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MPF完整指南】6大提早提取情況、申請時間、宣誓及稅務疑問一篇看懂

強積金(MPF)是每位香港打工仔的退休血汗錢,但除了等到65歲,其實在特定情況下亦可提早提取。你是否正計劃永久離港、提早退休,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動用這筆資金?本文將為你整合一份最完整的MPF提取指南,由正常退休到6大提早提取情況的條件、所需文件、申請步驟,以至宣誓、稅務等常見疑問,都會為你逐一詳解,助你順利取回供款。

何時可以提取強積金 (MPF)?

相信大家都十分關心何時可以提取MPF這筆屬於自己的退休儲備。很多人以為一定要等到65歲,但其實法例容許在特定情況下提早取回。一齊來看看,在不同的人生階段,你有什麼提取強積金的選擇。

正常退休提取:年滿65歲的選擇

根據法例,年滿65歲是大家可以正式提取強積金的退休年齡。當你到達這個里程碑,便可以自由決定如何處理這筆資金。你可以選擇一次過全數提取,也可以分期提取,甚至可以選擇將整筆錢繼續留在戶口內投資,等待更好的時機。這個選擇完全取決於你的個人財務規劃。

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六種法定情況

除了年滿65歲正常退休,法例亦列明了六種特殊情況,容許大家申請提早提取MPF。這些情況涵蓋了不同的人生變故或特殊需要,讓制度更具彈性。以下是六種法定情況的簡介:

  1. 年滿60歲提早退休:如果你已滿60歲並決定完全退休,可以辦理提取MPF宣誓,聲明無意再次工作後,便可申請提取。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如果你計劃移居外地,並且無意再回港定居,可以申請提取。不過這個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濫用或作出虛假聲明,有機會構成提取MPF犯法行為。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如果因健康問題,經醫生證明永久無法從事你過往的工種,也可以申請提取。
  4. 罹患末期疾病:如果不幸患上預期壽命不多於12個月的嚴重疾病,可以申請提取應急。
  5. 小額結餘:如果你的強積金戶口結餘少於$5,000,並且在過去12個月沒有供款,可以申請一次過提取。
  6. 成員身故:如果不幸離世,強積金結餘將會作為遺產,由合法繼承人申領。

【互動工具】快速評估你的MPF提早提取資格

看完以上六種情況,你可能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資格。我們為你準備了一個簡單的互動評估工具。只需回答幾條問題,就能即時知道你最大機會符合哪一種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條件,以及下一步應該怎樣做,讓你對整個流程更有預算。

提早提取MPF申請教學:六大情況條件、文件及步驟詳解

雖然法例規定要到65歲才能提取MPF,但其實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你是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的。這篇文章會和你逐一講解這六種情況,讓你清楚了解每種情況的條件、所需文件和申請步驟,為你的財務規劃做好準備。

情況一:年滿60歲提早退休

如果你已經年滿60歲,並且決定正式退休,不再從事任何受薪或自僱工作,你就可以申請提早提取MPF。申請的關鍵是要作出一項法定聲明,表明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你可以選擇一次過提取全部結餘,或者分期提取,讓資金運用更有彈性。

  • 申請條件: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僱傭及自僱工作。
  •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MPF(S) – W(R)]
  • 「法定聲明表格」[MPF(S) – W(SD1)]

情況二: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你計劃移民或到其他地方定居,並且不打算再以永久居民身分回港工作,就可以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這個理由申請提取MPF。這個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所以決定前要考慮清楚。申請時,你需要提供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同時亦要進行提取MPF宣誓。要特別注意,作出虛假聲明,例如聲稱永久離港但事實並非如此,是屬於提取MPF犯法的行為,一經定罪,後果十分嚴重。

  • 申請條件:已離開或計劃離開香港,無意返回香港定居或工作。
  •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MPF(S) – W(O)]
  • 「法定聲明表格」[MPF(S) – W(SD2)]
  • 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情況三: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聽起來可能很嚴重,但它的定義是針對特定工種。意思是指你因為身體或精神狀況,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執行你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那一種」工作。例如,一位職業司機因視力問題永久無法駕駛,即使他仍可從事文職,也可能符合資格。

  • 申請條件:經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作。
  •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 「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表格 [MPF(S) – W(M)]

情況四:罹患末期疾病

如果你不幸患上嚴重疾病,經註冊醫生或中醫證明,你的預期壽命可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你就可以申請提取強積金應急。申請必須在醫生簽發證明書後的12個月內提出。在這個情況下,你需要一次過提取戶口內的所有結餘。

  • 申請條件:患上相當可能使其預期壽命減至12個月或以下的疾病。
  •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 「成員罹患末期疾病的證明書」表格 [MPF(S) – W(T)]

情況五:小額結餘

這個情況主要為方便處理一些金額不大而且長期沒有供款的戶口。如果你在某一個強積金計劃內的結餘不超過$5,000,並且距離最後一次供款日已經至少12個月,你就可以申請提取這筆小額結餘。申請時,你需要聲明在可見將來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 申請條件
  • 結餘不超過$5,000,並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持有。
  • 申請日期與最後供款日相距至少12個月。
  •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 「法定聲明表格」[MPF(S) – W(SD3)]

情況六:成員身故

若計劃成員不幸身故,其強積金結餘會被視為其遺產的一部分。這筆款項需要由遺產的合法代理人(例如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向受託人提出申索,領取後再根據遺囑或遺產管理法例進行分配。整個提取MPF時間,由受託人收齊所有文件起計,一般需時約30日。

  • 申請條件:計劃成員已身故。
  • 所需文件
  • 遺產代理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申索強積金的表格 [MPF(S) – W(O)]
  • 由法院發出的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

提取MPF申請流程三部曲及文件準備

想順利完成提取MPF,整個申請流程其實相當清晰,主要分為三大步驟。只要跟著指引,預先準備好所需文件,就可以避免因文件不齊全而延誤申請,讓整個過程更加暢順。

第一步:整合戶口及索取表格

正式開始申請前,最重要的一步是先弄清楚自己擁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很多朋友因為轉換過工作,可能會擁有多個「個人帳戶」,導致供款分散在不同的受託人公司。建議你先將這些戶口整合,這樣未來不論是管理投資還是辦理提取手續,都會方便得多。

確定戶口所在後,下一步就是向持有你強積金戶口的受託人索取相應的申請表格。例如你的戶口在滙豐(HSBC)、宏利(Manulife)或永明(Sun Life),就需要到他們的官方網站下載,或親身到客戶服務中心索取。切記,申請是直接向受託人提出的,並非積金局。

第二步:準備證明文件及填寫表格

文件準備是整個流程的核心,主要分為通用文件和特定情況證明文件。

基本上,所有申請人都需要提交以下兩份文件:
1. 已填妥並簽署的「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MPF(S) – W(R)] 或適用於其他提早提取情況的表格 [MPF(S) – W(O)]。
2. 香港身分證副本。

另外,你需要根據自己的提取理由,準備額外的證明文件。例如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便需提供已獲准在外地居住的證明;若因「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或「罹患末期疾病」,則需要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學證明書。

其中,若你以「提早退休」或「永久離港」等理由申請,便需要辦理提取MPF宣誓。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聲明,你必須親身到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辦理。請注意,每間受託公司都需要一份聲明正本,如果你有多個戶口需要提取,就要準備相應數量的正本。

第三步:提交申請及收款

當所有文件和表格都準備妥當後,就可以將它們一併提交給相關的受託人。你可以選擇郵寄或親身遞交。

提交申請後,大家最關心的自然是提取MPF時間。根據法例規定,受託人在收齊所有必需的證明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你支付強積金。所以,申請前務必再三核對文件是否齊全及資料是否準確,以避免延誤。款項通常會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記得在表格上清晰填寫你的收款戶口資料。

最後提提你,在申請過程中提供的所有資料都必須是真實準確的。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都可能構成提取MPF犯法行為,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提取強積金前必讀:重要考慮與潛在風險

決定提取MPF是退休規劃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不過在遞交申請文件之前,有幾個關鍵的細節與潛在的金融風險需要我們細心考量。這些要點未必複雜,但清楚了解它們,可以幫助你更順利地取回自己的退休儲備,避免不必要的財務損失。

交易的「未知價」原則及其影響

在處理強積金買賣時,你需要知道所有交易都遵從「未知價」原則。這代表你提交提取申請當日的基金價格,並不是最終用來計算你所得金額的價格。受託人收到指示後,需要時間處理和執行賣出盤,因此最終交易會按照執行當日的收市價計算。這個處理過程所涉及的提取MPF時間差,意味著當市場波動時,你實際收到的金額可能會比預期多,也可能會比預期少。

保證基金的附帶條款(如鎖定期)

如果你的投資組合裡面有保證基金,就要特別留意它的附帶條款。這類基金聽起來很穩健,但「保證」通常是有條件的,例如要求成員必須將資金投資一段指定時間(即鎖定期),或者持有至特定年齡。如果在未符合這些條件之前就提取資金,你可能無法獲得所承諾的保證回報,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有機會虧損本金。所以,在決定提取前,務必仔細查閱相關基金的條款細則。

分期提取的收費及每年免費次數

退休後選擇分期提取強積金,可以讓你更有彈性地規劃現金流,但記得留意相關的收費安排。大部分受託人每年都會提供指定次數的免費提取服務,例如首四次提取免收手續費。一旦超出這個免費次數,受託人便可能會對其後的每次提取收取行政費用。每間受託人的收費標準和免費次數都不同,建議在制定分期提取計劃時,先向你的受託人查詢清楚。

自願性供款的提取規則

除了強制性供款,你的戶口內可能還有一筆自願性供款。關於這筆資金的提取規則,與強制性供款部分並不完全相同。自願性供款的提取安排是由每個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所訂明,靈活性相對較高,但規則亦因不同計劃而異。因此,在申請提取前,你應該直接聯絡受託人,了解清楚你持有的計劃就自願性供款部分的具體提取條件和程序。

提取MPF常見問題 (FAQ)

提取MPF需要繳稅嗎?

關於提取MPF要交稅嗎這個問題,答案是清晰的。根據現行《稅務條例》,無論你是以哪一種法定理由提取強積金,所獲得的累算權益,包括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部分,均無須繳納利得稅或薪俸稅。所以,你收到的金額就是你的權益總額,稅務局不會就此徵稅。

如果擁有多個強積金戶口,應如何申請?

很多人因為轉換工作而擁有多於一個強積金戶口。如果你打算提取MPF,你需要向持有你戶口的「每一間」受託人公司,分別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請表格及所需證明文件。整個提取MPF時間可能會因此延長。特別需要留意,如果你的申請理由需要法定聲明,例如提早退休或永久離港,你必須為每間受託人準備一份由監誓員簽署的「聲明正本」,影印本是無效的。

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後,可否回港再工作及供款?

可以的。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MPF,是基於你作出聲明「當時」的意圖。如果日後情況有變,你決定回港工作,只要符合強積金的登記要求(例如受僱滿60日),你和你的新僱主便有法律責任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供款。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永久性地離開香港」這個理由,每個人一生只可以使用一次。若你日後再次供款,將不能再以同樣理由提取新的結餘。作出虛假聲明,例如訛稱從未以此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是屬於提取MPF犯法的行為,可被檢控。

提取MPF宣誓應在哪裡辦理?收費如何?

辦理提取MPF宣誓,你可以在香港的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在監誓員面前免費辦理。此外,你也可以選擇尋求執業律師、公證人或太平紳士協助,但他們一般會收取費用。如果你身處海外,則需要在當地的公證人或獲法律授權監誓的人士面前辦理相關手續。

保留結餘在戶口繼續投資,是否仍需支付管理費?

是的。即使你已年滿65歲,並決定將部分或全部強積金結餘保留在戶口內繼續投資,你的資產仍然由基金經理管理。所以,受託人會繼續按照基金的收費架構,從你的戶口結餘中扣除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這些費用會直接影響你的投資回報,所以定期檢視你的投資組合及收費水平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