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居屋程序2025】想賣樓?5步完整教學,由補地價、申請文件到成交,一篇看懂賣居屋流程與費用

想出售手頭上的居屋單位?居屋買賣程序比私樓複雜,由確認轉售資格、計算補地價,到申請各類文件,稍一不慎隨時延誤交易。究竟您的單位是否已過禁售期?應該在公開市場還是居屋第二市場放售?整個流程需時多久,牽涉哪些費用和文件?

本文為您整合2025年最完整的賣居屋教學,由賣樓前必讀的三大資格限制,到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簽約、申請「提名信」至最終成交的五大步驟,一篇文助您清晰掌握所有程序、文件及費用預算,讓您輕鬆處理賣樓事宜。

賣居屋前必讀:釐清三大關鍵資格與限制

在正式啟動賣居屋程序前,有幾個關鍵概念必須先釐清。這一步相當重要,因為它直接決定你的單位可以在哪個市場出售,以及整個賣居屋流程的走向。即使你的單位屬於賣居屋未供完的情況,同樣需要遵循這些規則,只是在交易後期需要律師協助處理與銀行的按揭贖回事宜。

關鍵一:了解「補地價」以決定出售市場

居屋的全名是「居者有其屋計劃」,當初你用折扣價買入單位,是因為政府資助了地價。所以,若你想將單位在完全自由的市場出售,就需要先向政府「補回」當年的地價差額,這個動作就是「補地價」。是否補地價,會將你的出售市場劃分為兩種。

公開市場 (自由市場)

當你向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繳付補價後,你的居屋單位就會解除所有轉讓限制,性質上與一般私人樓宇無異。你可以將它自由出售、出租或轉讓給任何人士,買家資格不受限制。簡單來說,補了地價,你的單位就能在最大的市場上接觸所有潛在買家。

居屋第二市場

如果你選擇不補地價,你的單位就只能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這個市場的買家必須是合資格的特定人士,主要是持有「綠表」資格的公屋住戶,或是持有「白表資格證明書」(俗稱「白居二」)的人士。雖然買家基礎較小,但好處是業主無需預先支付一筆龐大的補地價費用,整個賣樓的資金週轉會更靈活。

關鍵二:查核單位轉售限制期 (按首次轉讓契據日期劃分)

政府為了確保資助房屋資源的妥善運用,不同年份購入的居屋,設有不同的轉售限制期。你必須根據單位「首次轉讓契據」上的日期,來確定你的單位適用哪一套規則。

2022年及之後首次出售的單位

限制最為嚴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15年後,業主才可以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在第6年至第15年內,業主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自行議價出售單位。而在首5年內,業主只能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的價格轉售予合資格人士。

2019年至2021年首次出售的單位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10年後,業主才可以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在第3年至第10年內,業主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自行議價出售。而在首2年內,只能在居屋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的價格轉售。

2018年首次出售的單位

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5年後,業主可以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在第3年至第5年內,業主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自行議價出售。而在首2年內,業主只能以原價經房委會提名轉售。

2017年或之前首次出售的單位

這類單位的限制較為寬鬆。業主可以隨時繳付補價,然後在公開市場出售。如果想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一般只需持有單位滿2年(按個別計劃而定),便可自行議價轉售。

關鍵三:注意非法轉讓的法律後果

了解並遵守上述規則至關重要,因為任何違反轉售限制的交易,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根據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未經許可或未補地價而將居屋單位出售或轉讓,該交易會被視為無效。更嚴重的是,進行非法轉讓的業主和相關人士,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能會面臨罰款甚至監禁。所以,務必依循合法的賣居屋流程進行交易。

賣居屋流程第一步: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准賣證)

整個賣居屋程序的起點,就是申請一份名為「可供出售證明書」的官方文件,市場上普遍稱之為「准賣證」。這份文件是你將單位放上居屋第二市場的正式許可,如果缺少了它,所有後續的賣居屋流程都無法繼續。

申請前準備:確認單位所屬機構

在動手填寫申請表之前,首要任務是確認你的單位是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還是「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管理。這一步非常重要,因為兩者的申請表格、遞交地點和處理部門都完全不同。你可以翻查單位的轉讓契據(即樓契),上面會清楚列明所屬機構。先確認好這一點,就能避免因遞交錯誤而浪費時間。

實體申請「准賣證」流程

如果你偏好傳統的紙本方式,可以選擇親身或郵寄遞交申請。

索取申請書 (表格HD875c)

如果單位屬於房委會,你需要索取「可供出售證明書」申請書,表格編號為HD875c。你可以在各區的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也可以在房委會的官方網站下載。

準備所需文件清單

準備文件時需要仔細核對,確保沒有遺漏。一般需要以下幾項:
1.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書正本(表格HD875c)。
2. 單位轉讓契據的副本一份。
3. 申請費用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建議在支票背面寫上物業地址和聯絡電話。

遞交申請及審批時間

將以上所有文件備妥後,遞交至單位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便可。房委會收到申請後,審批過程大約需要兩至三個星期。成功批核後,「可供出售證明書」正本會直接郵寄到你的通訊地址。

網上申請「准賣證」流程

對於熟悉數碼操作的業主,網上申請是一個更快捷的選擇。前提是你需要擁有已啟用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iAM Smart+)帳戶或有效的個人數碼證書。你可以透過房委會網站,在網上完成整個申請步驟,包括填寫表格、上載文件副本及繳付費用。網上平台支援使用「轉數快」(FPS)支付,整個過程更為方便。

「准賣證」費用及有效期

目前向房委會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的費用為港幣930元,此費用在申請時繳交,而且不設退還。一個相當重要的資訊是,業主成功申請的「准賣證」是永久有效的,沒有設定任何期限。這一點與買家申請的「購買資格證明書」(准買證)不同,買家的證明書有效期只有12個月。

賣居屋流程第二步:市場準備、估價與委託代理

當你成功申請到「可供出售證明書」,就代表賣居屋程序的準備功夫已經完成一半。接下來,就進入實際的市場操作階段。這一步非常關鍵,主要包括為你的單位找出一個合理的市場價值,和尋找一位專業的地產代理協助你處理繁複的賣樓事宜。妥善的準備可以讓整個賣居屋流程更加順暢。

為物業進行初步估價

為物業定下一個合適的叫價,是成功出售的第一步。一個太進取的叫價可能會嚇退潛在買家,而一個過於保守的價錢又會讓你有所損失。因此,在正式放盤前,你應該先為物業進行初步估價。

最直接和免費的方法,就是聯絡各大銀行,例如匯豐銀行、恒生銀行或中國銀行等,為你的單位進行口頭估價。建議你至少向三間或以上的銀行查詢,這樣你就可以得到一個比較客觀的估值範圍。

這個估價步驟非常重要,因為銀行的估價不單是給你定價作參考,它更直接影響買家可以申請到的按揭貸款額。如果你的叫價遠遠高於銀行的估價,買家便需要準備更多的首期資金,這會大大收窄你的客源。特別是對於賣居屋未供完的業主,準確的估價有助你計算賣樓後的收益,確保有足夠資金償還原有的按揭貸款。

選擇及委託地產代理

雖然你可以選擇自行放盤,但是委託一位熟悉居屋市場的地產代理,通常能讓事情變得更有效率。專業的代理擁有現成的客戶網絡,熟悉賣居屋的每個細節,能夠為你處理帶買家看樓、議價、準備法律文件等繁瑣事務。

當你選定心儀的代理後,就需要簽署一份《地產代理協議》。這份協議主要分為兩種:

  • 非獨家代理協議: 你可以委託多間地產代理公司同時為你放盤。好處是接觸面更廣,可以接觸到不同公司的客源。但是,代理之間可能存在競爭,投入的資源或會較為分散。
  • 獨家代理協議: 你在協議期內,只委託一間地產代理公司作為你唯一的代表。好處是代理通常會投入更多資源和心力去推廣你的物業,因為他們知道這是唯一的成交機會。壞處是你的物業只會經由單一渠道推廣。

選擇哪一種協議,取決於你的個人策略和物業的獨特性。協議上亦會清楚列明佣金比率,市場慣例通常是成交價的1%,但這在簽署前仍有商討的空間。由於賣居屋流程比私樓買賣多了申請「提名信」等步驟,建議你選擇一位對居屋第二市場有豐富經驗的代理,確保交易過程萬無一失。

賣居屋流程第三步:簽訂買賣合約

恭喜你,來到賣居屋程序的第三步。當你成功找到合適的買家,並且雙方就價錢達成共識後,接下來就是透過簽訂買賣合約,將口頭承諾轉化為具法律效力的文件。這個階段分為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兩個核心環節,每一步都相當重要。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支付細訂)

當你與買家敲定成交價、成交日期及其他基本條款(例如單位內包含的傢俬電器清單)後,第一份要簽署的文件就是「臨時買賣合約」。這是整個賣居屋流程中,為交易奠定法律基礎的關鍵文件。

這份合約會清楚列明物業地址、成交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日期,以及最終的成交日等重要資料。在簽署這份合約的同時,買家會向你支付一筆俗稱「細訂」的臨時訂金,金額通常是樓價的3%至5%,以表示其購買誠意。

千萬不要被「臨時」二字誤導,這份合約具有全面的法律約束力。一旦簽署,任何一方反悔都需要承擔後果。如果買家決定放棄購買,你將有權沒收其支付的細訂;反之,若你決定取消交易,則需要退還細訂,並賠償同等金額的款項予買家。

委託律師及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支付大訂)

簽妥臨時買賣合約後,你便需要立即委託一位律師代表處理後續的法律事宜。你的律師會負責草擬內容更詳盡的「正式買賣合約」,並將草稿交予買方的律師審閱。若你的單位仍有按揭在身,即是賣居屋未供完的情況,你的律師亦會在這階段開始處理向銀行贖回樓契的相關手續,確保業權清晰。

通常在簽署臨時合約後的14個工作天內,待雙方律師確認所有條款無誤後,便會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簽署時,買家會支付一筆「大訂」。一般來說,「細訂」與「大訂」的總額會是樓價的10%。款項會由雙方律師樓處理,確保交易安全。簽署正式合約後,整個交易便在法律上得到更全面的鞏固,為之後的成交程序做好準備。

賣居屋流程第四步【第二市場獨有】:申請「提名信」

來到賣居屋程序的第四步,這一步是第二市場交易獨有的關鍵環節:申請「提名信」。當你與持有「購買資格證明書」(准買證)的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下一步並不是直接簽署正式合約,而是必須先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取得這份重要的「提名信」。

什麼是「提名信」及其作用?

簡單來說,「提名信」就是房委會發出的官方批核文件。它的作用是確認賣方(你)所提名的買家,其資格已經過核實,並且符合在居屋第二市場購買單位的條件。

這份文件代表房委會正式同意這宗交易,允許你們雙方繼續進行後續的法律程序。所以,提名信是連接臨時合約與正式合約之間必不可少的一道橋樑。沒有這封信,律師便無法為你們草擬及簽署正式的買賣合約,整個賣居屋流程亦無法合法地推進下去。

「提名信」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

申請提名信的程序,一般會由買方的代表律師主導處理。簽妥臨時買賣合約後,買方律師便會整合所有必要文件,然後遞交予房委會進行審批。

整個申請過程需要的文件相當明確,主要包括:

  • 賣方的「可供出售證明書」(准賣證)正本
  • 買方的「購買資格證明書」(准買證)正本
  • 買賣雙方已簽署的臨時買賣合約副本
  • 由買方填妥並簽署的聲明書
  • 申請提名信所需費用(通常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收到所有文件並確認無誤後,一般需要最少五個工作天來處理申請。因此,在議定臨時合約的條款時,建議將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日期,設定在簽署臨約後的12至14天,這樣便能預留充裕的時間,確保順利取得提名信。

賣居屋流程第五步:完成交易及交樓

來到整個賣居屋程序的最後一步,就是完成交易和正式交樓。這一步代表所有法律和財務程序都將塵埃落定。只要跟著律師的指引,妥善處理好交接事宜,整個賣居屋流程就可以順利畫上句號。

成交日前準備

在正式成交日來臨前,有幾項準備工作需要你和買家配合完成,確保當日一切順暢。

首先是安排「最後驗樓」。買家有權在成交前,最後一次視察單位。這主要是為了確認單位內部狀況,以及合約中訂明的傢俬電器等,都維持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的狀態,並沒有遭到改動或損壞。作為業主,你需要配合地產代理安排時間,讓買家完成驗樓。

同時,你也要開始準備清空單位。除非合約列明是連同傢俬出售,否則你需要確保在交樓前將所有私人物品搬走,將一個「吉」的單位交予買家。記得預早聯絡搬運公司,並且收拾好所有鎖匙、住戶證、冷氣機遙控器等,準備在成交日交給買家。

在這段時間,你的律師亦會非常忙碌。他們會草擬好正式的轉讓契據,並計算清楚最終的收款數目,當中會扣除律師費、地產代理佣金等開支。即使是賣居屋未供完的情況,律師亦會向你的按揭銀行查詢贖樓的確實金額,準備在成交日一次過處理。

成交日流程

成交當日,大部分的流程都會由雙方律師在幕後處理,你只需要保持聯繫,並在指定時間出現即可。

當日的流程通常是這樣:首先,買方的律師會將樓價的尾數,以銀行本票的形式交給你的代表律師。你的律師在確認收妥全數款項後,便會立即處理各項付款事宜。他們會優先清還你原有的銀行按揭貸款,即辦理「贖樓」手續,解除物業的按揭。

接著,律師會按照指示,扣除應付的律師費和地產代理佣金。最後,律師會將樓價的餘額,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交給你。

當所有款項交收清楚後,整個交易便告完成。這時,你可以透過律師樓或地產代理,將單位的鎖匙及相關文件正式交給新買家。自此,你便完成了所有賣居屋的責任。

賣居屋費用及流程常見問題 (FAQ)

了解整個賣居屋程序的費用與時間是妥善規劃財務的關鍵一步。這裡我們整理了幾個業主最常遇到的問題,從總費用清單到具體時間估算,助你清晰掌握賣居屋流程中的每一個細節。

賣居屋總費用清單及估算

在計劃賣居屋時,除了樓價,還需要將以下各項費用納入預算。以下是一份清晰的費用清單,讓你對賣樓的總支出有一個全面概念:

  1. 地產代理佣金: 市場普遍的做法是成交價的1%。這筆費用是在成功出售物業後,於成交日支付給地產代理。
  2. 律師費: 賣方需要委託律師處理樓契、買賣合約及其他法律文件。費用視乎律師樓的收費標準,一般介乎數千至萬多元不等。
  3. 贖回按揭罰息: 如果你的單位仍在按揭供款期內,特別是處於罰息期(通常是首2至3年),提早還清貸款就需要向銀行支付一筆罰息。對於考慮賣居屋未供完的業主,這是一個必須預先向銀行查詢清楚的項目。
  4. 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費用: 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單位,必須先向房委會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准賣證),這項申請涉及一筆固定的行政費用。
  5. 補地價(如適用): 這是最大的一筆潛在開支,僅適用於在公開市場(自由市場)出售的居屋。金額可達樓價的三至四成,甚至更高。
  6. 雜費: 可能包括償還按揭的銀行手續費、文件影印費等零碎開支。

Q1: 整個賣居屋流程需時多久?

整個賣居屋流程的時間長短,會因應市場狀況、出售途徑(第二市場或公開市場)及文件處理速度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可以將流程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 準備階段(約2至4星期): 主要包括為單位估價、聯絡地產代理,以及向房委會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房委會審批准賣證的時間,一般需要約兩星期。
  • 銷售階段(時間不固定): 尋找合適買家的時間最具彈性,可以由數星期至數個月不等,主要取決於市場氣氛、單位叫價及質素。
  • 法律及交易階段(約2至3個月):
  • 當找到買家並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律師便會開始準備正式買賣合約。
  • 若在第二市場交易,律師還需為買家向房委會申請「提名信」,需時約一至兩星期。
  • 由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到最終的成交日,通常會相隔60至90天,讓買方有足夠時間安排按揭等事宜。

總結而言,一個順利的居屋第二市場買賣,由開始放盤到正式完成交易,普遍需要3至5個月的時間。如果在公開市場出售,由於需要額外處理補地價申請及評估,整個流程會再延長約一至兩個月。

Q2: 補地價金額如何計算?

補地價是決定在公開市場賣居屋時最重要的財務計算。它的目的是向政府補回當年購入單位時所享有的樓價折扣。其計算公式非常清晰:

補價金額 = 補價時的物業市值 × 購入單位時的折扣率

讓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解釋:

  • 補價時的物業市值: 這並非你的單位成交價,而是由房委會委託測量師行或地政總署評估所得出的當時十足市值。
  • 購入單位時的折扣率: 這個比率在你首次購買居屋的轉讓契據上已經列明,是固定不變的。

例子:
假設你當年以210萬購入一個單位,當時的十足市值為300萬。
你的買入折扣率便是:(300萬 – 210萬) / 300萬 = 30%

多年後,你打算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經評估後,單位當時的十足市值為600萬。
你需要支付的補地價金額便是:600萬 × 30% = 180萬。

業主需要向房委會提出評估補價申請,獲發評估通知書後,便需在指定限期內繳付補價,方可完成公開市場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