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補地價居屋繼承終極指南:一文看清遺產處理4大步驟、按揭陷阱與費用全覽

處理親人身後事已是百感交集,若遺產中包含未補地價居屋,其獨有的業權限制、繁複的法律程序與潛在的財務問題,更往往令繼承人徬徨無助。「是否需要即時補地價?」是最多人關心的首要問題,緊隨其後的是:整個繼承手續如何辦理?為何銀行普遍不願為這類遺產物業承造按揭?當中涉及的律師費、行政費及稅項又有哪些?

本指南將為你一文看清所有關鍵,由最核心的補地價問題入手,詳細拆解遺產處理的四大步驟,剖析鮮為人知的按揭陷阱,並全面整合所有相關費用。無論你是遺囑執行人還是合法繼承人,本文都能助你清晰掌握整個流程,妥善規劃下一步,順利完成業權繼承。

未補地價居屋繼承核心問題:需要即時補地價嗎?

處理未補地價居屋繼承事宜時,大家最關心的問題,通常是繼承物業後是否需要立即支付一大筆補地價費用。這個問題牽涉到整個財務規劃,所以我們一開始就直接解答這個核心疑問。

基本原則:繼承時無需即時補地價

答案很清晰,在繼承未補地價居屋遺產的過程中,繼承人並不需要即時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補地價。你可以先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將單位業權順利轉到自己名下。

法律基礎:業權轉移與補價責任的分離

這個原則的法律基礎,在於香港的房屋條例將「業權轉移」和「補價責任」視為兩個可以分開處理的環節。繼承是一種法定的業權轉移,讓你有權成為物業的新主人。而補地價的責任,則是你繼承業權後一併承擔下來的未來責任,並不是繼承的先決條件。

補地價的觸發點:於公開市場出售或出租

那麼,甚麼時候才需要補地價呢?這個責任的觸發點非常明確。當你決定將這個繼承回來的居屋單位,放到公開自由市場上出售給任何人士,或者將單位出租時,你就必須先向政府補回當年的買樓折扣,也就是完成補地價手續。如果只是繼續自住,就沒有即時補地價的需要。

合法繼承人資格要求

清楚了補地價的時機後,下一個關鍵問題就是,誰才有資格成為未補地價居屋的合法繼承人?未補地價居屋的繼承條件,其實比很多人想像中要寬鬆一些。

繼承人資格:無需是「登記家庭成員」

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需要釐清,就是身故繼承的準承讓人,並不需要是原業主戶籍上的「登記家庭成員」。只要你是根據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例下的合法繼承人,例如逝者的配偶或子女,就有資格申請繼承。

法律身份證明: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

要證明你的繼承權,就需要透過法律程序取得正式文件。假如有遺囑,遺囑執行人需要向法庭申請「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如果沒有遺囑,則由近親向法庭申請「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這兩份文件就是你向房委會申請業權轉讓的關鍵法律憑證。

與生前轉讓比較:對承讓人身份的嚴格限制

這種繼承資格的寬鬆性,與業主在生前申請轉讓(俗稱轉名)形成了鮮明對比。生前轉名基於離婚、年邁等特定理由,承讓人必須是房委會認可的「登記家庭成員」。由此可見,透過遺產繼承來處理業權,在承讓人身份上的限制是少很多的。

未補地價居屋遺產繼承流程:四步曲全攻略

處理未補地價居屋繼承的程序,聽起來好像很複雜,但其實整個流程有清晰的脈絡可循。我們可以將它拆解成四大步驟,就像一份詳細的地圖,只要按部就班,就能順利完成整個業權轉移。這份攻略會由法律層面的身份確立開始,一直走到最後在土地註冊處更新紀錄,讓你對整個過程一目了然。

第一步:申請遺產承辦,確立法律繼承權

這是整個繼承程序的基石。在處理任何未補地價居屋遺產之前,繼承人必須先透過法律程序,確立自己管理或繼承該物業的權力。這一步是為了取得一份官方的法律文件,證明你有權代表離世的業主處理後續事宜。

準備文件:申領死亡證

一切由申領離世業主的死亡證開始。這份文件是向法庭及各政府部門證明業主已經身故的基礎文件,是啟動所有遺產承辦程序的入場券。你可以親身或經郵遞方式向入境事務處的死亡登記處申領。

有遺囑情況:申請「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

如果離世的業主生前已訂立遺囑,並在遺囑中指定了遺產執行人,那麼該執行人就需要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這份文件等於是法庭發出的「委任狀」,確認遺囑的真確性,並且正式授權執行人依照遺囑的指示去管理和分配遺產。

無遺囑情況:申請「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假如業主在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離世,法律上稱為「無遺囑死亡」。這時候,其近親(通常按配偶、子女、父母的順序)就需要向法庭申請「遺產管理書」。法庭會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的規定,委任一名或多名遺產管理人,去負責處理及分配遺產。

第二步:向房委會申請業權轉讓

取得了法庭發出的遺產證明文件後,下一步就要正式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提出申請,將居屋的業權轉移到繼承人名下。這是處理資助房屋獨有的步驟,目的是要得到房委會的行政批准。

填寫及遞交「業權轉讓申請書」(HD7)

你需要填寫一份名為「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編號HD7)的官方文件。在申請表上,轉讓原因應清楚列明為「業主去世」。填寫時必須確保所有資料準確無誤,然後連同所需文件一併遞交至房屋署的房屋資助分處。

備妥核心文件:遺產證明、死亡證及相關法律文件

遞交申請時,必須附上幾份核心文件的副本,包括業主的死亡證,以及在第一步取得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這些文件是向房委會證明你合法繼承權的關鍵。

繳交申請手續費

向房委會遞交業權轉讓申請需要繳付一筆申請手續費。這筆費用是用於處理申請的行政開支,不論申請最終是否獲批,一般都不會退還。

第三步:聘請律師辦理樓宇轉名契據

當房委會批准你的申請後,便會進入實質的法律轉名階段。這一步必須委託律師事務所處理,因為當中涉及草擬及審核具法律效力的樓宇契據。

取得房委會「業權轉讓同意書」

申請獲批後,你會收到由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Consent to Assign)。這份同意書是整個程序的關鍵通行證,代表房委會同意你進行業權轉讓。律師需要依據這份文件,才能展開後續的法律工作。

草擬「允許繼承契據」(Deed of Assent)

律師會為你草擬一份名為「允許繼承契據」的法律文件。這份契據的作用,是正式將物業的業權,由離世業主的名下,合法地轉移到繼承人的名下。

處理原有按揭:與銀行協商轉按或還款安排

如果該居屋單位仍有未清還的按揭貸款,繼承人需要主動聯絡承按銀行。你需要與銀行商討後續安排,例如由繼承人承擔餘下的按揭(俗稱轉按),或者一次過清還所有貸款。這個財務安排必須在轉名手續完成前處理好。

將契據草稿交房署審批及繳費

律師草擬好「允許繼承契據」後,並不能立即簽署。契據的草稿必須先交往房屋署的法律事務分處進行審批,確保內容符合房屋條例的規定。這個審批程序需要另外繳付一筆行政費用。

第四步:完成土地註冊,正式更新業主紀錄

當所有文件都準備妥當並獲得批准後,就來到最後衝刺的階段,將一切轉變正式記錄在案。

簽署正式契據並於土地註冊處登記

待房署審批契據草稿後,繼承人便可以簽署正式的「允許繼承契據」。簽署後,律師會將這份已簽立的契據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登記。一經登記,物業的業主紀錄便會正式更新為繼承人的名字,這一步象徵著整個業權轉讓在法律上正式完成。

向屋邨辦事處更新住戶紀錄

最後一步,是將已登記的契據副本及最新的土地查冊紀錄,交往該居屋所屬的屋邨辦事處,用作更新住戶資料。這雖然是行政手續,但亦相當重要,確保日後的管理費單、通告等能準確地寄發給新的業主。

居屋遺產按揭陷阱:為何繼承後難以申請按揭?

處理未補地價居屋繼承事宜時,許多繼承人都會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即使順利成為未補地價居屋遺產的繼承人,向銀行申請按揭卻處處碰壁。這並非銀行刻意刁難,而是源於物業繼承過程中,業權紀錄存在一個短暫的「真空期」,觸發了銀行的風險管理機制。

繼承初期的按揭困局:銀行審批考慮

風險因素:業權紀錄尚未更新

銀行批核按揭時,最重視的就是物業的業權是否清晰。在繼承初期,雖然你可能已經手持遺產承辦文件,但土地註冊處的業主紀錄,仍然是已故親人的名字。對銀行來說,這代表業權尚未正式轉移,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不會貿然批出貸款。

銀行要求:以土地註冊處的正式紀錄為準

銀行的審批準則非常嚴格。它們的內部指引,通常要求按揭申請人的名字,必須與土地註冊處的官方業主紀錄完全一致。單憑遺產承辦文件,並不足以證明你是現任的合法業主,這也是許多申請被拒的直接原因。

關鍵解決方案:善用房委會「業權轉讓同意書」

如何以「同意書」作為業權轉移證明

這份由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就是解決困局的關鍵文件。它雖然不是最終的業權證明,但卻是房委會批准你正式繼承業權的官方憑證。你可以憑這份同意書,指示律師草擬正式的「允許繼承契據」(Deed of Assent),並向銀行證明整個業權轉移程序已經啟動,而且獲得了官方許可,從而增加銀行批核按揭的信心。

專家建議:就遺產物業按揭與多家銀行溝通

處理未補地價居屋遺產按揭,最好採取貨比三家的策略。不同銀行的按揭審批部門,對這類個案的取態和熟悉程度都可能不同。建議你準備好所有文件,包括遺產承辦文件及房委會的同意書,同時向多間銀行,例如滙豐、中銀或恒生等,進行查詢和初步申請。這樣可以增加成功獲批的機會,並且有機會比較不同銀行的條款。

預防性規劃:聯名業主「長命契」的優勢

「長命契」如何簡化繼承及按揭流程

如果想從源頭上簡化程序,「長命契」(聯權共有)是一個非常有效的預防性規劃工具。在「長命契」下,當其中一位聯名業主去世,其物業權益會自動轉移給在生的聯名業主。在生的業主只需向土地註冊處提供已故業主的死亡證,便可更新業主紀錄。由於業權轉移過程清晰直接,無需經過繁複的遺產承辦程序,因此向銀行申請按揭或轉按也會順暢得多。

潛在代價:影響其他家庭成員的置業資格

不過,採用「長命契」亦有需要權衡的地方。將家庭成員加入成為聯名業主,意味著這位成員也會被視為業主。這會影響他日後以首次置業身份購買其他物業的資格,例如可能無法享受較低的印花稅率,或者失去申請其他資助房屋的機會。因此,在決定是否設立聯名業權時,需要通盤考慮整個家庭的長遠置業規劃。

繼承未補地價居屋的成本:費用與稅務全覽

談及未補地價居屋繼承,除了流程,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實際的開支。整個過程雖然不像買賣物業般涉及樓價和高昂稅項,但是處理未補地價居屋遺產,仍然會牽涉一些政府行政費用和專業服務費。以下我們將逐項拆解,讓你對所需預算有更清晰的掌握。

房委會相關行政費用

處理業權轉讓,首先要面對的是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繳交的幾項固定行政費用。這些費用是處理申請的標準收費。

業權轉讓申請費

當你準備好遺產承辦文件,向房委會遞交業權轉讓申請時,就需要繳付這筆費用。這是啟動整個審批程序的入場費,用作處理你的個案。不論申請最終是否獲批,這筆費用都不會退還。

審批轉讓契據草稿行政費

在你的申請獲得房委會原則上同意後,下一步就是由律師草擬正式的樓宇轉名文件,例如「允許繼承契據」。律師需要將這份契據的草稿提交給房委會的法律事務分處審批,確保內容符合規定。房委會審批這份法律文件草稿時,會收取這項行政費。

更改按揭安排申請費

這項費用並非所有個案都需要。如果該居屋單位仍有未供完的按揭,繼承人就需要與銀行商討新的按揭安排或還款計劃。在向房委會申請批准這些更改時,便需要繳付此項費用。

第三方專業服務費用

除了政府收費,過程中還需要聘請專業人士協助,這部分的費用是主要開支之一。

律師費:處理遺產承辦及樓宇轉名

律師的角色至關重要,費用通常包括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辦理遺產承辦,即向法院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第二部分是處理樓宇的轉名手續,包括草擬和登記轉讓契據。律師收費會因應遺產的複雜程度和不同律師行而異,建議可以先諮詢幾家律師行,了解收費詳情再作決定。

測量師費:日後申請補地價時適用

這項費用在繼承當下並不需要支付。測量師費只在你日後決定為居屋補地價,以便在公開市場上自由出售或出租時才會產生。屆時,房委會需要委託測量師為單位進行估價,以計算補地價金額,相關費用便需要由你承擔。

繼承相關稅務責任

提到物業轉讓,很多人會聯想到稅務問題。幸好,在繼承物業這方面,稅務安排相對簡單。

遺產稅:香港已取消,無需繳納

香港自2006年起已經取消了遺產稅。所以,無論居屋遺產的價值是多少,繼承人都無需繳付任何遺產稅。

印花稅:直系親屬繼承可獲豁免

這是一個好消息。因為遺產繼承是根據法律進行的業權轉移,不涉及任何金錢交易(即「代價」),所以受益人無需繳納任何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或額外印花稅。這與生前以送贈方式轉讓物業可能需要繳稅的情況截然不同。

利得稅/資本增值稅:繼承後自住或出售的稅務考慮

香港並沒有設立資本增值稅。一般情況下,如果你繼承單位後是作自住用途,即使多年後出售,只要不被稅務局視為頻繁買賣圖利的商業行為,物業的升值部分通常都無需繳納利得稅。不過,如果繼承後在短時間內迅速賣出,則有機會被稅務局審視,所以需要留意。

生前轉讓 vs 身故繼承:兩大方案利弊比較

談及未補地價居屋繼承,很多家庭都會思考一個問題:應該在生前就將單位轉名給子女,還是等待百年歸老後,讓他們循法律途徑繼承?這兩個方案看似目的相同,但在資格、條件及程序上卻有天壤之別。了解清楚兩者的利弊,對您的家庭財產規劃絕對有幫助。

比較一:承讓人資格

身故繼承:承讓人資格較寬鬆,無需為登記成員

身故繼承的最大優點,是承讓人資格相對寬鬆。處理未補地價居屋遺產時,法定繼承人(例如配偶或子女)並不需要是該單位的「登記家庭成員」。只要繼承人能根據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透過法律程序(如申領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證明其繼承權,就有資格申請成為新業主。這為業權傳承提供了較大的彈性。

生前轉讓:承讓人必須是認可的登記家庭成員

相比之下,生前轉讓的限制就嚴格得多。根據房屋委員會的規定,業主想在生前將業權轉讓,承讓人必須是名列於該居屋戶籍上的「認可登記家庭成員」。換句話說,如果子女當年買樓時沒有「落名」,即使業主想送贈,房委會一般也不會批准。這個規定大大收窄了可轉讓對象的範圍。

比較二:申請條件及所需文件

身故繼承:基於業主去世,圍繞遺產承辦文件

身故繼承的申請基礎,源於業主不幸離世這個事實。因此,整個流程所需的文件,都圍繞著證明繼承權的法律文件,例如死亡證、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申請的目的很單純,就是依法將逝者的未補地價居屋遺產轉移給合法繼承人。

生前轉讓:基於年邁、破產等特定原因,各有證明要求

生前轉讓並非隨時可以申請,而是要符合房委會訂明的特定原因。常見的理由包括業主年滿65歲、因患上危疾希望預先安排資產、因破產需依法轉移,或因離婚而需要分配業權等。申請人必須就個別原因,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例如醫生證明、法庭命令或破產令等,經房委會逐一審批,自主性較低。

財產規劃啟示:為何應審慎考慮生前轉名

綜合以上兩點,我們可以看到,雖然生前轉名看似能讓業主更早安心,但其嚴格的資格與條件限制,使其並非一個靈活的選項。特別是「承讓人必須為登記成員」這一點,就可能將很多家庭的計劃排除在外。相反,透過訂立清晰的遺囑,安排身故後繼承,反而更能確保業權順利交到指定繼承人手上,因為未補地價居屋的繼承條件在這方面更具彈性。因此,在為您的居屋資產作長遠規劃時,審慎考慮生前轉名的實際可行性,並了解清楚相關的法律及行政要求,是十分重要的一步。

成功繼承居屋後:如何規劃下一步?

順利完成未補地價居屋繼承的法律程序後,你正式成為了單位的新業主。接下來,你便需要為這份未補地價居屋遺產規劃未來。這是一個重要的決策時刻,主要有兩個方向可以考慮:一是保留單位自住,二是計劃將單位出售。兩者各有不同的考慮因素及限制,了解清楚才能作出最適合你的選擇。

決策選項一:保留單位自住

作為新業主的居住及使用限制

如果你決定保留單位自住,首先你需要清楚,即使業權已經轉移到你名下,這個單位依然受到《房屋條例》的約束。最重要的一點是,在未補地價之前,單位絕對不能作任何形式的出租用途,否則即屬違法。換言之,你只能與名列戶籍的家人一同居住,不能將單位或房間分租以獲取租金收入。

未來轉讓或出租的補地價責任

保留單位自住,不代表補地價的責任就此消失。繼承這項資產,同時也代表你承接了日後補地價的責任。這個責任只是暫時延後,並未免除。當你未來改變主意,想將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或出租時,就必須先向政府補回當年的折扣差價。因此,即使選擇自住,也應對這筆潛在的財務責任有心理準備。

決策選項二:計劃出售單位

如果你的規劃是將單位出售套現,以應對其他財務需要或作資產分配,那麼你有兩個清晰的途徑可以選擇。

方案A:於第二市場出售 (免補地價)

這個市場專為符合資格的綠表及白居二買家而設。最大的好處是無需補地價,你可以直接將單位出售,省卻一筆龐大的前期費用,整個流程也相對簡單快捷。然而,由於買家群體受到限制,單位售價可能會比公開市場稍低,而且需要配合買家的購買資格證明書有效期。

方案B:於公開市場出售 (需先補地價)

這個選項讓你能夠像出售一般私人樓宇一樣,將單位賣給任何買家,不受資格限制。這樣通常能夠獲得更高的售價,潛在買家基礎也更廣泛。但前提是你必須先自掏腰包,向房屋署申請評估並支付補地價金額。這筆費用可能高達過百萬,對繼承人的財務是一大考驗。

財務規劃:如何估算及準備補地價金額

若你傾向在公開市場出售,提前估算及準備補地價金額便是最關鍵的財務規劃。

補地價計算公式及評估流程

補地價的計算公式其實很直接:
補價金額 = 補價時的單位市值 x (購入時十足市值 – 購入時樓價) / 購入時十足市值

簡單來說,就是用補價時的最新市值,乘以當初買入時的折扣率。流程上,你需要向房委會提出申請,他們會委託測量師行評估單位當時的市值,然後計算出確實的補價金額。

影響補地價金額的關鍵因素

影響補價金額最主要的因素,就是物業市場的整體樓價走勢。因為計算基礎是「補價時的市值」,所以當樓市處於高位時,你需要支付的補價金額自然會更高;反之,若樓市回調,補價金額亦會相應減少。此外,單位的樓層、座向、景觀及內部狀況,也會影響測量師的最終估價,從而影響補價金額。

未補地價居屋繼承常見問題 (FAQ)

在處理未補地價居屋繼承的過程中,大家總會遇到一些具體的疑問。這裡我們整理了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希望可以協助你釐清整個未補地價居屋遺產的處理細節,讓過程更加順暢。

持有「長命契」的居屋,還需要辦理遺產承辦嗎?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疑問,答案完全視乎單位的業權形式。如果單位是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形式持有,情況就相對簡單。在「長命契」的安排下,當其中一位聯名業主去世,其業權會自動轉移至在生的其他聯名業主身上。這個過程稱為「業權幸存」,無需辦理遺產承辦,因為該業權並不會成為逝者遺產的一部分。在生的業主只需聘請律師,將死亡證註冊於土地註冊處,便可更新業主紀錄。

相反,如果單位是以「分權共有」形式持有,每位業主都擁有獨立的業權份額。當其中一位業主去世,他所持有的業權份額就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下,就必須經過完整的遺產承辦程序(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才能將該業權份額轉移給指定的繼承人。

未成年子女可以繼承未補地價居屋業權嗎?

法律上,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的確可以成為未補地價居屋遺產的受益人,但他們不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持有及註冊為物業的合法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會由遺產的執行人或管理人,以信託人的身份為該未成年子女持有物業業權,直至他年滿18歲為止。信託人會負責管理該物業,而所有關於未補地價居屋的繼承條件及程序,例如向房委會申請業權轉讓,仍然需要按部就班完成。當子女成年後,信託人便可透過辦理正式的法律文件,將物業的法定業權正式轉移給他。

如果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過期了應如何處理?

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是有期限的,有效期通常為一年。繼承人必須在這一年內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包括簽署轉名契據及完成土地註冊處的登記。

如果不幸在這段時間內未能完成手續,導致同意書逾期,這份同意書就會自動失效。唯一的處理方法是重新向房委會遞交「業權轉讓申請書」(HD7),並再次繳付相關的申請手續費。房委會將會重新審核個案,因此,妥善規劃時間,確保在有效期內完成所有步驟是非常重要的。

整個居屋遺產繼承流程(由申請至轉名完成)大約需時多久?

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因為整個未補地價居屋繼承流程的時間,會受到很多因素影響。我們可以將流程拆分為幾個主要階段來估算:

  1. 申請遺產承辦:這是最花時間的環節。如果案情簡單,文件齊備且沒有任何爭議,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一般需時約四至九個月。如果遺產情況複雜或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時間可能會延長至一年以上。

  2. 向房委會申請:當取得遺產承辦文件後,便可向房委會申請「業權轉讓同意書」。根據房委會的指引,在收齊所有文件後,審批過程一般約需六個星期。

  3. 律師辦理轉名:取得同意書後,律師會草擬轉名契據,並將草稿交予房署的法律事務分處審批。待審批完成後,便可簽署正式文件及到土地註冊處登記。這個階段一般需時約二至三個月。

總括而言,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由開始申請遺產承辦到最終完成轉名,整個過程大約需要九個月到一年半的時間。這只是一個估算,實際時間會因個案的複雜性而有所不同。