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早取回強積金?6大合法途徑、申請手續、時間全攻略 (附2025積金易教學)

強積金(MPF)原意是為退休生活作儲備,但不少人因移民、退休或健康等原因,希望在65歲前提早取回供款應急。事實上,在特定情況下,法例容許市民提早提取強積金。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提早取回強積金的6大合法途徑,涵蓋永久離港、提早退休、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情況的詳細資格、所需文件清單、分步申請教學,並分析由申請到收款的完整時間線,助您避開常見申請陷阱。此外,本文更附上最新的「積金易」(eMPF)平台網上申請教學,讓您了解如何透過電子化途徑,更便捷地完成申索。無論您處於哪個階段,這份全攻略都能為您提供最清晰、實用的指引。

認識提早取回強積金:6大合法途徑與資格詳解

想了解在65歲前取回強積金的方法,其實並不複雜。強積金的原意是為大家的退休生活做好準備,所以法例設有嚴謹的提取條件。不過,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法例是容許大家提早取回這筆辛勤儲蓄的資金。接下來,我們將會詳細拆解六種合法的途徑,讓你清楚了解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資格。

快速評估:我是否符合提早取回強積金資格?

在深入研究每項取回強積金手續之前,可以先透過以下的總覽,快速判斷自己最有可能符合哪一項資格。這有助你集中了解相關的申請細節。

6大理由資格及關鍵文件一覽表

  • 提早退休
  • 資格核心: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
  • 關鍵文件:身分證明、申索表格、法定聲明書。
  • 永久離開香港
  • 資格核心:已離港或即將離港,聲明無意返港定居或工作。
  • 關鍵文件:身分證明、海外居住證明、法定聲明書。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資格核心:經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從事喪失能力前之工種。
  • 關鍵文件:身分證明、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學證明書。
  • 罹患末期疾病
  • 資格核心:經醫生證明預期壽命不多於12個月。
  • 關鍵文件:身分證明、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學證明書。
  • 小額結餘
  • 資格核心:帳戶結餘不超過$5,000,且超過12個月無供款。
  • 關鍵文件:身分證明、申索表格、法定聲明書。
  • 身故
  • 資格核心:計劃成員不幸離世。
  • 關鍵文件: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的身分證明、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

理由一:提早退休 (年滿60歲)

這是最常見的提早取回強積金年齡相關理由。如果你已經步入花甲之年,並計劃展開悠閒的退休生活,這個選項就值得你留意。

資格核心:年滿60歲並終止所有工作

申請的關鍵在於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第一是你的年齡已達到60歲;第二是你已經辭去所有工作,並且需要透過法定聲明,確認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所需文件:身分證明、申索表格及法定聲明

準備的文件相對直接,主要包括你的香港身分證副本、向強積金受託人索取的申索表格,以及一份在監誓員面前作出的法定聲明書正本,用以證明你的退休意圖。

理由二: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對於計劃移民或到海外長久定居的朋友來說,這是一個可以讓你取回整筆強積金的途徑。不過,這個取回強積金方法附帶了非常嚴格的法律限制。

資格核心:已離港或將離港,且無意返港定居

你必須能證明已經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居住,並需要作出法定聲明,表示自己打算永久離開香港,無意以永久居民身分回來工作或定居。

法律限制:此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每位計劃成員一生中只能以此理由申索一次。如果你成功提取後,考慮到取回強積金後再工作而選擇回港,你將來即使再次移居海外,也不能再用同樣理由取回之後所產生的強積金。作出虛假聲明是刑事罪行。

所需文件:身分證明、海外居住證明及法定聲明

除了身分證明及法定聲明外,你還需要提交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明文件,例如外國護照、居留簽證或由海外當局發出的定居批准信等。

理由三: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假如因健康問題而永久無法繼續之前的工作,法例也提供了相應的安排。這項申請的重點在於工作能力的評估。

資格核心:永久不適合從事喪失能力前之工種

這裡的「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是指經註冊醫生證明,你已永久不適合執行在你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特定種類的工作。它並非指完全失去所有工作能力,而是針對你過往的專業範疇。

所需文件:身分證明及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學證明書

申請時,你需要提交由註冊西醫或中醫填寫及簽署的特定醫學證明書表格,以證明你的狀況符合法例定義。

理由四:罹患末期疾病

這項理由是為了讓患上嚴重疾病的成員,能夠在人生最後階段有更靈活的財務安排。

資格核心:預期壽命不多於12個月

申請人需要提供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簽發的醫學證明,指出你所患的疾病,相當可能令你的預期壽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

所需文件:身分證明及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學證明書

與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相似,你需要提交一份特定的醫學證明書,由醫生詳細說明你的健康狀況及預期壽命。

理由五:小額結餘

這個選項主要為處理一些金額不大且長期沒有供款的「不動戶口」而設,申請條件比較多。

資格核心:結餘不超過$5,000及特定時間內無供款

要符合資格,你的強積金帳戶結餘必須不多於$5,000,並且在提出申請的日期,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已有12個月。同時,你亦需要聲明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所需文件:身分證明、申索表格及法定聲明

你需要填寫申索表格,並提交一份法定聲明書,確認你符合上述所有條件。

理由六:身故

若計劃成員不幸離世,其累積的強積金不會就此消失,而是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

處理方式:強積金將作為遺產處理

已故成員的強積金會由其遺產的合法繼承人繼承。申索程序會轉為法律遺產處理程序的一部分。

申請人資格:由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申索

申索必須由成員的合法遺產代理人(例如遺囑執行人)或由法院委任的遺產管理官提出,並需要提交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作證明。

【分步教學】各理由之強積金申請手續詳解

了解各種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方法後,下一步就是掌握實際的申請手續。每個理由的資格要求和所需文件都略有不同,以下為你分步拆解,讓你對整個流程有更清晰的理解。

申請教學:以「提早退休」為由提取強積金

重點資格及注意事項

計劃成員的取回強積金年齡需要達到60歲,並且已終止所有受僱和自僱工作。申請時,你需要作出一份法定聲明,確認自己已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值得留意的是,即使你已取回強積金後再工作,如果符合強積金制度的規定,你的新僱主仍然需要為你作出供款。

申請步驟

第一步是向你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相關申請表格。然後,填妥表格並準備好身分證明文件。最後,你需要親身到民政事務總署或在監誓員面前辦理法定聲明,然後將所有文件的正本交往強積金受託人處理。

所需文件清單 (附表格編號)

  • 身分證明文件 (例如香港身分證)
  • 填妥的「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表格MPF(S) – W(R)]
  • 已辦理的法定聲明表格 [表格MPF(S) – W(SD1)]

申請教學: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強積金

重點資格、「一生一次」規則及法律後果

申請人必須聲明已經或即將離開香港,而且無意以永久居民身分返回香港定居或工作。你需要提供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明,顯示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居住。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個取回強積金方法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假如你作出虛假聲明,即屬刑事罪行。

申請步驟

首先,你需要聯絡強積金受託人,索取申索表格。然後,準備好你的身分證明文件和將會移居地的居住證明。下一步是辦理法定聲明,聲明你永久離開香港。最後,將所有文件提交給你的強積金受託人,等待審批。

所需文件清單 (附表格編號)

  • 身分證明文件 (例如香港身分證)
  • 填妥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表格MPF(S) – W(O)]
  • 已辦理的法定聲明表格 [表格MPF(S) – W(SD2)]
  • 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申請教學: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為由提取強積金

申請步驟及所需醫學文件

這個理由的申請核心在於一份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醫學證明。你需要向強積金受託人索取申索表格及指定的醫學證明書表格。然後,交由註冊醫生或中醫填寫,證明你永久不適合從事你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擔任的特定工種。最後,將填妥的申索表格、身分證明文件及醫學證明書正本交予受託人即可。整個取回強積金手續的關鍵是那份專業的醫學證明。

所需文件包括:
* 身分證明文件
* 填妥的申索表格 [表格MPF(S) – W(O)]
* 由註冊醫生或中醫填妥的「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表格MPF(S) – W(M)]

申請教學:以「罹患末期疾病」為由提取強積金

申請步驟及所需醫學文件

與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相似,此理由同樣需要專業醫學證明。申請人需先向受託人索取相關表格。然後,由註冊醫生或中醫填寫醫學證明書,證明你所患的疾病相當可能令你的預期壽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你需要將填妥的申索表格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和醫學證明書正本,一併交予受託人辦理。

所需文件包括:
* 身分證明文件
* 填妥的申索表格 [表格MPF(S) – W(O)]
* 由註冊醫生或中醫填妥的「成員罹患末期疾病的證明書」[表格MPF(S) – W(T)]

申請教學:以「小額結餘」為由提取強積金

申請步驟及所需文件

要符合這個資格,條件比較嚴格。你的強積金結餘必須不超過$5,000,並且在申請時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已超過12個月。同時,你還需要作法定聲明,指自己無意在可見將來再次受僱或自僱。申請步驟包括向受託人索取表格、辦理法定聲明,然後連同身分證明文件一併提交。

所需文件包括:
* 身分證明文件
* 填妥的申索表格 [表格MPF(S) – W(O)]
* 已辦理的法定聲明表格 [表格MPF(S) – W(SD3)]

申索教學:以「身故」為由 (由遺產代理人處理)

申索步驟及所需法律文件

若計劃成員不幸身故,其強積金將會作為遺產處理。申索程序必須由成員的遺產代理人(即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代為辦理。代理人需要向已故成員的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並附上其本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由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受託人核實文件後,便會將強積金支付給遺產代理人。

成功提取關鍵:通用流程、時間線及避錯指南

想順利取回強積金,了解整個申請流程、時間和常見陷阱是成功的基礎。無論你基於哪種理由申請,大部分的取回強積金手續都遵循一個通用框架。以下會為你拆解整個過程,讓你對所需步驟和時間有清晰的預算。

取回強積金三部曲:通用申請流程

第一步:整合個人強積金帳戶

在開始任何申請前,最重要的一步是清楚自己擁有多少個強積金帳戶,以及它們分別由哪間受託人管理。許多人因轉工而持有多個個人帳戶,若未有整合,便需要向每一間受託人獨立提交申請。建議先透過積金局的個人帳戶查詢服務,整理出一份完整的帳戶清單,讓後續步驟更有效率。

第二步:向受託人索取表格及準備文件

確定所有帳戶後,下一步是聯絡相關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每間公司的表格設計或有不同,但所需填寫的資料大同小異。除了申請表,你亦需要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副本,以及根據你申請理由所需的特定證明文件,例如海外定居證明或醫生證明書。

第三步:遞交文件正本及辦理法定聲明

集齊所有文件後,便可將文件正本遞交予受託人。其中,若申請理由涉及「提早退休」、「永久離港」或「小額結餘」,你必須提交一份法定聲明正本。這份文件需要在監誓員面前宣誓及簽署,以證明你所陳述的情況屬實。這是整個取回強積金方法中極為關鍵的法律文件。

由申請到收款:取回強積金所需時間線

許多人都關心取回強積金要幾耐,整個時間線主要可分為兩個階段:

準備階段:文件及辦理法定聲明 (約1-3天)

這個階段的時間完全由你掌握。如果你一早準備好所有證明文件,預約辦理法定聲明通常只需一至兩天。只要文件齊備,這個準備階段可以很快完成。

處理階段:受託人核實及支付款項 (約30天內)

當受託人收到你所有必需的文件正本後,便會開始進行核實程序。根據法例規定,受託人必須在收妥全部所需文件後的30天內,向你支付強積金累算權益。大部分情況下,受託人都能在這期限內完成處理。

辦理法定聲明懶人包:地點、收費及注意事項

法定聲明是部分申請理由的核心文件,辦理過程其實很簡單。

香港境內辦理途徑:民政事務總署或監誓員

在香港,最方便的途徑是前往任何一間民政事務總署的諮詢服務中心,他們提供免費的監誓服務。你也可以尋找執業律師、公證人或太平紳士辦理,不過他們可能會收取一定費用。

香港境外辦理途徑:公證人或獲授權人士

如果你已身處海外,則需要在當地的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的人士面前辦理法定聲明。

關鍵提示:每個受託人均需一份聲明正本

這一點極其重要。如果你同時向三間不同的受託人公司申請提取強積金,你便需要準備三份獨立的法定聲明正本,並非影印本。每一份聲明都必須由監誓員親自簽署及蓋章。

避免申請失敗:3大常見錯誤

為了確保申請一次成功,請留意以下幾個常見的錯誤:

錯誤一:提交法定聲明的副本

這是最常見的申請失敗原因。受託人只會接受由監誓員簽署及蓋章的法定聲明「正本」。任何影印本、掃描檔或傳真副本都會被視為無效文件,直接導致申請被退回。

錯誤二:未清楚保證基金條款便申請提取

如果你的投資組合中包含「保證基金」,提取前務必向受託人查詢清楚其保證條款。部分保證基金設有鎖定期,提早提取或會令你無法獲得保證回報,甚至可能引致本金損失。

錯誤三:「永久離港」證明文件不合規格

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時,你需要提供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單純的機票或短期簽證通常不被接納,較理想的文件是外國護照、由海外政府簽發的居留簽證或入境許可等。提交前最好先向受託人確認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善用「積金易」平台:網上申請提取強積金教學

想處理好取回強積金這件事,除了傳統的書面方式,現在還有一個更方便快捷的選擇,就是使用官方的「積金易」平台。這個平台將不同受託人的帳戶整合在一起,讓你可以透過一個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集中管理所有強積金事宜,當中自然包括辦理提取申請。這個新的取回強積金方法,目的就是希望將以往繁複的取回強積金手續電子化,節省你的時間與精力。

「積金易」 vs. 傳統書面申請:優劣比較

在選擇申請方式前,了解兩者的分別十分重要。傳統的書面申請行之有效,但過程相對繁瑣。你需要親自向每家受託人索取或下載不同的表格,人手填寫後,連同證明文件正本郵寄或親身遞交。如果你擁有多個帳戶,便需要重複這些步驟,而且文件往來也需要時間。

相比之下,「積金易」平台的最大優勢在於集中處理與便利。你只需要登入一個平台,就能看到所有帳戶的資料,並直接在網上提交提取申請,省卻了處理實體文件的麻煩。整個流程有清晰指引,可以減少填錯資料的機會,系統也會自動整合你的申請,理論上能縮短整體處理時間,讓大家更關心的「取回強積金要幾耐」這個問題有更明確的預期。

「積金易」平台電子申請步驟

透過「積金易」平台申請提取強積金的過程相當直觀。以下為你拆解整個網上申請流程,讓你一看就懂。

登入平台及選擇申索理由

首先,你需要使用你的帳戶資料登入「積金易」的流動應用程式或網站。成功登入後,在主選單找到類似「我的強積金」或「提取權益」的選項。點擊進入後,系統會要求你從列表中選擇申索強積金的理由,例如「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提早退休」或「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等。你必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一個合法的理由,因為這會直接影響後續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

選擇提取帳戶及填寫付款指示

選好申索理由後,平台會顯示出你名下所有已登記的強積金帳戶。你可以選擇從單一帳戶或多個帳戶中提取結餘。接著,你需要填寫收取款項的指示。一般來說,你可以選擇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支票的方式收款。若選擇銀行轉帳,你必須提供自己名下的本地銀行戶口資料,平台不接受將款項轉帳至第三方戶口,這是為了保障你的資產安全。

上載證明文件電子檔並提交申請

最後一步,是根據你所選擇的申索理由,上載所需的證明文件。平台會清晰列出一份文件清單,你只需將相關文件的電子檔案(掃描檔或清晰的照片)逐一上載即可。例如,身分證明文件、法定聲明書或海外居住證明等。上載完成後,系統會讓你預覽及核對所有填寫的資料。請務必仔細檢查,確認無誤後便可正式提交申請。提交後,你會收到確認通知,並且可以隨時登入平台,追蹤申請的處理進度。

提取強積金前必讀:3大重要概念與潛在風險

在正式提交申請以取回強積金之前,有幾個重要的概念和潛在風險,是你必須要了解的。這一步非常關鍵,因為它不只關乎整個取回強積金手續的順暢度,更直接影響你最終可以收到多少錢。花幾分鐘時間掌握以下三點,可以讓你對整個過程有更實在的預算,避免不必要的意外。

風險一:理解「未知價」原則對最終金額的影響

首先,我們要談談強積金交易的一個基本原則,叫做「未知價」。簡單來說,就是你在遞交提取申請時,並不知道基金單位會以哪個價格賣出。受託人需要時間處理你的指示,然後在交易日的市場收市後,根據當日的基金單位價格來計算你應得的款項。這代表,從你申請到資金實際到手,中間會有一段時間差,市場的升跌會直接影響你最終收到的金額。所以,你申請時看到的戶口結餘只是一個估算,最終金額可能會多一些,也可能會少一些。

風險二:提早提取保證基金或失保證回報

其次,如果你的強積金組合裡面有「保證基金」,就要特別留意它的條款。這類基金通常會提供一個保證回報率,但這個「保證」是有條件的,最常見的就是需要持有至特定年期,或者直至你年滿65歲。如果你因為符合提早取回強積金年齡的條件而申請提取,但又未滿足保證基金的鎖定條款,你可能不但無法獲得保證的回報,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基金的實際投資表現不佳,連本金都可能會有損失。所以,在決定提取前,務必先向你的受託人查詢清楚保證基金的具體條款。

規則三:分清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的提取安排

最後,你需要分清楚戶口內的兩種供款:強制性供款和自願性供款。我們整篇文章主要討論的,是提取強制性供款的安排,這部分的提取條件受法例嚴格規管。至於你額外作出的自願性供款,它的提取規則就相對靈活,主要由你所屬的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決定,而非政府法例。不同受託人計劃的規定都不同,有些可能允許你隨時提取自願性供款部分。因此,在規劃你的取回強積金方法時,要先弄清楚你想提取的是哪一部分資金,然後向受託人查詢相應的提取安排。

提早取回強積金常見問題 (FAQ)

我有多個強積金戶口,應該如何申請?

如果你因轉工而在不同受託人公司擁有多個強積金戶口,在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時,你需要就每個戶口向其所屬的受託人獨立提出申請。整個取回強積金手續是分開處理的,因為各個受託人是獨立運作的機構。

你需要聯絡每一間受託人公司,索取它們專用的申索表格。如果你的申索理由需要提交法定聲明,例如以「提早退休」或「永久離港」為由,你必須為每一份申請準備一份法定聲明正本。受託人是不會接納副本的。所以,假如你有三個戶口分散在三間不同的受託人,你就需要準備三份已簽署及蓋章的聲明正本,連同其他文件分別提交。

以「永久離港」或「提早退休」為由提取後,可以回港工作嗎?

這是一個關於取回強積金後再工作的重要問題,答案會因你當初提取的理由而有所不同。

  • 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後:
    法律上沒有禁止你回港工作。假如你日後重返香港並再次受僱,只要符合資格,你的僱主仍然需要為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但是,你必須注意,「永久離港」這個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這代表你新產生的強積金結餘,將不能再以同樣理由申請提取。作出虛假聲明,表示自己無意回港定居及工作以提取強積金,是屬於刑事罪行。

  • 以「提早退休」(年滿60歲)為由提取後:
    同樣地,法例並不禁止你重返職場。你當初是基於已終止所有工作的意圖而作出聲明。若之後情況有變而決定再次工作,只要你未滿65歲,新的僱主就需要為你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供款。

如何查詢及整合我所有的強積金帳戶?

轉換工作次數多了,很容易忘記自己擁有多少個強積金個人帳戶。要查詢所有帳戶的資料,最直接的方法是透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尋求協助。你可以到積金局網站下載並填寫「個人帳戶資料查詢表格」,或使用「積金局」的流動應用程式提交查詢。積金局在收到你的申請後,會協助你找出名下所有的帳戶,並將資料郵寄給你。

當你掌握所有戶口資料後,可以考慮進行「個人帳戶整合」。你可以選擇一間表現和服務都合心意的受託人,然後將所有分散在不同公司的個人帳戶轉移到這個選定的戶口之中。這樣做不但方便日後管理,在申請取回強積金時,也只需要辦理一次申請手續,過程會簡單很多。隨著「積金易」平台陸續推出,將來管理和整合戶口預期會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