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辦公屋轉名?3大步驟完成手續、審查資格、所需時間及5大常見問題全攻略

公屋戶主一旦身故或因故遷出,其家庭成員能否繼承或接管單位租約,是許多租戶關心的問題。辦理公屋轉名手續涉及房屋署的特定程序和嚴格的資格審查,過程或會令人感到困惑。本文將為您整合一份詳盡的「公屋轉名全攻略」,一文看清由申請資格、三大步驟、文件準備,到入息及資產審查、所需時間,以至離婚、申請失敗等常見問題的處理方法,助您順利完成轉名手續,保障您的居住權。

公屋轉名兩大情況:您符合基本資格嗎?

想處理公屋轉名,第一步就是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房屋署訂立的基本資格。公屋的租約權利,並不像私人樓宇的業權可以隨意轉讓。所以,房屋署只會在兩種特定的情況下,才會考慮批准公屋轉名的申請。在深入研究公屋轉名手續和所需表格之前,先看看您和您的家人是否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這是整個申請的基礎。

情況一:戶主身故

當公屋戶主不幸離世,其租約並不會自動終止。這時候,單位內已登記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成為新戶主。房屋署的政策有明確的繼承順序,第一優先繼承人是戶主的在冊配偶。如果戶主的配偶一直居於單位內,通常可以比較順利地繼承租約,甚至有機會豁免部分的公屋轉名審查。假如戶主沒有配偶,或者配偶不選擇繼承,那麼單位內其他年滿18歲的認可家庭成員,例如子女,也可以提出申請。不過,他們就需要通過房屋署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確保其入息和資產符合現行的公屋申請資格。

情況二:戶主因特定理由遷出或刪除戶籍

如果戶主仍然在生,但希望將戶主名義轉給家人

公屋轉名申請全攻略:三大步驟完成手續

想辦理公屋轉名,整個公屋轉名手續其實並不複雜。只要跟著清晰的步驟,準備好所需文件,就能順利完成申請。整個流程主要可以分為準備文件、遞交申請及審查、等待結果與簽訂新租約三大階段。我們一步一步來看。

第一步:準備文件及填寫表格

申請的第一步,是從準備文件開始。你需要填寫兩份主要的公屋轉名表格,分別是「轉換戶主申請書」(HD465) 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表」(HD1022C)。這些表格可以在各屋邨辦事處索取,或者在房屋署的網站下載。

填寫時,最重要的是清楚說明轉名的原因。同時,你需要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例如:

  • 戶主身故:需要提交戶主的死亡證副本。
  • 戶主遷出:需要提供戶主遷出的證明,例如新住址證明、移民文件或入住安老院的證明文件等。

將所有文件準備齊全,是確保申請過程順暢的關鍵。

第二步:遞交申請及進行審查

當你填妥表格,也集齊所有證明文件後,就可以將整份申請交回所屬的屋邨辦事處。遞交申請後,房屋署就會開始處理你的個案。

這個階段的核心是公屋轉名審查。房屋署職員會仔細審核你的申請資格,包括你和家庭成員的入息及資產是否符合現行的公屋申請限額,也就是俗稱的「富戶政策」審查。至於公屋轉名要幾耐,審查過程一般需要數個星期,具體時間會因個案的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

第三步:審批結果及簽訂新租約

來到最後一步,就是等待房屋署的審批結果。如果你的申請獲得批准,房屋署會發出通知信,並安排你前往屋邨辦事處簽訂新的租約。

簽訂新租約後,你就正式成為單位的新戶主。需要留意的是,新的租金水平可能會根據新家庭的總入息而有所調整。完成這一步,整個公屋轉名手續便大功告成。

轉名審查核心:入息及資產限制(富戶政策)詳解

談到公屋轉名,最關鍵的一環就是資格審查。房屋署會透過「富戶政策」來評估新戶主申請人的資格,確保公屋資源能真正地分配給有需要的人。這個公屋轉名審查程序,主要會從入息、資產和物業權三大方面來評核。所以,在遞交公屋轉名表格之前,了解清楚這些審查標準,對整個申請過程非常有幫助。

誰需要接受「富戶政策」審查?

基本上,除了極少數的豁免情況之外,所有公屋轉名的申請個案,新的戶主申請人以及名列在租約上的所有家庭成員,都需要接受「富戶政策」的審查。這項政策適用於大部分因戶主離世或遷出等情況而提出的轉名申請。簡單來說,只要你想成為公屋的新戶主,你和你的家庭成員就需要一併接受入息及資產的審查。

審查重點(一):入息及資產限額

審查的第一個重點是家庭的經濟狀況,也就是「全面經濟狀況審查」。這包括家庭總收入和總資產淨值兩部分。

家庭總收入的計算範圍很廣,包括薪金、雙糧、花紅、津貼、做生意的利潤,還有從投資獲得的收入等。而總資產淨值就包括存款、股票、基金、車輛的市值,以及在香港和香港以外的物業等。

根據現行政策,申請人家庭的總入息和總資產淨值,都不能超過當時申請公屋資格限額的特定倍數。一般而言,家庭總入息不可以超過公屋入息限額的5倍,而總資產淨值就不可以超過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這些限額會根據家庭人數調整,並且每年都可能更新,所以準備申請時最好到房屋署網站查閱最新的數字。

審查重點(二):住宅物業權

審查的第二個重點,是「住宅物業權審查」。這是一個非常清晰直接的規定。申請人以及所有家庭成員,在申請期間都不可以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業權。

這裡的「擁有」定義很嚴格,不單指你是單獨或聯名業主。即使你只是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去購買住宅,或者你持有一間公司的股份超過50%,而該公司又擁有住宅物業,這些情況都會被視為擁有住宅物業。一旦被核實擁有物業,轉名申請通常就不會獲批。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公屋單位是用來幫助沒有能力自行解決住屋需要的人。

公屋轉名豁免審查:可直接繼承租約的家庭

談到公屋轉名,很多人第一時間會想到繁複的公屋轉名審查。其實,房屋署設有一些豁免機制,假如你的家庭符合特定條件,辦理公屋轉名手續時就有機會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讓過程簡單得多。讓我們一起看看,哪些家庭可以直接繼承租約。

主要豁免對象:前戶主的在冊配偶

最常見而且最直接的豁免情況,是前戶主的在冊配偶。如果公屋戶主不幸身故,其租約上的配偶,只要一直都在該單位內居住,就可以成為新戶主。這是房屋署基於家庭考慮而設的人性化安排,讓留下的配偶可以繼續安居。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通常不需要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可以直接繼承租約。

其他可獲豁免的特殊情況

除了前戶主的配偶外,還有幾類家庭組合,在申請公屋轉名時同樣可以獲得審查豁免。這主要是為了照顧社會上一些有特別需要的社群。假如你的家庭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就有很大機會獲豁免:

  • 全家領取綜援:所有家庭成員都正在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全家均為長者:所有家庭成員的年齡都達到60歲或以上。
  • 全家領取傷殘津貼:所有家庭成員都正在領取或符合資格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
  • 持有合租租約:屬於「合租租約」的認可租戶。
  • 參與特定計劃:例如在「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下被提名為戶主的長者家庭。

成功轉名後的兩大影響:租金與單位調遷

成功辦妥公屋轉名手續,簽訂新租約後,有兩個重要的後續環節需要留意。這兩項影響直接關係到日後的生活開支與居住環境,分別是租金水平的調整,以及因家庭人數變化而可能出現的單位調遷安排。

影響一:租金水平調整

當你成為新戶主後,房屋署會根據你在公屋轉名審查時所申報的家庭總收入,重新評估你需要繳交的租金水平。這個安排的核心原則是確保公屋資源的公平分配。如果整個家庭的總收入水平較低,不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兩倍,租金將會維持在原有水平。不過,如果家庭總收入有所增加,介乎公屋入息限額兩倍至三倍之間,就需要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若總收入更高,達到公屋入息限額三倍至五倍之間,則需要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影響二:「寬敞戶」調遷安排

公屋轉名通常發生在家庭成員數目變動之後,例如戶主身故或遷出。如果轉名後,單位內的認可成員人數減少,導致人均居住面積超出了房委會訂立的編配標準,這個住戶就會被界定為「寬敞戶」。為了更有效地運用寶貴的公屋資源,房委會會安排「寬敞戶」調遷至一個面積較為合適的單位,從而將較大的單位騰出給更有需要的大家庭。需要留意的是,住戶不能拒絕相關的調遷安排。一般情況下,房委會會提供最多三次的單位編配機會,如果住戶三次都拒絕接受,房委會有權終止其租約。

公屋轉名常見問題 (FAQ)

處理公屋轉名時,大家總會遇到一些相似的疑問。這裡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幫你一步步釐清整個流程。

Q1. 夫婦離婚,公屋可以轉名給其中一方嗎?

可以的。如果夫婦雙方達成共識,只要其中一方同意放棄戶籍,另一方就可以向房屋署申請成為新戶主。房屋署一般會尊重雙方的協議。但是,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房屋署就會根據既定政策處理。他們會考慮多個因素,例如子女的管養權誰屬,還有雙方的經濟狀況。最重要的一點是,房屋署絕對不會將一個公屋單位分拆成兩個,所以最終只有一方可以繼續居住。

Q2. 公屋轉名申請失敗可以怎樣做?

如果公屋轉名申請因為不符合資格,例如入息或資產超出上限,而審查失敗,房屋署會向單位發出「遷出通知書」。收到通知書後,你可以在15天內向上訴委員會提出書面上訴。如果上訴失敗,又確實有暫時的住屋困難,可以申請「暫准居住證」作短暫居留,不過這個期限很短。所以,在遞交申請前,最好先清楚了解所有資格要求。

Q3. 辦理公屋轉名手續需時多久?

很多人都想知道公屋轉名要幾耐,但這個問題其實沒有一個標準答案。整個公屋轉名手續的處理時間,很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和你提交的公屋轉名表格及證明文件是否齊全。一般來說,如果文件齊備,個案又簡單直接,房屋署在收齊所有文件後,大約需要一至兩個月時間完成審批。如果個案涉及特殊情況,處理時間就可能會更長。

Q4. 成為「寬敞戶」後,可以拒絕調遷嗎?

成功轉名後,如果單位內的家庭成員人數減少,令居住面積超出房委會的標準,就會被界定為「寬敞戶」。根據政策,房委會為了善用公屋資源,會要求住戶調遷到一個面積較小的合適單位。住戶可以拒絕編配,但是通常只有三次機會。如果住戶拒絕所有合理的編配建議,房委會就有權終止租約。

Q5. 公屋轉名是否需要聘請律師處理?

一般情況下,辦理公屋轉名手續並不需要聘請律師。因為這是一個行政申請程序,並非物業買賣。整個過程主要是與房屋署職員溝通,並且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當然,如果轉名原因是涉及離婚,而雙方需要就財產分配(包括公屋租住權)達成具法律效力的協議,那時就可能需要律師草擬離婚協議書。但是在房屋署辦理轉名手續本身,並無此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