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屋戶主因身故、移民或遷出等原因需要「轉名」,留下的家庭成員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我是否需要通過嚴格的入息及資產審查?」事實上,房屋署設有多項豁免條件,並非所有申請人都需要進行審查。本文將為您一站式整合公屋轉戶主的最新資訊,由申請資格、8大豁免審查類別,到2025/25年度最新入息資產限額、詳細申請流程及常見問題,助您清晰了解整個程序,順利完成轉名手續。
公屋轉戶主基本條件:誰有資格?何時申請?
談及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很多人首先會想知道,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申請轉名。其實,房屋署對戶主轉換有清晰的指引,並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隨意更改戶主。申請轉名必須基於特定的家庭狀況變化,而且只有名列在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才有資格申請。
觸發戶主轉換的兩大情況
要啟動公屋轉戶主的程序,通常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個大前提。這兩個情況是房屋署接納申請的基礎。
情況一:現有戶主不幸身故
最常見的情況,是現有的公屋戶主不幸離世。戶主身故後,租約上的其他家庭成員便可以根據既定程序,申請成為新的戶主,以繼續在單位居住。
情況二:現有戶主因特定原因遷出(如移民、入住安老院等)
另一個情況是戶主因為特定原因需要遷出公屋單位,並且不再在該單位居住。這些原因包括移民、到內地或海外定居、入住安老院或護理中心、因結婚而遷往配偶居所等。在這些情況下,戶主可以申請將戶主身份轉移給單位內的其他合資格成員。
新戶主繼承權的優先次序
當符合上述其中一種情況時,並不是任何家庭成員都可以隨意成為新戶主。房屋署設定了一個清晰的繼承優先次序,以決定由誰來承接租約。
第一優先:戶主的在生配偶
戶主的配偶擁有絕對的優先權。只要配偶是單位內的認可成員,並且一直居住在單位內,他或她就是成為新戶主的第一人選。
第二優先:戶籍內的認可成年子女
如果單位內沒有戶主的在生配偶,或者配偶放棄繼承權,那麼下一步就會輪到戶籍內已登記的成年子女。任何年滿18歲的認可子女,都可以按此順位申請。
第三優先:其他年滿18歲的認可家庭成員
假如戶主既沒有在生配偶,也沒有認可的成年子女在單位內居住,那麼其他名列在租約上、並年滿18歲的認可家庭成員(例如戶主的兄弟姊妹),便可以作為最後的順位提出申請。
核心疑問:我需要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嗎?
了解了誰有資格申請後,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自然是:我需要接受公屋轉名入息審查嗎?公屋轉戶主資產審查的要求又是怎樣的?這個問題的答案,主要取決於你與原戶主的關係,以及家庭的整體狀況。並非所有申請人都需要通過嚴格的審查,部分情況是可以獲得豁免的。接下來,我們會詳細拆解各種豁免資格,讓你清楚了解自己的情況。
公屋轉名入息及資產審查:豁免資格全解析
談及公屋轉戶主,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必定是繁複的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其實,並非所有情況都需要經歷這個程序。房屋署設有特定的豁免資格,只要符合條件,家庭成員便可以順利承接租約,免除公屋轉名入息審查和公屋轉戶主資產審查的步驟。接下來,我們將會為你詳細解析這些豁免資格。
豁免審查的黃金法則:配偶的絕對優先權
基本原則:戶主配偶作為認可成員,可無條件獲批新租約
在所有豁免情況中,有一條是最直接和優先的黃金法則。如果戶主不幸身故或因故遷出,其在生的配偶,只要本身已經是單位內的認可成員,並且一直居住在單位內,便可以無條件獲批新租約,成為新戶主,完全不需要進行任何入息或資產審查。
其他可獲豁免審查的8大家庭類別
除了戶主配偶之外,房屋署亦考慮到不同家庭的特殊情況,列出了另外八類同樣可以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家庭組合。
類別一:全家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如果單位內的所有家庭成員,都正在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在申請轉換戶主時,便可以獲得豁免。
類別二:全家年滿60歲或以上
若家中所有成員的年齡均已達到60歲或以上,這個家庭在申請轉戶主時,同樣符合豁免資格。
類別三:全家領取或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
假如單位內的所有家庭成員,都正在領取或符合資格領取由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申請時亦可豁免審查。
類別四:由上述三類成員組成的家庭
這個類別是以上三種情況的組合。換言之,如果一個家庭是由領取綜援、年滿60歲,以及領取傷殘津貼的成員組合而成,同樣可以豁免審查。
類別五至七:合租戶及參與特定房屋計劃的家庭
這幾類情況比較特殊,包括持有合租租約的租戶,或是在指定日期前,透過「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現稱「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或「現居長者租戶的戶籍改善計劃」成為戶主的家庭。
類別八:經由政府部門推薦的體恤及特殊個案
最後一類,是經由社會福利署等政府部門或相關機構,因應其特殊需要而推薦的體恤個案。這些個案會由房屋署作個別審批。
豁免資格的關鍵例外情況
因傷殘津貼成員獲豁免的「富戶」後續處理
需要特別留意一個例外情況。有些家庭可能因為家中有成員領取傷殘津貼,而獲豁免於「富戶政策」,即使他們的入息或資產已超出上限,仍可繼續居住。但是,如果這位領取傷殘津貼的成員不幸去世或遷出,導致家中再沒有其他成員符合此豁免條件,那麼即使是戶主配偶想承接租約,原有的豁免權也會隨之消失。屆時,整個家庭就必須重新接受全面的入息及資產審查,以釐定是否仍有資格繼續租住公屋。
【最新數據】公屋轉戶主入息及資產限額一覽 (2025/25年度)
要成功申請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是許多家庭必須面對的關鍵步驟。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每年都會更新公屋申請的相關限額,這套標準也同樣應用在大部分的公屋轉名入息審查個案上。因此,在遞交申請前,清楚了解最新的家庭入息及資產上限,是評估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的第一步。
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表
以下是根據房委會「富戶政策」所訂立的標準,適用於需要進行審查的轉戶主申請。如果家庭的總入息或總資產淨值超出以下任何一項限額,申請將不獲批准。
家庭人數 | 每月總入息限額 | 總資產淨值限額 |
---|---|---|
1人 | $65,450 | $1,310,000 |
2人 | $101,150 | $2,030,000 |
3人 | $125,500 | $2,510,000 |
4人 | $155,000 | $3,100,000 |
5人 | $193,250 | $3,870,000 |
6人 | $227,200 | $4,550,000 |
7人 | $249,650 | $5,000,000 |
8人 | $279,150 | $5,590,000 |
9人 | $307,850 | $6,160,000 |
10人或以上 | $335,900 | $6,720,000 |
註:若所有家庭成員均年逾55歲,1至3人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限額將參照4人家庭的標準計算。
入息審查計算詳解
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並非只計算薪金,計算範圍相當廣泛。了解清楚哪些收入需要申報,可以避免因錯報或漏報而影響申請。
計算範圍:哪些收入需要申報?
家庭總入息是指申請人及所有家庭成員在申請前12個月內的平均每月總收入。需要計算的收入包括:
* 受僱收入:薪金、佣金、花紅、津貼、年終獎金等。
* 業務收入:經營業務的盈利。
* 投資回報:股息、利息、各類投資計劃的收益。
* 物業收入:出租物業所得的租金收入。
* 其他收入:來自親友的定期資助、退休金等。
在計算時,可以扣除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或獲承認職業退休保障計劃的法定僱員供款。
長者家庭的特別計算安排
如果家中有長者成員,部分由政府發放的津貼或福利金,在計算家庭總入息時或可獲豁免。例如,由社會福利署發放的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等,一般不會被計算在內。不過,所有收入來源都應如實申報,最終由房屋署作核實和決定。
資產審查計算關鍵
除了入息,公屋轉戶主資產審查也是決定申請成敗的重要一環。資產的計算範圍同樣很廣,任何細節都不能忽略。
計算範圍:哪些資產需要申報?
家庭總資產淨值是指家庭成員所擁有全部資產的總和,再減去所欠的債務。需要申報的資產項目主要包括:
* 存款及現金: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的銀行存款、現金。
* 投資產品:股票、債券、基金、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等。
* 車輛:擁有車輛的市值(會扣除未償還的分期貸款)。
* 物業: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擁有的土地及任何形式的物業權益。
* 商業資產:經營業務的公司淨資產值。
何謂「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權益」?
這是審查中的一個關鍵否決條件。只要申請人或任何家庭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權益,申請便會被拒絕。「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權益」的定義非常嚴格,包括以下情況:
* 直接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的業權。
* 已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購買香港住宅物業。
* 持有任何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而該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 是任何已故人士遺產的受益人,而該遺產包含任何香港住宅物業的權益。
公屋轉戶主申請懶人包:流程、文件及注意事項
了解整個公屋轉戶主申請流程,其實比想像中簡單。整個過程主要分為準備文件、遞交申請和辦理後續手續幾個步驟。只要大家跟著以下的指引,一步一步準備好所需資料,就能順利完成申請,因為房委會處理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的程序有清晰的規定。
步驟一:準備所需文件及表格
俗語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申請轉戶主的第一步,就是準備好所有文件和表格。這是整個申請的基礎,資料齊全可以讓後續流程更加暢順。
申請表格:「轉換戶主申請書」與「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首先,你需要準備兩份核心表格。第一份是「轉換戶主申請書(HD465)」,這是提出申請的主要文件。第二份是「入息及資產申報表」,這份表格是用作公屋轉名入息審查和公屋轉戶主資產審查之用,除非申請人符合豁免資格,否則所有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都需要填寫。這兩份表格都可以到所屬的屋邨辦事處索取。
證明文件清單:身份、入息、資產及戶主變動證明
除了填妥表格,你還需要帶齊一系列證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以供核對。所需文件通常包括:
* 身份證明:新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的香港身份證。
* 戶主變動證明:視乎情況而定。如果原戶主不幸身故,就需要提交死亡證;如果原戶主是遷出,則需要提供新住址證明、結婚證明或移民文件等。
* 入息證明:新戶主家庭成員(18歲或以上)的收入證明,例如最近期的糧單、稅單、銀行月結單或僱主證明信等。
* 資產證明:新戶主家庭成員(18歲或以上)的資產證明,例如顯示過去一段時間結餘的銀行存摺及月結單、定期存款單、股票、基金結單、車輛登記文件等。
步驟二:遞交申請至所屬屋邨辦事處
當你準備好所有表格和證明文件後,就可以將它們一併交回所屬的屋邨辦事處。辦事處職員會初步核對你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然後正式接收你的申請。
步驟三:辦理宣誓及聲明程序(如適用)
遞交申請後,房屋署職員可能會約見新戶主申請人及相關家庭成員,進行宣誓或聲明程序。
為何需要宣誓及其適用對象
這個程序的目的,是讓申請人在法律約束下,確認所申報的資料全部屬實,特別是涉及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的財務資料。這是一個嚴謹的步驟,確保公共資源能公平分配。一般來說,需要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的新戶主申請人及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都需要辦理宣誓。房屋署職員會在約見時詳細解釋整個程序,大家只需按指示完成即可。
成功轉名後續影響:租金調整與「寬敞戶」問題
完成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順利獲批新租約,確實是放下心頭大石。不過,這也代表一個新階段的開始,因為成功轉名後,有幾項重要的後續影響需要留意,主要圍繞著租金調整和居住單位面積這兩大方面。了解清楚這些轉變,有助你為日後的生活做好規劃。
影響一:新租約的租金如何釐定?
成功轉名後,最直接的影響就是租金。新租約的租金水平,並非必然與之前一樣。房屋署會根據新戶主家庭的總入息,按照現行的「富戶政策」來釐定租金。這一步驟與最初的公屋轉戶主資產審查結果息息相關。
入息水平與對應租金:原有、1.5倍或2倍租金
具體來說,租金水平分為幾個等級。如果新家庭的總入息,未有超出公屋入息限額的2倍,你們只需繳交原有的基本租金。如果入息介乎公屋入息限額的2倍至3倍之間,就需要繳交1.5倍的淨租金另加差餉。而如果入息水平在公屋入息限額的3倍至5倍之間,則需要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這個租金水平,正正就是根據公屋轉名入息審查的結果來決定的。
影響二:家庭人數減少會否成為「寬敞戶」?
轉戶主的情況,很多時候都源於家庭成員的離世或遷出,這自然會導致居住人數減少。當單位內的人均居住面積,超出了房屋署所訂立的標準時,該單位就有可能被界定為「寬敞戶」。
「寬敞戶」定義及調遷安排
「寬敞戶」政策是為了確保珍貴的公屋資源能夠被善用。一旦你的單位被列為「寬敞戶」,房屋署一般會按照既定程序,安排你們調遷到一個面積較為合適的單位。雖然需要搬遷,但這也確保了居住環境與家庭人數相匹配,同時讓更大的單位可以流轉給更有需要的家庭。
申請失敗的處理辦法
當然,申請未必一定成功。萬一因為入息或資產超出上限等原因導致申請失敗,房屋署亦有一套處理機制。
「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安排與上訴機制
若申請不獲批准,房屋署一般不會要求住戶立即遷出。住戶可以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在單位內短暫居住一段時間,以便尋找其他居所。不過,暫住期間需要繳交的費用會比正常租金高。同時,如果你對審批結果有異議,也可以在指定期限內,透過書面形式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尋求覆核。
公屋轉戶主常見問題 (FAQ)
處理公屋轉戶主申請時,總會遇到各種特殊情況。我們整理了一些關於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及其他常見疑問,讓你一次看懂複雜的政策細節。
公屋租戶離婚,前配偶轉戶主是否需要審查?
需要。公屋租戶離婚後,如果原戶主同意遷出,其前配偶可以申請成為新戶主。但是,前配偶並不享有與在生配偶同等的豁免權。因為在法律上,雙方已非配偶關係。所以,申請人必須通過全面的公屋轉戶主入息審查及資產審查,證明其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符合相關限額,並且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住宅物業,才能獲批新租約。
兄弟姊妹繼承戶主,入息審查有何額外條件?
兄弟姊妹繼承戶主,除了必須通過標準的公屋轉名入息審查外,並沒有太多「額外」的經濟審查條件。關鍵在於其繼承的優先次序。根據房屋署的規定,戶主的在生配偶擁有絕對優先權,其次是戶籍內的成年子女。兄弟姊妹的繼承順位排在子女之後。如果輪到兄弟姊妹申請,他們與其他非配偶的家庭成員一樣,不能獲得豁免,必須接受全面的入息及資產審查,以釐定其資格及日後的租金水平。
「有條件暫住」成員能否申請成為戶主?
不能。「有條件暫住」的安排,純粹是基於人道理由,讓戶主能得到親人照顧,或讓戶主照顧有需要的親屬。獲准暫住的人士並不是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公屋轉戶主的申請資格,僅限於名列在租約上的認可成員。所以,「有條件暫住」成員的居住權是臨時的,當初批准暫住的理由一旦消失(例如戶主不幸離世),其暫住資格亦會隨之終止,他們必須遷離單位。
增刪家庭成員對日後轉戶主審查有何影響?
增刪家庭成員對日後的公屋轉戶主審查有著直接影響。
刪除成員:最常見的影響是可能導致單位變成「寬敞戶」。如果在刪除成員後,家庭人均居住面積超出了標準,日後申請轉為新戶主時,即使申請獲批,新戶主也必須同意調遷至面積較小的合適單位。
增加成員:除了新生嬰兒或未成年子女外,申請加入成年成員時,整個家庭(包括申請加入者)通常都需要預先通過一次「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如果家庭日後需要轉戶主,這次的審查記錄可作參考。不過,最終轉戶主時,房委會仍會要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再進行一次最新的公屋轉戶主資產審查,以當時的狀況為準。
家庭入息下降後,已繳交的額外租金可否申請下調?
可以。如果你的家庭因入息超出水平而正繳交倍半或雙倍租金,之後家庭總入息持續下降,你是可以申請下調租金的。根據現行政策,只要能證明家庭總入息已連續三個月或以上,穩定地維持在較低的入息水平範圍內,便可以向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提交證明文件,申請重新評估租金。
審查期間有家庭成員購買資助房屋應如何處理?
必須立即向房屋署申報。在進行公屋轉戶主資產審查期間,如果任何一位名列在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簽署了買賣協議,購買任何資助房屋(如居屋、綠置居)或私人住宅物業,該成員便即時喪失了公屋的居住資格。申請人應立即通知屋邨辦事處,將該成員從戶籍中刪除。之後,餘下的家庭成員若仍然符合資格,可以基於更新後的家庭狀況,重新遞交轉戶主申請。隱瞞不報可能導致申請失效,甚至會被視為作出虛假聲明,後果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