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回強積金?一文看清9大方法、年齡條件、申請步驟及4大避險攻略

強積金(MPF)是香港打工仔重要的退休資產,但提取過程牽涉眾多規則與程序,稍一不慎或會延誤申請甚至蒙受損失。究竟在何種情況下才可取回強積金?年滿65歲與未滿65歲的提取條件有何分別?本文將為你一文看清提取強積金的9大方法,涵蓋6種合法提早取回情況及3種退休後提取方案,並詳細拆解申請步驟、所需文件、年齡條件,以及四大必須留意的避險攻略,助你輕鬆、穩妥地取回自己的退休儲備。

未滿65歲?合法提早取回強積金的六大情況

雖然正常的強積金取回年齡是65歲,但法例亦訂明了六種特殊情況,讓你可以在符合條件下提早取回強積金。了解這些合法的強積金取回方法,有助你為未來規劃。

1. 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核心條件

如果你已年滿60歲,並且決定提早退休,便可以申請取回強積金。申請的核心條件是你必須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且需要作出一份法定聲明,正式表明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完全離開勞動市場。

申請步驟及文件

你需要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R)」,連同法定聲明表格「MPF(S) – W(SD1)」的正本以及香港身份證副本,一併提交給你所屬的強積金受託人。

專家提示

在此情況下,你有較大的財務彈性。你可以選擇將戶口內的累算權益一次過全數提取,也可以選擇分期提取,按個人需要規劃現金流,以應付退休後的日常開支。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核心條件

這個理由適用於計劃成員已經或即將離開香港,並且無意以永久性居民身份返回香港工作或定居。你必須作出法定聲明,清晰表達永久離港的意圖,同時提供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明文件,例如海外定居簽證或外國護照,以證明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居住。

申請步驟及文件

你需要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O)」與法定聲明表格「MPF(S) – W(SD2)」,並附上香港身份證副本,以及上述提及已獲准在海外居住的證明文件。

專家提示:潛在陷阱

你需要清楚知道,每位計劃成員一生只能以此理由申請取回強積金一次。假如你日後返回香港工作並重新參加強積金計劃,你將永久不能再次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取。作出虛假聲明屬嚴重刑事罪行,當局會進行抽查及調查,切勿以身試法。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核心條件

此處的「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並非指完全失去所有工作能力,而是特指成員因身體或精神狀況,被註冊西醫或註冊中醫證明,永久不適合執行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種。例如,一位外科醫生因手部受傷而無法再執行手術,便可能符合此定義。

申請步驟及文件

申請時,你需要提交申索表格「MPF(S) – W(O)」、香港身份證副本,以及由註冊醫生或中醫填妥並簽署的「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表格「MPF(S) – W(M)」。

4. 罹患末期疾病

核心條件

如果成員患有的疾病,經註冊西醫或註冊中醫證明,相當可能使其預期壽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便符合申請資格。申請人必須在醫生簽發證明書的日期起計12個月內,向受託人提出申請。以此理由取回強積金,必須一筆過全數提取。

申請步驟及文件

你需要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O)」,並附上香港身份證副本,以及由醫生簽署的「成員罹患末期疾病的證明書」表格「MPF(S) – W(T)」。

5. 小額結餘

核心條件

這個方法主要為處理金額極小的帳戶。你需要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強積金結餘不超過港幣$5,000;該結餘是你唯一的強積金帳戶結餘;申請日期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已相隔12個月;以及你須作出法定聲明,指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申請步驟及文件

你需要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MPF(S) – W(O)」、法定聲明表格「MPF(S) – W(SD3)」以及香港身份證副本。

6. 死亡

核心條件

若計劃成員不幸身故,其強積金會被視為其遺產的一部分。申請必須由其遺產的合法代理人(例如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官提出。

申請步驟及文件

遺產代理人需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O)」,並連同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由香港法院頒發的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正本或經核證的副本,一併提交給受託人。

年滿65歲退休?三大強積金取回方法全解析

當年滿65歲,便正式達到法定的強積金取回年齡。面對這筆準備已久的退休金,了解不同的強積金取回方法至關重要,可以幫助你作出最明智的財務規劃。一般來說,你有三個主要方案可以選擇。

方案一:一筆過全數提取

定義與適合情況

這個方法最直接,就是一次過將強積金帳戶內所有的累算權益全數提取。如果你已經有周詳的理財計劃,有信心自行管理這筆資金,或者有其他穩定的退休收入來源,這個方案能提供最大的彈性。另外,若需要一筆較大的資金應付特定開支,例如付清樓宇按揭或支付醫療費用,一筆過提取也是一個可行的選項。

注意事項

一次過處理大筆資金,需要相當的理財紀律。你需要為自己規劃未來數十年的現金流,同時要考慮通脹對購買力的蠶食。如果計劃將資金用作個人投資,就要完全自己承擔所有市場風險,這與之前放在強積金計劃內由專業基金經理管理的情況有所不同。

方案二:分期提取

定義與適合情況

分期提取就像為自己「出糧」,你可以根據實際生活需要,設定每月、每季或每年提取固定金額,而餘下的資金會繼續留在帳戶內投資增值。這個方法非常適合希望創造穩定現金流以應付日常開支,同時讓資產有機會繼續滾存的朋友。如何取回強積金,用分期方式可以讓你更有預算。

收費陷阱

這裡有一個細節要留意。現時大部分強積金受託人每年會提供至少四次免費提取服務。如果提取次數超出這個上限,受託人可能會就額外的提取申請收取行政手續費。在制定分期提取計劃時,最好先向你的受託人查詢清楚收費詳情,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開支。

方案三:全數保留在帳戶內繼續投資

定義與適合情況

即使年滿65歲,你並非必須馬上取回強積金。如果你暫時沒有資金需要,或者認為當時市況不佳,不適宜出售基金單位,可以選擇將所有累算權益全數保留在帳戶內,讓資金繼續跟隨你選擇的基金投資。這對於仍在工作或有其他充裕收入來源的人士來說,是一個具備高度彈性的選擇。

成本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你不再作出新的供款,只要資金仍然留在帳戶內,受託人就會繼續按資產總值收取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同時,你的資產價值會繼續隨市場波動而升跌。所以,就算決定保留資金,也建議你定期檢視自己的投資組合,確保它仍然符合你當前的風險承受能力。

如何取回強積金?三步完成申請流程

想知道如何取回強積金嗎?整個強積金取回流程其實不複雜,主要分為三大步驟。只要你跟著以下指引,一步一步來,就可以順利完成申請,將這筆屬於你的退休儲備拿到手。

第一步:釐清個人帳戶狀況

很多人因為轉換過幾次工作,可能在不同的強積金受託人公司都開設了個人帳戶。所以,在開始任何申請程序前,首要任務是先整理好自己到底有多少個強積金帳戶,它們分別由哪一家公司管理。清楚了解自己的帳戶狀況,是成功取回強積金的第一步。

查詢途徑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帳戶分佈,可以透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平台查詢。你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或者使用積金局網站上的「個人帳戶查詢」服務,他們會協助你找出所有以你名義登記的帳戶資料。

第二步:準備文件及辦理法定聲明

釐清帳戶狀況後,下一步就是準備所需的文件。不同的強積金取回方法,例如以退休或永久離港為理由,需要填寫的表格和提交的證明文件都有所不同。

一站式官方表格下載

所有申請提取強積金的相關表格,都可以在積金局的官方網站下載。你只需要根據你的提取理由,下載對應的申索表格(例如「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和法定聲明表格。記得,直接從官方渠道下載可以確保你使用的是最新版本的正確文件。

如何辦理法定聲明?

法定聲明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你必須在監誓員面前宣誓,確認聲明內容屬實。在香港,你可以到各區的民政事務處,讓民政事務專員或監誓員為你監誓,這項服務是免費的。你也可以選擇尋找太平紳士或公證人辦理。有一點要特別注意,如果你在多家受託人公司都有帳戶,你就需要準備相應數量的法定聲明正本,因為每家公司都需要一份正本文件。

第三步: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申請

當你準備好所有文件,包括填妥的申索表格、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和法定聲明正本後,就來到最後一步了。

提交對象與時限

請務必將申請文件直接提交給你持有強積金帳戶的「受託人公司」,而不是積金局。如果你有多個帳戶分散在不同公司,就要分別向每一家受託人提交申請。受託人收齊所有需要的文件後,法例規定他們必須在30日內向你支付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

提取強積金前必讀:四大潛在風險與陷阱

在你準備申請強積金取回之前,了解整個流程中可能出現的變數是一個明智的舉動。這一步並非要讓你感到困擾,而是像出門前先查看天氣預報一樣,讓你對如何取回強積金有更周全的準備。以下幾個關鍵點,是許多人在取回強積金時容易忽略的細節,提前了解可以幫助你更順利地取得應得的退休金。

風險一:基金買賣的「未知價」原則

定義與影響

你提交取回強積金的申請時,等同於向受託人發出沽出基金單位的指示。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所有基金買賣都遵循「未知價」原則。意思是,交易的最終價格並非你提交申請那一刻的價格,而是根據當日市場收市後計算出的基金單位淨值來決定。

這個原則的影響很直接。從你提交申請到受託人實際執行交易,中間可能有一至兩個工作天的時間差,加上市場每日的波動,最終你收到的金額可能會比你申請時預計的多,也可能會少。這並非出錯,而是基金交易的標準做法,所以你在規劃資金用途時,最好預留一點緩衝空間。

風險二:保證基金的「鎖定期」陷阱

定義與後果

如果你的強積金投資組合中包含「保證基金」,就要特別留意它的附帶條款。這類基金的「保證」通常不是無條件的。很多時候,它們會設有特定的要求,例如資金必須存放一段指定的「鎖定期」,或者必須持有至某個特定日期,才能獲得承諾的保證回報。

假如你在未符合這些保證條款的情況下提取資金,例如在鎖定期結束前就取回強積金,後果可能就是無法享有那個「保證」回報。在某些情況下,如果當時基金的基礎投資表現不佳,你甚至可能要承擔虧損。因此,提取前最好先向你的受託人查詢清楚,確定你的提取時間點會否影響保證基金的收益。

風險三:自願性供款的獨立提取規則

定義與建議

你的強積金帳戶除了有法例規定的強制性供款外,可能還有你或僱主額外作出的自願性供款。關於強積金取回方法,很重要的一點是,這兩筆錢的提取規則並不相同。強制性供款的提取條件由法例嚴格規定(例如強積金取回年齡是65歲)。但是,自願性供款的提取條件,則完全由你所參加的那個強積金計劃的「信託契約」來決定。

我們的建議非常直接。在你計劃提取整筆強積金前,務必主動聯絡你的受託人,清楚查詢你帳戶內自願性供款部分的提取規則是怎樣的。不同計劃的規則可以相差很遠,千萬不要假設它們的提取條件和強制性供款一樣。

風險四:強積金對沖機制對最終金額的影響

定義與影響

根據現行的《僱傭條例》,假如你被僱主解僱或公司裁員,而你又合資格領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你的僱主有權動用他們在你強積金帳戶中作出的強制性供款部分,來抵銷他們需要支付給你的這筆款項。這就是俗稱的強積金「對沖」。

這個機制最直接的影響是,你最終能夠從強積金戶口取出的金額,可能會少於月結單上顯示的總結餘,因為僱主供款的部分可能已經被用作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個情況只會在你非自願離職時發生,但這的確是影響你最終取回強積金總額的一個重要因素。

強積金提取常見問題 (FAQ)

問:整個取回強積金申請需時多久?

答:當你計劃取回強積金時,時間是一個重要考慮。根據法例,在你交齊所有需要的文件之後,強積金受託人必須在30日內向你支付款項。所以,申請過程的關鍵在於盡快準備好所有正確的文件,以啟動這個30日的處理程序。

問:我可以只提取部分累算權益嗎?

答:提取方式相當有彈性,但要視乎你的申請理由。如果你是以達到65歲正常退休年齡,或年滿60歲提早退休的理由申請,你可以選擇只提取部分累算權益,餘額繼續留在帳戶內投資。這種分期提取的方式,讓你更靈活規劃退休後的現金流。不過,假如是基於「罹患末期疾病」或不幸身故(由遺產代理人申請)的理由,則必須一次過全數提取所有權益。

問:如果我曾以永久離港理由提取強積金,之後回港工作怎麼辦?

答:這是一個很常見的疑問。如果你曾經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取回強積金,之後又決定回港工作,法律規定你仍然需要重新參加強積金計劃。你的僱主有責任為你作出供款。但最重要的一點是,你終身都不能再次以「永久離開香港」這個理由,申請提取任何新的強積金結餘。這個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沒有例外。

問:如果我在多間受託人公司都有帳戶,應該如何申請?

答:這情況十分普遍,處理方法也很直接。因為每個強積金帳戶都由其所屬的受託人公司獨立管理,所以你需要向每一家持有你帳戶的受託人公司,分別提交一套完整的申請文件。這代表如果你有三個帳戶分散在三家公司,你就需要準備三份申請。特別要注意,如果你的申請理由需要提交法定聲明,你必須準備足夠數量的法定聲明正本,因為每家受託人都會要求收取正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