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MPF)是每位打工仔的血汗錢,當到達退休年齡或計劃永久離開香港,如何順利提取這筆重要的退休儲備,便成為許多人關心的議題。提取強積金的資格是甚麼?申請手續繁複嗎?過程中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陷阱」?
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全面的「拎強積金攻略」,從年滿65歲退休、永久離港,到其他五種特定情況,我們將深入剖析七大提取資格,並附上清晰的申請步驟、文件清單,助您一步步完成手續。此外,我們亦會拆解四個常見的提取陷阱,確保您在取回供款前,能全面了解所有細節,保障自身權益。
拎強積金資格:何時及在甚麼情況下可以提取?
談到拎強積金,大家最先想到的可能是退休。根據法例,計劃成員最基本要年滿65歲才能提取這筆退休儲備。不過,法例也考慮到各種特殊情況,設立了另外六種條件,符合資格的成員同樣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以下我們將逐一詳細解釋這七種情況,讓你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
情況一:年滿65歲正常退休
當年滿65歲,便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自由選擇如何處理強積金。這是最直接的拎強積金65歲情況,而且處理方式非常靈活,主要有三種選擇。
選擇一:一筆過全數提取
你可以選擇將強積金戶口內的所有款項一次過全部提取。這個選項適合需要一筆較大資金作其他財務安排,例如支付房屋首期或創業的成員。
選擇二:分期提取
如果你希望有持續的現金流應付退休生活,可以選擇分期提取。你可以自訂提取的次數和金額,例如每月提取固定金額作為生活費。未提取的部分會繼續留在戶口內投資,有機會繼續增值。一般來說,每年首四次分期提取是免費的。
選擇三:全數保留在計劃內繼續投資
假如你暫時沒有資金需要,亦可以選擇將全部強積金繼續保留在計劃內,讓資金透過投資繼續滾存。當未來有需要時,你仍然可以隨時辦理提取手續。
情況二: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如果你已年滿60歲並決定提早享受退休生活,同樣可以申請提取強積金。
資格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第一是年齡已達到60歲,第二是必須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申請時,你需要作出一項法定聲明,表明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確認自己已永久退休。
注意事項
這份法定聲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須如實作出。當然,如果日後你的情況有變而需要重投職場,法例是容許的,屆時你的僱主需要再次為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情況三: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這項理由適用於計劃移居海外,並且無意再回港定居或工作的成員。
資格條件
申請人需要作出法定聲明,表示已經或即將離開香港,並且無意以永久居民身份返回香港工作或生活。此外,你必須提供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明文件,例如移民簽證或外國護照,以證明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居住。
注意事項:一生人只能申請一次及虛假聲明的後果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每位成員一生人只能以此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一次。假如你日後返回香港並重新工作,所產生的新供款將不能再以同樣理由提取。作出虛假聲明屬於嚴重罪行,若訛稱永久離港以提取強積金,是會觸犯法例的。釐清拎強積金犯法問題,虛假聲明可被檢控,後果包括罰款甚至監禁。
情況四: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假如成員因健康問題而永久無法繼續從事原本的工作,可以申請提取強積金。
資格條件
申請人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簽發的醫學證明書,證明你永久地不適合執行你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種。
「特定工種」定義釐清
這裡的「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是指永久無法從事你「原本的特定工作」,而不是指完全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例如,一位職業司機因視力嚴重衰退而無法再駕駛,即使他仍然可以從事文職工作,也符合此項提取資格。
情況五:罹患末期疾病
若成員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亦可申請提取強積金以應付醫療或生活開支。
資格條件
申請人需提供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簽發的醫學證明書,證明所患的疾病相當可能令你的預期壽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
注意事項:必須一筆過提取
基於此理由提取強積金,你必須一筆過提取戶口內的所有結餘,不能選擇分期提取。
情況六:小額結餘(低於$5,000)
此項規定主要為方便成員處理一些金額非常小的強積金戶口。
資格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多項條件:
1. 在所有強積金計劃中,只在一個計劃內存有結餘。
2. 該戶口的結餘不超過$5,000。
3. 提出申請的日期,距離該戶口的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已有12個月。
4. 同樣需要作法定聲明,表示無意在可見的將來再次受僱或自僱。
注意事項
這個選項的設立原意是讓成員整合零碎的戶口,申請門檻相對嚴格,並非一個常規的提取途徑。
情況七:成員身故
若計劃成員不幸離世,其強積金將作為遺產處理。
申索人資格
成員的強積金不會自動轉移給家人,而是會成為其法律遺產的一部分。申索人必須是法定的遺產代理人,即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
所需法律文件
申索時,遺產代理人必須向受託人出示由法庭頒發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以證明其有合法權利處理該筆遺產。
拎強積金申請步驟全攻略(附文件清單)
清楚了解整個拎強積金的申請流程,可以讓你更順暢地取回自己的退休儲備。其實整個過程都有清晰的指引,只要跟著以下五個步驟,準備好所需文件,就能輕鬆完成申請。
第一步:整合個人帳戶
很多人因為轉過幾次工,名下可能累積了多個強積金個人帳戶,分散在不同的受託人公司。在開始申請前,最重要是先掌握自己全部的帳戶資料,確保不會遺漏任何一筆權益。
如何查詢所有強積金帳戶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擁有多少個帳戶,又或者遺失了以往的強積金結單,可以透過積金局的平台查詢。這一步能夠幫助你整理出一份完整的帳戶清單,讓你之後的申請工作事半功倍。
善用積金局「個人帳戶電子查詢」(ePA)服務
積金局提供的「個人帳戶電子查詢」(ePA)服務是一個非常好用的免費工具。你只需要完成一次性的簡單登記,之後就可以隨時登入系統,查閱自己名下所有強積金帳戶的資料,包括帳戶所在的受託人公司名稱及帳戶號碼,所有資料一目了然。
第二步:準備所需文件及表格
整合好帳戶後,下一步就是準備文件。所有申請都需要身份證明文件,然後再根據你的提取理由,預備特定的表格。
通用文件:香港身份證副本
無論你基於哪種理由提取強積金,一份清晰的香港身份證副本是必備文件。請確保副本上的資料及相片都清晰可見。
各項提取情況的特定文件及表格
不同的提取情況需要填寫不同的表格。例如,因年滿65歲退休或60歲提早退休,你需要填寫「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 [MPF(S) – W(R)]」。如果是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其他理由,則需使用另一份表格 [MPF(S) – W(O)]。你可以在各大強積金受託人的網站下載,或者直接向他們索取。
第三步:辦理法定聲明(如適用)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例如以「提早退休」或「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提取強積金,你必須提交一份法定聲明。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出虛假聲明有機會構成拎強積金犯法行為,後果嚴重。
監誓地點及注意事項
你可以在各區的民政事務總署諮詢服務中心免費辦理監誓。辦理時,你需要帶備填妥的聲明表格及身份證正本,在監誓員面前簽署。此外,你也可以選擇尋求執業律師或公證人協助,不過通常需要收費。
為何每份申請都需要一份聲明正本?
如果你在多家受託人公司都持有帳戶,並且都需要提交法定聲明,那你必須為每一家公司都準備一份聲明正本。這是因為每份申請都是獨立的法律程序,受託人不能接納影印本或副本,所以記得預備足夠數量的正本。
第四步: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申請
準備好所有文件後,就可以正式提交申請。這一步最關鍵的是,要清楚知道申請的提交對象是誰。
提交對象:是受託人,不是積金局
請緊記,所有提取強積金的申請,都是直接交給你持有帳戶的強積金受託人(例如各大銀行或保險公司),而不是積金局。積金局是監管機構,並不處理個別的提取申請。將文件交到對的地方,才能確保申請得到處理。
如何找到你的受託人聯絡資料?
你可以透過之前經由ePA服務查到的帳戶資料,找到你的受託人是哪一家公司。然後,直接到該公司的網站尋找強積金部門的聯絡方法及郵寄地址,或者查閱你最近收到的周年權益結算書,上面亦會列明相關資料。
第五步:等待收款(拎強積金要幾耐?)
提交申請後,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自然是:拎強積金要幾耐?整個過程有法定的處理時限,同時也要了解強積金的交易原則。
法定處理時限:30日內到帳
根據法例,受託人在收齊你所有需要的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支付你的強積金權益。所以,只要你提交的文件齊全,一般在一個月內就會收到款項。大家經常問的拎強積金幾耐到帳,答案就是法定的30天內。
了解「未知價」交易原則
強積金基金的買賣是採用「未知價」原則。意思是,受託人為你賣出基金單位的價格,是根據處理指示當日的收市價計算,而不是你遞交申請表當日的價格。由於基金價格每日都會浮動,所以你最終收到的金額,可能會與你申請時看到的帳戶結餘有些微出入,這是一個正常的程序。
拎強積金4大陷阱:決定前必讀的注意事項
準備拎強積金是退休規劃的重要一步,但過程中有不少細節需要留意,否則最終收到的金額可能與預期有出入。為了讓你更順利地取回這筆辛勞多年的儲蓄,我們整理了四個常見的陷阱,助你作出最明智的決定。
陷阱一:保證基金的「魔鬼細節」
提早提取或未能獲取保證回報
不少人為了穩健,會選擇將部分強積金放入「保證基金」。這類基金聽起來很安全,但它的「保證」通常附帶特定條款。例如,很多保證基金要求成員必須持有基金至特定年期,或者持有至65歲退休時,才能獲得保證的回報。如果你在未符合這些條件前提取資金,即使你已達到法定的提取年齡,也可能無法享有保證回報,甚至有機會虧損本金。
申請前如何查閱保證條款?
在提交申請前,你應該仔細查閱強積金計劃的「主要推銷刊物」(MPF Scheme Brochure),裡面會詳列保證基金的條款與細則。最直接的方法是聯絡你的強積金受託人,向職員查詢清楚你所持有的保證基金,其保證回報的鎖定條件是甚麼,確保自己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提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陷阱二:強積金對沖的影響
僱主供款部分或被扣減
根據現行法例,僱主可以使用其為你作出的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權益,來抵銷你需要獲發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這就是俗稱的「強積金對沖」。需要強調的是,對沖只會影響僱主的供款部分,你自己的僱員供款、以及任何自願性供款都不會受影響。
如何影響最終可提取金額?
對沖機制會直接減少你最終可以提取的強積金總額。舉例來說,假設你離職時可獲10萬元的長期服務金,而你的強積金帳戶內,由僱主供款累積的權益有8萬元。你的僱主便可以從你的強積金戶口中提取那8萬元用作支付,然後再額外支付2萬元給你。這樣一來,你最終從強積金計劃中可以提取的金額,就會減少了8萬元。
陷阱三:自願性供款的提取規則
與強制性供款的提取條件有何不同?
如果你的強積金帳戶內有「自願性供款」,它的提取規則可能與強制性供款不同。普通自願性供款的提取條件,主要由該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決定,而非完全跟隨法例對強制性供款的規定。有些計劃可能允許成員在年滿65歲前提早提取這部分供款,所以你必須直接向受託人查詢具體安排。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的特別規定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則是一個例外。因為這項供款讓你可以享受稅務扣減,所以它的提取規則受到更嚴格的規管。TVC的提取條件與強制性供款完全一樣,你必須年滿65歲或符合其他法定的提早提取理由,才能將這部分的資金一併提取。
陷阱四:分期提取的潛在費用
每年首四次提取免費
當成員達到拎強積金65歲的年齡後,除了可以一筆過提取,也可以選擇分期提取。法例規定,受託人每年必須為計劃成員免費處理首四次的分期提取申請,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這項安排讓退休人士可以更靈活地規劃現金流。
超出次數的收費及隱藏交易成本
如果你在同一年內需要進行第五次或以上的提取,受託人便有權收取行政手續費,收費標準因應不同受託人而異。此外,即使是免費提取,過程中亦存在隱藏的交易成本。當受託人為你執行提取指令時,需要賣出你持有的基金單位,而賣出過程會產生如買賣差價等交易費用。這些費用會直接在你的資產中扣除,雖然不是一筆明確的「手續費」,但同樣會影響你最終收到的實際金額。
關於拎強積金的常見問題 (FAQ)
在處理拎強積金的過程中,大家總會遇到各種疑問。以下我們整理了一些常見問題,希望可以為你提供清晰的解答,讓你更順利地規劃自己的財務安排。
以「永久離港」提取強積金後,可以回港工作嗎?
答案是可以的。法例上,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取強積金,是基於你作出法定聲明那一刻的意圖。如果日後情況有變,例如你在外地生活一段時間後決定回港,法律上是容許的。
當你回港並重新投入工作,只要符合強積金制度的規定(例如受僱滿60日),你的新僱主就需要為你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不過,有一點必須注意:每個人一生只可以使用「永久離港」這個理由提取強積金一次。即使你重新開始供款,未來也不能再次用同樣理由提取新的累算權益。另外,如果當初申報時根本無意離港,只是為了提早拎強積金而作出虛假聲明,這就涉及拎強積金犯法的問題,屬於刑事罪行。
如果患上末期疾病,但壽命超過12個月,會有法律問題嗎?
不會有法律問題。以「罹患末期疾病」為由申請提取強積金,其法律基礎是註冊醫生或中醫在你申請時作出的專業醫學判斷。醫生簽發的證明書,是確認根據他的專業意見,你的預期壽命「相當可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
醫學上的預測並非絕對,實際存活時間可能比預期長。只要當初提交的醫療證明是真實和基於專業判斷發出,即使你最終的壽命超過了12個月,你本人和簽發證明的醫生都不會因此而產生任何法律責任。
如何處理「無人申索的權益」或已遺忘的帳戶?
很多人因為轉換過數次工作,可能擁有多個強積金帳戶,有些甚至已經遺忘。要找出並處理這些「無人申索的權益」,最直接的方法是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求助。
你可以使用積金局的「個人帳戶電子查詢」(ePA)服務,查閱自己名下所有的強積金個人帳戶資料。當你掌握了所有帳戶的資料後,就可以聯絡相關的受託人公司,辦理帳戶整合,將所有分散的強積金轉移到一個你常用的帳戶內。這樣不僅方便管理,也確保在日後申請提取時,不會遺漏任何資產。
辦理法定聲明很複雜嗎?需要收費嗎?
辦理法定聲明的程序其實相當簡單,而且可以免費完成。法定聲明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你需要在監誓員面前宣誓,確認聲明內容的真確性。
你可以前往各區的民政事務總署諮詢服務中心,那裡有提供免費的監誓服務。你只需要帶同已填妥的聲明表格和身份證明文件親身辦理即可。如果想更方便,也可以選擇付費尋求執業律師或公證人協助。
一個重要的提醒是,每一份提交給強積金受託人的法定聲明都必須是正本。如果你同時向三家不同的受託人公司申請提取強積金,你就需要準備三份獨立簽署的法定聲明正本,影印本是不會被接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