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加名手續2025】一文看懂4大情況:由輪候、現租戶到特殊個案的資格、影響及表格全攻略

「公屋加名」看似是簡單的行政手續,但無論您是正輪候公屋的申請人,還是現有租戶,這項決定都牽涉複雜的資格審查、對輪候時間的影響,甚至會長遠鎖定整個家庭未來的房屋選擇。加上2023年10月起實施的虛報資料新罰則,任何一步出錯都可能引致嚴重後果。

為此,本文為您整合2025年最新「公屋加名」全攻略,一文拆解四大核心情況:由輪候期間加名、現租戶加戶,以至「有條件暫住」及已補地價單位的特殊個案,清晰剖析各類情況的申請資格、利弊、詳細手續、所需表格及潛在影響。無論您想為新生嬰兒、配偶、父母或已婚子女加名,閱讀下文有助您作出最明智的決策,避免墮入常見陷阱。

決策前必讀:公屋加名的核心考量與基本資格

在正式展開申請公屋加名手續之前,這一步並非只是填寫一份表格那麼簡單。它是一個會影響你整個家庭未來房屋規劃的重要決定。所以在行動前,我們一起來看看幾個必須思考清楚的核心問題,以及了解申請公屋加名最基本的資格要求。

策略性考量:加名前必須權衡的利弊

為申請公屋加人名,這個決定有利有弊。好處很明顯,家庭成員人數增加,可以符合申請更大單位的資格。但是,背後的代價與長遠影響,你又是否完全了解?每一個決定都應該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輪候時間得失:剖析「輪候時間折半,上限18個月」的實際影響

這條規則主要影響由「非長者一人申請」轉為家庭隊的申請者。簡單來說,你單人申請時所累積的輪候時間,在加入家庭成員後,會被折半計算,而且最多只能轉換18個月。

舉個例子,假設你單人輪候了6年(72個月),現在因為結婚想加入配偶。你的輪候時間會先折半,變成3年(36個月)。但是,因為有18個月的上限,所以你最終只能將18個月的輪候時間帶到新的家庭申請中。這意味著你損失了整整54個月的輪候時間。這個時間成本相當高,是你必須衡量的關鍵。

家庭長遠規劃:一個加名決定如何影響其他成員未來的房屋權利

當你為一位家庭成員成功申請公屋加名後,他便會成為公屋申請的一份子。這代表他未來將不能再以個人身份申請居屋或綠置居等資助房屋。同樣地,如果一個家庭申請中已包括一名已婚子女,就不能再為其他已婚子女申請加名。這個決定會直接鎖定其他家庭成員未來的房屋選擇,所以必須與所有相關成員有充足的溝通和共識。

公屋加名基本資格:必須符合的三大條件

了解了利弊之後,下一步就是檢視自己是否符合基本資格。房屋署對申請公屋加名有三大硬性規定,申請人和擬加入的成員必須全部滿足。

親屬關係:誰是合資格的可增加家庭成員?

並不是任何親戚都可以加入申請。合資格的成員關係有嚴格規定,一般只限於申請人的直系親屬。這包括:

  • 配偶
  • 新生嬰兒或18歲以下的子女
  • 受供養的60歲或以上父母或祖父母

如果是正在輪候的申請,還可以加入單身的兄弟姊妹,但「單身」的定義很嚴格。

入息及資產限制:家庭總額不得超逾規定上限

當你加入新成員後,整個家庭的總收入和總資產淨值,都不能超過房委會為對應家庭人數所定的最新限額。房屋署會每年更新這些限額,所以在遞交申請公屋加名表格前,你一定要先查閱最新的「入息及資產限額表」,確保整個家庭仍然符合資格。

住宅物業限制:成員不得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權益

這是最嚴格的條件之一。申請人以及所有在申請表上的成員,由遞交申請直至簽訂租約期間,都不能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的權益。這包括擁有物業、簽訂買賣協議,甚至是持有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司過半股權。只要任何一位成員不符合這個規定,整份申請就會被取消。

法律責任與嚴重後果:虛報資料的風險

在申請過程中,誠實至關重要。任何虛報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行為,都會帶來非常嚴重的法律後果。

《房屋條例》下的刑事責任:最高罰款與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任何人在申請公屋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房屋署有權取消其申請,如果已經獲配單位,租約亦可被終止。

2023年10月新罰則:虛報資料可被禁止申請公屋5年

為了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行為,房委會於2023年10月起實施了更嚴厲的罰則。若申請人因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取消申請,該申請者及其所有家庭成員,由取消日期起計的五年內,將不得再次申請公屋。這項新規定大大加重了虛報資料的代價。

【輪候者篇】公屋輪候期間加名:手續、文件及影響全攻略

正在輪候公屋的朋友,在漫長的等待過程中,家庭狀況總可能出現變化。要處理申請公屋加名手續,看似只是填寫一份表格,但當中其實牽涉不少細節。如果想順利完成申請公屋加人名,事前了解清楚潛在的「陷阱」、具體步驟和後續影響,絕對能讓你省下不少時間和功夫。

避險指南:透視輪候期間加名的三大潛在陷阱

在提交申請前,花幾分鐘了解以下三個常見的誤區,可以避免因一時大意而影響整個申請進度,甚至白白浪費了已累積的輪候時間。

陷阱一:忽略「申請凍結機制」的追溯性觸發

房委會設有「申請凍結機制」,這個機制具追溯性,是許多申請人容易忽略的一點。如果因為增加家庭成員,導致申請內的所有成員都成為現行公屋或房協出租單位的住戶,你的公屋申請便會被凍結一年。關鍵在於,即使你最初遞交申請時不符合凍結條件,但只要在輪候中途因加名而觸發了這個條件,申請依然會被即時凍結。

陷阱二:誤解「單身兄弟姊妹」或「一名已婚子女」的嚴格限制

申請公屋加名時,對家庭成員的定義有嚴格規定。例如,若想加入兄弟姊妹,他們必須是「單身」,這裡的「單身」指從未結婚、已離婚或喪偶的人士。此外,一個家庭申請中,只能包含「一名」已婚子女及其核心家庭(即其配偶與子女)。如果為一位已婚子女加名後,便不能再為其他已婚子女申請加入。

陷阱三:低估輪候時間計算方式變更帶來的損失

如果你是由非長者一人申請,轉為家庭申請,原有的輪候時間並不會全數轉移。新的計算方式是將你一人申請的輪候時間「折半計算」,而且上限只有18個月。舉個例子,假設你以個人身份已輪候了4年(48個月),在增加家庭成員後,可轉移的輪候時間並非一半的24個月,而是最多只有18個月。這意味著你將損失大量已累積的時間,這是決策前必須慎重衡量的成本。

輪候期間加名:申請步驟與所需文件

了解清楚潛在風險後,實際的申請步驟其實相當直接。整個流程主要分為填寫表格、準備文件和遞交申請三步。

第一步:填寫表格(HD10-1C)

首先,你需要填寫名為「更改已登記公屋申請的資料(增加家庭成員)」的申請公屋加名表格,表格編號是HD10-1C。這份表格詳細列明了需要填報的個人資料和聲明事項。

第二步:準備所需證明文件(按配偶、新生嬰兒、父母等成員分類)

準備證明文件是整個程序中最花功夫的一環,所需文件會因應你所增加的成員類別而有所不同:
* 加入配偶: 需要結婚證書副本及配偶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加入新生嬰兒: 需要嬰兒的出生證明書副本。若母親懷孕滿16週,亦可先提交註冊醫生簽發的預產期證明文件副本。
* 加入父母或子女: 需要他們的出生證明書副本、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證明彼此的親屬關係。

第三步:遞交申請(郵寄或電子平台)

備妥表格和所有文件後,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遞交:
1. 郵寄: 將文件寄往「九龍城郵政局郵箱89192號」房屋署申請分組。
2. 電子服務: 登入房委會的「公屋申請電子服務」平台,使用「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功能,在網上直接更新資料及上載文件。

加名後的關鍵影響

成功加名後,你的公屋申請會出現幾個關鍵性的轉變,這些轉變會直接影響你的輪候時間和最終獲配的單位類型。

輪候時間變更:「折半計算,上限18個月」

如前所述,對於由非長者一人申請轉為家庭申請的個案,輪候時間會按舊有時間的一半計算,最多不能超過18個月。房委會將以家庭申請的登記日期,來重新釐定你的輪候次序。

觸發「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資格

如果新加入的成員是年滿60歲的父母或親屬,你的申請便有機會符合「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資格。參與此計劃的申請,一般會比普通家庭申請提早約六個月獲得處理,有助縮短輪候時間。

申請類別可能轉換(例如:一人轉家庭)

最直接的影響,是申請類別的轉變。例如,由「非長者一人申請」轉為「一般家庭申請」。這意味著你的申請將會按新的家庭人數和入息資產限額進行審核,未來獲配的單位面積也會相應調整,以滿足新的家庭組合的住屋需求。

【現租戶篇】現居公屋加戶:資格、程序及長遠後果分析

如果你是現居公屋的租戶,並且考慮為家庭成員辦理申請公屋加名手續,這個決定遠比填寫一份表格複雜。這不只是一個行政程序,更是一個會深遠影響你整個家庭未來房屋規劃的重大抉擇。所以,在行動之前,先花點時間了解清楚當中的利弊、資格和長遠後果,絕對是明智之舉。

長遠後果預警:加戶決定如何鎖定家庭未來的房屋選項

首先要理解,公屋加名是一個「易入難出」的決定。一旦成功為成員加戶,他們便會成為公屋租約上的一分子。這個決定幾乎是永久性的,而且會直接影響其他家庭成員的房屋權利。在作出申請公屋加名前,必須與家人有充分的溝通和共識,因為這一步會鎖定家庭未來的一些可能性。

解讀「一名已婚子女」限制:為何為一名子女加戶後,其他子女家庭或無法再加入

房屋署有一項嚴格的規定,就是每個公屋戶籍,原則上只可以為「一名」已婚子女的核心家庭加戶。這代表什麼?假設你有兩個兒子,如果你為大兒子的家庭(即他和他的配偶及子女)成功加名,那麼日後小兒子結婚後,他的家庭就無法再加入你的公屋戶籍了。這個政策的目的是善用公屋資源,但也意味著戶主必須作出一個選擇,這個選擇會直接影響其他子女未來的居住安排。

警惕分戶的嚴苛後果:成年子女加戶後若分戶,或被編配至中轉房屋

有些人可能會想,為成年子女加名,日後再以「擠迫」為由申請分戶,就能多拿一間公屋單位。這個想法的後果可能相當嚴重。根據現行政策,成年子女因加戶而成為戶籍成員後,若因結婚等理由獲准分戶,他們很大機會只會被編配到新界的中轉房屋,而非傳統公屋。中轉房屋的居住環境和穩定性都與公屋有很大差距,所以千萬不要將加名視為分戶的捷徑。

誰符合資格?可申請加入公屋戶籍的8類人士清單

了解清楚長遠後果後,我們來看看哪些家庭成員才符合申請加入戶籍的資格。房屋署清晰列出了以下幾類人士:

戶主的配偶、新生嬰兒或18歲以下兒童

這是最常見和直接的情況。如果戶主結婚、家中有嬰兒出生,或需要照顧18歲以下的子女(例如是戶主的合法監護人),都可以申請將他們加入戶籍。一般來說,只要文件齊備,這類申請的審批都比較直接。

戶主一名已婚子女的核心家庭

正如前面所提,戶主可以為一名已婚子女的「核心家庭」申請加名。這裡的「核心家庭」指的是該名子女、其配偶,以及他們未滿18歲的子女。記住,這個名額只有一個。

受供養的年滿60歲或以上父母/祖父母

如果戶主或其配偶需要供養及照顧年滿60歲的父母或祖父母,也可以申請為他們加名,讓他們一同居住,方便照應。

恆久依賴戶主照顧的受供養親屬(如殘疾人士)

若家中有親屬(例如兄弟姊妹)因身體殘疾或健康問題,而需要永久地依賴戶主照顧,並且是戶主的受供養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申請加戶。

其他特殊情況(特殊需要單位、年長租戶的一名成年子女)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居住在「改建一人單位」的租戶,或年長租戶在戶籍內沒有其他成年子女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加入一名成年子女,以便獲得照顧。

租戶加名的審查程序與手續

當你確定擬加入的成員符合資格後,就要準備進行申請公屋加人名的程序了。房屋署會對申請進行嚴格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經濟狀況審查:「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標準

除了新生嬰兒及18歲以下兒童外,為其他任何成員申請加名,整個家庭(包括申請加入的成員)都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這意味著家庭的總月入和總資產淨值,都不能超過「富戶政策」所訂立的上限。在遞交申請前,務必先查閱最新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確保整個家庭都符合資格。

住宅物業權審查的嚴格定義

這是另一項硬性規定。所有戶籍內的成員,包括你打算加入的新成員,在香港境內都不能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權益。房屋署對「擁有物業」的定義非常廣泛,即使只是簽訂了臨時買賣合約,或持有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司股份,都可能被視為不符合資格。

遞交申請表格及文件:填寫「增加戶籍申請書」及簽署承諾書

最後一步就是遞交文件。你需要到屋邨辦事處索取或在網上下載「增加戶籍申請書」這份申請公屋加名表格,並按指示填妥。同時,你需要準備好所有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明、關係證明文件等。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例如為成年子女加名,該名子女還需要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會照顧年長戶主及和諧共處。

【特別情況篇】「有條件暫住」與已補地價公屋加名詳解

除了前面提到的常規申請公屋加名手續,房屋政策也考慮到一些特殊的家庭需要,所以設有特別的處理方式。接下來我們會探討兩種比較特別的情況:「有條件暫住」和已補地價公屋的加名事宜,這兩者的性質和程序跟一般申請公屋加人名很不一樣。

「有條件暫住」:為照顧家人而設的臨時安排

有時候,家庭成員可能因為不符合資格,例如入息或資產超額,而無法正式「加名」成為公屋戶籍的一分子。不過,如果確實有照顧家人的需要,房屋署提供了一個彈性安排,就是「有條件暫住」。這個安排並不是永久性的戶籍轉移,而是一個臨時的居住許可。

申請資格與可暫住人士

申請「有條件暫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照顧年長或身體不便的戶主,或者讓戶主可以照顧極度需要依靠他的近親。一般來說,以下幾類人士可以申請:
* 負責照顧戶主的成年子女或兄弟姊妹。
* 需要依靠戶主照顧的18歲以下內外孫。
* 其他需要恆久依賴戶主照顧的受供養親屬。

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例如醫生證明書,去說明照顧的必要性。

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申請人需要向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提交申請和證明文件。審批成功後,暫住者並沒有該單位的戶籍,所以不會享有公屋租戶的權利。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個安排是有時限的。暫住者需要定期申報居住狀況,通常是每6個月一次。一旦當初申請暫住的理由(例如照顧需要)不再存在,暫住人士就必須在指定時間內遷出單位。

已補地價公屋(租置計劃)加名:等同私人樓宇業權轉讓

對於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購入並已補地價的公屋單位,情況就完全不同了。當你補足地價後,這個單位在法律上已經等同於一個私人樓宇單位,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或轉讓。因此,為這類物業「加名」,其實並不是向房屋署提出行政申請,而是一項正式的業權轉讓。

法律性質及處理程序(必須經律師樓)

因為已補地價公屋的加名涉及業權變更,整個過程必須委託律師樓處理,就像處理一般私人樓宇的買賣或轉名一樣。常見的做法是透過「送贈契」(Deed of Gift)或象徵式轉讓(例如一元轉讓)的方式,將部分業權轉移給新的家庭成員。律師會協助草擬法律文件、到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整個程序和法律要求都與私人市場看齊。

財務成本:釐印費(印花稅)計算

既然是業權轉讓,就自然會牽涉到財務成本,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釐印費(也就是印花稅)。釐印費的金額是根據物業的估值或轉讓代價(以較高者為準)來計算。稅率會按照當時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單位的估值是250萬港元,釐印費就會根據這個估值按指定的稅率計算。大家在決定加名前,記得要先向律師樓查詢清楚相關的律師費和釐印費總額,做好財務預算。

公屋加名常見問題 (FAQ)

處理申請公屋加名手續時,總會遇到各種特殊情況和疑問。以下我們整理了一些最常見的問題,希望透過清晰的解答,幫助你更順利地完成申請公屋加人名的流程。

為孫兒申請公屋加名有何前提條件?

想為孫兒申請公屋加名,一個基本前提是,孫兒的父母(也就是戶主的子女)本身必須已經是該公屋單位的戶籍成員。房屋署的政策是基於維持核心家庭的原則,所以一般情況下,不能跳過子女而直接為孫兒加名。必須先確保子女的戶籍身份,然後才能為他們的下一代辦理加名手續。

輪候公屋期間為弟弟加名後他結婚了,應如何處理?

根據房屋署規定,輪候期間加入申請的兄弟姊妹必須維持單身身份。如果在成功為弟弟加名後他結婚了,他就失去了繼續留在申請內的資格。你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屋署,填寫相關的申請公屋加名表格(HD10-2C)將他從申請中除名。及時申報家庭狀況變更是申請人的責任,這能確保你的申請資料真實準確,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我的家庭申請中,只有父親是公屋住戶,現在想為他加名,我們的申請會被凍結嗎?

你的申請很大機會不會被凍結。房屋署的「申請凍結機制」有一個清晰的觸發條件,就是申請表上的「所有」成員都是現行的公屋租戶。在你的情況中,由於申請家庭裡只有父親一位是公屋住戶,而你和其他成員並非公屋住戶,所以並不符合「所有成員均為租戶」的條件。因此,為父親加名後,申請應可繼續輪候,不會觸發凍結機制。

公屋加名(永久加戶)和「有條件暫住」最主要的區別是什麼?

這兩者最核心的區別在於權利和身份的永久性。

公屋加名(永久加戶)是指新成員正式成為租約上的一員,擁有合法的租住權。他需要通過完整的入息、資產及住宅物業權審查,成功加入後,便享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同等的權利和責任。

「有條件暫住」則是一種臨時安排,通常是基於照顧家人的需要。暫住者並不會成為租約的合法成員,也不享有租住權。這個安排有明確的時限和條件,一旦照顧的需要消失,暫住者就需要遷出。簡單來說,一個是永久的身份,另一個是臨時的許可。

遞交公屋加名申請後,房屋署會如何通知我結果?

在遞交申請公屋加名的所有文件後,房屋署會以書面形式,郵寄信件到你登記的通訊地址來通知你申請結果。不論申請是成功獲批,還是因資料不齊全需要補交文件,甚至是申請被拒絕,所有正式的通訊都會透過信件進行。所以,在整個申請過程中,確保你向房屋署提供的通訊地址是最新和準確的,這點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