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的業主,因家庭狀況轉變或個人規劃,不時會考慮將業權轉讓、加名或除名予家人。然而,此類業權變動並非隨意進行,必須符合香港房屋委員會訂立的嚴格條件和特定理由。究竟申請轉名有何先決條件?房委會接納哪11種原因?整個申請程序分為哪5大步驟?當中涉及多少費用?本文為你整合最詳盡的租置公屋轉名攻略,由核心條件、申請原因、詳細步驟到費用清單,助你一文看清所有細節,順利辦妥轉名手續。
租置公屋轉名給家人:兩大核心先決條件
想辦理租者置其屋計劃轉名,首先要清楚房委會設下的兩大核心先決條件。這兩項條件就像基本規則,必須完全符合,之後的申請程序才能順利展開。
條件一:轉讓必須為「無償贈與」
轉讓形式:必須以「送贈契」(Deed of Gift) 進行
整個業權轉讓,法律上必須透過「送贈契」來完成。這份文件清楚表明,業權是以禮物形式送出,並不是一宗買賣。
核心原則:嚴禁任何形式的金錢交易或代價
這個原則非常嚴格。業主和承讓人之間,絕對不能有任何金錢往來,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代價」交換。換句話說,這是一次純粹的無償贈送。
特殊情況:業主破產,由破產管理署處理的個案
這裡有一個特殊情況。如果業主不幸破產,物業的處理就會由破產管理署接手。在這種法律程序下,轉讓的性質就可能不同,不在此處討論的「無償贈與」範圍內。
條件二:承讓人必須為「認可家庭成員」
承讓人資格:必須是該單位戶籍內的「已登記家庭成員」
想接收業權的家人,並不是任何親戚都可以。他必須是本身已經在該單位戶籍上正式登記的家庭成員。
已登記家庭成員的定義
所謂「已登記家庭成員」,是指他的名字已經正式記錄在房屋署的家庭成員名冊上,並且是該單位的認可住戶。單純住在一起,但名字不在戶籍上,是不符合資格的。
特殊情況:因業主去世的遺產繼承,承繼人無須為登記成員
這項規定也有一個重要的例外。如果業主去世,業權是透過遺產繼承方式轉讓,那麼繼承人就不受此限制。即使繼承人不是單位的登記成員,也可以合法繼承業權。
房委會批准的11種轉名原因 (加名、除名及轉讓)
要成功申請租者置其屋計劃轉名,並非隨意提交申請就能獲批。房委會只會在特殊情況下,基於充分而且合理的理由,才會酌情考慮。這些理由通常都與家庭狀況的重大變化或個人特殊際遇有關。以下我們為你詳細拆解房委會普遍接納的11種租者置其屋轉名原因,你可以看看哪一種情況最符合你的需要。
1. 加入配偶為聯名業主 (加名)
這是最直接和常見的加名情況。業主結婚後,想將配偶的名字加入樓契,成為聯名業主,以正式反映雙方的婚姻關係。
目的:反映婚姻狀況
所需文件:結婚證書副本
2. 因離婚或合法分居 (除名)
當婚姻關係結束,需要處理資產分配時,可以申請將其中一方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這類申請通常是為了執行法庭的命令或雙方簽訂的分居協議。
目的:執行法庭命令或分居協議
所需文件:離婚絕對判令或法庭命令及分居協議副本
3. 業主婚後遷出 (甩名)
業主在購入單位後結婚,並且搬到配偶的住處組織新家庭。在這種情況下,房委會容許業主將業權轉讓給單位內其他仍然居住的家庭成員。
目的:業主婚後與配偶同住,將業權轉給單位內其他家庭成員
所需文件:結婚證書及新住址證明副本
4. 業主移居或長期離港 (轉讓)
如果業主決定移民、永久離開香港到內地或海外定居,或者因為工作需要長期派駐外地,都可以申請將業權轉讓給單位內的家庭成員,方便他們繼續安居。
目的:因移民、永久離港或長期駐外工作而轉讓業權
所需文件:移民簽證、外國居留證明、僱主證明信等副本
5. 業主為申請其他房屋福利 (除名)
為了避免享有雙重房屋福利,如果業主或其家庭成員符合資格申請公務員房屋福利或公司提供的房屋津貼,就需要先將自己在租置單位中的業權轉移出去。
目的:為符合資格申請公務員或公司房屋福利
所需文件:庫務署或僱主發出的福利核准文件副本
6. 業權轉讓予有經濟貢獻的家庭成員
有時候,購買單位的首期或者之後多年的按揭供款,可能主要由某一位家庭成員承擔。為了公平地反映他對家庭的財務貢獻,可以申請將業權轉讓給這位成員。
目的:將業權轉讓予曾支付大部份首期或按揭的家庭成員
所需文件:首期付款證明、按揭還款記錄副本
7. 業主去世 (繼承)
如果業主不幸離世,其業權就需要根據法律程序進行分配。承繼人可以依據業主生前訂立的遺囑,或者按照無遺囑情況下的遺產繼承法,申請繼承業權。
目的:根據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分配業權
所需文件: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死亡證副本
8. 業主年邁(65歲或以上)(轉讓)
當年紀漸長,業主希望為未來做好規劃時,可以因年滿65歲而申請將業權轉讓給家人。這是一個比較簡單直接的申請原因。
目的:因年事已高申請轉讓業權
所需文件:身份證副本
9. 業主身患危疾 (轉讓)
若業主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例如癌症、中風等,影響其處理事務的能力或需要家人協助管理資產,房委會亦會接納以此作為轉讓業權的理由。
目的:因患上嚴重疾病(如癌症、中風)而申請
所需文件:註冊醫生簽發的醫療證明文件副本
10. 業主破產
如果業主被法庭頒令破產,其資產會由破產管理署接管。業權轉讓會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這是處理破產資產的其中一個步驟。
目的:按法律程序處理破產資產
所需文件:破產令及破產管理署的轉讓同意書副本
11. 其他獲房委會接納的特殊理由
除了以上10種常見情況,房委會也會考慮其他有力的特殊理由。不過,這些情況屬於例外個案,申請人必須提供非常充分的理據和證明,房委會才會作個別考慮。
租者置其屋轉名程序:五大步驟全解析
了解清楚房委會接納的原因之後,下一步就是處理實際的申請程序。整個租者置其屋計劃轉名流程雖然涉及政府部門和法律文件,但只要跟著以下的五大步驟,就可以有條不紊地完成。我們將每個階段要做的事情清晰列出,讓你一看就明白。
第一步:準備文件及遞交申請
這是整個程序的起點,準備功夫做得好,之後的流程就會順暢很多。這個階段的重點是準確和齊全。
填寫申請表HD7 (簽名需與樓契一致)
首先需要填寫一份名為「業權轉讓申請書(HD7)」的表格。填寫時要非常小心,確保所有資料準確無誤。最重要的一點,是業主在申請書上的簽名式樣,必須和當年簽署樓契的式樣完全一致,房委會會進行核對。
備妥所有證明文件副本
根據你申請轉名的原因,你需要附上相應的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因結婚加名就要結婚證書副本,因業主年邁就要身份證副本。建議你預先準備一個文件清單,逐項核對,確保沒有遺漏。
以劃線支票繳付申請手續費
遞交申請時,需要一併支付申請手續費。付款方式是劃線支票,抬頭寫明「香港房屋委員會」。記得在支票背面寫上你的物業地址,方便房委會識別。
遞交申請至所屬「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
當申請表、所有證明文件副本和劃線支票都準備好後,就可以將整份文件親身交往或郵寄到你所屬屋邨的「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
第二步:房委會內部審批
遞交申請後,就進入了房委會的內部處理階段。這段時間你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候。
審批部門:房屋署房屋資助分處
你的申請個案會由房屋署轄下的「房屋資助分處」負責審批。他們會根據你提交的文件和理由,去判斷申請是否符合資格。
審批時間:收齊文件後約6星期
一般情況下,由房委會收齊所有必需文件起計,整個審批過程大約需要6個星期。
結果通知:申請人將收到書面通知
審批完成後,不論申請成功與否,房委會都會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申請人。所以,記得留意信箱。
第三步:獲批後聘請律師草擬轉讓契
如果收到房委會的批准信,恭喜你,你已經成功了一大半。接下來,就要進入處理法律文件的階段。
聘請私人執業律師處理法律程序
你需要自行聘請一位私人執業律師,協助你處理之後所有的法律程序。租者置其屋轉名涉及業權變更,必須由專業律師處理。
由律師草擬「轉讓契據」或「允許契據」
律師會根據你的個案,草擬一份「轉讓契據」(Deed of Gift) 或「允許契據」(Deed of Assent) 的初稿。這份文件是正式轉移業權的法律依據。
支付房委會審批契據的行政費
律師草擬的契據初稿,需要先交往房屋署的法律事務分處進行審批。這個步驟需要另外支付一筆審批契據的行政費用。
注意事項:房委會「同意書」有效期為一年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有效期只有一年。你必須在一年內完成所有法律手續,否則同意書就會失效,需要重新申請。
第四步:處理銀行按揭及相關費用
如果你的單位還有銀行按揭尚未還清,這一步就和你息息相關。
如有未還清按揭,必須先獲承按銀行同意
在進行業權轉讓前,你必須先聯絡承造按揭的銀行,並取得銀行的同意。銀行需要確保其貸款權益在業權變更後不受影響。
申請「轉變按揭安排」
銀行同意後,通常需要辦理「轉變按揭安排」的手續,將按揭轉到新業主名下或作出相應調整。
承擔律師費、印花稅等所有相關開支
在整個轉名過程中,所有費用都需要由申請人承擔。這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房委會的各項收費、可能的印花稅以及銀行手續費等。
第五步:簽署契據及更新業權紀錄
來到最後一步,就是正式簽署文件和更新官方紀錄,為整個轉名程序畫上句號。
簽署正式轉讓契據並到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
當房屋署法律事務分處批准契據草稿後,律師就會安排你和新的承讓人簽署正式的轉讓契據。之後,律師會將契據交往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正式更新業權紀錄。
通知「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已完成手續
完成土地註冊處的登記後,記得要主動通知所屬的「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告知他們業權轉讓已經完成。
提交轉讓契據副本及土地查冊記錄作存檔
最後,你需要向管理處提交一份已註冊的轉讓契據副本,以及最新的土地查冊記錄,讓他們更新內部存檔。完成這一步,整個租者置其屋轉名程序才算真正圓滿結束。
租置公屋轉名費用一覽:政府收費與潛在開支
談及租者置其屋計劃轉名,大家最關心的其中一環,自然是實際的開支。整個過程的費用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是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支付的固定收費,第二是其他專業服務衍生的潛在費用。以下為你逐一拆解,讓你對預算有更清晰的掌握。
房委會固定收費 (不設退款)
這部分是向房委會遞交申請時必須支付的官方費用,金額是固定的。
業權轉讓申請手續費:港幣 $3,020
遞交轉名申請時,你需要首先支付這筆手續費。這是房委會處理你個案的行政開支。
法律契據審批行政費:港幣 $2,630
當你的申請初步獲批後,你聘請的律師會草擬一份轉讓契據。這份契據草稿需要再交回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審批,這筆費用就是用於審批契據的行政開支。
付款須知:費用不論申請結果如何均不退還
有一點非常重要,以上兩筆向房委會繳付的費用,無論你的申請最終是成功、失敗,或者你中途決定撤回申請,都一律不會退還。
其他相關費用
除了房委會的收費,辦理租者置其屋轉名手續還會涉及以下幾項潛在開支,金額會因不同服務提供者及個案複雜性而有所不同。
律師樓費用 (處理轉讓契及相關法律服務)
這是整個程序中佔比可能最大的一筆開支。你需要自行聘請私人執業律師,處理草擬及簽署「送贈契」(Deed of Gift)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及程序,律師樓會就其專業服務收取費用。
物業印花稅 (Stamp Duty) (如適用)
雖然轉讓是以「送贈」形式進行,不涉及買賣,但在某些情況下,稅務局仍可能需要你繳付印花稅。是否需要繳付以及稅率多少,會視乎承讓人與轉讓人的關係等因素而定,你的律師會提供專業意見。
銀行手續費 (如涉及更改按揭)
如果你的單位尚有按揭未供完,轉名便需要得到承按銀行的同意,並可能要辦理更改按揭人等手續。銀行會就處理這些申請收取相應的手續費。
土地註冊處註冊費
轉讓契據簽署後,需要送到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以更新官方的業權紀錄。土地註冊處會就文件註冊服務收取固定的註冊費用。
租置計劃轉名FAQ:常見問題
在處理租者置其屋計劃轉名的過程中,你可能會遇到各種疑問。我們整理了一些最常見的問題,希望透過清晰的解答,幫助你更順利地完成整個程序。
Q1:整個租置公屋轉名程序需時多久?
整個程序的時間線並沒有一個固定標準,因為它涉及多個部門和環節。首先,房屋署收到所有必需文件後,內部的審批程序一般需要大約六個星期。在取得房委會的「同意書」之後,你便需要聘請律師處理後續的法律文件。這個階段所需的時間,取決於律師樓的工作效率、文件準備是否齊全,以及是否需要處理銀行按揭等事宜。綜合來看,由遞交申請到最終在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整個過程普遍需時三至六個月。
Q2:如果申請失敗,已繳付的費用可以退還嗎?
這點需要特別留意,所有向房委會繳付的費用,都是不設退款的。這包括最初遞交申請時的港幣 $3,020 手續費,以及之後由律師代為繳付的港幣 $2,630 法律契據審批行政費。不論申請最終獲批與否,或是申請人中途決定撤回申請,這兩筆費用都無法退還,因為它們是用於支付政府部門處理申請的行政成本。
Q3:租置公屋轉名的律師費大約是多少?
律師費並非固定收費,每間律師樓的收費標準都有不同。一般而言,處理租置公屋轉名的律師費,市價大約由港幣數千元至萬多元不等。費用高低主要取決於個案的複雜程度。例如,一個沒有按揭、純粹以送贈契形式的轉讓,收費會較為相宜。如果單位仍有按揭在身,律師需要與銀行協調更改按揭人等事宜,程序較為繁複,收費自然會較高。建議你事前向幾間律師樓查詢報價,並且問清楚收費所包含的服務範圍。
Q4:完成轉名後,物業的轉售限制年期會否重新計算?
不會。物業的轉售限制年期,是由業主與房委會簽訂「首次轉讓契據」的日期開始計算。之後在家庭成員之間進行的業權轉讓,並不會影響或重新計算這個年期。舉例來說,如果單位已過了五年的轉售限制期,即使你現在將業權轉給家人,該單位依然是已符合資格,可以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或者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
Q5:我想將租置單位業權轉給兒子,應該如何辦理?(個案流程簡述)
假設你(業主)年滿65歲,希望將業權轉贈予單位內已登記的兒子,整個流程大概如下:
- 資格確認與準備:首先,確認兒子是該單位的「認可家庭成員」。然後,因為你已年滿65歲,符合「業主年邁」的申請原因。
- 遞交申請:填妥申請表HD7,連同你和兒子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一併交往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 房委會審批:等待約六星期,房委會審批完成後會發出「業權轉讓同意書」。
- 聘請律師:收到同意書後,立即聘請律師草擬「送贈契」。律師會將契據草稿交給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審批,並代為繳付審批費。
- 完成手續:契據獲批後,你和兒子便可簽署正式文件,並由律師安排到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最後,記得將新的轉讓契據副本交回租約事務管理處作記錄更新,整個轉名程序便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