保險計劃,關鍵就在於證明新購入的物業是用作「自住」。你可以透過我們在文章前面提到的兩大策略,例如將原有物業聲明為「家人居住」或合法出租,來證明新物業的自住用途,這樣便有機會申請高達8成甚至9成的按揭,實際成數要視乎物業價值而定。

為獲取高成數按揭而訛稱自住,有甚麼法律風險?

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向銀行或按揭保險公司作出虛假的「自住聲明」,其實是屬於欺詐行為。一旦被發現,後果可能相當嚴重。

首先,銀行有權立即終止按揭貸款,也就是俗稱的「call loan」,要求你即時清還所有未償還的貸款。其次,按揭保險公司亦會保留追究權利。最重要的是,這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有機會面臨罰款甚至監禁。因此,務必如實申報物業用途,切勿以身試法。

經按保申請的高成數按揭物業,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合法出租?

原則上,經按揭保險計劃(MC)批出的高成數按揭物業,都必須用作自住。不過,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業主可以申請將物業合法出租。

2025年新例:符合指定條件可申請出租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宣布,由2025年起,放寬了高成數按揭物業的出租限制。如果業主因特定情況而暫時未能居住在單位內,例如需要到海外工作、家庭成員數目增加、或需要照顧長者等,可以向按保公司及銀行提交申請。申請獲批後,便可以在指定時期內將物業合法出租,而毋須先行「甩按保」。

舊例下的「甩按保」出租方法

除了新例下的彈性安排,業主亦可選擇較傳統的「甩按保」方法。當你的按揭貸款餘額,已經償還至低於當時樓價的7成或以下(即毋須按保的水平)時,你可以主動向銀行申請退還按揭保險。成功「甩按保」後,你的物業便不再受自住條款的約束,只要通知銀行更改物業用途,就可以合法地將單位出租。

7成按揭物業出租,與高成數按揭出租有何分別?

兩者最大的分別在於是否受按揭保險公司的條款約束。

在2025年新政策下,直接由銀行批出7成或以下的按揭,物業用途的彈性大大增加。業主可以隨時決定將物業自住或出租,只需通知銀行更新紀錄便可。

相反,高成數按揭(即7成以上,經按保批核的按揭)則必須遵守「自住」的規定。業主不能隨意將物業出租,必須按照上文提及的特定程序申請,或者完成「甩按保」手續,才可以合法放租。

「樓換樓」退稅機制在撤辣後還有用嗎?

退稅機制依然生效,但適用情況已大為不同

「樓換樓」退稅機制的原意,是讓換樓人士在賣出原有唯一住宅後,可以退回買入新物業時所多付的印花稅差額(即舊有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NRSD與第二標準稅率之間的差價)。

但在政府全面撤銷所有「辣招」後,所有買家購買住宅物業都統一採用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換句話說,無論是否首次置業,大家一開始繳付的印花稅都是一樣的,根本不存在「多付了稅款」的情況。因此,對於在撤辣後才購入新物業的換樓人士而言,這個退稅機制已沒有實際用途。不過,對於在撤辣前已購入物業、並仍在換樓期限內的業主,此機制依然適用。

申請第二物業按揭,是否一定要買火險和家居保?

申請任何物業按揭時,銀行都會要求業主為該物業購買「火險」(樓宇結構保險)。這是銀行的強制規定,目的是保障作為抵押品的樓宇結構安全,所以火險是必須購買的。

至於「家居保險」,則保障單位內的財物,例如傢俬、電器、個人財物損失,以及第三者責任等。銀行一般不會強制要求業主購買家居保險。不過,如果你打算將第二物業出租,購買一份家居保險絕對是明智之舉,因為它能為業主提供租金損失、租客惡意破壞等保障,讓自己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