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置業,只差「臨門一腳」——簽署轉讓契據(Assignment)。這份文件是整個物業交易中,最關鍵的法律文書,它代表著業權的正式轉移。然而,許多準業主對轉讓契仍一知半解,甚至將其與買賣合約混淆,忽略了當中暗藏的風險,尤其是在「送契」及近親轉讓等情況下,隨時可能影響日後按揭申請及轉售。本文將為你提供一份轉讓契的終極指南,從法律定義、成交日流程、費用計算,到深入剖析三大「送契」陷阱,讓你簽署前有十足準備,清晰掌握所有重點,確保物業交易順利完成。
什麼是轉讓契據 (Assignment)?釐清與買賣合約的核心分別
在物業交易的過程中,很多人以為簽署了買賣合約就等同成功購入物業,但實際上,真正將業權「過戶」到你名下的關鍵文件,是成交日簽署的轉讓契。這份轉讓契據,才是整個買賣流程中,賦予你最終業主身份的終極法律文件。它與前期的買賣合約在法律功能上有著根本性的分別,理解這一點對於保障自身權益極為重要。
轉讓契據的法律定義與功能
從法律層面來說,轉讓契是一份正式的法律契據 (Deed)。根據香港的《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土地的法定產業權只能透過契據來設立或轉移。這意味著,無論你之前簽署了多麼詳細的臨時或正式買賣合約,那些都只是確立了買賣雙方的交易意向與條款,並未真正轉移物業的法定擁有權。
轉讓契的核心功能,就是在成交當日,由賣方正式地、合法地將其物業的全部權益,轉移給買方。文件一經簽署並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新業主的身份便獲得法律上的最終確認,具備對外公示的效力。
買賣合約 vs. 轉讓契據:從「衡平法權益」到「法定業權」
要更形象地理解兩者的分別,可以將整個買樓過程想像成一場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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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約 (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 就像是「訂婚婚約」。簽署後,你獲得的是法律上的「衡平法權益」(Equitable Interest)。這代表法律承認你有權利在未來成為該物業的業主,賣方亦有責任將物業賣給你,但此刻,你還不是法律上登記的正式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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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契據 (Assignment) 則是那份「正式的結婚證書」。當你在成交日簽署轉讓契,並由律師完成所有手續後,你便獲得了「法定業權」(Legal Title)。這代表你的業主身份已成定局,在法律上擁有對該物業的最終及絕對權利。
簡單來說,買賣合約是「承諾未來會轉移業權」的文件,而轉讓契是「即時正在轉移業權」的法律工具,兩者是程序上前後相繼,但法律效力層級完全不同的文件。
【實用工具】業權轉移文件檢查清單
為了讓你對成交日的核心文件有更具體的概念,以下是一份簡化的檢查清單,涵蓋了從合約到業權轉移的關鍵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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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買賣合約:這是所有交易條款的基礎,轉讓契據的內容必須與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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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契據 (Assignment) 正本:成交日的核心文件,由雙方律師核對無誤後,由買賣雙方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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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價餘款及相關費用證明:確保所有款項已按合約訂明的方式及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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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付轉讓契印花稅的文件:律師會協助處理轉讓契印花稅的繳付事宜,這是文件生效及註冊的必要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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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註冊文件:簽署後,律師會將轉讓契據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完成註冊後,你便可以向土地註冊處申請一份轉讓契據副本,作為你擁有業權的正式記錄。
簽署轉讓契據:物業成交日全流程分步詳解
來到物業交易的最後階段,簽署轉讓契是整個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這份正式的轉讓契據,代表著物業的法定業權(Legal Title)由賣方正式轉移給買方。成交日當天的程序環環相扣,由買賣雙方的律師主導,確保整個交易在法律框架下順利完成。以下將會分步拆解整個成交日的流程,讓你對每個環節有更清晰的理解。
成交前的準備工作
在成交日來臨之前,雙方律師早已展開一系列準備工作,為順利交接鋪路。
首先,買方的代表律師會負責草擬轉讓契。這份文件是根據早前簽訂的正式買賣合約條款來準備的,詳細列明了物業資料、交易雙方身份及成交金額等。草擬完成後,買方律師會將轉讓契據的草稿送交賣方律師審閱。
接著,賣方律師會仔細核對文件內容,確保所有條款均符合正式買賣合約的規定,並且準確無誤,以保障賣方的利益。雙方律師會就文件細節進行溝通,直至達成最終版本。
與此同時,買方應安排在成交日前進行最後一次的單位視察,俗稱「驗樓」。這一步非常重要,目的是確認單位狀況,包括內部間隔、附送的裝修及家電等,都與合約訂明的一致,並且沒有在簽約後出現新的損壞。
成交日的核心交換程序
成交日當天,所有準備工作都會匯集在一起,程序緊湊且分秒必爭。
當日上午,買賣雙方會各自前往自己的代表律師樓。買方需要簽署轉讓契據及銀行按揭文件(如適用),同時將樓價的餘款,通常以銀行本票形式,全數交給自己的律師。如果買方有申請按揭,承按銀行亦會在這段時間將貸款金額發放至買方律師的賬戶。
同一時間,賣方也會到其律師樓簽署轉讓契,並將物業的所有鎖匙交給律師保管。
接下來就是整個交易的核心環節:資金與文件的交換。一般而言,在成交日下午五時前,買方律師會將集合了買方首期餘款及銀行按揭貸款的款項,交付給賣方律師。賣方律師在確認收妥全數樓價餘款後,便會將已由賣方簽署的轉讓契正本以及物業鎖匙,交給買方律師。若賣方的物業仍有按揭未清還,其律師會提供一份「專業承諾」,保證在收到款項後,會負責清還原有的按揭貸款,確保買方能獲得一個沒有產權負擔的清晰業權。
成交後的法律及行政手續
當買方律師收到鎖匙後,便會立即通知買方前來領取,這代表買方已正式「收樓」,可以進入自己的新居。不過,法律及行政程序尚未完全結束。
買方律師會將剛收到的轉讓契據送往稅務局加蓋印花,即是繳付轉讓契印花稅。由於正式買賣合約階段已繳付了主要的從價印花稅,這一步的轉讓契印花稅通常只是一個固定金額(例如港幣100元)。
與此同時,賣方律師會動用收到的樓價餘款,清還賣方原有的按揭貸款。承按銀行在收到還款後,會簽署一份「解除按揭契據」(Discharge of Mortgage),並交給賣方律師,再由賣方律師轉交給買方律師。
最後,買方律師會將所有關鍵文件,包括已加蓋印花的轉讓契、解除按揭契據以及買方自己的新按揭契,一併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完成註冊後,業權轉移的資訊便會正式記錄在案,對公眾公開。若想取得已註冊的轉讓契據副本,可以向土地註冊處申請。所有註冊程序完成後,整套業權契據正本會交由買方的承按銀行保管,直至按揭貸款完全還清。
【圖解流程】一圖看懂成交日各方角色與責任
為了讓你更容易掌握全局,以下簡要總結成交日各方的主要角色與責任:
- 買方
- 責任:準備樓價餘款、進行最後驗樓、親身簽署轉讓契及按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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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順利取得物業鎖匙及完整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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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
- 責任:親身簽署轉讓契、交出所有物業鎖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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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安全收到全數樓價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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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律師
- 責任:草擬及解釋轉讓契、核實款項、向賣方律師付款、接收文件與鎖匙、辦理印花稅及土地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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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作為買方的代表,確保資金安全及業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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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律師
- 責任:審核轉讓契、確認收款、交付文件與鎖匙、承諾並執行解除舊有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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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作為賣方的代表,確保在款項到手後才轉交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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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銀行
- 責任:買方按揭銀行負責準時發放貸款;賣方按揭銀行則在收到還款後簽署解除按揭文件。
- 角色:作為交易中的資金提供方與債權方。
轉讓契據的潛在風險:深入剖析「送契」與「近親轉讓」陷阱
在處理物業業權時,一份清晰的轉讓契是保障交易的基石。許多人以為,將物業轉給家人,特別是透過「送贈」或低價的「近親轉讓」,是一件簡單直接的事。這種想法其實隱藏著不少潛在的法律與財務陷阱。一份看似充滿善意的轉讓契據,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為物業的未來按揭申請及二手市場買賣,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以下將會深入剖析這些風險,讓你更全面地了解箇中玄機。
風險一:「送贈契」(Deed of Gift) 的五年破產追溯期
以「送贈契」形式轉讓物業,最核心的風險在於《破產條例》下的五年追溯期。簡單來說,如果原業主(送贈人)在簽署送贈契後的五年內不幸破產,破產管理署或其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將該次「送贈」視為無效交易。法庭可以頒令將物業从业權接收人(受贈人)手上取回,用作償還送贈人的債務。這意味著,即使接收物業的家人與送贈人的債務完全無關,也可能因此失去物業的業權,這是一個相當嚴重的潛在後果。
風險二:銀行為何普遍拒絕為「送契樓」承造按揭?
銀行普遍對「送契樓」的按揭申請抱持非常審慎的態度,原因正正與上述的五年破產追溯期有關。對於銀行來說,物業是批出按揭貸款的抵押品。如果這件抵押品存在一個於五年內可能被追討、導致業權轉移無效的法律風險,銀行的貸款就會失去保障。因此,絕大部分銀行都會為「送契樓」設定一個不成文的「冷靜期」,通常是送契交易完成後的五年。在這段時間內,銀行幾乎不會為該物業批出任何按揭。這個限制不單影響現業主,更會延伸至下一手買家。因為潛在買家同樣無法申請按揭,導致物業難以在市場上正常出售。銀行在審批按揭時,會查閱經由土地註冊處提供的轉讓契據副本,若發現交易代價為零或象徵式金額,便會識別出「送契」的歷史。
風險三:低於市價的近親轉讓如何被視為「送契」?
有些人可能認為,只要交易涉及金錢,即使金額遠低於市價,亦可算作正式買賣,從而避開「送贈」的標籤。這個想法存在誤解。在法律及金融機構眼中,他們會審視交易的實質意義。如果一項近親轉讓的成交價,與當時的市場估值有著不合常理的巨大差距,例如以象徵式的一元或市價的一成作價,銀行及稅務局都有可能將其本質視為「部份贈與、部份買賣」,甚至是完全的「贈與」。這類交易同樣會觸發上述的按揭限制。此外,在計算轉讓契印花稅時,稅務局有權不接納過低的成交價,而是根據物業的市場估值去評稅,業主最終可能需要繳付比預期更高的轉讓契印花稅。
【專家建議】如何設定合理轉讓價,避免轉讓契據變「送契」
要有效規避上述風險,最穩妥的做法是將業權轉讓設定為一項正規的買賣交易。首先,建議在交易前尋求銀行或專業測量師為物業進行估價,取得一個客觀的市場價值作參考。然後,釐定一個接近市價的合理成交價。近親之間的交易存在輕微折讓是人之常情,但價格不應低至令人懷疑交易的真實性。最後,在律師的協助下,草擬一份標準的轉讓契(Assignment),清楚列明成交金額(Consideration),並完成所有買賣及繳稅程序。這樣,交易紀錄便會清晰顯示為一宗有價買賣,而非贈與,能夠有效避免日後在申請按揭或出售物業時遇到障礙。
轉讓契據的特殊情況:共同業權與資助房屋
處理標準的單人業權物業,轉讓契的流程相對直接。但當物業由多人共同擁有,或者屬於政府資助房屋時,情況就變得複雜,需要理解當中的特定規則。
共同業權:「長命契」與「分權契」下的轉讓
如果物業由兩個人或以上共同持有,業權的持有方式會直接影響轉讓契據的簽署和執行。香港的共同業權主要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聯權共有」,也就是大家常說的「長命契」。在長命契下,所有業主被視為一個單一的整體共同擁有整個物業。它的最大特點是擁有「生存者取得權」,如果其中一位業主不幸離世,他持有的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在生的聯權共有人。如果要出售或轉讓物業,所有聯權共有人都必須同意,並且一同在轉讓契上簽署。任何一位業主都不能單獨出售自己所謂的「份額」。
第二種是「分權共有」,俗稱「分權契」。這種方式下,每位業主都擁有物業一個明確的業權份額,例如各佔50%或按70/30比例持有。每位分權共有人都可以獨立決定如何處理自己的業權份額,包括出售、轉讓或用作按揭,不需要得到其他業主的同意。如果一位分權共有人離世,他所持有的業權份額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按照其遺囑或遺產法進行分配。因此,在簽署任何轉讓契前,必須先查閱土地註冊處的轉讓契據副本,清楚了解物業的業權持有方式,這對日後業權轉移和承繼有著根本性的影響。
資助房屋:未補地價居屋的轉讓限制
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例如居屋,其業權轉讓受到《房屋條例》的嚴格限制。這類物業的業主在簽署轉讓契時,並不能像私樓業主一樣自由地在公開市場上出售物業。
如果想轉讓未補地價的居屋,主要有兩個合法途徑。第一是在房委會的「居屋第二市場」計劃下,將單位轉售給持有「綠表」或「白表」資格的合資格買家。整個交易過程,包括轉讓契的擬備和轉讓契印花稅的計算,都必須遵循房委會的特定程序。
第二個途徑是向政府補回地價。業主向房屋署申請評估應繳付的地價,並在完成繳款後,便可解除單位的轉讓限制。補價後的居屋就等同於私人樓宇,業主可以自由地在公開市場上將物業出售給任何人,並按照標準程序簽訂轉讓契據。任何未依循這兩種途徑而進行的業權轉讓,法律上均屬無效。
轉讓契據費用及常見問題 (FAQ)
談到物業交易的最後階段,一份正式的轉讓契是整個過程的核心文件。除了理解它的法律意義,很多人自然也很關心相關的費用和一些實際操作上的疑問。以下就為你整理好辦理轉讓契據時,會遇到的主要開支和一些常見問題,讓你對預算和流程有更清晰的掌握。
辦理轉讓契據的主要費用清單
處理一份轉讓契據,涉及的費用通常相當標準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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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這是最大的一筆開支。律師行處理物業買賣,通常會提供一個「全包」的服務套餐。這個費用已經涵蓋了草擬及審核轉讓契、查閱業權、處理按揭文件及代表你完成交易日所有交收程序的工作。收費會因應物業價格和交易的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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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契印花稅:這是一個很多人會混淆的地方。如果買賣雙方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已經根據樓價繳足了「從價印花稅」(AVD),那麼這份最終的轉讓契,就只需要繳交港幣100元的象徵式轉讓契印花稅。這筆費用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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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註冊費:為了保障你的業主身份,轉讓契必須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讓業權轉移成為公開記錄。註冊費用是根據物業的價格而定。如果樓價不超過75萬港元,註冊費為港幣230元。如果樓價超過75萬港元,註冊費則為港幣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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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冊及雜項開支: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律師需要多次到土地註冊處進行查冊,以確保業權清晰。這些查冊費,連同文件影印、交通、郵遞等雜項支出,通常會實報實銷,金額一般不大。
關於轉讓契據的常見疑問
問:物業成交後,轉讓契據正本由誰保管?
答:這要看物業有沒有申請按揭。如果沒有按揭,物業是「現契」,那麼轉讓契及所有業權文件正本,在完成註冊手續後,會交由新業主,也就是你本人保管。相反,如果你有申請按揭貸款,銀行為了保障其貸款權益,會要求保管所有業權契據正本作為抵押品,直到你完全清還按揭貸款為止。
問:如果不小心遺失了轉讓契據,應該怎樣處理?
答:遺失轉讓契正本是相當嚴重的事情,因為它直接影響你證明業權的能力,未來要出售或轉按物業時會遇到很大困難。你需要盡快委託律師,透過宣誓程序,向土地註冊處申請補辦一份經核證的轉讓契據副本。雖然副本具備法律效力,但是物業的市場價值或多或少會受到影響,因為一些買家或銀行對只有副本的業權文件會比較審慎。
問:我可以從哪裡取得轉讓契據的副本?
答:一旦轉讓契在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它便成為一份公開文件。任何人都可以透過土地註冊處的服務,付費申請索取任何已註冊物業的轉讓契據副本。這也是為什麼買家律師在交易前,能夠查閱物業過往的業權記錄,以確保業權沒有問題。
問:買賣雙方可以聘用同一位律師嗎?
答:在香港的物業交易中,為了避免利益衝突和保障雙方權益,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必須各自委託不同的律師代表。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例如一手樓買賣、價值不超過100萬港元的交易,或雙方是近親關係(例如父母與子女之間),才可以選擇由同一位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