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早提取強積金?一文看清6大法定理由、申請流程及文件懶人包

強積金(MPF)旨在為打工仔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一般須年滿65歲才可提取。然而,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法例容許計劃成員提早取回累算權益。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申請手續繁複嗎?需要準備甚麼文件?本文將為你一文整合提早提取強積金的6大法定理由、資格詳情、詳細申請流程教學、所需文件懶人包,並解答各種常見疑難,助你順利取回MPF供款。

提早提取強積金:6大法定理由、資格及注意事項

談到如何提早提取強積金,大家可能會有不少疑問。強積金(MPF)的原意是為退休生活作準備,但法例亦容許在6種特定情況下,可以提早取回這筆款項。了解清楚這些強積金提早取回方法,可以幫助你在有需要時,順利取回自己的資產。以下我們就逐一拆解這6個法定理由,詳細說明申請資格、所需文件及各項注意事項。

理由一:年滿60歲提早退休

如果你已經踏入60歲,並且決定退下職場,享受人生,就可以選擇提早領取強積金。這是其中一個最常見的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

資格、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資格:申請人必須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最重要的是,你需要作出一份法定聲明,表示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例如香港身分證)
* 填妥的「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 填妥的法定聲明表格,聲明已終止受僱或自僱,且無意將來再受僱或自僱

注意事項:這份法定聲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須如實作出。在申請時,你可以選擇一次過提取全部結餘,或者分期提取,將餘額繼續保留在帳戶內投資。

理由二: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你計劃移居海外,展開新生活,亦可以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資格、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資格:申請人必須聲明已經離開或即將離開香港,而且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定居。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填妥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 填妥的法定聲明表格,聲明永久離開香港
* 令受託人信納你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例如移民簽證、外國護照等)

注意事項:你需要特別留意,這個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假如你以此理由取回強積金後,日後再次返港工作並重新供款,該筆新的強積金也不能再以同樣理由提取。作出虛假聲明屬刑事罪行,後果嚴重。

理由三: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當成員因健康問題而永久無法繼續之前從事的工作時,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以應付生活所需。

資格、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資格:申請人必須經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身體狀況已永久不適合執行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作。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填妥的「基於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 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署的醫學證明書,證明你永久不適合擔任喪失能力前的工作

注意事項:「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定義,是指無法再從事「緊接喪失能力前所從事的工作種類」,而不是指完全沒有工作能力。例如一位職業司機因視力問題無法再駕駛,即使他仍能從事其他文職工作,也可能符合資格。

理由四:罹患末期疾病

如果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亦可以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用作醫療開支或應付其他財務需要。

資格、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資格:申請人患上的疾病,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相當可能令其預期壽命縮短至12個月或以下。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填妥的「基於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 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署的醫學證明書,證明所患疾病屬末期疾病

注意事項:與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一樣,一份清晰的醫學證明書是申請的關鍵。受託人會根據這份證明文件來審批你的申請。

理由五:小額結餘

這個理由主要是為了方便整合一些金額非常少的強積金帳戶而設,申請條件相對嚴格。

資格、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資格: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強積金帳戶結餘不超過$5,000
2. 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向該帳戶作出任何供款
3. 你名下只有這一個強積金帳戶
4. 你聲明無意在可見的將來,成為受僱或自僱人士

所需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填妥的「基於小額結餘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注意事項:此選項的原意是處理零碎的帳戶結餘,並非一個常規的提款方法。

理由六:身故

若計劃成員不幸離世,其強積金累算權益將會作為遺產的一部分,由其遺產代理人申索。

申索人資格、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申索人資格:申索人必須是已故成員的合法遺產代理人,即持有由香港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的指定人士。

所需文件:
* 申索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填妥的「基於成員身故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
* 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

注意事項:已故成員的強積金不會自動發放給家人。家屬或遺產代理人必須主動向強積金受託人提出申索,並提交相關的法律文件,才能成功取回這筆遺產。

提早取回強積金申請流程:2大步驟教學

想知道如何提早提取強積金,整個申請流程其實並不複雜。只要跟著清晰的指引,準備好所需文件,就能順利完成申索。基本上,整個強積金提早取回方法可以分為兩大步驟:首先是準備和填寫申索表格,然後是遞交所有申請文件。下面我們會一步一步為你詳細拆解。

第1步:準備及填寫申索表格

整個申請的第一步,是根據你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理由,索取並填寫正確的表格。不同的申索理由,需要的文件和表格都會有所不同,所以選對表格是成功申請的關鍵。

各理由所需表格及下載連結

每間強積金受託人(例如滙豐、宏利、友邦等)都有自己的申索表格。你除了要填寫受託人提供的「累算權益申索表格」外,根據部分理由,還需要額外提交由民政事務總署提供的法定聲明表格。

以下是各理由通常需要的主要表格:

  • 年滿60歲提早退休: 受託人的申索表格 + 「基於已達到60歲並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法定聲明」[MPF(S) – W(SD1)]
  •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受託人的申索表格 +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法定聲明」[MPF(S) – W(SD2)]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受託人的申索表格 + 「成員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證明書」[MPF(S) – W(M)]
  • 罹患末期疾病: 受託人的申索表格 + 「成員罹患末期疾病證明書」[MPF(S) – T(M)]
  • 小額結餘: 受託人的申索表格 + 「基於小額結餘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的法定聲明」[MPF(S) – W(SD3)]
  • 身故: 受託人的申索表格(由遺產代理人填寫)

你可以直接到你的強積金受託人網站下載相關申索表格,或在本文章末段的實用工具部分找到各大受託人的表格連結。

申索表格填寫教學(附範本)

填寫表格時,最重要是資料準確無誤,特別是個人資料和戶口號碼,任何錯誤都可能導致申請延誤。

填寫重點:
* 個人資料: 確保你的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聯絡電話及地址,與受託人紀錄中的資料完全一致。
* 強積金戶口資料: 準確填寫你的成員戶口號碼。如果你有多個戶口,需要清楚列明。
* 提取理由: 在表格上清晰勾選你用作申請的法定理由,例如「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 付款指示: 清楚選擇收取款項的方式。建議選擇本地銀行戶口轉帳,因為速度較快。請再三核對銀行名稱、戶口號碼及戶口持有人姓名,收款人必須是你本人。
* 簽署: 簽名式樣必須與你當初開戶時留下的紀錄相符。

法定聲明及醫生證明書注意事項

除了申索表格,某些文件有特定的法律或專業要求,需要特別留意。

  • 法定聲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
    如果你是以「提早退休」、「永久離港」或「小額結餘」為理由申請,就需要提交法定聲明。你必須在監誓員面前簽署聲明,監誓員包括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你可以到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免費辦理監誓服務。

  • 醫生證明書 (Medical Certificate):
    如果申請理由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或「罹患末期疾病」,必須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署指定的醫學證明書。證明書上需要清楚列明你的狀況,例如永久不適合從事你喪失能力前所屬的工作種類,或預期壽命不多於12個月。

第2步:遞交申請文件

當你準備好所有已填妥並簽署的表格,以及身分證副本、法定聲明或醫生證明書等所有證明文件後,就可以遞交申請了。現時主要有兩種遞交途徑。

遞交途徑(一):透過「積金易」(eMPF) 平台網上辦理

隨著「積金易」平台陸續整合所有強積金計劃,你將可以更方便地在網上處理申請。透過「積金易」平台,你只需登入個人帳戶,按照系統指示填寫電子表格,然後上載所需文件的清晰掃描檔或相片即可。這個方法的好處是方便快捷,而且可以隨時登入查閱申請進度。

遞交途徑(二):郵寄或親身遞交至受託人

如果你習慣使用傳統方式,或者你的受託人尚未納入「積金易」平台,你可以選擇將所有文件的正本(醫生證明書及法定聲明等)或副本(身分證明文件等),郵寄至你的強積金受託人指定地址,或親身交往其客戶服務中心。如果選擇郵寄,建議使用掛號信件,確保文件能安全送達。提交前,最好先向你的受託人查詢清楚所需文件的正副本要求。

提早提取強積金:審批時間、收款方式及費用須知

遞交申請文件後,就進入了等待審批的階段。這個過程涉及幾個步驟,所需時間、收款方式和相關費用,都是大家十分關心的環節。清楚了解這些細節,可以讓你對整個如何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流程更有預算。

申請審批時間:一般要等幾耐?

受託人處理流程及需時

當強積金受託人收到你完整的申請文件後,就會開始處理程序。一般來說,整個過程主要分為兩大步。第一步是核實文件和指示,然後按你的指示出售你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第二步是將出售基金後所得的款項支付給你。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受託人需要在收齊所有需要的文件後,於30日內支付強積金。實際上,如果文件齊全無誤,很多受託人的處理時間會比30日快,但這個時限是一個重要的參考基準。

影響審批速度的常見因素

雖然有標準的處理時限,但有幾個常見因素可能會影響你的申請進度,令整個強積金提早取回方法所需時間變長。

  • 文件不齊全或填寫有誤: 這是最常見的延誤原因。例如表格上的資料不清晰、漏填項目、或者忘記簽署,受託人就需要聯絡你補交或更正,一來一回便會花費不少時間。
  • 證明文件問題: 提交的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例如身份證副本不清晰、法定聲明沒有按規定在監理人面前簽署等,都會導致申請被退回。
  • 公眾假期: 如果遞交申請時,正好遇上連續的公眾假期,基金交易和銀行轉帳都可能順延,處理時間自然會延長。

收款方式:銀行轉帳 vs 郵寄支票

在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時,你可以選擇兩種主要的收款方式。

  • 銀行轉帳: 這是最快捷和穩妥的方式。款項會直接存入你指定的個人銀行帳戶。你需要提供清晰的銀行戶口資料,並且要特別注意,收款戶口持有人姓名必須與你的強積金帳戶姓名完全相同,不能使用聯名戶口或他人戶口。
  • 郵寄支票: 如果選擇這個方式,受託人會將劃線支票郵寄到你的通訊地址。這個方法需時較長,因為要預留郵寄時間,而且你收到支票後,還需要親身到銀行入票,再等候支票兌現。同時,郵寄過程也存在遺失的風險。

申請費用:提早提取MPF是否收費?

在大部分情況下,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受託人是不會收取任何申請手續費的。

不過,有一點需要留意。提取強積金的過程涉及出售你帳戶內的基金單位。在基金買賣的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基金單位價格的差價或其他相關的行政費用,這些費用會直接在你的帳戶結餘中扣除,而不是額外向你收費。每間受託人及旗下不同基金的收費結構都可能不同,建議在提交申請前,可以先向你的受託人查詢相關詳情。

實用工具:各大強積金受託人表格下載及聯絡資料

了解如何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各種法定理由之後,下一步就是準備文件了。為了令你的申請過程更順暢,我們為你整理好一個實用清單,集合了各大強積金受託人的表格下載連結和聯絡資料,讓你不用再花時間四處尋找。

主要受託人表格下載連結 (滙豐/宏利/友邦等)

要成功實行強積金提早取回方法,第一步就是找對表格。不同受託人使用的表格或有不同,所以記得要下載適用於自己帳戶的表格。以下是香港幾間主要強積金受託人的表格下載中心:

下載表格後,請根據你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填寫相應的表格,例如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理由的申索表格 [表格編號MPF(S)-W(O)]。

積金局及各大受託人查詢熱線/電郵

如果在填寫表格或準備文件時遇到任何疑問,直接向你的受託人或積金局查詢是最穩妥的做法。如果在申請如何提早領取強積金的過程中有任何疑問,直接聯絡他們就最清楚。打電話前,建議你先準備好自己的身分證號碼和強積金帳戶號碼,這樣可以節省不少時間。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各大受託人查詢熱線:

  • 滙豐:(852) 3128 0128
  • 宏利:(852) 2108 1388
  • 友邦:(852) 2200 6288
  • 中銀保誠:(852) 2280 5000
  • 永明金融:(852) 3183 1888
  • 信安:(852) 2802 8002

提早取回強積金常見問題 (FAQ)

大家在了解如何提早提取強積金的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 spezifische 的疑問。以下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為你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助你順利完成申請。

如果我有多於一個強積金帳戶,需要逐一向不同受託人申請嗎?

是的,你需要分別向每一個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申請。強積金制度下,你的帳戶可能分散於不同受託人(例如滙豐、宏利、友邦等)管理。每個帳戶都是獨立的,所以當你決定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時,必須為你在不同受託人旗下的每一個帳戶,都獨立準備一份完整的申索表格和證明文件。

為了簡化日後的管理或提款程序,你可以考慮在平時將所有個人帳戶整合到一個你偏好的受託人計劃下。

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時,我可以只提取部分權益嗎?

這要視乎你申請的理由。根據法例,如果你是基於「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或「身故」這五個理由申請,你必須一次過提取該帳戶內的全部結餘,不能只提取部分款項。

不過,如果你是基於「年滿60歲提早退休」的理由,處理方式就比較有彈性。你可以選擇一次過提取全部權益,也可以選擇分期提取,將餘下的部分繼續保留在帳戶內投資。

強積金自願性供款(VC)部分,可以提早取回嗎?

強積金自願性供款(Voluntary Contributions, VC)的提取規則,與強制性供款截然不同。強制性供款必須符合上述六大法定理由才能提早提取,但是自願性供款部分的提取條件,則是由個別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所訂明。

很多計劃都容許成員在未滿65歲,甚至在職期間提取自願性供款部分。不過,每間受託人的規定都不同,有些可能設有最低提取金額或次數限制。因此,最準確的做法是直接聯絡你的強積金受託人,查詢有關你帳戶內自願性供款的具體提取安排。

如果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申請被受託人拒絕,我應該怎樣做?

如果你的申請被拒絕,首先應該向受託人了解清楚具體原因。常見的拒絕理由包括表格資料填寫不完整、提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等。

收到拒絕通知後,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聯絡受託人: 主動查詢申請被拒的確實原因,例如是哪一份文件出錯或欠缺。
2. 補交或更正資料: 根據受託人的要求,補交所需文件或更正表格上的資料。
3. 重新遞交申請: 準備好所有正確的文件後,再次遞交申請。

假如你與受託人就申請結果出現爭議,並且認為自己完全符合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資格,你可以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尋求協助。

移居內地或澳門工作生活,是否符合「永久離開香港」的定義?

是的,符合定義。法例中「永久性地離開香港」這個理由,關鍵在於你是否打算永久地離開,並且無意再以香港作為你的永久居住地,而你移居的目的地是哪一個國家或地區,並沒有限制。

因此,不論你是移居到內地、澳門、台灣,或是歐美等其他國家,只要你能提供令受託人信納的證明文件(例如當地的居住證明、工作簽證、定居證明文件等),並且作出法定聲明表示自己將永久離港,便符合申請資格。緊記,這個強積金提早取回方法一生只能使用一次,作出決定前要仔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