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買公屋轉名 2025】終極指南:詳解10大原因、5步流程、費用及8大常見問題

不少已購買公屋(包括居屋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的業主,因應家庭成員變化、個人健康、移民或資產安排等需要,都會考慮將單位業權轉讓給家人。然而,已買公屋轉名並非隨意進行,必須符合房屋署的特定條件,並遵循嚴謹的申請程序。本指南將為你提供2025年最新的已買公屋轉名終極攻略,由申請資格(房屋署接納的10大原因)入手,詳細拆解5大申請步驟、清楚列明所有費用及潛在稅項,並一次過解答8大常見疑問,助你順利完成整個轉名手續。

已購買公屋轉名資格:申請前必讀的10大原因及先決條件

想辦理已買公屋轉名,首先要清楚整個過程並非普通的物業買賣。因為資助房屋涉及公帑,所以房屋署對業權轉讓設下了嚴格的框架。簡單來說,你的申請必須同時滿足兩大先決條件,並且具備房屋署接納的十大原因其中之一,才有機會獲批。讓我們一步步拆解這些要求。

兩大申請先決條件

在考慮你的轉名原因是否充分之前,必須先通過這兩個基本門檻。這兩項是硬性規定,欠缺任何一項,申請都無法繼續。

條件一:必須以「送贈契約」(Gift Deed) 形式轉讓

這項條件的核心是,整個已購公屋轉名過程不能涉及金錢交易。業主是將業權「送」給家庭成員,而不是「賣」給他。這意味著不能有任何買賣價,目的是防止業主變相將未補地價的單位在市場外出售。唯一的例外是業主不幸破產,屆時會按法律程序處理。

條件二:承讓人必須為認可的登記家庭成員

接收業權的家庭成員,也就是「承讓人」,身份有嚴格規定。他必須是該公屋單位戶籍上,一名已登記的認可家庭成員。你不能隨意將業權轉給不在戶籍內的親屬,例如從未加入戶籍的子女或兄弟姊妹。同樣地,這裡也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因業主離世而辦理遺產繼承,承繼人則不在此限。

房屋署接納的10大轉名原因詳解

如果你的情況符合上述兩大先決條件,下一步就是看看是否屬於以下十種房屋署普遍接納的轉名原因之一。

1. 加入或刪除配偶作為聯名業主

這比較常見,例如業主婚後希望將配偶的名字加入樓契,成為聯名業主,共同擁有物業。

2. 業主離婚或合法分居

若業主與配偶離婚或合法分居,可根據法庭命令或雙方協議,將單位業權轉讓給其中一方。

3. 業主結婚後遷出單位

業主本人在購入單位後結婚,並且搬到配偶的居所。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申請將業權轉讓給單位內其他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4. 業主移民或永久離開香港

當業主決定移民海外,或需要到內地、澳門等地永久定居,又或者因工作需要長期駐紮海外,都可以申請將業權轉名給家人。

5. 業主為申請其他房屋福利

有時候,業主或其家庭成員為了申請公務員房屋福利或公司提供的房屋津貼,而必須符合無持有物業的資格,便可以此為由申請轉讓業權。

6. 因家庭特殊情況(例如:反映家庭成員的財務貢獻)

這是一個較為特別但很實際的原因。例如,當初購買單位時,某位家庭成員(例如子女)承擔了大部分首期或按揭供款,為了正式確認他的貢獻,可以申請將業權轉到他的名下。

7. 業主去世,由遺產受益人繼承

當業主不幸離世,其合法遺產受益人可以根據遺囑或遺產管理書,辦理業權繼承手續。

8. 業主年邁(年滿65歲)

當年滿65歲或以上,業主可以因年紀老邁為由,申請將物業業權轉給下一代,這亦是資產傳承的一種安排。

9. 業主身患危疾或身體狀況欠佳

若業主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例如癌症,或因身體狀況極度欠佳,希望在生前處理好資產,房屋署也會接納其業權轉讓申請。

10. 業主被頒令破產

當業主被法庭頒令破產,其物業資產會由破產管理署接管。屆時,轉讓業權便會依據相關法律程序進行。

【步驟教學】已購買公屋轉名申請流程全攻略

了解清楚已買公屋轉名的申請資格和原因後,下一步自然是動手處理申請。整個已購公屋轉名流程,由遞交申請到最終完成,可以分為五大步驟。我們將會一步步拆解,讓你對每個環節都有清晰的了解。

第一步:填寫申請書及準備證明文件

俗語說「萬事起頭難」,但只要準備充足,起步也可以很順利。申請的第一步,就是處理好所有書面文件。

準備申請書 (HD7) 及相關聲明書

首先,你需要到房屋署網站下載或親身到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一份名為「業權轉讓申請書」的表格,編號是HD7。填寫時要仔細核對所有個人資料,確保準確無誤。同時,所有業主和承讓人的簽名式樣,必須與樓宇買賣文件上的簽署完全相同。另外,表格上亦列明需要填寫相關的聲明書,記得一併準備好。

按不同轉名原因準備證明文件

這一步非常關鍵。你需要根據你在申請書上填寫的轉名原因,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因結婚加入配偶,便需要提交結婚證書;因離婚而轉名,則需要法庭的絕對判令;若因業主年邁,可能需要身份證副本;若因危疾,則需要註冊醫生的醫療證明。每種情況所需文件都不同,遞交前務必再三核對房署的要求清單。

第二步:遞交申請及繳付手續費

準備好所有文件後,就可以正式提交申請了。

親身遞交至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

你需要將填妥的HD7申請書,連同所有證明文件的副本,親身交往你所屬屋邨的租約事務管理處。職員會初步檢查文件是否齊備。

繳付申請手續費

遞交申請的同時,需要繳付一筆申請手續費(現時為$3,020,建議向房署核實最新金額)。要注意的是,這筆費用無論申請最終是否獲批,都不會退還。

第三步:等待房屋署審批(約6星期)

提交申請後,便進入等待審批的階段。這個過程需要一些耐性。

審批流程及所需時間

租約事務管理處收齊文件後,會將個案轉交內部相關分處作詳細審核。整個審批過程,在文件齊備的情況下,一般需時約六個星期。

如何獲知審批結果及領取「同意書」

審批完成後,房屋署會以書面形式郵寄通知你申請結果。如果申請獲批,你會收到一份正式的「業權轉讓同意書」(Letter of Consent)。這份文件是進行後續法律程序的關鍵,必須妥善保管。

第四步:聘請律師辦理轉讓契約

收到房屋署的「同意書」,恭喜你已完成前半段路程。接下來,便要進入處理法律文件的專業階段。

草擬送贈契約 (Deed of Gift)

你需要自行聘請律師,協助你辦理業權轉讓手續。律師會根據你的情況,草擬一份「送贈契約」(Deed of Gift)。因為已購買公屋轉名,除特殊情況外,都不能涉及金錢交易,所以必須以送贈形式進行。

將契約草稿送交法律事務分處審批

律師完成契約草擬後,並不能馬上簽署。他們需要先將契約草稿提交給房屋署的法律事務分處審批,確保內容符合所有規定。這個步驟同樣需要繳付一筆獨立的法律文件審批費。

處理現有樓宇按揭事宜(如適用)

如果你的單位仍有按揭未供完,情況會複雜一些。在轉名前,必須先獲得承按銀行或財務機構的同意。律師會協助你與銀行溝通,處理轉按或更改按揭人等手續,這可能需要另外向房屋署申請批准。

第五步:完成轉讓後更新業權紀錄

當所有法律文件簽署妥當並完成註冊後,基本上已大功告成,但還有最後一些手續要處理,千萬不要忽略。

留意「同意書」一年有效期

必須再次提醒,房屋署發出的「同意書」有效期只有一年。所有法律程序,包括聘請律師、審批契約及到田土廳註冊,都必須在在這一年內完成。一旦逾期,同意書便會失效,你需要重新申請並繳付所有費用。

向租約事務管理處及田土廳提交最新業權紀錄

完成所有轉讓程序後,你的律師會將已註冊的送贈契約交往田土廳(土地註冊處)登記,正式更新業權紀錄。最後,記得將最新的業權紀錄副本,提交一份給你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存檔,這樣整個已購買公屋轉名流程才算圓滿結束。

已購買公屋轉名要幾錢?一文睇清所有費用及潛在稅項

講到已買公屋轉名,大家最關心的部分自然是費用。整個過程並非零成本,主要涉及三大類開支:政府及房委會的固定收費、律師樓的專業服務費,以及可能出現的潛在稅項。以下我們逐項拆解,讓你對總預算有個清晰概念。

政府及房委會固定收費

這部分的費用是硬性開支,不論你選擇哪一間律師樓,金額都是固定的。

業權轉讓申請手續費

當你向房屋署遞交轉名申請時,需要即時繳付一筆申請手續費。根據現時資料,這筆費用約為港幣$3,020元。要留意的是,這筆費用是用於處理申請的行政開支,不論申請最終成功獲批、被拒,或者你中途決定撤回申請,費用都不會退還。

法律文件審批費用

當你的申請獲房屋署初步批准後,你聘請的律師會草擬一份「送贈契約」(Deed of Gift)。這份契約的草稿必須再送交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進行審批,確保內容符合所有規定。提交審批時,需要繳付另一筆法律文件審批費用,現時約為港幣$2,630元。同樣地,這筆費用也是不會退還的。

律師樓專業服務費

由於已購公屋轉名涉及正式的業權轉讓,整個過程必須由律師協助處理,因此律師費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開支。

律師費及雜費市場參考價

律師費沒有固定標準,視乎不同律師樓的收費及案件的複雜程度而定。一般而言,處理一份簡單的近親送贈契約,市場上的律師費連同雜費(例如查冊費、文件註冊費等),大約由港幣$8,000至$15,000不等。建議在決定前,可以先向幾間律師樓查詢報價作比較。

潛在稅務成本分析

稅項是整個轉名過程中最大的一項潛在開支,處理不當可能會涉及龐大金額,所以必須特別留意。

印花稅 (AVD):親屬轉讓是否豁免?

很多人誤以為親屬之間用「送贈」形式轉讓物業就可以豁免印花稅,這其實是一個常見的誤解。稅務局在計算「從價印花稅」(AVD)時,會根據物業的市場估值來計算,即使沒有金錢交易,稅局仍會視之為一宗正常交易。

不過,如果承讓人(接收業權的家人)是「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並且在接收業權時在香港沒有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就有機會能以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第2標準稅率)繳付印花稅。如果承讓人本身已持有物業,則可能需要繳付較高的稅率。

額外印花稅 (SSD) 及買家印花稅 (BSD):是否適用?

「額外印花稅」(SSD)主要是為了打擊短期炒賣。如果單位是由房委會首次售出後的兩年內進行轉名,即使是送贈形式,亦有機會被視為「轉售」而需要繳付SSD。

「買家印花稅」(BSD)則適用於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買家。如果承讓人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即使是近親,亦需要繳付買家印花稅。在計劃轉名前,務必先了解清楚承讓人的身份,以避免產生非預期的稅務開支。

已購買公屋轉名常見問題 (FAQ):8大疑問一次解答

在處理已買公屋轉名這件事上,大家心中總有許多疑問。畢竟這牽涉到法律、政策和家庭財務安排,多了解一些細節絕對是明智之舉。以下我們整理了8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一次過為你釐清所有迷思。

問:轉名給子女後,我還能再申請公屋或長者屋嗎?

轉名後設有24個月禁止申請期

根據房屋委員會的規定,任何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或聯名業主,在成功轉讓業權後的24個月內,是不能申請公共租住房屋的。這是一個明確的禁止期,旨在防止濫用房屋資源。

前業主身份對日後申請房屋資助的影響

即使過了24個月的禁止期,你曾經作為業主的紀錄依然存在。日後若要重新申請任何房屋資助,例如公屋或長者屋,房委會依然會審核你的「前業主」身份。雖然並非完全沒有機會,但審批會比首次申請者更為嚴格,並且需要重新符合當時的入息及資產限額。

問:整個轉名流程需時多久?

各階段時間估算:最快約3至4個月完成

整個已購公屋轉名流程涉及多個步驟。首先,向房委會遞交申請及證明文件,等待審批結果,一般需時約6個星期。獲批後,你需要聘請律師處理法律文件,並將文件草稿交予房委會審批。整個過程順利的話,最快大約需要3至4個月才能全部完成。

問:單位有按揭未供完,可以轉名嗎?

可以,但必須先獲得承按銀行或財務機構同意

單位尚有按揭在身,技術上仍然可以辦理轉名。不過,一個絕對不能忽略的大前提是,你必須先獲得承按銀行或財務機構的書面同意。因為業權轉讓會影響按揭合約,銀行需要評估新業主的還款能力,並可能要求重新簽訂按揭文件。

問:錯過了「同意書」一年有效期怎麼辦?

同意書將會失效,業主必須重新申請及繳費

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有效期僅為一年。你必須在這一年內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包括簽署轉讓契約和到田土廳註冊。如果錯過了有效期,同意書就會自動失效。屆時你只能從頭開始,重新遞交申請並繳付所有相關費用。

問:業權可以轉給非家庭成員嗎?

絕不可以(除業主去世後由遺產受益人合法繼承外)

房委會對承讓人的資格有嚴格規定,業權只能轉讓給名列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任何非家庭成員都不能透過送贈形式成為業主。唯一的例外情況是,當原業主不幸去世,其合法遺產受益人(即使不是家庭成員)可以根據遺囑或遺產管理法例繼承業權。

問:聯權共有(長命契)的「除名」為何等於轉名?

法律概念解釋:涉及業權份額的轉移

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的業主共同擁有整個物業的100%業權,而不是每人佔有特定份額。當其中一位業主「除名」時,實際上是將其在物業中的權益,透過法律程序完全轉讓給其餘的聯名業主。這個過程涉及業權的轉移,因此在法律性質上就等於一次正式的業權轉讓。

問:新業主日後賣樓是否受轉售限制期影響?

是,轉售限制由首次由房委會售出單位的日期起計算

轉售限制是跟隨單位本身,而不是跟隨業主。限制期的計算,是由該單位首次由房委會售出的日期開始。因此,即使業權轉讓給了新的家庭成員,該單位原有的轉售限制(例如五年內不能在公開市場出售)依然有效,新業主必須繼續遵守。

問:申請期間個人資料有變更應如何處理?

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更新資料

如果在申請過程中,任何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例如婚姻狀況、聯絡電話或地址)有任何變更,你應該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確保房委會持有最新及最準確的資料,避免延誤審批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