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提早領取MPF?一文看懂6大情況、3步申請教學及常見陷阱

強積金(MPF)是打工仔的重要退休儲備,但是否一定要等到65歲才能提取?其實在特定情況下,法例容許你合法地提早取回這筆款項。究竟哪6種情況符合資格?申請手續繁複嗎?過程中有甚麼陷阱需要提防?本文將為你一文詳解,由申請資格、步驟教學到法律風險,助你全面掌握提早領取MPF的所有細節。

提早領取強積金的6大法定情況

很多人都想知道如何可以提早領取MPF,其實根據法例,雖然正常的退休年齡是65歲,但是在六種特定的情況下,你是可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這些情況都設有清晰的條件,現在我們就逐一來了解,看看哪一種可能適用於你的處境。

情況一: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這是最常見的提早取MPF情況。如果你已經年滿60歲,而且決定提早退休,就可以申請提取強積金。這裡的關鍵是,你必須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且需要作出一份法定聲明,表明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這個方法讓你在踏入黃金歲月時,可以更靈活地規劃財務。

情況二: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你計劃移民或到海外永久定居,這就是另一個可以提早取回MPF的理由。申請時,你需要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證明,例如已獲批的海外居留簽證,同時亦要作法定聲明,表示自己將永久離開香港。有一點非常重要,這個理由每個人一生只可以使用一次。如果日後你改變主意回港工作,就不能再次用同樣的理由申請了。

情況三: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這裡的「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有一個特定的定義,它並不是指你完全無法從事任何工作。它的意思是,有註冊醫生或中醫證明,你的身體或精神狀況讓你永久不適合執行你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種」。例如,一位外科醫生因手部受傷而無法再做手術,就可能符合這個條件。

情況四:罹患末期疾病

如果醫生不幸地診斷你患上末期疾病,而預期壽命可能縮短到12個月或以下,你也可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申請時需要提交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學證明書。這個安排是為了讓病患成員可以在人生最後階段,有更充裕的資金應付醫療開支或完成心願。

情況五:小額結餘(低於$5,000)

這個情況主要是用來處理一些金額很小而且長期沒有供款的帳戶。要符合這個條件,要求比較嚴格。首先,你在單一強積金計劃內的結餘不可以超過$5,000。其次,申請日期距離你最後一次供款日,必須相隔至少12個月。最後,你還需要聲明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情況六:成員身故

如果不幸有計劃成員身故,他帳戶內的強積金結餘將會被視為其遺產的一部分。這筆款項需要由其遺產的合法代理人,例如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來提出申索。申索時需要提交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等法律文件。

一步步教學:提早領取強積金申請全攻略

了解過可以提早領取MPF的六大情況之後,下一步就是實際行動了。整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申請流程其實很清晰,只要跟著以下三個步驟,就能順利辦妥手續,成功提早取回MPF。

第1步:整合所有個人強積金帳戶

在開始填寫任何表格前,最重要的一步是先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個強積金帳戶。很多人因為轉換過工作,可能在不同的強積金受託人公司都開設了帳戶,這些帳戶被稱為「個人帳戶」。

如果帳戶太分散,不但管理不便,申請提早取MPF時更要向每一家受託人公司分別遞交文件,過程會變得相當繁複。所以,你可以考慮先將所有個人帳戶整合到一個你選定的計劃之中。這樣做的好處是,日後不論是管理投資還是辦理提取手續,都只需要聯絡一家受託人公司。

假如你不確定自己擁有多少個帳戶,可以透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網上平台或手機應用程式,使用「個人帳戶電子查詢」服務,查閱自己名下所有的強積金帳戶資料。先做好帳戶整理,是順利完成申請的第一步。

第2步:準備及遞交申請文件

整理好帳戶後,便可以開始準備申請文件。這是整個流程中最需要細心的環節。

首先,你需要向你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一份「累算權益申索表格」。不同的申索理由,可能需要填寫不同的表格,例如因提早退休而申索,表格編號通常是[MPF(S) – W(R)];而基於其他理由(如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則通常使用表格[MPF(S) – W(O)]。

然後,你需要根據你的申索理由,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申請永久離開香港需要提交海外居留證明;申請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或罹患末期疾病,則需要由註冊醫生填寫及簽署特定的醫學證明書。

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文件是「法定聲明」。如果你是以「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或「小額結餘」為理由申請,就必須作出一份法定聲明。你需要在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辦理這份聲明。請注意,每一家受託人公司都需要一份法定聲明的正本。如果你有多個未整合的帳戶,就要準備足夠數量的正本。

最後,將填妥的申索表格、身分證明文件副本,以及所有相關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併遞交給你所屬的強積金受託人公司便可。

第3步:等待處理及收取款項

遞交所有文件之後,你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根據積金局的指引,受託人公司在收到所有必需及正確的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你支付強積金的累算權益。

款項通常會以支票形式寄到你的登記地址,或者直接轉帳至你指定的銀行戶口。

這裡有一個小提示,強積金基金的交易是基於「未知價」原則。意思是,你最終收到的金額,是根據受託人公司實際賣出你戶口內基金單位的當日收市價來計算,而不是你遞交申請當日的價格。所以,最終款項可能會因為市場波動而有輕微出入。

常見問題(FAQ)及重要提醒

來到這裡,相信你對提早領取MPF的六大情況已有基本了解。不過,在實際操作時,總會遇到一些細節上的疑問。這部分我們為你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同時提醒你一些必須注意的法律風險,讓你更順利、更安心地完成申請。

關於申請的常見疑問

問:整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申請過程,大概需要多久?
答:這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表,因為準備文件所需的時間因人而異。不過,根據規定,強積金受託人在收到所有填妥並正確的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你支付款項。所以,關鍵在於你提交的文件是否齊全和準確,只要文件沒問題,處理速度是相當快的。

問:如果我在不同的受託人公司都有強積金戶口,需要逐個申請嗎?
答:是的,你需要分別向每一間持有你強積金戶口的受託人公司提交申請。這也意味著,如果你的申請理由需要提交法定聲明(例如「永久離港」或「提早退休」),你就必須準備好多份法定聲明的「正本」,每一間受託人公司都需要一份。你不能用影印本代替。

問:申請文件中的法定聲明應該如何辦理?
答:法定聲明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你必須親身在監誓員面前簽署。在香港,你可以到各區的民政事務總署,讓監誓員為你免費辦理。記得帶上你的香港身份證和已經填妥但尚未簽署的聲明表格。

問:最終收到的金額,會不會跟我申請當日看到的結餘有出入?
答:很有可能會。因為強積金基金的買賣是採用「未知價」原則的。意思是你遞交申請時,只是發出一個賣出基金單位的指示,但實際的賣出價,要待當日收市後才能計算出來。所以,你最終收到的金額,會是你申請處理當日的基金單位價格乘以你持有的單位數量,這與你申請當刻看到的估算結餘可能會有些微差別。

法律風險與中介陷阱

在考慮提早取回MPF時,你可能會在網上看到一些聲稱可以「協助」或「代辦」申請的中介公司。面對這些招徠,你需要格外警惕,因為當中隱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最核心的風險在於「作出虛假聲明」。特別是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中介可能會教唆或引導你作出不實的聲明,例如你其實沒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請務必明白,向受託人作出虛假聲明以提早取MPF,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留有案底,甚至面臨罰款和監禁。近年已有不少人因此被檢控,法律後果非常嚴重,而最終承擔法律責任的,只會是你本人。

其次,這些中介的收費極之高昂。他們通常會收取你提取MPF總額的一個相當高的百分比(例如20%至30%)作為「服務費」。但事實上,整個申請程序由積金局和各受託人設計得相當清晰,所有表格和指引都是公開和免費的。只要你符合法定條件,自己處理申請完全沒有難度,根本無須支付任何費用給第三方。

總結來說,處理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申請,最好的方法就是親力親為。直接向你的受託人索取表格和查詢,確保你提交的每一份資料都真實無誤。這樣既能保障你的權益,也能讓你免墮陷阱,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