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過身MPF點處理?一文看清「強積金死亡提取」4大步驟、文件清單及常見陷阱

面對家人離世的傷痛,處理身後事已令人心力交瘁。當中,如何處理已故親人的強積金(MPF)資產,更是不少家屬感到困惑的難題。由於強積金在成員身故後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提取程序必須依從法定步驟,過程稍為繁複。為此,本文將為您提供一個清晰、詳盡的指引,整合「強積金死亡提取」的完整流程。我們將由申索資格人開始,逐步拆解四大申請步驟、整理所需文件清單,並提醒您幾個必須注意的常見陷阱與風險,助您順利完成整個申索程序。

誰有資格申索身故成員的強積金?

當家人不幸離世,處理強積金死亡提取是其中一項重要事宜。這時候大家首先會問,到底誰有資格提出申請呢?和一般保險可以指定受益人不同,處理死亡強積金提取的申索人資格,是有非常清晰的法律規定。

唯一合資格申索人:法定遺產代理人

直接了當地說,唯一有權申索已故成員強積金的人,就是其「法定遺產代理人」(Legal Personal Representative)。不論是父母、配偶還是子女,都必須先取得這個法定身份,才能啟動申索程序。

法律基礎:強積金在成員身故後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

這個規定的法律基礎很簡單。根據香港法例,當強積金計劃成員離世後,他帳戶內所有的累算權益,都會自動成為其個人遺產的一部分,性質就和他的銀行存款、物業或股票一樣,需要遵循相同的遺產承辦程序處理。

遺產代理人定義:獲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授予法律文件,以管理已故成員遺產的人士。

那麼,誰才是「遺產代理人」呢?這個身份並非由家人之間自行指定,而是指一位或多位人士,獲得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發出正式的法律授權文件,以合法地管理和分配已故成員的全部遺產。

遺產代理人的兩種類型

遺產代理人主要分為兩種,視乎已故成員生前有否訂立遺囑。

遺囑執行人:適用於已故成員生前已訂立有效遺囑的情況。

如果已故的家人在生前已經訂立了有效的遺囑,遺囑內通常會清楚指明一位或多位「遺囑執行人」(Executor)。這位執行人的責任,就是嚴格按照遺囑的內容,去處理包括強積金在內的所有遺產。

遺產管理人:適用於已故成員生前未訂立遺囑(即無遺囑)的情況。

假如家人離世前未有訂立遺囑,這種情況在法律上稱為「無遺囑」(Intestacy)。這時候,便需要有合資格的親屬向法庭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Administrator),以獲取法律授權去處理後事。

如何成為合法的遺產代理人?

要取得遺產代理人的法定身份,必須完成特定的法律程序。

申請途徑:向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

不論是有遺囑還是無遺囑,合資格的人士都必須向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交申請。在有遺囑的情況下,獲批的文件稱為「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在無遺囑的情況下,獲批的文件則稱為「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申請遺產管理人的法定優先次序:尚存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

在無遺囑的情況下,並非任何親屬都可以隨意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法律為此設定了清晰的優先次序,一般來說,順序如下:首先是尚存的配偶,其次是子女,再其次是已故成員的父母,最後是兄弟姊妹。

身故強積金提取完整流程:四大步驟全攻略

要處理強積金死亡提取,整個過程其實相當清晰,只要跟著以下四大步驟,就能有系統地完成申索。這就像是完成一個任務清單,每一步都有明確的目標。

第一步:申請遺產承辦法律文件

這是啟動整個死亡強積金提取程序的基礎。在聯絡任何強積金公司之前,你必須先取得處理已故家人遺產的法律授權。

有遺囑: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

如果已故成員生前立下遺囑,並且指定了遺囑執行人,那麼執行人就需要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

無遺囑: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假如已故成員沒有留下遺囑,合資格的親屬就需要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管理書」,以成為合法的遺產管理人。

文件重要性:此為啟動所有後續申索程序的必要法律授權。

這份法律文件非常重要,因為它證明了你是唯一有合法權力處理死者強積金資產的人。所有受託人都需要憑這份文件,才會處理你的申索。

第二步:向積金局查核成員所有強積金帳戶

很多人因為轉工而擁有多個強積金帳戶,家人未必全部知曉。這一步的目的,就是找出已故成員名下所有的強積金帳戶,避免遺漏任何資產。

目的:解決因不清楚已故成員帳戶所在而無法申索的困難。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步驟。透過積金局的協助,你可以取得一份完整的帳戶清單,知道需要聯絡哪些受託人。

申請方法:填妥並提交積金局「查閱保留帳戶資料申請表格」[PA-PR]。

你需要填寫積金局的[PA-PR]表格,然後連同所需文件一併提交。

所需文件:遺產代理人身分證副本、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副本。

提交申請時,你需要附上自己的身分證副本,還有在第一步取得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副本。

第三步:向各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

當你知道所有帳戶的位置後,就可以正式向每一間強積金公司提出申索。

官方表格:填寫《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表格》[MPF(S) – W(O)]。

你需要為每一個帳戶,填寫一份官方的[MPF(S) – W(O)]申索表格。在這份表格上,你會選擇「死亡」作為提取強積金的理由。

提交對象:直接向每個帳戶所屬的「受託人」或已轉移至「積金易平台」提交。

填妥的表格和文件,需要直接交給該帳戶的受託人。需要留意的是,如果帳戶已經轉移到「積金易平台」,你的申請就需要直接提交給平台處理。

第四步:核實文件及收取累算權益

這是整個流程的最後一步,完成後便會收到已故成員的強積金。

文件核實:受託人或會要求出示文件正本以作核對。

受託人在處理申請時,有機會要求你出示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作核對,確保資料無誤。所以,最好將所有正本文件準備好。

法定處理時限:受託人收妥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支付款項。

根據法例規定,當受託人確認收齊所有正確及完整的文件後,他們必須在30天內支付累算權益。

申索身故強積金:文件核對清單

準備文件是辦理強積金死亡提取的關鍵一步。整個過程就像一個清單任務,只要逐項備妥,便能順利推進。我們為你整理了一份核心文件清單,讓你一目了然,確保向受託人提交申請時,所有資料齊全。

核心申請文件 (每個受託人需一份獨立申請)

以下三份文件是每次申索的基礎,請確保準備妥當。

1. 已填妥的申索表格 [MPF(S) – W(O)] 正本。

這份是官方的申索表格,適用於包括死亡在內的多種提早提取強積金理由。你可以在積金局網站下載,或直接向相關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提交前,記得仔細核對所有填寫的資料是否準確無誤。

2. 遺產代理人的香港身分證副本。

這份文件是用來核實你的申索人身分。請提供你本人,也就是法定遺產代理人的身分證副本。

3. 由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副本。

這份法律文件非常重要,它證明了你有合法權力處理已故家人的遺產,當中就包括其強積金。哪一份文件適用,取決於已故家人是否生前訂立了遺囑。

申請重要備註

除了核心文件,還有兩個小細節需要特別留意,可以讓你的申索過程更順暢。

多個帳戶:若已故成員擁有多於一個受託人的帳戶,需為每個受託人準備一份獨立的申請。

如果已故家人在不同的強積金公司(受託人)都擁有帳戶,你需要為每一間公司都準備一套完整的申請文件。因為每個受託人是獨立運作的,所以不能只用一份申請處理所有帳戶。

文件正本:請備妥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供受託人隨時核實。

雖然申請時提交的是副本,但受託人有權要求你出示文件正本以作核對。所以,建議將所有文件的正本妥善保管,並在整個申索期間保持隨時可以取用。

提取身故強積金:4大注意事項與風險

辦理強積金死亡提取的程序看似清晰,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幾個大家必須留意的細節和潛在風險。清楚了解這些情況,可以讓整個申索過程更順暢,並且對最終收到的金額有更合理的預期。

投資風險:贖回基金採用「未知價」原則

處理死亡強積金提取申請時,贖回基金單位並不是以你提交申請當日的價格計算。強積金買賣採用「未知價」原則,意思是最終的交易價,取決於受託人處理相關交易當日的基金單位價格。因為基金市場每日都有波動,所以由申請日到交易處理日之間,價格可能已經變動。最終提取的金額有機會比預期多,亦有可能減少,這是正常的市場風險。

保證基金影響:提早贖回或無法獲取保證回報

如果已故家人的強積金投資組合中包含「保證基金」,就要特別注意。這類基金通常設有鎖定期或特定條款,例如需要持有至指定年期才能獲得保證回報。因為身故而提早提取強積金,很大機會未能符合這些保證條款。結果是可能無法獲取承諾的保證回報,最終只可以取回本金及部分非保證的收益。

「積金易」平台影響:須確認帳戶是否已轉移

強積金系統正逐步整合至「積金易」(eMPF)平台。在提交申索前,必須先確認已故家人的強積金帳戶是否已經轉移至「積金易」平台。如果帳戶已轉移,所有關於強積金提取死亡的申請文件,都必須直接提交給平台,而不是原來的受託人。如果交錯了對象,申請文件將被退回或轉介,導致不必要的延誤。

處理延誤風險:文件不齊或遺產爭議

整個死亡強積金提取過程中最常見的延誤原因,是文件問題。例如提交的資料不齊全、填寫有誤,或者遺產代理人與其他遺產受益人之間出現爭議。受託人法定要求的30天處理時限,是從收妥「所有正確無誤」的文件後才開始計算。任何文件的錯漏或法律上的爭議,都會令處理程序暫停,拖慢整個進度。

身故強積金提取常見問題 (FAQ)

處理強積金死亡提取的過程,自然會遇到一些疑問。以下我們整理了幾個大家最常遇到的問題,希望可以為你提供清晰的解答,讓你在辦理強積金提取死亡申索時,對整個流程有更全面的了解。

Q1: 整個申索過程需時多久?

A: 關於處理時間,強積金受託人有一個法定的處理時限,就是在收妥所有「完整及正確」的文件之後,必須在30天內支付款項。不過,這個30天的期限,並不包括遺產代理人向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法律文件所需的時間,申請法律文件的時間需要另外預算。

Q2: 申索身故強積金需要支付手續費嗎?

A: 直接向強積金受託人辦理申索,是沒有任何手續費的。但是,在正式申索之前,遺產代理人需要先向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相關的法律授權文件,這個步驟則需要繳付指定的法庭費用。

Q3: 提取的強積金需要用來償還死者債務嗎?

A: 答案是需要的。根據法律,當成員身故後,其強積金會自動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法例規定,遺產必須優先用作償還逝者生前所有的債務,在清還所有債務之後,如果仍有餘額,才可以分配給遺產的受益人。

Q4: 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提取程序是否不同?

A: 程序是完全相同的。不論是法例規定的強制性供款,還是成員自行作出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或特別自願性供款,在成員身故後,其所有累算權益都會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因此會按照完全相同的程序進行申索。

Q5: 如在申索過程中有疑問,可以向哪些機構查詢?

在申索過程中遇到不同範疇的疑問時,可以直接向對應的機構查詢,以獲得最準確的協助:

帳戶及申索程序:可直接聯絡相關的強積金受託人,或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查詢 (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
遺產承辦程序:關於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的詳情,應向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查詢。
申索表格中的法定聲明:若對表格內法定聲明的要求有疑問,可以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 (熱線: 2835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