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Loan殺到?銀行收樓程序7步全面拆解,業主自救必讀指南

收到銀行催繳信(Demand Letter),甚至傳聞中的「Call Loan」,無疑是每位業主最深的恐懼。眼見辛苦儲來的首期、多年心血供款的安樂窩,可能面臨被銀行收回的風險,徬徨與無助感油然而生。究竟銀行收樓程序是如何運作?從第一封警告信到物業被拍賣,中間涉及哪些法律步驟?負資產是否等同銀行會立即收樓?更重要的是,在最壞情況發生前,業主可以如何把握黃金時間,採取有效措施自救?本文將為您全面拆解銀行收樓的7大步驟,剖析觸發Call Loan的五大主因,並提供詳盡的業主自救指南,助您了解整個流程、評估自身處境,在危機中尋找最佳出路。

了解「Call Loan」:銀行收樓程序的警號與觸發點

什麼是Call Loan(收回貸款)?

Call Loan的法律定義與銀行取態

所謂「Call Loan」,或稱收回貸款,是整個銀行收樓程序的起點。它指銀行根據按揭合約賦予的權利,正式向借款人發出通知,要求即時全數清還所有按揭貸款餘額。雖然這項權利寫在合約之中,但銀行將其視為最後手段。因為銀行的主要業務是賺取穩定的利息收入,而非透過複雜且成本高昂的法律程序去沒收及變賣物業。

為何銀行一般不輕易啟動Call Loan程序?

銀行啟動收樓程序,對自身而言同樣牽涉不少成本與風險。首先,整個法律過程,由入稟法院到委派執達主任收樓,再到安排拍賣,每一步都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行政資源。其次,在樓市下行時,即使成功出售物業,所得款項也未必足以完全覆蓋貸款本金、利息及所有相關費用,最終可能形成壞賬。因此,除非情況觸及銀行的風險底線,否則銀行更傾向與業主保持合作關係。

觸發銀行收樓的五大主因

銀行決定 Call Loan 並非隨意之舉,而是基於業主違反了按揭合約中的重要條款。了解這些觸發點,是預防銀行收樓的第一步。

原因一:持續拖欠還款或斷供

這是最常見和最直接的原因。如果業主只是偶爾遲了一兩天還款,銀行通常只會收取罰息。但如果業主連續數月沒有供款,即構成嚴重違約,銀行便極有可能啟動 Call Loan 程序,以保障自身利益。

原因二:違反按揭條款(如未經同意出租高成數按揭物業)

根據金融管理局的指引,使用高成數按揭(例如超過七成)的物業必須作自住用途。如果業主在未取得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單位出租,便已違反按揭條款。銀行一旦發現,有權要求業主糾正,若業主未能配合,銀行便可觸發Call Loan。這種情況下,若進入銀行收樓租客的權益亦會受到直接影響。

原因三:向財務公司申請二按,增加信貸風險

當業主向財務公司申請二按時,原承按銀行會收到通知。銀行會視此為一個危險信號,代表業主的財政狀況可能轉差,需要尋求更高風險的借貸。銀行會重新評估其信貸風險,如果認為風險已超出可接受水平,便可能決定收回貸款。

原因四:觸發「All Monies」條款(其他債務如卡數、私貸違約)

大部分按揭合約都包含一項名為「All Monies」(所有款項)的條款。這意味著抵押的物業不單止擔保按揭貸款,同時也擔保了借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所有其他債務,包括信用卡欠款、私人貸款等。如果業主拖欠該行大額卡數或私人貸款,銀行亦有權引用此條款 Call Loan,以出售物業來抵償所有欠債。

原因五:賬戶涉及非法活動(如洗黑錢)

銀行有責任遵守反洗黑錢條例,監察客戶的賬戶活動。如果業主的戶口出現大量不尋常或來歷不明的資金進出,而被銀行懷疑涉及洗黑錢等非法活動,銀行為規避自身的法律和聲譽風險,會果斷終止與客戶的關係,當中就包括收回按揭貸款。

負資產與銀行收樓的真正關係

釐清誤解:負資產不等於銀行會立即收樓

許多業主有一個常見的誤解,認為只要物業估值跌穿尚欠的貸款額,即成為「負資產」時,銀行就會立即收樓。事實並非如此。對銀行而言,只要業主能夠繼續準時還款,銀行就能穩定地賺取利息,物業的短期估值波動並不是他們最關心的事。

何時「負資產」會成為收樓的高危因素?

負資產本身並不可怕,但當它與其他違約行為結合時,風險便會急速上升。最危險的組合是「負資產」加上「拖欠還款」。在這個情況下,銀行不但無法收到供款,連抵押品的價值也已不足以抵債。為了及時止蝕,銀行啟動 Call Loan 以至銀行收樓程序的意欲便會變得非常高。

拆解香港銀行收樓詳細程序:由警告信到物業出售

要了解銀行收樓程序,首先要知道這並非一朝一夕發生的事。整個銀行收樓過程有一套嚴謹的法律步驟,由發出第一封警告信到最終出售物業,每個環節環環相扣。讓我們一步一步拆解,讓你清楚了解當中每一個細節。

步驟一:拖欠供款與催繳通知 (Demand Letter)

銀行內部催收階段

當業主開始出現拖欠供款的情況,例如遲了幾日或一兩星期,銀行通常不會立即採取法律行動。起初,銀行的內部催收部門會透過電話或普通信件提醒業主盡快還款。這個階段相對溫和,主要是提醒性質,給予業主一個補救的機會。

律師行發出正式催繳信的法律意義

如果業主連續拖欠供款超過一至兩個月,情況便會升級。銀行會將個案轉交至律師行,由律師行向業主發出一封正式的「催繳通知」(Demand Letter)。這封信的法律意義十分重大,它代表銀行已經失去耐性,並準備啟動法律程序。信中會明確列出業主拖欠的總金額,包括本金、利息及罰息,並且要求業主在指定期限內(例如14天或30天)全數清還,否則銀行將會入稟法院申請收樓。

步驟二:正式入稟法院與「釘契」

什麼是「原訴傳票」(Originating Summons)?

假如業主在收到催繳信後,仍無法在限期內清還欠款,銀行的律師便會正式入稟法院,展開收樓的法律訴訟。他們會向法庭提交一份名為「原訴傳票」的法律文件,這份文件等同正式起訴業主,要求法庭頒令收回物業的管有權。

「釘契」對物業買賣的影響

銀行在入稟法院的同時,通常會向土地註冊處註冊相關的法律文件,這個行動俗稱為「釘契」。一經釘契,所有針對該物業的法律行動都會記錄在土地登記冊上,公眾可以隨時查閱。這對業主的影響極大,因為物業被釘契後,基本上就無法進行任何買賣或轉讓,業主想自行賣樓解決財困的黃金機會亦會隨之消失。

步驟三:法庭聆訊與收樓令 (Order for Possession)

業主在收樓聆訊中的權利與抗辯空間

法院收到入稟申請後,會排期進行聆訊。業主作為答辯人,有權出席聆訊為自己辯護。不過,如果拖欠按揭供款是事實,證據確鑿,業主能夠成功抗辯的空間其實非常有限。在聆訊中,業主或可嘗試向法官申請較長的搬遷寬限期。

法庭頒布收樓令及給予的搬遷寬限期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由於銀行持有完整的按揭合約及還款記錄,法庭都會裁定銀行勝訴,並頒布「收樓令」(Order for Possession)。這是一項法庭命令,正式授權銀行收回該物業的管有權。法官通常會給予業主一段合理的搬遷時間,一般為28日或56日,讓業主處理個人物品及尋找新的居所。

步驟四:申請與執行管有令狀 (Writ of Possession)

執達主任在收樓行動中的角色與權力

如果在法庭給予的寬限期屆滿後,業主或物業內的任何人(例如銀行收樓租客)仍然拒絕遷出,銀行便可以向法庭申請「管有令狀」(Writ of Possession),要求法庭強制執行收樓令。法庭會派出執達主任(Bailiff)負責執行此項命令,他們是代表法庭的執法人員,擁有合法權力進入物業。

強制執行收樓的現場流程

執達主任會聯同銀行代表及鎖匠,在指定日期上門執行收樓。他們會向單位內的人士表明身份及出示法庭命令,要求他們立即離開。如果屋內無人,或者佔用人拒絕合作,執達主任有權破門入屋,並更換門鎖。單位內的所有物品會被記錄下來,並給予業主一個限期取回,逾期未取的物品可能會被棄置。

步驟五:銀行收樓後如何出售物業(拍賣或私售)

銀行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必須以合理市價出售

銀行成功收回物業後,目標是盡快將物業出售,用以抵償業主拖欠的債務。不過,銀行並不能為了快速套現而隨意賤賣物業。根據法律,銀行對原業主負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必須以一個合理的市場價格出售物業,務求為物業爭取最好的價錢。

如何確保銀行以合理價格出售?估價與市場推廣要求

為了履行謹慎責任,銀行通常會委託至少一至兩間獨立的專業測量師行為物業估價。然後,銀行會透過公開拍賣或委託地產代理以私人協商的方式放售。在整個過程中,銀行需要證明已經採取了合理的市場推廣措施,例如刊登廣告,以確保物業能接觸到足夠的潛在買家,從而賣得一個公平的價錢。

步驟六:賣樓後的財務結算:釐清盈餘與差額

扣除項目次序:按揭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物業成功出售後,所得的款項會用作償還業主的所有相關債務。扣除的次序一般是:首先是所有因收樓及賣樓而產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法庭費用、執達主任費用、測量師費、地產代理佣金、管理費及維修費等;然後是業主拖欠的按揭本金、累積利息及罰息。

出售後有餘款(盈餘)的處理方法

在扣除上述所有款項後,如果賣樓的收入還有剩餘,這筆餘款(Surplus)屬於原業主。銀行有法律責任將這筆錢全數歸還給原業主,並提供一份詳細的賬目結單,清楚列明所有收入與支出項目。

出現差額(Shortfall)的後續處理

最壞的情況是,即使出售了物業,所得款項仍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及費用,這時便會出現「差額」(Shortfall)。業主需要明白,失去物業並不代表債務就此終結。原業主仍然有法律責任向銀行償還這筆差額。

步驟七:追討差額的法律行動

銀行如何向原業主及擔保人追討剩餘債務

如果出現差額,銀行會繼續向原業主及按揭的擔保人追討。銀行可以像追討普通無抵押貸款一樣,再次入稟法院,向業主及擔保人追討剩餘的債務。

可能導致的最終結果:債務追討與破產申請

如果業主及擔保人無力償還差額,銀行可以申請凍結他們的其他資產,例如銀行存款、車輛或股票等。如果債務金額巨大,銀行甚至可以向法庭申請他們破產,這將會對個人未來的財務狀況帶來極其深遠的影響。

整個收樓程序所需時間:由半年至一年的時間線分析

整個銀行收樓程序並非想像中那麼快,由業主斷供開始,到銀行發出催繳信、入稟法院、排期聆訊、等待寬限期屆滿、申請執達主任執行命令,再到最後成功出售物業,整個過程快則需要半年,慢則可能歷時一年甚至更長。這段時間,也為業主提供了尋求解決方案的緩衝期。

銀行收樓的後果:財務結算與長遠影響

很多人以為,銀行收樓程序的終點就是交出物業,但這其實只是處理財務問題的開始。整個過程的後續影響,遠比失去一間屋子更深遠,它會直接牽連到你的個人財務狀況、信貸紀錄,甚至未來的生活規劃。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銀行收樓後,你需要面對的真實情況。

差額責任:失去物業不等於債務終結

當銀行收樓並出售物業後,會進行一次詳細的財務結算。賣樓所得的款項,會首先用來扣除按揭貸款的本金餘額,然後再扣除累積的利息、罰息,以及在整個收樓法律程序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例如律師費、法庭費用、執達主任費用及地產代理佣金等。如果扣除所有款項後還有餘額,銀行會將這筆錢退還給你。不過,如果樓市不景氣,物業的售價可能不足以抵銷所有欠款與費用,這時候就會出現「差額」。

銀行追討差額的權利與年期

出現差額,意味著你即使失去了物業,依然對銀行負有債務。銀行絕對有權向你追討這筆剩餘的欠款。根據香港法例,因為按揭合約屬於「合約契據」,銀行追討相關債務的法律時效長達12年。在這段時間內,銀行可以透過法律途徑,持續向你追討這筆差額。

對個人及擔保人其他資產的潛在影響

銀行追討差額的手段可以很多樣。他們可以向法庭申請,扣押你的其他資產,例如你的銀行存款、股票、車輛,甚至可以申請從你的薪金中直接扣除一部分作為還款。更重要的是,如果你的按揭貸款當初有擔保人,擔保人需要負上同等的法律責任。銀行有權直接向擔保人追討全部差額,這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狀況,牽連甚廣。

對個人信貸評級 (TU) 的毀滅性影響

從你開始拖欠供款,到銀行正式進行銀行收樓的每一步,都會在你的個人信貸報告(由環聯 TransUnion,簡稱 TU 管理)中留下清晰的負面記錄。整個收樓程序對信貸評級的打擊是毀滅性的,它不單純是扣分,而是一個嚴重的違約標記,會長時間跟隨著你。

信貸報告上的負面記錄如何影響未來貸款申請

這個負面記錄,基本上等同於向所有金融機構宣告你是一個高風險的借款人。未來數年內,你將會發現申請任何類型的貸款都變得非常困難,不論是新的物業按揭、私人貸款,甚至是信用卡申請,都極有可能被即時拒絕。即使有財務機構願意批核,條款也必定會非常嚴苛。

H44: 收樓記錄的保留年期與修復信貸的漫長道路

一般而言,與拖欠還款及債務追討相關的負面記錄,會在你的信貸報告中保留5年之久,時間點由你全數清還差額當天開始計算。如果最終需要申請破產,記錄的保留時間會更長。即使5年後記錄被移除,你的信貸評級也不會自動恢復正常,你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透過準時償還新的小額信貸(例如信用卡),一步一步重新建立正面的信貸紀錄,這是一條漫長的路。

真實個案剖析:積極應對與被動處理的兩種结局

面對財務困境,選擇積極面對還是被動逃避,結果可以截然不同。讓我們看看以下兩個真實的個案。

個案一:成功自救的陳先生(及早賣樓,避免銀行收樓)

陳先生因公司裁員而失去收入,預見自己將無法繼續供樓。他沒有選擇拖延,而是立即主動聯絡銀行,坦誠交代自己的情況。在與銀行溝通後,他決定趕在銀行啟動正式法律程序前,自己委託地產代理出售物業。由於時間尚算充裕,他能夠以一個較理想的市場價賣出單位,不但全數清還了按揭,手上還有一筆資金讓他渡過難關。雖然提早賣樓和之前的逾期還款對信貸評級有一定影響,但他成功避免了銀行收樓帶來的災難性後果。

個案二:被追討差額的李小姐(逃避問題,最終人財兩失)

李小姐因生意失敗斷供,她選擇了逃避,對銀行的催繳信件及電話一概不理。結果銀行啟動了完整的銀行收樓程序,物業最終被收回並在市場低迷時由銀行拍賣出售。拍賣價僅僅夠償還大部分本金,但加上累積的罰息和高昂的法律費用後,仍然出現了數十萬的差額。最終,李小姐不但失去了物業,還要繼續被銀行追討欠款,連帶她的擔保人也受到牽連,可謂人財兩失。

業主自救手冊:如何中斷或避免銀行收樓程序?

面對財務困境,最重要是保持冷靜同埋積極尋找對策。即使銀行收樓程序已經展開,你仍然有機會掌握主動權。關鍵在於把握時機,採取正確行動,就有可能中斷整個程序,或者將損失減到最低。以下將會詳細拆解幾個關鍵的自救策略同埋長遠的理財規劃。

已收到警告信?黃金時間內的應對策略

當你收到銀行的催繳信(Demand Letter)時,代表黃金應對時間正式開始。由收到信到銀行正式入稟法院「釘契」,通常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就是你扭轉劣勢的關鍵窗口。你需要立即行動,考慮以下幾個方案。

策略一:主動與銀行協商(申請債務重組或暫緩還款)

收到信後,第一步應該是主動聯絡銀行。逃避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令情況惡化。你可以坦誠地向銀行解釋目前的財務狀況,並且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例如,你可以嘗試申請債務重-組(Debt Restructuring),同銀行商討一個新的還款方案,像是延長還款年期來降低每月供款額。另一個選項是申請暫緩還款(Payment Holiday),在短期內先還利息不還本金,為自己爭取喘息空間,去處理緊急的財務問題。銀行處理銀行收樓程序也需要成本,所以假如你提出的方案合理,銀行很多時都願意協商。

策略二:趕在「釘契」前自行賣樓(爭取更佳價格)

假如評估過後,認為自己無法在短期內恢復還款能力,那麼趕在銀行入稟法院「釘契」之前自行出售物業,是一個非常務實的選項。自己主動賣樓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更好地控制賣出價。你可以委託地產代理,以市場價格尋找買家,爭取最好的成交價。相反,一旦物業被銀行收樓後再拍賣,銀行通常只求盡快收回欠款,拍賣價往往會低於市價,最終假如出現差額,你仍然需要負責償還。因此,主動賣樓能夠保障你的利益最大化,避免人財兩失的局面。

策略三:尋求轉按或加按套現(高風險選項分析)

有些人會考慮透過轉按或加按來套現一筆資金,用作清還現有按揭的欠款。不過,這個選項的風險非常高,而且成功率不大。首先,當你已經出現拖欠還款的記錄,你的信貸評級(TU)會受到影響,其他銀行在審批新的按揭申請時會非常嚴格。其次,假如成功找到財務機構願意承做,其利率可能遠高於一般銀行按揭,令你的長遠還款壓力不減反增。這個方法只適合那些信貸記錄良好,並且只是面對短期現金流問題的業主。在決定前,必須仔細計算所有成本同風險。

長遠預防銀行收樓的財務規劃

要從根本上避免銀行收樓的風險,穩健的財務規劃不可或缺。與其在危機發生後才補救,不如在日常理財中建立好防線。

建立應急儲備金的重要性

一筆相當於六個月至九個月生活開支的應急儲備金,是你財務上的最佳安全網。當你突然面臨失業或收入減少時,這筆資金可以讓你維持正常的按揭供款,避免斷供,為你尋找解決方案爭取寶貴時間,是預防銀行收樓最基本的一步。

避免過高成數按揭,量力而為

置業時,不要借得太盡。雖然高成數按揭可以降低上車門檻,但同時也意味著你的財務緩衝空間較小。一旦樓價下跌,物業很容易變成負資產,屆時假如需要賣樓套現,就會非常被動。因此,買樓前應準確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量力而為。

分散銀行戶口,慎防「All Monies」條款

大部分銀行的按揭合約都包含「All Monies」條款。這意味著你的物業不僅為按揭貸款作抵押,也為你在該銀行的所有其他債務(例如信用卡、私人貸款)作抵押。假如你的其他債務出現問題,銀行有權啟動銀行收樓程序。一個有效的預防方法,是將你的按揭戶口同日常使用的存款、信用卡戶口分散到不同銀行,降低觸發這條款的風險。

定期檢視個人信貸報告

你的信貸報告(TU報告)是你財務健康的成績表。你應該養成定期查閱的習慣,確保報告內容準確無誤。一個良好的信貸評級,在你需要申請貸款或尋求銀行協助時,會成為你重要的籌碼。

尋求專業協助:免費法律諮詢與債務輔導

當你感到不知所措時,尋求外界的專業協助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香港有不少機構提供免費或收費低廉的服務。

香港提供債務重組服務的非牟利機構

假如你面對較複雜的債務問題,可以向一些非牟利機構求助。例如明愛向晴軒、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等,它們都有經驗豐富的社工和顧問,可以為你提供債務分析、預算管理建議,以及協助你同債權人商討債務重組方案(IVA)等服務。

法律援助署及相關社區法律支援

在銀行收樓的法律程序中,假如你需要法律意見但無法負擔昂貴的律師費,可以考慮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此外,當值律師服務也為市民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意見。了解自己在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有助你在整個過程中作出最合適的決定。

關於銀行收樓程序的常見問題 (FAQ)

在了解整個銀行收樓程序的細節後,相信你心中仍有不少疑問。這部分我們將會以問答形式,集中解答一些業主最關心的問題,希望能夠為你提供更清晰的概念。

問:物業變成負資產,銀行就會立即收樓嗎?

這是一個十分常見的誤解。答案是:不會。銀行批出按揭貸款,最主要的目的是賺取穩定的利息收入,而不是持有物業。只要業主能夠維持準時供款,即使物業的市場價值跌至低於未償還的貸款額(即所謂的「負資產」),銀行一般不會單純因為這個原因而啟動收樓程序。

銀行最重視的是現金流,即你是否持續還款。收樓對銀行而言,是一個需要投入大量時間與行政成本的最後手段。只有當「負資產」與「持續斷供」兩個情況同時出現時,銀行才會因為抵押品價值不足,同時失去利息收入,而果斷採取法律行動收樓。

問:整個銀行收樓程序平均歷時多久?我有多少時間應對?

整個法定的銀行收樓程序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它給予了業主一段尋求解決方案的時間。由銀行發出正式的催繳信(Demand Letter)開始計算,到最終執達主任上門執行收樓令,整個過程平均歷時約六個月至一年不等,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及法庭的排期。

這段時間就是你的黃金應對期。你可以利用這幾個月的時間,主動與銀行協商債務重組方案,或者在物業被「釘契」前,盡快在公開市場上自行出售物業,以爭取一個較理想的成交價。

問:在收樓程序中,我作為業主擁有什麼法律權益?

即使進入了銀行收樓程序,業主並非完全處於被動。整個過程受到香港法律的嚴格規管,業主依然享有多項重要的法律權益,保障自己免受不公平的對待。

贖回權 (Right of Redemption) 的定義與行使條件

贖回權是業主最重要的權利之一。簡單來說,只要銀行還未與新的買家簽訂具法律約束力的買賣合約,原業主在理論上仍有權利贖回物業。行使這個權利的條件是,業主必須全數清還所有欠款,當中包括按揭本金、所有利息、罰息,以及銀行在追討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及相關費用。雖然要集齊這筆龐大資金非常困難,但這項權利始終為業主保留了一線希望。

監督銀行以合理市價賣樓的權利

銀行在收回物業後,有法律上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必須以一個合理的市場價格出售物業。銀行不能為了盡快收回資金而將物業賤賣。它們需要證明已採取了適當的步驟,例如委託專業測量師進行估價,並在市場上進行了足夠的推廣。假如業主有證據證明銀行疏忽,導致物業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售出,從而造成更大的差額損失,業主有權就此向銀行追討損失。

收取賣樓盈餘及要求詳細賬目的權利

物業成功出售後,銀行會從售價中扣除所有欠款及費用。假如扣除所有項目後仍有餘款(盈餘),銀行必須將這筆錢全數歸還給原業主。同時,業主有絕對的權利,要求銀行提供一份詳盡的賬目結單,清楚列明所有收入與支出項目,確保所有費用的計算準確無誤。

問:若物業正在出租,遇上銀行收樓,對租客有何影響?

關於銀行收樓租客的問題,關鍵在於該租約是否在簽訂前已獲得承按銀行的書面同意。

如果業主在出租物業前,已正式向銀行申請並取得同意,那麼該份租約對銀行具有約束力。銀行收樓後,會取代業主成為新的業主,租客可以繼續居住,只需將租金交予銀行,直至物業被出售為止。

然而,在現實中,特別是涉及高成數按揭的物業(法例規定必須自住),業主大多未經銀行同意便私自出租。在這種情況下,租約對銀行沒有任何約束力。銀行在取得法庭的收樓令後,可以將租客視為非法佔用人,租客需要與業主一樣,在指定期限內遷出。

問:如果按揭有擔保人,他們在收樓時需要負上什麼責任?

按揭擔保人的責任與主借款人是均等的,法律上稱為「共同及各別責任」。這意味著,當銀行收樓並出售物業後,如果出現差額(即賣樓收入不足以抵銷所有欠款及費用),銀行絕對有權向擔保人追討全數差額。銀行的追討對象可以是原業主,也可以是擔保人,或者同時向雙方追討。因此,作為擔保人,需要清楚明白自己所承擔的財務風險是相當巨大的。

問:斷供導致銀行收樓會否構成刑事罪行?

這點可以明確,單純因為無法償還按揭貸款而斷供,最終導致銀行收樓,這在本質上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罪行。整個過程是銀行根據按揭合約條款,循民事法律程序取回抵押品及追討債務。因此,業主不會因此而留有案底或面臨監禁。不過,如果案件涉及詐騙,例如在申請按揭時提供虛假資料,那就有可能觸犯刑事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