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買樓關係全攻略:6大必讀重點,由揀業權、甩名、慳稅到法律協議一篇看懂

聯名買樓,集合兩人財力上車,看似是通往置業夢的捷徑,但當中涉及的法律、稅務及關係風險,卻遠比想像中複雜。由如何選擇最適合的業權形式(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還是分權共有?)、評估聯名對信貸記錄(TU)和「首次置業」身份的長遠影響,到關係變化時如何透過「甩名」程序保障資產、節省印花稅,甚至在事前訂立具法律效力的「聯名買樓協議」防患未然,每一步都充滿細節與陷阱。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聯名買樓的六大關鍵,無論您是夫婦、情侶、家人還是朋友,都能在這篇全攻略中找到清晰指引,助您安心上會,避開未來潛在的糾紛與財務陷阱。

聯名買樓業權形式:聯權共有 VS 分權共有,如何選擇?

決定與伴侶、家人或朋友展開一段聯名買樓關係,第一步就是要處理好聯名買樓業權的分配方式。這不只是一份法律文件上的選項,更直接影響到日後資產的繼承、轉讓以至聯名賣樓的決策權。在香港,主要有兩種形式:「聯權共有」和「分權共有」,兩者概念截然不同,適合的關係和目標也大相徑庭。讓我們先來逐一了解,助您作出最適合的選擇。

聯權共有 (Joint Tenancy) — 俗稱「長命契」

核心原則:生存者取得權 (Right of Survivorship)

聯權共有最廣為人知的稱呼就是「長命契」。它的核心概念是所有業主共同持有整個物業,業權並無份額之分,大家猶如一個「共同體」。這個方式最關鍵的特點是「生存者取得權」,意思是指假如其中一位業主不幸離世,其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在生的聯權共有人。這個過程是自動發生的,無需經過複雜的遺囑認證或承辦程序,直到剩下最後一位在生的業主,他便會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適用對象:關係穩固的已婚夫婦

基於業權自動繼承的特性,聯權共有最常見於法律關係穩固的已婚夫婦。這種安排符合大部分夫婦希望將資產留給對方的意願,而且可以簡化身後事的處理程序,讓在生的配偶能夠直接繼承物業的完整業權。

決策限制:賣樓、加按等須全體業主同意

聯權共有的「共同體」概念,也意味著所有重大決策必須由全體業主一致同意。不論是想出售物業、申請加按套現,還是將物業轉讓給第三者,都必須取得每一位聯權共有人的簽名同意。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事情就會陷入僵局。

分權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 靈活分配業權比例

核心原則:按出資比例或協議自由設定業權份額

分權共有則提供了一種更具彈性的聯名買樓方式。在此形式下,各業主可以清晰地劃分每人持有的業權份額。這個比例可以完全按照大家的出資額來釐定,例如A出資七成,B出資三成,業權便可設定為70%與30%。雙方也可以根據協議自由設定任何比例,例如50/50,甚至99/1。這種白紙黑字的安排,清晰界定了各人的權益。

業權獨立性:可獨立出售、轉讓或抵押個人份額

分權共有的最大特點在於業權的獨立性。每一位業主都有權獨立處理自己持有的那一部分業權份額,而無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他可以選擇將自己的份額出售、透過遺囑傳承,甚至用作抵押。當然,在市場上要出售一個不完整的業權(俗稱「半契樓」),操作會比較複雜。

繼承方式:個人份額按遺囑或繼承法處理

與「長命契」完全不同,在分權共有的安排下,如果其中一位業主離世,他所持有的業權份額將會被視為其個人遺產的一部分。這份業權會按照其遺囑的指示,或者根據無遺囑繼承法,分配給其指定的繼承人,而並非自動轉移給其他在生的聯名業主。

適用對象:未婚情侶、家人、朋友或生意夥伴

分權共有的靈活性和清晰度,使其非常適合關係未受法律保障的未婚情侶、共同出資的兄弟姊妹、朋友,甚至是生意夥伴。這種方式能清楚反映各人的投入,並且在關係出現變化時,提供一個相對清晰的資產分割基礎。

[互動測試] 3分鐘找出最適合您的聯名業權形式

看過兩種形式的介紹後,您可能心中已有初步想法,但也許仍在兩者之間猶豫。每個人的財務狀況和夥伴關係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準備了一個簡單的互動測試,只需幾分鐘時間,透過回答幾條關鍵問題,便能助您釐清思路,找出最切合您們這段聯名買樓關係的業權形式。

聯名買樓好處與壞處:全面評估財務及關係風險

講到聯名買樓關係,這絕對是一個重大決定,當中涉及的不只是財務安排,更是一份長遠的承諾。將兩個人甚至多個人的未來綑綁在一起,自然有其吸引之處,但也伴隨著一些必須正視的潛在風險。所以在簽下大名前,讓我們像朋友一樣,客觀地分析一下聯名買樓的好處與壞處,幫助你作出最明智的決定。

聯名買樓的3大好處

提升貸款能力:合併收入通過銀行壓力測試

這可以說是聯名買樓最直接和現實的好處。香港樓價高昂,單憑一人的收入,要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並成功申請按揭,並非易事。但如果將兩位聯名業主的收入合併計算,總收入數字自然會提高,這就大大增強了向銀行借貸的能力,也更容易通過嚴格的壓力測試。簡單來說,兩個人一齊申請,可以負擔得起更高樓價的物業,選擇自然也更多。

保障共同權益:重大決策需雙方同意,防止單方出售

聯名買樓業權為雙方提供了一層重要的保障。無論是採用「聯權共有」還是「分權共有」,所有關於物業的重大決定,例如進行聯名賣樓、出租或加按套現,都必須得到全體業主簽名同意才能執行。這意味著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未經對方同意下,單方面出售或抵押物業,有效保障了各方投入的資金和心血,避免因個人決定而損害共同利益。

簡化遺產處理:「長命契」可自動繼承,免除認證程序

如果選擇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方式持有物業,這在處理遺產問題時會帶來極大便利。根據「生存者取得權」原則,當其中一位業主不幸離世,其持有的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在生的聯名業主。整個過程無需經過冗長的遺產承辦法律程序,免卻了時間和金錢成本,對於關係穩固的夫婦來說,這是一種常見且高效的安排。

聯名買樓必須警惕的4大風險

失去「首次置業」身份:影響未來買樓的印花稅成本

這是聯名買樓最需要注意的財務影響之一。根據香港稅務條例,只要名字出現在樓契上,不論所佔業權份額多少,所有聯名業主都會立即失去「首次置業」的身份。這意味著將來任何一方如果想再以個人名義購買住宅物業,就需要繳付高昂的從價印花稅,大大增加了未來的置業成本。

綑綁信貸記錄(TU):整筆按揭額反映於各人信貸報告

聯名申請按揭,雖然可以合併收入,但債務也會共同承擔。整筆按揭貸款的總額,會完整地記錄在每一位聯名業主的個人信貸報告(TU)上。舉例來說,一筆500萬的按揭,兩位業主的信貸報告上都會顯示尚有500萬的按揭負債,而不是每人250萬。這會佔用各人大量的信貸額度,影響他們日後獨立申請信用卡或私人貸款的能力。

共同債務風險:任何一方的債務或致物業被「釘契」

聯名關係意味著風險也是共通的。如果其中一位聯名業主因為個人原因陷入財務困境,例如被債權人追討欠款,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將相關物業「釘契」(即註冊債務押記令)。一旦物業被「釘契」,其業權便會變得不完整,無法自由買賣或進行再融資,直到相關法律程序解決為止。這對其他無辜的聯名業主會造成極大的困擾和潛在損失。

關係破裂時的決策僵局:無法就出售或管理達成共識

人際關係總有變化,而物業卻是長遠的資產。如果聯名業主之間的關係不幸破裂,例如情侶分手或家人不和,處理聯名物業便會成為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就出售時機、價格或管理方式達成共識,物業便可能陷入僵局,無法出售也無法有效管理。在最壞的情況下,甚至可能需要訴諸法律,申請法庭強制令才能解決,過程既費時又傷神。

「甩名」全攻略:程序、印花稅計算及按揭影響

為何及何時需要「甩名」?

主要目的:恢復其中一方「首次置業」身份,作未來投資

許多人當初建立聯名買樓關係,是為了合併雙方收入,更容易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但是,當家庭財務狀況好轉,並計劃購入第二個物業作投資或自住時,「甩名」就成為一個重要的財務策略。其主要目的,就是讓其中一位業主透過轉讓業權,回復「首次置業」的身份。這樣,他日後再入市時,便可以享受較低的印花稅率,大幅減省置業成本,為家庭資產增值鋪路。

「甩名」(近親轉讓) 詳細步驟與成本

法律程序:聘請律師處理業權轉讓文件 (Deed of Gift / Assignment)

「甩名」在法律上是一次正式的物業買賣,並非只是簡單地更改名字。整個過程必須聘請律師處理。律師會協助草擬業權轉讓文件,例如是近親之間的轉讓契 (Assignment) 或無償轉贈的送契 (Deed of Gift),並且處理打釐印、到土地註冊處登記等手續,確保聯名買樓業權的變更具法律效力。

主要成本:律師費、印花稅及潛在銀行罰息

進行「甩名」涉及幾項主要開支。首先是律師費,處理樓契轉讓的費用是免不了的。其次是最大筆的開支——印花稅,稅款的多少取決於物業價值與轉讓的業權份額。另外,如果原有的按揭貸款還在罰息期內 (通常為首兩至三年),銀行會就提早轉按或更改按揭結構收取罰息,這也是一筆需要預先計算的潛在成本。

印花稅精準計算:避開常見誤解

正確計法:按「轉讓的業權份額 x 當前物業市值」計算稅款

印花稅的計算方法是「甩名」過程中最關鍵的一環,也是最多人誤解的地方。正確的計算方法,是根據你實際轉讓的業權價值去計算。公式是:(物業當前市值 x 轉讓的業權百分比) x 適用的印花稅率。舉例說,如果物業市值為800萬元,現在轉讓50%業權,那麼計算稅款的基礎就是400萬元,然後再按400萬元的樓價去查閱稅率表,計算應繳稅款。

常見誤解:並非簡單將總稅款除以二

一個常見的錯誤想法,是先按物業總值 (例如800萬元) 計算出全額的印花稅,然後再簡單地將稅款除以二。這種計法是完全錯誤的,而且會導致你支付遠高於實際所需的稅款。所以,緊記稅基是按比例計算的業權價值,而不是整個物業的價值。

「甩名」對銀行按揭的連鎖反應

重新審批按揭:接收業權一方須獨立通過壓力測試

當聯名買樓業權由兩人變成一人全權擁有後,銀行會視之為一宗全新的按揭申請。接收全部業權的一方,必須以個人的入息和財務狀況,重新申請按揭並且獨立通過壓力測試。這意味著,他的收入必須足以獨自承擔整筆按揭貸款。如果收入不足,銀行有權拒絕批核,整個「甩名」計劃便可能要擱置。

潛在「送契」陷阱:零代價轉讓或影響未來5年按揭申請

為了節省印花稅,有些人或會考慮以零代價或象徵式作價 (如1元) 進行業權轉讓,這在法律上稱為「送契」。但是,銀行對「送契樓」的取態非常審慎。根據《破產條例》,如果送贈人在送出業權後的五年內破產,其債權人有權向法庭申請撤銷該次轉讓。為規避風險,大部分銀行都不會為五年內的「送契樓」承造按揭,這會嚴重影響物業未來五年的轉售或再融資能力。

成交價過低後果:稅務局追收差價及銀行批出較低貸款額

即使轉讓價並非零,但如果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場當時的估值,同樣會帶來兩個後果。第一,稅務局有權不接納該成交價,並自行為物業估價,然後追收應繳的印花稅差額。第二,銀行在審批新按揭時,通常會以「成交價」或「銀行估價」中的較低者作為批出貸款額的基礎。過低的成交價,會直接導致銀行批出的貸款額減少,接收業權的一方可能需要準備更多首期資金。

聯名買樓協議:訂立一份「婚前協議」式的法律保障

談及聯名買樓關係,除了選擇業權形式,一份清晰的書面協議,就如物業的「婚前協議」,是保障各方最重要的一步。這份協議並非出於不信任,而是將大家的期望與責任預先說清楚,當未來情況有變時,就能有根有據地處理,避免將財務問題演變成無法收拾的關係裂痕。

為何需要訂立書面聯名買樓協議?

白紙黑字界定權責,避免因關係變化產生糾紛

人的感情與狀況總會隨時間改變。當初關係再好,也難以預料未來。一份聯名買樓協議,就是將口頭承諾與共識,轉化為白紙黑字的法律文件。它清楚列明了首期出資、每月供款比例,還有物業日常開支如何分攤。這樣,即使將來關係出現變化,大家都能依據協議處理資產,避免因記憶模糊或立場轉變而產生無謂的爭執。

作為法律依據,清晰化各方權利與義務

這份協議不僅是君子協定,更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日後不幸需要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例如其中一方希望聯名賣樓但另一方不同意,這份協議就是法庭判決的重要依據。它清晰界定了每位業主的權利,例如出售物業的決策權,也列明了各自的義務,例如維修費用的承擔責任。有了這份文件,就能大大減少法律程序上的不確定性。

[範本] 聯名買樓協議四大核心條款

一份全面的聯名買樓協議,通常會包含以下四個核心部分,它們共同構成一個穩固的保障框架。

出資比例與供款責任

這是協議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一環。條款需要詳細記錄各方在支付首期、印花稅、律師費等前期開支時的確實金額或比例。同時,也要明確訂立未來每月按揭供款的分擔方式。例如,是按收入比例分擔,還是各付一半,都應該清楚寫明。

日常開支與決策機制 (如出售、出租)

物業持有期間會產生各種開支,例如管理費、差餉地租,甚至大型維修費用。協議應訂明這些費用如何分攤。更重要的是,必須設立清晰的決策機制。例如,決定將物業出售或出租時,需要全體業主一致同意,還是佔有較大業權份額的一方有最終決定權?預先設定好規則,是順利管理聯名買樓業權的關鍵。

優先購買權 (Right of First Refusal)

這項條款非常實用。它規定如果其中一位業主打算出售自己的業權份額,其他聯名業主擁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協議需要訂明提出購買意向的時限,還有交易價格的釐定方式。這能防止業權份額落入陌生第三方手上,保障了餘下業主的權益。

退出條款 (Exit Clause) 及物業估值方法

這是處理關係變化的核心條款。協議應預先設定在什麼情況下,任何一方可以要求退出,例如分手、移民或出現重大財務困難。條款必須清晰列明退出的具體程序,特別是物業的估值方法。最常見的做法是共同委託一至三間獨立的測量師行進行估價,再取其平均值,以確保公平地計算業權價值,順利完成資產分配。

[可下載資源] 聯名買樓前必談的20個問題清單

理論都明白了,但實際要跟伴侶或家人坐下來談,又應該從何說起?我們為您準備了一份「聯名買樓前必談的20個問題清單」,涵蓋了財務、管理到未來規劃的各個層面。在簽署任何買賣合約前,與您的夥伴逐一討論並達成共識,是展開聯名置業旅程最穩健的第一步。

按關係剖析:夫婦、情侶、家人及朋友的聯名買樓策略

不同的聯名買樓關係,直接影響著整項置業決策的考量重點。由選擇聯名買樓業權形式,到日後可能發生的聯名賣樓安排,都應該根據你與夥伴的關係預先規劃。以下我們將逐一剖析不同關係組合中,最需要注意的策略與陷阱。

未婚情侶:如何保障分手後的資產?

情侶一同聯名買樓,是關係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但同時也必須理性地為未來的不確定性做好準備。萬一感情有變,清晰的資產劃分能最大程度地減少雙方的損失與爭執。

強烈建議選用「分權共有」並簽訂詳盡協議

對於未婚情侶,我們強烈建議採用「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的方式持有業權。這種形式容許雙方根據各自的出資比例,清楚界定業權份額,例如一方佔70%,另一方佔30%。更重要的是,應聘請律師草擬一份詳盡的聯名物業協議,將雙方的權利與責任白紙黑字記錄下來,這份文件在法律上能提供最穩固的保障。

協議應預先訂明分手後物業處理方式(出售或一方回購)

這份協議的核心,在於預先設定「退場機制」。協議應清晰列明,假如雙方決定分手,物業將如何處理。常見的方案有兩種:第一,將物業出售,然後按照業權比例分配所得款項;第二,其中一方有優先權,可以按協定的估價方式回購另一方的業權。預先訂立規則,能避免在情緒激動時作出倉促或不公的決定。

夫婦:善用「首置」名額與高成數按揭的財策

夫婦聯名買樓,通常著眼於最大化家庭的財務效益。透過精心的財務策劃,可以為未來的投資佈局,或者在需要時靈活調動資金。

如何部署「甩名」以保留「首置」身份,及申請高成數按揭的注意事項

一個常見的策略是,在購入第一個物業若干年後,其中一方透過「甩名」(即近親轉讓業權)給另一方,從而恢復自己的「首次置業」身份。這樣,家庭便可以利用這個「首置」名額,以較低的印花稅率購入第二個物業作投資或自用。但要注意,接收業權的一方必須有足夠的還款能力,能獨立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此外,若夫婦二人分別持有物業,並同時申請高成數按揭,按揭保險公司或會質疑兩個單位均屬「自住」的說法,審批或會因此變得困難。

家人(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如何避免繼承與家庭糾紛?

家人之間聯名置業,往往出於互相扶持,但金錢瓜葛有時卻是家庭矛盾的根源。清晰的溝通與規劃,是維繫和諧關係的關鍵。

釐清出資屬「贈與」還是「共同投資」

當父母為子女置業出資時,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必須釐清:這筆資金是純粹的「贈與」(Gift),還是屬於「共同投資」(Joint Investment)?如果是贈與,父母便不佔有業權;如果是共同投資,則應按比例持有業權,並商討日後出售物業時的利潤分配。將這點清楚記錄下來,可以避免日後因理解不同而產生不必要的家庭糾紛,尤其是在處理遺產時。

評估聯名身份對未來申請公屋或居屋資格的長遠影響

另一個必須考慮的長遠影響是,一旦成為私人物業的聯名業主,便會喪失申請公屋或購買居屋等資助房屋的資格。對於一些家庭成員,特別是年輕一代,如果未來仍有機會申請此類房屋,就需要審慎評估聯名買樓對他們長遠房屋規劃的影響。

朋友/生意夥伴:高昂印花稅與退出機制

與朋友或生意夥伴聯名買樓,本質上是一項商業投資,因此所有條款都應該以最嚴謹的商業標準來訂立,特別是稅務成本和退出機制。

印花稅考慮:不適用近親轉讓,須付全額從價印花稅

朋友或生意夥伴不屬於稅務條例中「近親」的定義。這意味著,如果日後其中一方想將業權轉讓給另一方,將不能享受近親轉讓的較低稅率。承接業權的一方,需要按當時物業市值的份額,支付全額的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這是一筆非常可觀的開支。

退出機制:協議必須訂明股權回購及物業估值方法

一份滴水不漏的合作協議是絕對必要的。協議必須詳細訂明在何種情況下(例如一方想退出、破產或離世),其持有的業權應如何處理。當中必須包含清晰的回購條款,以及一個客觀的物業估值方法,例如委託三間獨立的測量師行進行估價,再取其平均值。這樣可以確保在需要啟動退出機制時,整個過程能公平、順暢地進行。

聯名買樓FAQ:一次過解答你的所有疑問

若一方想賣,另一方不同意應如何處理?

在複雜的聯名買樓關係之中,其中一個最常遇到的難題,就是當一方希望聯名賣樓套現,另一方卻堅決反對時所形成的僵局。遇到這種情況,最好的第一步是坦誠溝通,嘗試了解對方不願出售的原因,尋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例如由一方出價買斷另一方的業權。如果協商失敗,而物業的業權形式又令單方面無法出售自己的份額,那剩下的選項就只有尋求法律介入。

法律途徑:向法庭申請出售令 (Order for Sale) 的程序與考慮

當聯名業主無法就出售物業達成共識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土地審裁處或高等法院申請「出售令」(Order for Sale)。申請人需要委託律師入稟法庭,法庭會審視個案的具體情況,包括當初聯名買樓的目的、各業主的貢獻比例、目前的狀況以及任何相關協議。法庭有權頒令強制出售整個物業,並決定出售的方式和底價。不過,這個方法是最後的手段,因為整個法律程序不但耗時,而且涉及高昂的律師費和訴訟開支,同時亦會對彼此關係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甩名」後擔任擔保人,對未來買樓有何影響?

「甩名」後為前聯名物業擔任按揭擔保人,這個安排看似簡單,但對你未來的置業計劃有著直接和深遠的影響。雖然你已不再是業主,但在銀行的審批系統中,你仍然對該筆按揭貸款負有法律責任。這意味著你的借貸能力,已經有一部分被這筆擔保的貸款「預留」了。

將削弱擔保人未來的借貸能力及按揭成數

具體來說,影響主要有兩方面。第一,銀行在計算你新物業的供款與入息比率時,會先將你擔保中貸款的每月供款額,從你的月入中扣除,這會直接降低你能負擔的貸款金額。第二,根據金融管理局的指引,有按揭擔保在身的申請人,其新購物業的最高按揭成數通常需要下調一成。例如,原本可以申請七成按揭,現在可能只剩下六成,這代表你需要準備更充裕的首期資金。

是否必須開設聯名戶口處理供款及開支?

法律上並無規定聯名買樓必須開設聯名銀行戶口。不過,從方便管理的角度出發,開設一個專門處理物業相關財務的聯名戶口,是一個非常普遍和值得推薦的做法。這是一個利弊並存的決定,需要所有業主共同商議。

好處:提高財務透明度,方便管理

開設聯名戶口的最大好處是財務清晰。所有業主可以將每月供款、管理費、差餉等開支存入此戶口,並設定自動轉帳,避免了由一人先墊付再向其他人收錢的麻煩。戶口的月結單成為了共同的帳簿,每一筆收支都一目了然,大大減少了因金錢問題產生誤會或爭拗的機會。

壞處:需建立共識,避免因戶口使用產生磨擦

聯名戶口的壞處在於需要高度的信任和共識。在使用前,各方必須清晰界定戶口的使用範圍,例如是否只可用於物業相關開支。如果沒有建立好規則,戶口就可能因個人提款或消費等問題,成為新的磨擦點。一旦關係出現裂痕,如何處理戶口內的結餘和操作權限,亦可能變得相當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