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離世公屋點轉名?5大關鍵拆解「公屋繼承審查」:申請資格、流程、豁免條件全攻略

家中摯親離世,除了要面對沉重的情緒,處理其身後事宜亦令人身心俱疲。當中,公屋戶籍的繼承問題更是許多家庭急需處理的燙手山芋,直接關乎往後的安居之所。究竟戶主過身後,公屋單位應如何「轉名」?「公屋繼承」並非理所當然,同住家人必須符合特定資格,並通過房屋署一系列嚴格的審查。為此,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公屋繼承審查」的五大關鍵,由申請資格的優先順序、詳細的申請步驟、入息與資產限額,到特殊的豁免條件及審批後的各種安排,提供一站式清晰指引,助您順利處理戶籍轉換事宜。

公屋繼承第一步:誰有資格申請?

講到公屋繼承審查,大家最先想知道的,一定是「到底誰有資格申請成為新戶主?」。這就像一場接力賽,要順利接棒,首先要清楚知道規則。整個過程其實有清晰的指引,我們一步步拆解,您就會明白自己是否符合資格。

申請公屋繼承的兩大基本前提

要啟動公屋繼承的程序,必須先滿足兩個最基本的大前提,缺一不可。

前提一:戶主去世或遷出

第一個前提是,單位原有的戶主已經不在該單位居住。這包括兩種情況:戶主不幸離世,或者戶主因各種原因遷出,例如入住安老院、移民、又或者因為購買了資助房屋而需要交還公屋。總之,單位的戶主名額必須是懸空的,才可以展開下一步。

前提二:申請人必須是年滿18歲的認可成員

第二個前提是,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年滿18歲,而且是戶籍上的「認可成員」。所謂認可成員,意思就是您的名字本身已經正式登記在該公屋單位的租約上。如果您只是暫時居住,或者名字從未加入戶籍,就不符合申請資格了。

公屋繼承權的優先順序

當滿足了以上兩個基本前提後,房屋署會根據一套既定的優先順序,來決定由誰繼承租約。這個順序非常重要,直接影響到申請的成功機會。

第一順位:配偶的無條件繼承權與例外情況

排在第一順位的,是戶主的在生配偶。只要配偶本身是單位內的認可成員,原則上可以無條件繼承新租約,成為新戶主,這也是俗稱的「批出新租約政策」中保障家庭核心成員的安排。不過,凡事總有例外。如果該家庭之前因為有成員領取傷殘津貼,而獲豁免於「富戶政策」,當戶主離世後,若家中已無人符合領取傷殘津貼的資格,那麼即使是配偶,也可能需要重新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

第二順位:其他認可家庭成員的繼承排序(成年子女優先)

如果單位內沒有戶主的在生配偶,那麼其他年滿18歲的認可家庭成員,就可以按次序提出申請。這裡的排序通常是:成年子女會優先於其他家庭成員(例如戶主的兄弟姊妹)。但要注意,所有屬於第二順位的申請人,都必須通過房屋署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即入息及資產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證明自己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才有機會獲批新租約。

【互動評估】5條問題,即時確認您的繼承資格

看完以上資訊,想快速評估自己的情況嗎?試試回答以下5條問題,幫您即時釐清自己的繼承資格:

  1. 您是否已年滿18歲?
  2. 您的名字是否早已登記在公屋租約上,成為「認可成員」?
  3. 原戶主是否已經離世或確定遷出單位?
  4. 如果您是戶主的配偶,家庭之前是否因特殊情況(如傷殘津貼)而豁免於富戶政策?
  5. 如果您並非戶主配偶,您和家人是否準備好接受入息、資產及物業權審查?

公屋繼承申請流程全攻略

了解公屋繼承審查的資格後,下一步就是掌握整個申請流程。整個過程由準備文件開始,到遞交申請,最後接受房屋署的全面審查。雖然步驟聽起來不少,但只要按部就班,逐一完成,其實相當清晰直接。接下來,我們會為你詳細拆解每一步的具體操作和注意事項。

【圖解流程】一圖看清申請步驟與填表範例

為了讓你更直觀地理解整個公屋繼承的申請過程,我們特別製作了一張流程圖。這張圖由準備文件、遞交申請、房屋署審查,一直到最後成功簽訂新租約或不獲批的後續安排,將每個關鍵節點都清晰展示。圖中亦會附上重要表格的填寫範例,讓你一眼看懂哪些欄目是必填重點,避免因填錯資料而延誤進度。

步驟一:準備所需文件

俗語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準備齊全的文件就是成功申請的第一步。這一步做得好,可以大大減少後續來回補交文件的時間。

索取「轉換戶主申請書」及「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首先,你需要親身前往先人所居住的公共屋邨辦事處,向職員索取兩份關鍵表格。一份是「轉換戶主申請書(表格 HD10-1C)」,另一份則是「入息及資產申報表(表格 HD1022C)」。這兩份文件是整個申請的核心,記得領取時確認是最新版本。

備妥證明文件清單(如死亡證、入息及資產證明)

拿到表格後,就需要開始準備一系列的證明文件副本。這些文件主要用來證明戶主已離世或遷出,以及核實新戶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成員的資格。一般來說,你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戶主變更證明:前戶主的死亡證副本;如果戶主是遷出,則需要相關證明文件。
* 關係證明:申請人及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副本、出世紙副本,以證明彼此的親屬關係。
* 入息證明:所有年滿18歲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例如過去6至12個月的糧單、稅單、公司發出的收入證明信或銀行月結單等。
* 資產證明:所有成員的資產證明文件,包括銀行儲蓄、定期存款、股票、基金、車輛及物業等資產的最新證明文件。

步驟二:遞交申請及初步核實

當你填妥表格並集齊所有文件後,就可以進入遞交申請的階段。

遞交地點:所屬屋邨辦事處

請將已填妥的申請書、申報表以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一併交回所屬的屋邨辦事處。切記是交回單位所屬的辦事處,而不是你現時居住地的辦事處。

職員初步核對文件是否齊全

辦事處職員收到你的申請後,會進行初步的核對。他們會檢查表格是否已簽署、基本資料是否填妥,以及所需證明文件是否齊備。這是一個基礎檢查,目的是確保你的申請資料完整,可以順利進入下一輪的詳細審核程序。如果發現有遺漏,職員會即時請你補交。

步驟三:接受房屋署全面審查

通過初步核實後,你的申請個案便會正式進入由房屋署主導的全面審查階段,這是決定申請成功與否的關鍵。

由中央審核組進行詳細審核

你的申請文件會由屋邨辦事處轉交至房屋署的「中央審核組」。這個專責小組會詳細審核你的家庭入息、總資產淨值,以及是否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以確定你是否符合繼承公屋的資格。他們會仔細核對你提交的所有資料,整個過程相當嚴謹。

全體成年成員宣誓確認資料真確

在審核過程中,房屋署會發信邀請申請表上所有年滿18歲的成員,親身前往房屋署的辦事處進行宣誓。宣誓的目的是確認你在申請表上所申報的一切資料均為真實及完整。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法律程序,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進行。提供虛假資料屬於刑事罪行,因此務必確保所有申報內容準確無誤。

深入剖析:公屋繼承的兩大核心審查標準

要順利通過公屋繼承審查,申請人需要符合由房屋署訂立的兩大核心標準。這兩項標準的目的,是確保珍貴的公屋資源能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士。這兩大標準就是「入息及資產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現在我們來逐一詳細了解。

標準一:入息及資產審查

這項審查與大家常聽到的「富戶政策」標準看齊,主要評估申請繼承的家庭,其經濟狀況是否超出指定的限額。審查包含入息和資產兩部分。

入息審查:家庭總入息限額 (2025/25)

房屋署會計算整個家庭的每月總入息,包括所有家庭成員的薪金、津貼、商業盈利等。家庭總入息不可以超過現行公屋申請入息限額的5倍。最新的限額(2025年4月1日起生效)會根據家庭人數而有所不同,例如:
* 1人家庭:$65,450
* 2人家庭:$101,150
* 3人家庭:$125,500
* 4人家庭:$155,000

(註:詳細限額會按年調整,申請時請以房屋署最新公布為準。)

資產審查: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 (2025/25)

資產方面,房屋署會計算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這包括存款、投資、車輛和物業等。家庭的總資產淨值不可以超過現行公屋申請入息限額的100倍。同樣以最新標準為例:
* 1人家庭:$1,310,000
* 2人家庭:$2,030,000
* 3人家庭:$2,510,000
* 4人家庭:$3,100,000

(註:詳細限額會按年調整,申請時請以房屋署最新公布為準。)

長者家庭的資產寬限計算方法

房屋署對長者家庭設有較寬鬆的資產計算方法。如果一個家庭的所有成員都年滿55歲,即使家庭人數只有1至3人,他們的資產淨值限額也可以按照4人家庭的較高標準計算,即$3,100,000。這項安排是為了讓年長家庭有更充裕的經濟空間。

標準二:住宅物業權審查

這是公屋繼承審查中一項非常嚴格的規定。簡單來說,申請人及名列在租約上的所有家庭成員,在香港境內都不能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擁有住宅物業」的廣泛定義

房屋署對「擁有住宅物業」的定義非常廣泛,遠不止是持有物業的業權。以下情況都會被視為擁有物業:
* 直接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或其權益。
* 已經簽訂任何購買香港住宅物業的協議,即使只是臨時買賣合約。
* 持有任何直接或間接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
* 是包含香港住宅物業的遺產受益人。

物業涵蓋範圍:私人住宅、村屋、天台屋等

審查所涵蓋的住宅物業種類十分全面,包括所有已落成或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俗稱樓花)、別墅、小型屋宇(丁屋)、村屋,以及經政府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等。只要涉及任何形式的居住用途物業,都會納入審查範圍之內。

特別通道:可豁免公屋繼承審查的特殊情況

談及公屋繼承審查,不少人會覺得程序既嚴格又複雜。不過,房屋署其實也設有特別通道,讓符合特定條件的家庭,可以豁免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這一關。這項安排主要是為了照顧社會上一些有特別需要的家庭,讓他們在辦理公屋繼承時的過程可以更順暢。

【快速檢查】您是否符合豁免審查資格?

想知道您的家庭是否符合資格走這條特別通道?其實很簡單,您可以對照以下幾種情況,快速評估一下自己的家庭狀況是否適用。

可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家庭類別

房屋署清楚列明了幾種家庭類別,在申請公屋繼承時可以豁免入息及資產部分的審查。如果您的家庭是由以下幾類成員組合而成,同樣可以享有豁免。

全員領取綜援的家庭

如果家中的所有成員,無一例外,都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受助人,在申請公屋繼承時,就無需再進行入息和資產的審查。因為政府在審批綜援資格時,已經詳細評估了家庭的經濟狀況,所以這個豁免安排是為了簡化程序,避免重覆審查。

全員年滿60歲或以上的家庭

第二種情況,是戶籍上所有認可的家庭成員,年齡都達到或者超過60歲。這類純長者戶,政策上會給予體恤和便利,豁免他們的入息及資產審查,讓他們可以安心在熟悉的社區繼續居住。

全員領取或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的家庭

最後一種豁免情況,就是家中所有成員都正在領取,或者經過評估後,符合資格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這個條件同樣非常嚴格,必須是「全員」都符合,整個家庭才能獲得豁免。

豁免審查的凌駕性條件:不可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在了解以上所有豁免條件後,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凌駕性條件」必須注意。不論您的家庭是否符合任何一種豁免情況,只要您或任何一位家庭成員在香港擁有任何形式的住宅物業,所有的豁免資格都會即時失效。「住宅物業權審查」是公屋繼承申請中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房屋署對此的審查絕對嚴格。一旦發現擁有物業,即使家庭符合其他豁免條件,繼承申請也將不獲批准。

審查結果:成功與失敗的後續安排

公屋繼承審查的結果,直接決定了申請人能否繼續安居。不論是成功獲批新租約,或是申請不幸被拒,房屋署都有一套既定的後續安排。了解這些安排,有助您為未來做好準備。

成功通過審查:簽訂新租約的權利與責任

成功通過所有審查,意味著您將獲批新租約,正式成為單位的新戶主。不過,這份新租約同時帶來了新的權利與責任,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

新租約的租金水平計算方式

簽訂新租約後,租金水平未必與之前一樣,而是會根據您家庭的總入息水平重新釐定。計算方式與「富戶政策」掛鈎,一般分為三個級別:
* 原有租金: 若家庭總入息不超過公屋入息限額的2倍,您只需繳交原有租金。
* 倍半租金: 若家庭總入息介乎公屋入息限額2至3倍之間,便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
* 雙倍租金: 若家庭總入息介乎公屋入息限額3至5倍之間,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寬敞戶」的調遷安排

繼承單位後,如果家庭成員人數減少,導致人均居住面積超出了房屋署的編配標準,該單位便會被界定為「寬敞戶」。在這種情況下,房屋署會要求住戶調遷至一個面積較小的單位,目的是為了更有效地運用珍貴的公共房屋資源。因此,即使成功繼承,也要有機會需要搬遷的心理準備。

繼承後的持續責任:兩年一度的富戶申報

成為新戶主後,不論您在該單位居住了多久,都必須遵守「富戶政策」的規定。這代表您和所有家庭成員需要每兩年向房屋署申報一次入息及資產。房屋署會根據您的申報,重新評估您的租住資格以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未能通過審查:申請被拒的處理辦法

若未能通過公屋繼承審查,申請會被拒絕,房屋署將會收回該單位。申請人需要了解被拒的常見原因,以及之後的暫住安排和上訴權利。

申請被拒的常見原因

申請被拒絕,通常源於未能符合「全面經濟狀況審查」或「住宅物業權審查」的標準。常見原因包括:
* 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申請人或任何家庭成員在香港持有任何形式的住宅物業。
* 超出入息或資產限額: 家庭總入息超出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出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 拒絕申報: 選擇不申報或拒絕申報入息及資產資料。

「定期暫准居住證」的暫住安排

申請被拒的家庭,並不會被要求立即遷出。房屋署會發出「遷出通知書」,同時允許住戶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以提供一段時間處理搬遷事宜。這份暫准證的最長有效期為4個月,期間住戶需要繳交「暫准證費」,費用通常是市值租金或雙倍淨租金加差餉,以較高者為準。暫准證到期後,住戶便必須遷離。

15天內的上訴機制

如果您對審查結果存有異議,可以在收到「遷出通知書」的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房屋署設立的上訴委員會(公屋)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將會獨立審核個案,並作出最終裁決。這是尋求覆核決定的正式渠道。

公屋繼承常見問題 (FAQ)

戶主離婚後,前配偶的繼承權有何不同?

處理公屋繼承審查時,離婚後的情況與戶主離世確實有很大分別。如果戶主同意放棄租約,前配偶是可以申請成為新戶主的。不過,最大的不同在於審查標準。戶主離世後,在單位的在生配偶通常可獲豁免審查,直接繼承。但是,離婚後的前配偶就沒有這項豁免,必須通過全面的「入息及資產審查」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證明自己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房屋署才會批出新租約。

兄弟姊妹可以共同繼承公屋嗎?

這是一個很直接的問題,答案是不可以。公屋的租約只會指定一位家庭成員作為戶主,不能像私人樓宇那樣設立共同業權。如果根據繼承的優先順序,輪到兄弟姊妹申請繼承,他們需要自行協商,決定由哪一位成員提出申請。成功通過審查後,那位成員就會成為單位唯一的正式戶主,並承擔所有租約上的責任。

傷殘津貼會否影響入息資產審查結果?

傷殘津貼對入息資產審查有非常關鍵的影響。根據房屋署的政策,如果家庭全部成員都正在領取或符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整個家庭就可以獲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即使不是全部成員都合資格,只要家庭中有成員領取傷殘津貼,就算家庭的入息或資產超出限額,只要他們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房屋署仍可能批准他們繼續居住,不過就需要按入息水平繳交較高的租金。

成功繼承後,可否馬上為家人加名?

成功繼承公屋後,為家人加名並不是一個隨意的程序,而是要根據房屋署的現行政策處理。一般來說,為新生子女或合法配偶加名是比較直接的,只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便可。不過,如果想加入其他成年親屬,例如父母或兄弟姊妹,條件就非常嚴格。申請人通常需要證明該名親屬極度需要依賴戶主照顧,而且該親屬本身亦要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並且沒有擁有任何物業,申請過程會涉及詳細的審查。

戶主移民或返內地養老,繼承程序是否一樣?

戶主移民或決定返回內地長期養老,這兩種情況在房屋署的角度,都等同於戶主「永久遷出」單位。因此,啟動的繼承程序基本上與戶主離世後的情況一樣。單位內的其他合資格家庭成員,需要按照既定的優先次序,向屋邨辦事處申請成為新戶主,並且接受公屋繼承審查。申請時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會有所不同,例如需要提供戶主遷出的證明,而非死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