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居屋後,不少業主會因結婚、子女出生或資產規劃等原因,考慮為家庭成員「加名」。然而,房屋署的程序中,「加戶籍」與「轉讓業權」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只賦予居住權,後者則涉及實質擁有權,處理不當或會引發嚴重後果。究竟兩者在資格、費用及法律效力上有何分別?甚麼情況下才符合房委會豁免補地價的轉名資格?本文將為你一文釐清兩者差異,整合「加戶籍」及「轉業權」的完整申請程序、所需文件、費用,以及8大特殊豁免情況,助你輕鬆辦妥居屋加名手續。
居屋加名第一步:釐清「加戶籍」與「轉業權」
談及居屋加家庭成員,很多人第一印象可能就是簡單地加個名字。但實際上,這件事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是「加戶籍」和「轉業權」。兩者的目的、資格和法律後果都完全不同。在遞交任何申請前,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情況究竟需要哪一種,這樣才能選對方法,順利完成手續。
「加戶籍」vs.「轉業權」:一張圖表看清根本分別
為了讓你更清晰地理解,我們將兩者在目的、資格、費用、法律效力及所用表格五個方面作個直接比較。
目的比較:居住權 vs. 擁有權
「加戶籍」的目的很單純,就是讓家庭成員(主要是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成為單位內的認可住客,獲得合法的居住權。這個做法不會改變物業的任何業權份額。
「轉業權」則是真正意義上的居屋家庭成員業權變更,涉及將物業的部份或全部擁有權轉移給另一位家庭成員。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程序,會直接影響誰是物業的合法擁有人。
資格要求比較:配偶/未成年子女 vs. 戶籍成員連特殊情況
「加戶籍」的資格要求相對簡單直接。通常只適用於業主的合法配偶,或者18歲以下的子女。
「轉業權」的門檻則高很多。因為未補地價的居屋受嚴格轉讓限制,所以申請必須符合房委會列明的特殊情況,例如離婚、業主身故、移民等,而且新的業權持有人必須本身已是該單位的戶籍成員。
費用比較:免費 vs. 行政費及律師費
申請「加戶籍」是完全免費的。
辦理「轉業權」則涉及多項開支。首先要向房委會繳付數千元的行政手續費,申請批准後,還需要聘請律師處理樓契轉名等法律文件,當中會產生律師費和雜費。
法律效力比較:戶籍記錄更新 vs. 樓契業權變更
「加戶籍」成功後,新成員的名字只會出現在房屋署的戶籍紀錄上,單位的樓契(田土廳註冊文件)不會有任何變動。
「轉業權」一旦完成,律師會擬備新的樓契並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這代表物業的法定擁有權已正式變更,具有全面的法律效力。
所用表格比較:表格HD771C vs. 表格HD7
申請「加戶籍」需要填寫「更改戶籍資料申請書(居者有其屋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表格編號為HD771C。
申請「轉業權」則需要填寫「業權轉讓申請書(適用於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表格編號為HD7。
我應申請哪一種?三大情景助你快速判斷
了解了兩者的分別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看看以下哪個情景最貼近你的需要。
情景一:結婚或子女出生,欲讓家人合法同住
這是最常見的情況。如果你剛剛結婚,或者家中有新成員出生,你希望配偶或子女可以名正言順地一同居住,那麼你需要的便是申請「加戶籍」。這個程序簡單快捷,完全能滿足讓家人成為認可住客的需求。
情景二:作資產安排,想將物業業權轉贈家人
如果你的出發點是資產傳承或家庭財務規劃,希望將居屋家庭成員業權的一部份或全部轉給家人,例如將物業轉給子女,那麼你需要考慮的是申請「轉業權」。但必須注意,這類申請只有在符合房委會的極少數特殊情況下才會獲批,並非一個常規的資產轉移選項。
情景三:因離婚、移民或業主身故等特殊情況,需更改業權
當家庭出現重大變化時,例如夫婦需要根據法庭命令處理物業業權、業主決定永久離開香港,又或者業主不幸離世需要辦理遺產繼承,這些情況都涉及業權變動。在這類特殊情況下,你就必須申請「轉業權」,以合法地更新物業的擁有人資料。
居屋「加戶籍」申請全攻略 (增加居住成員)
談及居屋加家庭成員,最常見和直接的方法就是申請「加戶籍」。這個程序主要是為了更新戶籍記錄,讓新成員可以合法地與業主同住,性質上與改變居屋家庭成員業權的「轉名」完全不同。如果你只是希望與剛結婚的配偶,或者新出生的子女一同居住,辦理「加戶籍」就完全足夠了。整個過程清晰簡單,現在就為你逐步拆解。
「居屋加戶籍」申請資格
申請居屋家庭成員加名作居住用途,並非任何親屬都符合資格。根據房屋署現行規定,只有業主或聯名業主的直系核心家庭成員,才可以申請加入戶籍。具體來說,只有以下兩類人士符合資格:
業主或任何聯名業主的合法配偶
業主結婚後,可以為其合法配偶申請加入戶籍。申請時需要提交結婚證明文件作核實。
業主或任何聯名業主的18歲以下子女
業主或其配偶所生的子女,只要年齡未滿18歲,便可以申請加入戶籍。這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文件。
「居屋加戶籍」申請四部曲 (表格HD771C)
整個申請流程都圍繞著一份名為「加戶/刪除家庭成員申請書(HD771C)」的表格進行。只要跟著以下四個步驟,就能輕鬆完成申請。
步驟一:索取並填妥申請書 (HD771C)
首先,你需要索取最新的HD771C申請書。你可以親身到屋邨辦事處索取,也可以在房屋署的官方網站下載。然後,請仔細填寫表格上的個人資料、物業地址和擬加入成員的資料。
步驟二:備妥所需證明文件副本
遞交申請時,你需要一併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一般而言,你需要準備業主和新成員的香港身份證副本,還有關係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書或子女的出生證明書。
步驟三:遞交申請至所屬屋邨辦事處
填妥表格和備妥文件後,你就可以將整份申請親身遞交或郵寄到你所居住屋苑的租約事務管理處或屋邨辦事處。
步驟四:成功申請後的責任與須知
申請獲批後,新加入的家庭成員便正式成為該單位的認可住客。很重要的一點是,所有戶籍內的成員都必須在該單位內實際居住。
申請「加戶籍」三大注意事項
在遞交表格前,請務必留意以下三點,這有助你的申請過程更順暢。
申請費用全免
辦理「加戶籍」是完全免費的,房屋署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
必須所有業主簽署同意
如果你的居屋是聯名物業,申請書必須由所有聯名業主簽署同意。這是為了保障所有業權持有人的權益,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為家庭成員加名。
簽名式樣須與樓契文件相符
所有業主在申請書上的簽名,式樣必須與當年簽署樓契或其他買賣文件時的簽名完全一致。房屋署會核對簽名式樣,以確認申請是由業主本人提出,這是重要的核實步驟。
居屋「轉業權」申請全攻略 (未補地價轉名/加名)
談及居屋加家庭成員,如果牽涉到居屋家庭成員業權的變動,例如為家人加名或將業權轉名,程序就比單純「加戶籍」複雜許多。這並非房委會刻意刁難,而是因為居屋的資助房屋性質,令其在業權轉讓上受到嚴格限制。以下就為你詳細拆解整個「轉業權」的申請細節。
為何未補地價居屋轉讓業權受嚴格限制?
與私人樓宇「甩名」的本質差異
首先要明白,居屋與私人樓宇在本質上有很大分別。私樓業主可以自由買賣,甚至透過近親轉讓「甩名」,以恢復首次置業身份,享受印花稅優惠。但居屋是政府資助的物業,業主以低於市值的折扣價購入,目的是幫助市民安居。所以,在未補地價前,業主並未擁有物業的完整業權,自然不能像私樓一樣隨意轉讓。
轉讓限制年期與補地價的關係
居屋的轉讓限制,與補地價有直接關係。業主必須先向政府補回當初買樓時的折扣差額,將單位變成十足市值,才可以在自由市場上出售或轉讓。根據現行政策,新購入的居屋設有轉讓限制期,例如在首5年內不能出售。期滿後,業主仍需完成補地價手續,才能自由處置物業業權。
房委會酌情批准的8大特殊豁免情況
雖然限制嚴格,但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明白家庭總有特殊情況。所以在不涉及金錢交易的前提下,房委會可以行使酌情權,批准未補地價居屋的業權轉讓申請。這些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八種:
因離婚或分居
因法庭裁定離婚或分居,需根據法庭命令將業權轉讓給其中一方或家庭成員。
因家庭成員結婚遷出
戶籍內的一名或多名成員因結婚而需要遷出,可申請將其業權轉讓給其他留任的家庭成員。
因業主移民或需要定居海外
業主因移民或需要到海外長久定居,可申請將業權轉給名列戶籍的家庭成員。
因業主不幸破產
業主被法庭頒令破產,其業權須依法轉交至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
因業主年滿65歲或以上
年滿65歲的年長業主,可申請將業權轉讓給戶籍內的其他家庭成員。
因業主病危或身故(遺產繼承)
業主因病危,希望預先安排業權轉讓,或業主不幸身故,其合法遺產繼承人可申請繼承業權。
為現有業主的合法配偶加名
這是最常見的居屋加名情況,業主可申請將其合法配偶的名字加入樓契,成為聯名業主。
因近親以「家有一老」優先計劃提名
若當初是透過「家有一老」優先選樓計劃,並由一位年長親人作為家庭成員而成功購得單位,可申請將該年長親人從業權中除名或將業權轉讓給其他家庭成員。
居屋「轉業權」申請五大步驟 (表格HD7)
如果你的情況符合上述其中一項,就可以著手準備申請。整個流程大致可分為五個步驟:
步驟一:填寫「業權轉讓申請書(HD7)」及附上證明文件
你需要向房委會索取或在網上下載「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HD7)」。填寫時必須清楚列明轉讓原因,並且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例如結婚證書、離婚令、死亡證或醫生證明等。
步驟二:繳付港幣$2,940元手續費 (費用不予退還)
遞交申請時,需要一併繳付港幣$2,940元的手續費。請注意,這筆費用是處理申請的行政開支,不論申請最終是否獲批,都不會退還。
步驟三:遞交申請至相關租約事務管理處
將填妥的申請書、證明文件和繳費證明,遞交至居屋所在地區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步驟四:等候房屋署審批 (約需6星期)
文件齊備的話,房屋署的審批過程一般需要大約六個星期。期間署方可能會聯絡你要求補充資料。
步驟五:聘用律師辦理轉讓樓契手續
收到房委會發出的批准信後,你便需要聘請律師行,正式辦理樓契轉名或加名的法律手續。律師會協助你處理所有法律文件,並在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
居屋業權轉讓後的按揭安排
「送贈契」的按揭申請須知
在法律上,未補地價居屋的業權轉讓,通常是以「送贈契」(Deed of Gift) 的形式進行,因為當中不涉及買賣款項。對於私人樓宇,銀行一般對五年內的送贈契物業持審慎態度,按揭申請較難獲批。
新業主如何申請按揭及政府擔保
居屋的情況則有所不同。由於居屋的按揭貸款有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或政府作擔保,銀行承受的風險較低。所以,即使業權是透過送贈契轉讓,新業主仍可向銀行申請按揭。只要取得房委會的批准信,新業主就可以連同其他文件,正式向銀行入紙申請新的按揭貸款。
居屋「除名」須知:刪除戶籍流程、限制及永久後果
處理居屋家庭成員變動,除了為人熟悉的居屋加家庭成員,有時候也可能需要辦理「除名」,即是從戶籍中刪除某位成員。不過,這項手續並非隨時可以辦理,房屋署對此設有相當嚴格的規定,申請前必須清楚了解當中的限制。
誰的戶籍不可隨意刪除?
在考慮刪除家庭成員戶籍時,有兩類成員的身份受到特別規管,業主不能單方面隨意提出申請。
配偶戶籍的穩定性 (僅限離婚或身故)
首先是業主的合法配偶。基於維持核心家庭完整的政策原則,配偶的戶籍受到保障,一般情況下絕不可刪除。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例如雙方已經完成法定離婚程序,或者其中一方不幸身故,並能提供相關法律文件證明,房屋署才會受理其除名申請。
「關鍵成員」的特殊限制及豁免情況
另一類是「關鍵成員」。簡單來說,這位成員是在當初申請購買居屋時,為了令申請符合資格(例如滿足家庭人數要求)而必須存在於申請表上的人。為防止有人利用此規則獲取資格後便立即將其除名,通常在單位轉讓契據簽訂後的首兩年內,關鍵成員的戶籍是不可刪除的。不過,若在兩年限制期內,該成員因結婚或獲得僱主提供房屋福利而需要遷出,房屋署亦會視乎情況,酌情考慮豁免。
刪除戶籍申請兩大步驟 (表格HD771C)
整個申請流程相當清晰,主要分為以下兩個核心步驟。
步驟一:填妥並遞交指定申請書
申請人需要填寫與「加戶籍」相同的表格,即「更改戶籍資料申請書(居者有其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租者置其屋計劃)」(表格HD771C)。請注意,所有業主都必須在申請書上簽署,而且簽名式樣必須與樓契上的簽名完全一致,以作核實。
步驟二:備妥所需證明文件(如離婚令、死亡證等)
根據你申請除名的原因,你需要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例如,因離婚而刪除配偶戶籍,便須提交離婚令副本;若因成員身故,則需提交死亡證副本。文件齊備,有助申請順利處理。
永久性後果:除名前必須三思
在遞交申請前,有一點極為重要,必須慎重考慮清楚。
一經刪除,日後絕不能恢復戶籍
刪除戶籍是一項永久性的決定。房屋署清楚列明,任何家庭成員的戶籍一經正式刪除,日後絕對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所以在作出決定前,必須與相關家庭成員有充足的溝通和共識,確保這是最終的決定。
居屋加名常見問題 (FAQ)
關於居屋加家庭成員的程序,大家總有不少疑問。這裡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一次過幫你釐清所有細節,讓你的申請過程更順利。
可否在同一份申請表上,同時辦理「加戶籍」及「除名」?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疑問,答案是不可以的。房屋署的規定相當清晰,每一次的戶籍變更申請,只可以處理一項操作。即使「加戶籍」與「除名」都是使用同一份申請書(表格HD771C),你也必須分開填寫兩份表格來遞交申請。一份用於辦理家庭成員加名,另一份則用於處理除名,這樣才能確保房署能夠獨立審批每項申請。
辦理居屋「加戶籍」或「轉業權」會否影響我的首次置業身份?
這個問題需要分開來看,因為「加戶籍」和「轉業權」對首次置業身份的影響完全不同。
如果只是辦理「加戶籍」,即是將家人加入成為住戶,這並不會影響該家庭成員的首次置業身份。因為他只是獲取了居住權,並未得到任何居屋家庭成員業權,所以他日後若要自己置業,仍然可以享受首次置業的稅務優惠。
但是,如果是辦理「轉業權」(俗稱加名到樓契),情況就完全不同了。新加入的家庭成員會成為物業的其中一位業主。一旦在土地註冊處的紀錄上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業權,他便會即時失去首次置業的身份。
整個居屋加名申請過程需時多久?
申請所需的時間,主要取決於你申請的是「加戶籍」還是「轉業權」。
「加戶籍」的申請程序相對簡單,主要是行政文件處理。在交齊所有文件後,一般情況下,所屬的屋邨辦事處大約需要數星期便能完成審批。
至於「轉業權」的申請就複雜得多。首先,你需要向房屋署遞交申請(表格HD7),單是等候署方審批,官方說法就需要大約六個星期。在取得房署的批准信後,你還需要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樓契等法律手續,整個過程加起來,預計需要數個月的時間才能全部完成。
如果居屋是聯名物業,其中一方可否單方面申請家庭成員加名?
答案是絕對不可以。不論是申請「加戶籍」還是「轉業權」,房屋署都規定,申請書必須由該單位的所有業主簽署同意。這是為了保障所有聯名業主的權益。因為任何關於戶籍或業權的變動,都是對物業狀況的重大更改,所以必須取得全部業主的共識,單方面提出的申請將不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