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二禁售期陷阱?避開15年鎖死期的3大買樓策略及補地價終極懶人包

手持「白居二」購買資格,以為覓得安樂窩上車在望,卻隨時因揀錯樓而墮入禁售期陷阱?坊間常說的「兩年禁售期」只是冰山一角,單位本身可能附帶長達10年甚至更長的轉售限制,令物業徹底「鎖死」,失去投資彈性與財務流動性。本文將為你徹底拆解白居二的雙重禁售期謎團,並提供三大買樓策略,助你根據短、中、長線目標,精明揀選心儀居屋,避開「鎖死期」。文末更附上補地價終極懶人包,一步步教你如何為物業鬆綁,重獲在自由市場買賣或出租的全部權利。

解構白居二雙重禁售期:釐清「買家限制」與「單位限制」

談到白居二禁售期,許多人第一時間會想起「兩年」這個數字。但這其實只答對了一半。實際上,白居二的轉售限制是一個雙重枷鎖,由兩層不同的限制疊加而成。要完全理解單位的轉售潛力,就必須釐清第一重「買家限制」與第二重「單位限制」之間的分別。簡單來說,第一重是針對你作為白居二買家身份的限制,而第二重則是單位本身從房委會首次出售時就附帶的固有標籤。

第一重限制:白居二買家自身的「兩年轉售期」

官方定義、起計日及轉售對象

首先,我們來看看最基本的一層。根據房屋委員會的規定,所有透過「白居二」計劃購入單位的業主,都會受到一個為期兩年的轉售限制。這個限制的計算日十分關鍵,它是以簽署正式「轉讓契據」(Assignment) 的日期為準,而不是臨時買賣合約或正式買賣合約的日期。

在這兩年期間,你不能在「居屋第二市場」將單位轉售給任何合資格的綠表或下一輪白居二買家。當兩年期滿後,你就可以在第二市場自由定價,將單位賣給其他合資格的買家,而這個過程是不需要補地價的。

豁免兩年限制的情況

那麼,在這兩年內是否有方法可以出售單位呢?答案是有,但只有一個途徑,就是向政府「補地價」。一旦你向房委會或房協繳付了地價差額,單位的轉讓限制就會被解除。單位會即時變為一間與市面上普通私樓無異的物業,你可以隨時在公開自由市場上,將它出售或出租給任何人士,不再受兩年期限或買家資格的束縛。

第二重限制:單位原有的「房委會轉售限制」

釐清了買家自身的兩年限制後,就要面對更為複雜的第二重限制,也就是單位本身從落成一刻起就背負的「房委會轉售限制」。當你作為白居二買家買入單位時,你同時也繼承了這間屋原有的轉售條款。這就是為何市場上會出現遠超兩年,甚至長達十年、十五年的「鎖死期」說法。

為何禁售期遠超兩年?解構房委會轉售限制演變

這項限制的出現,主要是為了回應社會訴求,打擊短期炒賣活動,確保珍貴的資助房屋資源能真正落入有自住需要的市民手中。因此,房委會的轉售政策隨時間不斷演變,對新落成居屋的限制也愈來愈嚴格。早期的居屋轉售限制較為寬鬆,但近年推出的新居屋,其禁售年期已大幅延長。

各年份居屋的轉售限制階梯 (按首次出售日期)

要判斷一個單位的真實鎖死期,關鍵在於查清它的「首次出售日期」。不同年份首次推出的居屋,遵循著不同的轉售階梯:

  • 2018年或之前首次出售的單位:這些單位的五年轉讓限制期早已屆滿。所以,白居二買家購入後,只需遵守自己本身的兩年禁售期。兩年後便可在第二市場轉售,或隨時補地價後在自由市場出售,靈活性最高。

  • 2019年至2021年首次出售的單位:轉售限制期延長至十年。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首兩年內,業主只可以在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的價格轉售;第三至第十年,則可在第二市場自行定價轉售。必須等到十年期滿後,才可以補地價在自由市場出售。

  • 2022年及之後首次出售的單位:限制最為嚴格,轉售限制期長達十五年。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首五年內,業主只可以在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的價格轉售;第六至第十五年,才可在第二市場自行定價轉售。而要補地價在自由市場出售,則需要等待整整十五年。

【買樓攻略】如何揀選合適居屋,避開15年轉售鎖死期?

了解白居二禁售期的雙重限制之後,下一步就是實際的揀樓策略。面對不同年份、不同禁售期的居屋,選擇哪一種最適合自己,確實需要花點心思。每個人的買樓目標都不同,所以揀樓策略也應該有所區別。以下我們將根據你的理財目標和居住年期,拆解成三個主要策略,助你找到最合適的單位。

策略一 (短線投資/靈活變通):瞄準已過禁售期的舊居屋

目標樓盤:首次出售日為2018年或之前

如果你希望資產配置更具彈性,或者未來幾年的人生規劃可能有變動,這個策略就最適合你。選擇那些早已過了房委會原有轉售限制的居屋,可以讓你掌握最大的主導權。

優點與風險分析

優點:最大的好處是極高的流動性。這些單位的業主在補地價後,就可以立即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或出租。你作為白居二買家購入後,只需要遵守自己兩年的禁售期,之後同樣可以免補地價在第二市場轉售。萬一遇上財務需要或想換樓,操作上會靈活很多。

風險:主要的風險來自樓齡。樓齡較高的單位,可能存在維修保養的問題,看樓時需要特別留意。另一個關鍵點是銀行按揭,房委會的按揭擔保期由首次出售日起計。樓齡太高的單位,剩餘擔保期可能較短,這有機會影響銀行批出的按揭年期和成數,你可能需要準備較多的首期資金。

策略二 (中期平衡):兼顧樓齡與流動性

目標樓盤:首次出售日為2019年至2021年

這個策略適合計劃自住一段時間,例如五至十年,但又希望保留一定靈活性的買家。這類單位樓齡相對新,居住質素有保證,同時轉售限制也未算最嚴格。

優點與風險分析

優點:你可以用一個合理的價錢,購入一個樓齡較新的單位,屋苑設施和單位內部狀況通常較佳。在按揭方面,由於單位首次出售日較近,尚餘的政府擔保期充足,較容易向銀行申請到理想的按揭年期和成數,首期壓力相對較輕。

風險:這些單位設有十年的轉售限制。換句話說,由首次出售日起計的十年內,你都不能透過補地價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雖然你在買入兩年後,可以在第二市場轉售給其他合資格人士,但潛在買家群體始終較小,流動性不及可以自由買賣的單位。

策略三 (長線自住):購入最新樓齡的優質單位

目標樓盤:首次出售日為2022年及之後

如果你的買樓目標非常明確,就是為了建立一個安樂窩,並且沒有在短期或中期內轉售的打算,那麼選擇最新落成的居屋單位就是你的不二之選。

優點與風險分析

優點:你能夠享受到最新的屋苑規劃、設計和設施。單位近乎全新,省卻了大量的維修煩惱和開支。由於是最新期數的居屋,政府的按揭擔保期最長,獲取「九成三十年」按揭的機會極高,能將置業初期的資金壓力減至最低。

風險:最大的代價就是流動性。這些單位背負著長達十五年的轉售限制。在首五年內,單位甚至不能在第二市場以議價方式轉售。這意味著一旦購入,你的資金和選擇將會被長時間鎖定。如果未來家庭結構、工作地點出現意料之外的變化,要換樓將會非常困難。這個策略,只適合對未來有極高確定性的長線自住買家。

破解轉售限制的唯一途徑:補地價程序全解構

談及白居二禁售期,許多業主都會思考一個問題:是否有方法可以合法地提早將單位在市場上自由買賣或出租?答案是肯定的,而這唯一的官方途徑就是「補地價」。這一步驟看似複雜,但只要理解了當中的邏輯,就會發現它是解開資助房屋枷鎖的關鍵鑰匙。

甚麼是補地價?為何能解鎖自由市場買賣?

補地價的法律基礎與作用

簡單來說,當初我們能用低於市價的金額購入居屋,是因為政府豁免了單位的地價。這份折扣就是政府提供的房屋資助。而「補地價」,就是將這筆地價差額交還給政府。

根據《房屋條例》的規定,資助房屋的轉讓契據上附有轉售限制條款。補地價的法律作用,正是移除這些條款。當業主完成補價後,會收到由房屋委員會發出的「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這份文件一經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單位的身份便會由「資助房屋」正式轉為「私人住宅」。從此,業主便擁有該單位的完整業權,可以像處理任何私樓一樣,自由地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出租或進行加按,不再受任何轉售對象或年期的限制。

補價金額計算方法及實例

補價金額並不是一個固定數目,而是隨著市場樓價浮動的。它的計算公式其實很直接:

補價金額 = 單位在補價時的市值 × (購入時的折扣率)

這裡的「折扣率」是在你最初簽署買賣協議時,房委會根據當時市值評估出來的。讓我們用一個實例來說明:

假設你在數年前以300萬港元購入一個單位,當時房委會評估的十足市值為500萬港元。
當初的折扣率 = (500萬 – 300萬) ÷ 500萬 = 40%

幾年後,你想補地價將單位在自由市場出售。此時,房委會委派的估價師評估單位當時的市值已升至700萬港元。
你需要繳付的補價金額 = 700萬港元 × 40% = 280萬港元

從例子可見,樓價升得越高,需要補付的金額也越多。反之,若樓市下跌,補價金額亦會相應減少。

申請補地價流程、時間及所需文件

整個申請流程清晰有序,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 提交申請:業主需要填妥「評估補價申請書(表格HD1065C)」,連同樓宇轉讓契據副本,一併交回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2. 專業估價:房委會收到申請後,會委派專業測量師為單位進行估價,以釐定當時的十足市值。這個過程一般需時約一個月。
  3. 收到補價通知書:估價完成後,房委會會向業主發出「補價通知書」,清楚列明應繳的補價金額。
  4. 繳付補價:業主必須在通知書發出日期的兩個月內,前往律師樓簽署法律文件,並繳清所有補價款項。
  5. 取得解除限制證明:完成付款後,房委會便會發出「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6. 完成註冊:最後一步,是委託律師將證明書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整個程序才算正式完成。

整個過程由申請到完成,普遍需要數個月時間,大家在計劃資金安排時要預留充足時間。

特殊情況下的業權轉讓及豁免

雖然補地價是主流做法,但在一些特殊的人生狀況下,業主或可在未補地價的情況下轉讓業權。不過要留意,這些並非「走後門」的方法,而是需要向房屋署署長申請並取得特別批准的例外情況。

因離婚、移民、破產等特殊情況的處理

  • 離婚:如夫婦雙方因離婚或分居,並獲法庭頒令將單位業權轉歸其中一方,業主可向房屋署申請豁免補地價,將業權轉給前配偶。
  • 移民:移民本身並非豁免補地價的理由。若業主因移民需要出售單位,仍需遵守禁售期的規定,或透過補地價在自由市場放售。
  • 破產或嚴重財困:若業主面臨破產或陷入極端經濟困難,可提供證明文件向房屋署申請,署方會按個別情況酌情審批,或會批准業主在禁售期內,於居屋第二市場將單位轉售予合資格買家。
  • 遺產繼承:若單位業主身故,其合法繼承人(例如名列家庭成員中的配偶或子女)可繼承業權,而無需即時補地價。但如果繼承人本身已擁有其他物業或不符合居住資格,則可能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於第二市場將單位出售。

家庭成員間轉名(近親轉讓)的限制與手續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資助房屋的業權轉讓受到嚴格規管,並不能像私樓一樣,隨意將業權轉給父母、子女等近親。在未補地價前,要增加或刪除業主姓名,必須有充份的特殊理由,並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的書面批准。

常見獲批的理由包括:

  • 加入配偶:業主結婚後,可申請將配偶的名字加入成為聯名業主。
  • 業主身故:聯名業主其中一方去世,可申請將其名字從業權中刪除。
  • 年邁或健康問題:原業主因年滿65歲或以上、或因健康理由(需醫生證明)希望將業權轉給名列戶籍內的成年家庭成員。

除上述情況外,純粹基於個人意願的轉名申請,例如想將物業提早轉給子女,通常不會獲批。申請人需要向房屋署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署方作最終決定。

違規轉售的法律風險與後果

大家都知道白居二禁售期設有轉售限制,但總有人會心存僥倖,嘗試挑戰法律底線。這種做法其實非常危險,因為違規轉售的後果遠比想像中嚴重,不單止交易會被作廢,買賣雙方甚至地產代理都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

違反《房屋條例》的嚴重後果

對買賣雙方及地產代理的潛在刑責

香港的資助房屋轉讓受到《房屋條例》(第283章)嚴格規管。如果業主在指定的禁售期內,未經許可或未補地價就將單位出售,根據條例第17B條,該買賣協議會被視為無效,法律上根本不成立。換句話說,買家就算付了錢,也無法獲得單位的合法業權。

事情不只是交易作廢這麼簡單。任何促成非法轉讓的人士,包括賣家、買家以及從中協調的地產代理,都可能觸犯條例第27A條的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所以,無論是為了賺快錢的賣家,還是貪圖便宜的買家,一旦踏入這個法律灰色地帶,就要有面臨嚴重刑責的心理準備。

房委會如何追查及執法

房委會設有多種途徑追查違規轉售個案。當單位進行業權轉讓時,相關文件需要提交到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房委會可以透過審查這些公開紀錄,核對單位的首次出售日期與轉讓日期,從而識別出在禁售期內進行的非法交易。

此外,房委會亦會處理市民的舉報。如果有人發現或懷疑存在違規轉售情況,可以向房委會的專責小組提供資料。一旦證實違規,房委會除了會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相關人士的刑事責任外,更有權收回該單位。這意味著買家最終會錢貨兩失,絕對是得不償失。

如何識別及避免違規交易

作為一個精明的買家,主動查證和尋求專業協助,是保障自己免墮陷阱的最佳方法。以下兩個步驟是買樓過程中不可或缺的。

查閱土地註冊處紀錄(查冊)的重要性

「查冊」是置業前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任何人都可以透過土地註冊處的服務,查閱目標單位的業權資料紀錄。一份完整的土地登記冊(Land Register)會詳細列出單位的歷史業主、成交價,以及最重要的—由房委會施加的轉讓限制條款。

這些條款會白紙黑字清楚寫明單位的禁售年期和轉售條件。透過查冊,你可以即時核實單位是否仍在禁售期內,賣家有沒有權力出售。這個簡單的動作,就像為物業做一次「身體檢查」,能有效過濾掉有問題的盤源,避免日後的法律糾紛。

委託專業律師處理買賣的必要性

在香港買賣物業,委託律師是法定程序,但律師的角色遠不止處理文書工作。一位專業的物業買賣律師,是你最可靠的「守門人」。

律師在接到委託後,第一件事就是為單位進行詳細的查冊,並會仔細審閱所有法律文件。如果他們發現單位附有未解除的轉售限制,根據專業操守,他們有責任向你清晰解釋當中的法律風險,並且會拒絕處理這類違法的交易。所以,聘用一位信譽良好且經驗豐富的律師,就等於為你的交易買了一重重要的保險,確保整個買賣過程合法合規,讓你安心置業。

白居二禁售期及補地價常見問題 (FAQ)

白居二買家的「兩年禁售期」與一手居屋業主的「轉售限制」有何不同?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因為兩者確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簡單來說,「兩年禁售期」是針對白居二買家個人的限制,而「轉售限制」則是單位本身附帶的限制。

白居二買家的「兩年禁售期」,是指買家由簽署單位轉讓契據當日起計,兩年之內,不可以將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這項限制是為了確保資助房屋資源是用於自住,而非短線投機。

至於一手居屋業主的「轉售限制」,則是根據單位首次出售的年份而定,限制會隨政策收緊而變得愈來愈長。例如近年新落成的居屋,轉售限制期可長達十年甚至十五年。這個限制規管了單位何時可以進入第二市場,以及何時才可以補地價後在自由市場出售。所以,白居二買家購入單位後,除了要遵守自己買家身份的兩年禁售期,也要留意單位本身原有的轉售限制階段。

在各階段的禁售期內,單位可以出租嗎?

答案非常明確,是不可以的。根據《房屋條例》,所有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包括透過白居二計劃購入的單位,都必須由業主及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作自住用途。

在未完成補地價程序前,將單位出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讓渡佔用權,都屬於違法行為。房委會設有專責隊伍進行抽查,一旦發現違規情況,有權收回單位。因此,如果業主希望將單位出租以獲取租金回報,唯一合法途徑是先向房委會申請評估及繳付補地價,將單位轉為私人物業後,便可自由出租。

轉售限制年期會否影響銀行按揭申請及估價?

轉售限制年期與銀行按揭審批有間接關係,但銀行更看重的是由房委會提供的「按揭還款保證期」。

房委會為居屋單位提供最長達五十年的按揭保證期(由屋苑首次出售日起計)。一般來說,樓齡較新、仍在轉售限制期內的單位,因為剩餘的政府擔保期很長,銀行視其為風險較低的貸款,所以普遍願意批出較高的按揭成數(例如九成)和較長的還款期(例如三十年)。

相反,一些樓齡較高、早已過了所有轉售限制的舊居屋,雖然買賣更自由,但因為剩餘的政府擔保期較短甚至已經完結,銀行在審批按揭時會比較審慎,批出的按揭成數和年期也可能較為遜色。所以,限制年期本身不是銀行的主要考量,單位的樓齡及剩餘擔保期才是關鍵。

完成補地價後,是否就沒有任何轉售限制?

是的,一旦完成整個補地價程序,所有由房委會施加的轉售限制都會隨之解除。

補地價的法律意義,就是業主向政府買回單位業權中包含資助的部份(即當初的買樓折扣)。當業主繳付了補價金額,並在土地註冊處完成相關的註冊手續後,該單位在法律上就等同於一個普通的私人物業。

屆時,業主便擁有該單位的完整業權,可以隨時在自由市場上將單位出售、出租或轉讓給任何人,而毋須再向房委會申請提名信或受任何轉售時間、對象或價格的限制。白居二買家本身的兩年禁售期,在單位完成補地價後亦同樣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