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取回強積金手續全攻略:一文看清6大條件、5大申請程序、手續費及法律責任

強積金(MPF)是為僱員退休生活而設的儲蓄保障,一般須待年滿65歲方可提取。不過,在法例訂明的6種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獲准提早取回強積金累算權益。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申請手續繁複嗎?本文為您整合提早提取MPF的終極攻略,一文看清全部6大條件、由準備文件到收款的5步申請程序、潛在手續費以至虛假聲明的嚴重法律責任,助您清晰了解整個流程,順利取回款項。

提早提取強積金的6大資格與條件

想辦理提早取回強積金手續,第一步就是要清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法例訂明的六大提早取回強積金條件。一般來說,強積金是為大家65歲退休生活而設的儲蓄,但假如你遇到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就可以申請提早取回這筆款項。下面我們就逐一拆解每項資格的細節和申請程序。

1. 提早退休 (年滿60歲)

這是在65歲前提早取回強積金最常見的情況。如果你已經踏入60歲,並且決定告別職場,就可以申請取回累積多年的強積金。

申請條件

計劃成員必須年滿60歲。
成員必須已經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表示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申請步驟及所需文件

  • 填妥申索表格「基於已達到60歲提早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MPF(S) – W(R))」。
  • 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提交法定聲明表格「基於提早退休的理由而作出的法定聲明 (MPF(S) – W(SD1))」正本。

深入解讀與注意事項

這一步的關鍵是「法定聲明」。這份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代表你向政府鄭重聲明自己再沒有意圖重投勞動市場。所以,你在簽署前必須完全理解其含義。假如你提早退休並取回強積金後,又決定再次工作,只要你符合強積金制度的規定(例如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你的新僱主仍然需要為你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你計劃移民或到其他國家永久定居,這項條件就適用於你。

申請條件

  • 計劃成員必須已經離開香港,或即將離開香港。
  • 成員必須表明無意以永久性居民身份返回香港工作或定居。
  • 申請時需要提供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

申請步驟及所需文件

  • 填妥申索表格「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死亡的理由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MPF(S) – W(O))」。
  • 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提交法定聲明表格「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作出的法定聲明 (MPF(S) – W(SD2))」正本。
  • 提交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副本。

深入解讀與注意事項

最重要的一點是:每位計劃成員一生只可以此理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一次。如果你作出虛假聲明,例如聲稱永久離港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即屬刑事罪行。積金局會抽查可疑個案,所以大家必須誠實申報。至於證明文件方面,移民簽證或外國護照等都是有力的證明。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這個條件是為因健康問題而永久無法繼續從事原本工作的成員而設。

申請條件

  • 成員必須被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永久地不適合執行在緊接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種。

申請步驟及所需文件

  • 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O)」。
  • 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提交由醫生填寫的「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 (MPF(S) – W(M))」表格正本。

深入解讀與注意事項

這裡的定義非常精準,它並不是指成員完全失去所有工作能力,而是特指永久無法勝任「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那份工作」。舉個例子,一位職業司機因視力問題而永久不能駕駛,即使他仍然可以從事文職工作,他也符合「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定義,可以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

4. 罹患末期疾病

假如成員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亦可以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以應付醫療開支或作其他安排。

申請條件

  • 成員必須患上任何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相當可能使其預期壽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的疾病。

申請步驟及所需文件

  • 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O)」。
  • 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提交由醫生填寫的「成員罹患末期疾病的證明書 (MPF(S) – W(T))」表格正本。

深入解讀與注意事項

申請人必須在醫生簽發醫學證明書的日期起計12個月內,向強積金受託人提出申請,逾期證明書將會失效。基於這個理由提取強積金,必須一筆過全數提取帳戶內的所有結餘。

5. 小額結餘

這項條件適用於帳戶結餘極少,並且已長期沒有供款的計劃成員。

申請條件

  • 成員在單一強積金計劃內的結餘不超過港幣$5,000。
  • 提出申請的日期,距離該帳戶的最後一個供款日必須至少相隔12個月。
  • 成員須作出法定聲明,表示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申請步驟及所需文件

  • 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O)」。
  • 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提交法定聲明表格「基於小額結餘的理由而作出的法定聲明 (MPF(S) – W(SD3))」正本。

6. 死亡

若計劃成員不幸身故,其強積金累算權益將作為遺產處理。

申請條件

  • 計劃成員已經身故。
  • 申索人必須是身故成員的遺產代理人(即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

申請步驟及所需文件

  • 由遺產代理人填妥申索表格「MPF(S) – W(O)」。
  • 提交遺產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提交由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副本。

深入解讀與注意事項

身故成員的強積金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申索權歸於其合法的遺產代理人。受託人會根據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上的指示,將款項支付給指定的代理人。整個提早取回強積金程序會牽涉到法律文件,處理時間可能相對較長。

MPF提早提取申請全攻略:由文件準備到收款5大步驟

當你了解並確認符合提早取回強積金條件後,接下來就是實際的申請流程。整個提早取回強積金手續並不複雜,主要可以拆解為五個清晰的步驟。只要跟著以下的指引,準備好所需文件,就能順利完成整個提早取回強積金程序。

第一步:備妥所需文件

俗語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申請強積金也一樣。準備齊全的文件是成功申索的第一步,可以避免因文件不足而需要來回補交,延誤了收款時間。所有申請情況下,香港身份證副本都是必備的基本文件。

申請文件核對清單 (按情況分類)

根據你申請的理由,需要準備的文件組合會有所不同。以下清單讓你一目了然:

  • 提早退休 (年滿60歲):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申索表格 [MPF(S) – W(R)]
  • 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1)]

  •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申索表格 [MPF(S) – W(O)]
  • 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2)]
  • 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申索表格 [MPF(S) – W(O)]
  • 「成員永久不適合執行特定種類工作證明書」表格 [MPF(S) – W(M)]

  • 罹患末期疾病: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申索表格 [MPF(S) – W(O)]
  • 「成員罹患末期疾病的證明書」表格 [MPF(S) – W(T)]

  • 小額結餘:

  • 香港身份證副本
  • 申索表格 [MPF(S) – W(O)]
  • 法定聲明表格 [MPF(S) – W(SD3)]

  • 死亡:

  • 遺產代理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 申索表格 [MPF(S) – W(O)]
  • 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副本

第二步:下載及填寫官方表格

準備好文件清單後,下一步就是獲取並填寫正確的官方表格。你可以在積金局網站的「常用表格」頁面一次過找到所有相關表格,也可以直接向你的強積金受託人索取。

退休相關表格

  • 年滿65歲或提早退休 (年滿60歲): 專用的表格是「基於已達到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MPF(S) – W(R)]」。

其他五種情況相關表格

  • 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或死亡: 這五種情況共用同一份主要申索表格,即「基於其他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MPF(S) – W(O)]」。你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配搭上一步提到的法定聲明或醫學證明書一同提交。

第三步:辦理法定聲明 (如適用)

如果你的申請理由是「提早退休」、「永久性地離開香港」或「小額結餘」,就需要辦理法定聲明。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你在文件上作出的聲明會被視為事實。所以,在簽署前必須清楚明白內容。

香港境內辦理途徑

在香港,你可以在監誓員面前作出聲明和簽署。監誓員的費用和辦公時間各有不同,建議事前查詢。常見的途徑包括:
* 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
* 太平紳士 (JP)
* 公證人

香港境外辦理途徑

若你身處香港境外,法定聲明則須在當地獲法律授權的人士面前辦理,例如:
* 當地的公證人
* 獲授權監誓或主持聲明的人員

第四步: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申請

當所有文件和表格都準備妥當後,便可以提交申請。這一步有一個非常關鍵的重點,就是申請文件必須直接交給你持有強積金戶口的「受託人」,例如滙豐、宏利、中銀保誠等,而不是積金局。

關鍵須知

提交文件時,法定聲明表格必須是正本。受託人不會接納副本或傳真本。如果你同時向多於一個受託人提出申請,便要準備足夠數量的聲明正本。

如何處理多個強積金戶口

很多人因為轉工而擁有多於一個強積金戶口。如果你在不同的受託人(例如A公司和B公司)都有戶口,你必須分別向A公司和B公司提交兩份獨立的完整申請,包括各自的表格和所需文件的正本。

第五步:收取款項及預計時間

提交申請後,就是等待受託人處理和支付款項的階段。

處理時限

根據法例,受託人在收齊所有需要和正確填寫的文件後,必須在30天內向你支付強積金的累算權益。如果文件有遺漏或填寫錯誤,處理時間將會延長。

注意事項

受託人通常會以支票或直接轉帳的方式支付款項。一般來說,整個提早取回強積金手續費是沒有的,受託人不會就處理你的申請而收取費用。但是,你的強積金是投資在基金上,受託人需要賣出你持有的基金單位去套現,這個賣出價是按處理當日的基金價格計算,所以最終收到的金額可能會和你申請時看到的帳面結餘有些微出入。

提早提取強積金常見陷阱及法律責任

辦理提早取回強積金手續時,整個程序看似直接,但其實過程中有不少細節位需要留意。清楚了解這些常見陷阱和相關的法律責任,可以確保整個提早取回強積金程序順利,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四大常見申請錯誤

在申請過程中,一些小失誤可能會導致申請被延誤甚至被拒絕。以下整理了四個申請人最常犯的錯誤,讓你提早做好準備。

  1. 誤解「永久離港」的定義和後果
    一個關鍵的提早取回強積金條件是,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的申請,每位成員一生中只可以使用一次。如果你以此理由取回強積金後,又再次回港工作和定居,那麼你日後產生的新強積金結餘,將不能再以同樣理由提取。這項規定的法律約束力極強,申請前必須深思熟慮。

  2. 對「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理解有偏差
    法例對「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有清晰的界定,意思是指成員永久地不適合執行在緊接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種。這並不是指完全沒有工作能力。舉個例,一位職業司機因眼疾而永久無法駕駛,即使他仍然可以從事文職工作,他也符合此定義去申請提取強積金。

  3. 忽略多個強積金戶口的存在
    不少人因為過往多次轉工,可能在不同的受託人公司都開設了強積金戶口。申請提早提取時,你必須向持有你戶口的每一間受託人公司,分別提交獨立的申請。如果只向其中一間公司申請,你將無法取回所有戶口的結餘。

  4. 提交不齊全或不正確的文件
    文件準備不足是導致申請延誤的最常見原因。例如,需要提交法定聲明的情況,必須提交正本文件,副本是不會被接納的。此外,填寫表格時資料有誤,或者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明文件(例如永久離港的海外居住證明),都會拖慢整個審批進度。

虛假聲明的嚴重法律後果

在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過程中,誠信至關重要。特別是在需要作出法定聲明(例如聲稱提早退休或永久離港)的環節,你所陳述的內容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如果故意向強積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即屬刑事罪行。例如,聲稱自己將永久離港,但實際上只是短期離港,並計劃短期內回港工作,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虛假聲明。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積金局會嚴肅處理所有可疑個案,並且會與稅務局、入境事務處等其他政府部門聯絡和核實資料,以確認申請人所提交資料的真確性。所以,在簽署任何文件前,必須確保所有資料均屬事實,以免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

提早提取強積金常見問題 (FAQ)

來到文章的最後部分,我們整理了一些關於提早取回強積金手續的常見疑問。希望可以一次過解答你心中的問題。

提早提取強積金有手續費嗎?

整個提早取回強積金程序,受託人通常不會收取任何提早取回強積金手續費。但是,你最終收到的金額,是根據受託人賣出你戶口內基金單位的當日價格計算,而不是你遞交申請當日的價格。所以,市場波動可能會影響最終的款項。另外,如果你持有的是「保證基金」,提早提取可能會讓你無法獲得保證回報。這雖然不是一筆直接的手續費,但也是一種潛在的財務影響,需要特別留意。

失業是否可以提取強積金?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疑問,答案是不可以。純粹失業,並不是法例訂明的其中一項提早取回強積金條件。法例嚴格規定只有六種特定情況才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年滿60歲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戶口結餘少於$5,000或不幸身故。

提早提取後可以再工作嗎?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情況會根據你當初申請的理由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是以「年滿60歲提早退休」為理由提取強積金,你當時需要作法定聲明表示無意再工作。假如你之後決定重投職場,你的新僱主仍然需要依法例為你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而新的供款要等到你年滿65歲才可以提取。如果你是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取,這個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日後你若回港再次工作,同樣需要重新供款。而這筆新的強積金,不能再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

可以只提取部分強積金嗎?

這個問題同樣要視乎你申請提早提取的理由。如果你是基於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或小額結餘等理由申請,法例規定你必須一筆過提取戶口內所有的累算權益。但是,如果你是年滿65歲正常退休,或者年滿60歲提早退休,你就可以選擇分期提取部分權益,讓處理資金的方式更有彈性。

如何查詢自己所有的強積金戶口?

每次轉工,僱主都會為你開設新的強積金戶口,所以很多人都可能擁有多個戶口而自己不清楚。你可以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查詢。你需要填寫一份「個人帳戶資料查詢表格」,連同你的香港身份證副本,郵寄或親身交回積金局。之後,積金局便會將一份詳列你所有強積金戶口的列表寄回給你。這樣你就可以清楚了解自己的戶口狀況,方便日後整合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