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財務公司(俗稱「財仔」)日夜無間的追數電話與滋擾,是否感到徬徨無助,甚至走投無路?當債務壓力已超出負荷,申請破產並非終結,而是法律賦予你斬斷債務枷鎖、中止所有追討行為的合法權利與重生機會。本文將為你提供一站式終極指南,由深入剖析財仔的運作模式與追數陷阱,到清晰解構申請破產的五大核心階段,再到應對破產期間的非法追討,最後探討解除破產令後如何重建財務生活。無論你正處於哪個困境,這份指南都旨在助你掌握法律武器,一步步走出困局,重奪人生主導權。
第一步:認清財仔債務陷阱與不良追數手法
面對破產財仔債務問題,第一步並非立即行動,而是先清晰了解自己正身處的困境。許多人因為不熟悉財務公司的運作模式與潛在風險,在壓力下作出錯誤決定,令債務問題雪上加霜。在探討申請破產應對財務公司追討之前,我們必須先拆解這些財仔的常用手法與陷阱,建立穩固的知識基礎。
何謂「財仔」?剖析二線財務公司的運作模式與風險
「財仔」是坊間對財務公司的統稱。要有效處理相關債務,首先要理解它們的運作方式。
財務公司的法律地位:持牌放債人 vs 非法財仔
在香港,所有提供貸款服務的公司都必須根據《放債人條例》申領牌照,即「持牌放債人」。我們常說的「一線財務」通常指銀行或大型金融機構,而「二線財務」則泛指規模較小、審批門檻較低的持牌財務公司。它們是合法經營的機構,與非法的「大耳窿」或地下錢莊有本質上的區別。但是,合法不代表其所有經營手法都對借款人有利。
二線財務的特點:高利率、短還款期與頻繁追數
二線財務公司之所以能吸引到銀行拒絕的客戶,主要源於其獨特的經營模式。其特點包括年利率普遍較高,遠超傳統銀行貸款。同時,還款期通常較短,甚至要求每半個月或每星期還款,這種頻繁的還款周期容易令借款人資金鏈斷裂。一旦逾期,追討的頻率與強度亦可能比一線財務公司更高。
「免TU」的迷思:低門檻審批的吸引力與風險
「免TU」或「免信貸報告」是二線財務公司最常見的宣傳口號。對於信貸評級(TU)不佳的人士,這無疑充滿吸引力。因為這代表申請門檻極低,幾乎無需審查過去的信貸記錄。這種便利的背後,其實隱藏著風險。由於財務公司未有全面評估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借款人很容易在缺乏約束下過度借貸,最終令債務失控。
對信貸報告(TU)的影響:二線財務貸款的隱形代價
雖然申請二線財務貸款時,該記錄未必會即時出現在環聯(TU)的信貸報告上,但這並不代表沒有後果。若借款人最終無力償還,財務公司有權循法律途徑追討,一旦取得法庭判決,該項紀錄便會成為公開資訊,對個人信貸信譽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這是一種容易被忽略的隱形成本。
識別不良財務中介及追數公司的常見陷阱
除了直接向財務公司借貸,市場上還存在大量財務中介,部分更會與追數公司合作,設下各種陷阱。
誘騙性推銷:以「債務舒緩」為名,引導破產人士再借貸
部分不良中介會主動接觸陷入財困的人士,聲稱能提供「債務舒緩」或「債務重組」方案。他們會利用專業術語包裝,讓借款人誤以為是解決問題的出路。實際上,其最終目的往往是將借款人轉介至另一家高息的二線財務公司,進行新一輪借貸,從中賺取高額佣金,令當事人的債務問題惡化。
巧立名目收費:「扣底財」與變相服務費的灰色地帶
「扣底財」是不良財務公司常用的手法。意思是借款人申請一筆貸款,例如十萬元,但在簽署合約後,財務公司會以「手續費」、「行政費」或「顧問費」等名目,預先扣除一部分款項,導致借款人實際到手的金額遠低於合約金額,但還款時仍需按合約總額計算利息。這種行為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
合約陷阱:不提供副本與含糊的破產相關條款
一份正規的貸款合約,財務公司有責任向借款人提供一份副本存底。如果對方在簽約後諸多推搪,不願提供合約副本,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此外,部分合約可能包含一些針對破產的含糊條款,意圖在日後產生爭議時,利用法律知識的差距向借款人施壓。
威嚇手段:誘使簽署無效的「破產後還款協議」
這是其中一種最惡劣的手法。有財務公司會在批出貸款時,要求借款人額外簽署一份聲明,承諾即使將來申請破產,亦會繼續償還該筆債務。必須清楚指出,根據香港的破產法例,這類協議在法律上是完全無效的。其唯一目的,就是利用借款人對法律的不了解,進行心理威嚇,迫使他們在破產後仍然私下還款。
【實用清單】貸款前自我評估:避開財仔陷阱檢查表
在考慮任何貸款方案前,可透過以下清單作快速評估,提高警覺。
貸款前:該公司是否要求預繳任何費用?
正規的財務機構絕不會在貸款批出前,要求借款人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任何要求預繳「保證金」或「手續費」的行為,都極可能是詐騙陷阱。
簽約時:條款是否清晰列明利率、還款期及破產說明?
細心閱讀合約的每一項條款,特別是關於實際年利率、總還款額、還款周期及逾期罰則的部分。一份正規的合約,所有關鍵條款必然是白紙黑字,清晰無誤。
溝通中:職員有否使用威嚇性言辭或作出不實承諾?
留意對方職員的溝通方式。如果對方不斷使用高壓式推銷,作出「保證成功」、「百分百批核」等不切實際的承諾,或言談間帶有威嚇成分,便應立即中止溝通。
來源上:是否經由聲稱能處理破產問題的中介轉介?
時刻警惕那些聲稱能「一站式」處理破產問題,卻又引導你向其他財務公司借貸的中介。解決債務與增加債務是兩個截然相反的方向,其動機非常可疑。
核心方案:申請破產以中斷財仔追討的法律程序
面對無法清償的破產財仔債務,許多人會感到徬徨無助,但其實申請破產是法律賦予債務人的一個正面選項。它並非終點,而是一個受到法律保護的程序,用來中斷財務公司無止境的追討,並為個人財務提供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接下來,我們會深入探討這個核心方案,讓你了解如何運用這項合法權利。
破產的法律定義:解決財仔債務的合法途徑
為何破產是處理財仔債務的合法權利
破產是根據香港《破產條例》設立的一項正式法律程序。當一個人無法償還其所有債務時,便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這個制度的目的,並不是懲罰債務人,而是提供一個公平和有序的方式,將其資產統一管理並攤分給所有債權人,包括銀行及各大財務公司。這意味著,申請破產並非逃避責任,而是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利,以一個合法和有尊嚴的方式去處理一個已經無法解決的財務困局。
破產令的核心作用:即時中止所有財務公司的追討
破產程序最具影響力的一步,就是當法院頒布「破產令」之後,所有針對你的追討行動都必須即時停止。不論是來自銀行還是財仔的追數電話、信件,甚至是任何法律訴訟,都必須中止。這道破產令就像一個法律保護罩,讓你從持續的追數壓力中馬上解脫出來,然後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其委任的受託人,統一處理與所有債權人的溝通和資產分配事宜。
申請破產處理財仔債務的資格與條件
基本前提:證明無力償還財務公司及其他債務
申請破產最基本的條件,就是你必須證明自己已「無力償還債務」。這通常指你的總負債已遠遠超過你的總資產,或者你目前的收入無法應付所有到期的債務還款。你需要向法院展示一個清晰的財務狀況,證明你的財務困境是真實且無法透過其他方式解決的,這也是啟動破產程序的法律基礎。
個人資產總值的限制與考慮
法律上並沒有為申請破產人士的資產總值設定一個硬性的上限或下限。法院考慮的核心是「無力償債」的狀況是否成立。不過,在申請時,你必須誠實和完整地申報所有個人資產,包括本地和海外的物業、車輛、銀行存款、股票和保險等。受託人會根據這些資料來評估如何將資產變現並分配給債權人,任何隱瞞資產的行為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過往破產記錄對再次申請的影響
如果你過去曾經有破產記錄,再次申請破產是可行的,但程序會有所不同。法院和破產管理署會對第二次或以上的破產申請進行更嚴格的審查,以了解導致再次陷入財困的原因。此外,再次破產的破產期通常會由首次的四年延長至五年。因此,有過往記錄的人士在考慮再次申請時,需要準備更詳盡的財務解釋。
應對財仔追討:破產申請詳細分步指南
第一步:填寫「破產呈請書」與「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整個程序由準備兩份核心文件開始。第一份是「債務人破產呈請書」,這是你向法院正式提出破產申請的法律文書。第二份是「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這是一份詳細的財務報表,你需要鉅細無遺地列出你所有的資產(物業、存款、投資等)和所有債務(銀行、財務公司、私人借貸等)。文件的準確性非常重要。
第二步:就債務狀況進行宣誓及繳交費用
填妥文件後,你需要到破產管理署,在職員見證下,就你所提交的「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內容進行宣誓,確認其真實無誤。同時,你需要繳交兩筆費用:一筆是給破產管理署署長的按金,用作支付破產管理程序的開支;另一筆是給高等法院的法庭費用。
第三步:入稟高等法院排期聆訊
完成宣誓和繳費後,下一步就是帶同所有已蓋章的文件,前往高等法院的登記處正式提交(入稟)。法院職員會為你的個案排定一個聆訊日期和時間。這個步驟代表你的破產申請已經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第四步:出席聆訊並向破產管理署提交文件
在指定的日期,你需要親自出席法庭聆訊。如果你的文件齊備且情況符合破產要求,法官通常會即庭頒布破產令。頒令後,你需要將一份已加蓋法院印章的破產令副本,連同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一併交回給破產管理署存檔,整個申請程序便告完成。
破產期間的權利與義務:如何合法應對財仔
資產與收入管理:受託人的角色與職責
破產令頒布後,你的所有資產都會交由「受託人」接管,受託人可能是破產管理署署長,也可能是外聘的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受託人的職責是變賣你的資產,並將所得款項公平地分配給所有債權人。同時,他會評估你的收入和家庭合理生活開支,並要求你將扣除開支後的餘額上繳,用作還款。
生活限制:銀行戶口、信貸及商業活動
在破產期間,你的生活會受到一些法律限制。例如,你不能擔任有限公司的董事,也不能從事某些專業職業(如律師、地產代理)。在信貸方面,你不能在未有披露破產身份的情況下,取得任何信貸。日常生活上,雖然你需要過著比較節儉的生活,但基本的生活所需是受到保障的。
合法應對財仔滋擾:將所有查詢轉介受託人
這是破產後最重要的一項權利。如果在破產期間,你仍然收到任何財務公司或追數公司的電話或信件,你完全不需要與他們對話或爭論。你的合法回應方式只有一個:冷靜地向對方提供你的破產案件編號以及受託人的聯絡資料,並清晰地告知對方:「根據法例,所有債務事宜現已交由我的破產受託人處理,請直接與他們聯絡。」這樣便能合法地將所有滋擾轉移。
破產期間仍被財仔追數?拆解法律權利與應對策略
處理破產財仔的問題,是許多人在申請破產後依然面對的困擾。當你以為頒布破產令就代表所有追討都會中止,但來自某些財務公司的電話或訊息卻從未間斷。要有效處理這種情況,首先必須清晰了解你在破產條例下的法律權利,以及應對持續追討的正確策略。這一步不是要你與對方爭辯,而是要學會如何運用法律程序保護自己。
私下還款給財仔?「不公平優惠」的法律後果
在破產期間,你可能會因為不堪滋擾或出於道義,考慮私下還款給某間追討得最頻密的財務公司。然而,這個看似合乎情理的舉動,其實是觸犯了《破產條例》中的「不公平優惠」(Unfair Preference)條文,後果可以相當嚴重。
為何破產期間私下還款予指定財仔屬違法
破產的核心原則是公平對待所有債權人。當法庭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資產都會交由破產受託人統一管理,其職責是將資產公平地按比例分配給每一位債權人。如果你在此期間,私下償還款項給指定的破產財務公司,就等同於給予了該公司優於其他債權人的待遇。這種行為直接破壞了破產制度的公平性,因此法律明文禁止。受託人一旦發現這種情況,有權向法庭申請追回相關款項,甚至可能影響你的破產解除申請。
「不公平優惠」條例如何保障所有債權人利益
「不公平優惠」條例的存在,是為了確保整個破產過程的公正。試想像,如果破產人可以隨意決定先還款給誰,那麼追討手段最激烈的債權人便會得益,而其他遵守規矩的債權人利益則會受損。這條例建立了一個清晰的框架,所有債務都必須通過受託人處理,確保每位債權人都能在法律框架下獲得應有的分配。這不僅是保障債權人,也是保障破產程序本身的公信力。
面對財仔持續追討:應對全攻略
即使法律清晰,部分財務公司或其委託的追數公司仍可能嘗試繼續追討。此刻,你需要的是一套清晰、冷靜且合法的應對方案。
冷靜應對:記錄追數公司資料與追討行為
面對任何形式的追討,第一步是保持冷靜。切勿與對方發生口角或作出任何承諾。你應該做的是,清晰地記錄下每次的追討行為,包括來電時間、對方公司名稱、職員姓名或稱呼,以及談話的大概內容。如果是訊息或信件,更要完整地保存下來。這些記錄將會成為你向受託人報告時的有力證據。
H44: 正式通知:提供破產案件編號及受託人聯絡方式
當追數公司聯絡你時,你的標準回應應該是清晰地告知對方你已經正式進入破產程序。你需要向他們提供你的破產案件編號,以及負責處理你個案的破產管理署職員或受託人的姓名及聯絡方式。這個動作的目的是將溝通的責任方,由你本人轉移至法定的案件管理人。
尋求協助:立即向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報告
在通知追數公司相關資料後,你應立即主動聯絡你的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詳細報告有債權人持續進行追討的情況,並提供你所記錄的資料。受託人有法律責任及權力介入,他們會正式致函警告相關的財務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所有不合法的追討行為。
【實用腳本】應對財仔非法追討的「一句話回應」
為了讓你更有信心地應對,這裡提供一些簡單直接的回應範本,讓你可以在不同情況下使用。
電話應對範本:「根據破產條例,所有債務已交由受託人處理,請直接與其聯絡。」
這句話簡潔、有力且完全正確。當你在電話中收到追討時,只需平靜地讀出這句回應。如果對方繼續糾纏,你可以重覆一次,然後補充:「我會將這次通話的內容向我的受託人報告。」之後便可掛斷電話,無需再作任何解釋。
短訊/通訊軟件應對範本
面對文字訊息,你的回應可以更詳盡和正式:
「敬啟者,本人現已正式進入破產程序,案件編號為[請填上你的破產案件編號]。根據《破產條例》,有關此債務的一切事宜,現已全權交由我的破產案受託人[請填上受託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處理,其聯絡電話為[請填上受託人聯絡電話]。請貴公司今後直接與其聯絡,並停止向本人發送任何追討訊息。」
如何回應持有「破產後還款協議」的追討
有些財務公司可能會在你申請破產前,誘使你簽署一份所謂的「破產後還款協議」。當他們以此為據追討時,你的回應方式不變。你應告知對方:「本人已進入破產程序,任何在破產令頒布前簽訂的還款協議,其法律效力均須由受託人根據《破產條例》進行審核。請將相關文件提交至我的受託人處理。」同時,你必須立即將這份協議的存在告知你的受託人,因為這類協議通常在法律上是無法強制執行的。
其他選擇:IVA與DRP處理財仔債務的可行性評估
當面對破產財仔的困境,許多人可能認為申請破產是唯一的出路。事實上,法律框架內還提供了其他重組債務的方案,例如個人自願安排 (IVA) 和債務舒緩計劃 (DRP)。這些方案讓債務人有機會在不清盤的情況下,與包括財務公司在內的債權人達成新的還款協議,為解決債務問題提供了另一條可行的路徑。
個人自願安排 (IVA) 處理財仔債務詳解
IVA的運作原理與申請流程
IVA,全名為個人自願安排,是一項受《破產條例》規管的正式法律程序。其核心原理是由債務人委託的代名人(通常是會計師或律師),向法院及所有債權人提出一個具法律約束力的還款建議。整個流程首先需要由專業人士詳細分析你的財務狀況,並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還款方案。接著,代名人會協助你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以暫時中止所有追討行動。最後一步是召開債權人會議,讓所有債權人就方案進行投票。只要獲得持有總債務額75%或以上的債權人同意,方案便會獲得通過,並對所有債權人產生約束力。
優點:保留專業資格、避免破產污名
選擇IVA的最大好處,是能夠避免因破產而帶來的深遠影響。對於從事特定專業的人士,例如律師、會計師、保險從業員或紀律部隊成員,IVA讓他們可以保留其專業資格和職位,事業不受影響。同時,由於IVA在法律上並不等同於破產,可以避免破產記錄帶來的負面標籤,對個人聲譽的衝擊相對較小。
缺點:費用較高、需債權人同意
當然,IVA也有其限制。首先,整個程序的行政及法律費用相對較高,當中包括代名人的服務費及律師費,對於本身已陷入財困的人士可能構成一定負擔。其次,方案能否成功,完全取決於債權人的投票結果。如果主要的債權人,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財務公司,不同意你所提出的還款建議,整個方案便無法實行。
債務舒緩計劃 (DRP) 處理財仔債務詳解
DRP的運作原理與申請程序
DRP,即債務舒緩計劃,是一個相對非正式的債務重組方案。它不涉及法院程序,而是由你或你委託的顧問,直接與每一位債權人(包括財仔)進行獨立協商。協商的目標是達成一個你能夠負擔的全新還款安排,例如延長還款期、減低利息,甚至撇減部分欠款。整個程序建基於雙方協商,像一份私人協議,因此彈性較大。
DRP與IVA處理財仔債務的主要分別
DRP與IVA最根本的分別在於其法律基礎和執行方式。IVA是具備全面法律約束力的正式程序,一旦方案在會議上獲得通過,所有債權人都必須遵守;DRP則是一系列的私人協商協議,不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這意味著,若有債權人不同意DRP的建議,他們仍然可以單獨對你採取法律追討行動。此外,IVA的過程和結果會記錄在公共名冊上,而DRP的過程則較為保密。
DRP的優點與適用對象
DRP的優點在於程序較為簡單、費用普遍較低,而且保密性高,不會有公開記錄。它特別適合債權人數量不多,而且債務主要集中在數間較願意合作的銀行或大型財務公司的個案。如果你的債務結構相對單純,並且有穩定的收入去支持一個重組後的還款計劃,DRP可能是一個更靈活和低成本的選擇。
如何選擇?破產、IVA、DRP方案比較與專業諮詢
總結而言,破產、IVA和DRP是處理財仔債務的三種不同路徑,各有其優點與缺點。破產提供最直接的法律保護傘,但代價是生活和事業將受到嚴格限制。IVA能在保留事業的同時重組債務,但門檻和費用較高。DRP則最為靈活,但成功與否有賴於債權人的合作意願。面對來自破產財務公司的壓力,要從中作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並不容易。每個人的財務狀況、債務組合和職業背景都截然不同,因此最穩妥的做法是尋求專業意見,由專家為你詳細分析,評估各個方案的可行性,助你找到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出路。
雨過天青:解除破產令後如何重建財務生活
經歷過破產財仔的困擾,當破產期屆滿,就代表你的人生即將迎來一個新開始。這段時間雖然不容易,但它提供了一個機會讓你重新審視財務狀況,學習更穩健地理財。解除破產令並非終點,而是重建信貸和財務生活的重要起點。接下來,我們將一步步探討如何走好這條路。
破產期的計算方式:4年、5年與8年的分別
破產期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年期,它會根據你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清楚了解自己的破產期是如何計算,對於規劃未來至關重要。
首次破產 vs. 再次破產的年期差異
一般來說,破產期的長短主要取決於你是否首次申請破產。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請破產,並且在整個過程中表現合作,破產期通常為4年。但是,如果你之前已有破產記錄,今次是第二次或以上申請,破產期就會延長至5年。
因不合作等原因導致破產期延長的情況
破產期間,與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的合作非常重要。如果你未能妥善交代個人資產狀況、隱瞞收入,或有其他不合作的行為,受託人或任何一位債權人都有權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延長你的破產期。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有權將破產期延長至最長8年。
解除破產關鍵步驟: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當破產期滿後,破產令不會自動失效,你需要主動向法院申請一份「破產解除證明書」。這份文件是證明你已正式脫離破產身份的唯一法律憑證,是重建信貸的第一步。
第一步:向破產管理署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首先,你需要聯絡負責你個案的破產管理署職員或受託人,申請一份「不反對你就解除破產令提出申請的通知書」。這份文件表明他們對你解除破產沒有異議。
第二步:準備並宣誓誓章
拿到「不反對通知書」後,下一步是準備一份誓章。你需要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索取相關的誓章表格,並根據個人情況如實填寫。填妥後,需要在監誓員面前進行宣誓。
第三步: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請
完成宣誓後,你需要將已宣誓的誓章,連同破產管理署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一併提交給高等法院登記處,正式提出申請。法院在審核文件後,便會發出「破產解除證明書」。
第四步:將證明書提交環聯(TU)更新信貸報告
這是很多人會忽略但極為重要的一步。收到證明書後,記得要主動將副本提交給香港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環聯(TransUnion,簡稱TU)。環聯收到文件後,才會更新你的個人信貸報告,正式移除破產記錄的標示,這對你日後申請任何信貸服務都有決定性影響。
解除破產後的貸款選項:如何申請「重生Loan」
成功解除破產後,雖然信貸記錄需要時間重建,但你並非完全沒有貸款的選擇。市面上有些財務公司提供俗稱「重生Loan」的產品,專為曾有破產記錄的人士而設。
哪些財務公司接受已解除破產人士申請?
市面上確實有一些破產財務公司,它們的業務模式較為靈活,願意考慮已正式解除破產令的人士的貸款申請。這些公司明白每個人都有重新開始的需要,所以會提供相應的貸款方案。
審批重點:現時收入穩定性 vs. 過往破產記錄
這類財務公司在審批貸款時,重點通常會放在你「現在」的財務能力,而不是過於執著你「過去」的破產記錄。它們最關心的是,你目前是否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足以證明你有能力按時還款。所以,一份清晰的收入證明,會是申請成功的關鍵。
比較不同「重生Loan」產品的注意事項
當你比較不同的「重生Loan」時,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第一,必須仔細看清楚貸款的實際年利率(APR),這是計算總利息成本的最準確指標。第二,了解還款期長短,確保每月還款額在自己可負擔的範圍內。第三,要留意合約中有沒有任何隱藏收費或不清晰的條款,確保所有細節都清楚明白才簽署。
關於破產與財仔債務的常見問題 (FAQ)
處理破產財仔債務時,自然會衍生許多疑問。這個部分將會解答一些最常見的問題,希望能夠清晰地解釋當中涉及的法律責任與實際影響,讓你對整個程序有更全面的理解。
申請破產後,家人會否因擔保而被財仔追數?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家人是你的債務擔保人,財務公司絕對有法律權利向他追討欠款。破產令的法律保護傘,僅僅覆蓋申請破產的本人,並不會延伸至擔保人。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是獨立的,當你申請破產無法還款時,債權人,包括任何財務公司,便會轉而向擔保人追討全數的未償還貸款。因此,在決定申請破產前,必須清楚考慮到擔保人將要承受的法律後果和財務壓力。
債務主要來自財仔,申請破產會否更困難?
不會。法律上,申請破產的核心條件是你無法償還債務,法庭主要審視的是你的整體財政狀況,而不是債權人的背景。不論你的債務來自銀行、信用卡中心還是財務公司,它們在破產程序中都被視為債權人。所以,即使你的債務絕大部分來自不同的破產財仔,申請破產的法律門檻和程序基本上是一樣的。整個過程的關鍵在於你能否向法庭證明自己已經資不抵債,與債權人的類型沒有直接關係。
破產是否能處理所有類型的財仔債務?
破產程序可以處理絕大部分來自財務公司的無抵押債務,例如私人貸款。不過,有幾類債務是無法透過破產免除的,這點必須注意。這些例外情況包括因欺詐、失信行為而產生的債務,以及法庭判處的罰款或贍養費等。假如向財務公司借貸的過程中涉及欺詐行為,該筆債務就有可能不獲免除。總括而言,對於一般正規的私人貸款,破產是一個有效的法律途徑,但它並非所有債務的萬能解藥。
破產記錄對未來申請按揭或信用卡有何長遠影響?
破產記錄的影響是深遠的。一旦破產令頒布,你的個人信貸報告 (TU) 便會留下紀錄。即使在破產期滿並正式解除破產令後,這個紀錄仍然會保留一段頗長的時間。對於銀行和大型金融機構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風險指標。因此,在解除破產後的數年內,要成功申請按揭幾乎是不可能的。申請信用卡或私人貸款同樣會非常困難,即使有財務公司願意批核,條款和利率也可能比較嚴苛。重建信貸是一個漫長過程,需要時間和持續的財務紀律。
財仔的追數手法疑似違法,應向誰求助?
假如你或你的家人不幸遇到帶有威嚇、騷擾甚至暴力成分的追數行為,請務必保持冷靜,並且採取行動保護自己。首先,記錄所有相關證據,例如保留恐嚇訊息、記錄來電時間和內容、對任何財物損毀拍照存證。其次,你應該立即向執法部門求助。如果涉及刑事恐嚇或人身安全威脅,必須第一時間報警。香港警務處有專門處理非法收債行為的部門。此外,如果追數行為涉及不當披露你的個人資料,你可以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面對不合法的追討,尋求法律和執法機構的介入是保護你權益的最正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